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雪”或“公司”)于2021年 11月3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30 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11130042)(公告编号:2021-055)。
经审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982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