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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91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679.89万元(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展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展技术”)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88,8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101,695,646股,募集资金总额467,799,971.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3,511,422.48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23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第65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53,607.0631,750.00
支持5G的新一代多网融合覆盖产业化项目47,308.230
补充流动资金38,000.0013,601.14
合计138,915.2945,351.14

其中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展技术。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公司以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其中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投入701,075.08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金额,该费用将从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列支。

三、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1,679.89万元(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新展技术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新展技术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四、本次增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展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03-03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C座2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小军

经营范围:通信工程,室内分布系统施工、安装和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及仪器仪表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及维护,电力工程施工服务,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326C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新展技术100%股权。

新展技术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6,740.8014,605.13
负债总额22,033.1510,539.11
净资产4,707.654,066.02

项目

项目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2020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3,146.242,033.55
利润总额739.91402.20
净利润643.62402.20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新展技术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新展技术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新展技术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展技术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1,679.89万元(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新展技术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展技术增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展技术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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