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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公告编号:2021-055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391,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1,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需要,经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1,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1,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需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出申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披露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 (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4)组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有关的申请材料,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 (5)根据新政策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制作、修订、报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报材料; (6)办理和实施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391,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7)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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