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9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88,8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101,695,646股,募集资金总额467,799,971.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3,511,422.48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23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第65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 | 53,607.06 | 50,600.00 |
支持5G的新一代多网融合覆盖产业化项目 | 47,308.23 | 38,6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38,000.00 | 38,000.00 |
合计 | 138,915.29 | 127,200.00 |
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351.14万元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7,2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 | 53,607.06 | 31,750.00 |
支持5G的新一代多网融合覆盖产业化项目 | 47,308.23 | 0 |
补充流动资金 | 38,000.00 | 13,601.14 |
合计 | 138,915.29 | 45,351.14 |
支持5G的新一代多网融合覆盖产业化项目研发周期较长,设备产品化路径较长,经审慎考虑,公司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将通过公司自筹等方式解决。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前期已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整体效益良好,该项目符合国家大力支持5G网络建设的政策背景,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发展。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等作出的决定。该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等情况等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