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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关于变更总裁、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1-77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裁、财务总监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顾庆伟先生、财务总监刘洪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安排调整,顾庆伟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刘洪梅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顾庆伟先生辞任总裁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刘洪梅女士辞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根据相关规定,以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庆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41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刘洪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顾庆伟先生及刘洪梅女士辞任职务的原届满之日为2023年3月20日,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上述离任人员将在任职董监高期间内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二、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情况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凯杨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刘洪梅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段辉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前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张凯杨先生、刘洪梅女士及段辉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总裁、副总裁及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1、张凯杨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工学硕士。2005年9月-2018年10月任职于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历任设计部设计员、室主任、部长助理、科技质量部部长助理、科技信息部部长助理兼党支部书记、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等;2018年11月-2021年12月任职于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企业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2020年3月至今,任沈阳中科博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联合会理事;自2021年12月9日起,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凯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凯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洪梅女士: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四川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会计师。2003年加入鼎汉技术,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师、财务经理、副总监、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819股。刘洪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除在公司历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任职情况-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披露的内容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

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段辉泉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6月-2019年12月曾任职于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惠亚集团、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月-2020年10月任职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广州日宝钢材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松下.万宝(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监事;自2021年12月9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辉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段辉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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