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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爱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士科技

股票代码:

300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爱平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0

附表 ...... 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爱平
佳士科技、公司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期间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总股本的5%
权益变动期间2017年1月19日至2021年12月8日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2月8日签署的《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徐爱平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1101051954111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通讯方式:13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佳士科技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期间由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动,以及由于其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原因导致其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总股本的5%,达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4.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合法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累计权益变动前 (2017年1月19日)累计权益变动后 (2021年12月8日)
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持股比例(剔除前)持股比例(剔除后)
徐爱平合计持有股份数74,886,03214.74%47,058,0069.74%9.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080.00%47,058,0069.74%9.75%
有限售条件股份74,884,52414.74%000

备注:徐爱平女士2017年1月19日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全部系高管锁定股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82,919,54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482,417,041股。徐爱平女士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总股本的5%,达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从而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3%。

2、2018年12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138,026股,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2.00%。

3、2019年8月28日,公司回购股份完成,公司总股本不变,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被动增加

0.87%。

4、2020年8月18日,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总股本不变,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被动减少0.11%。

5、2021年6月10日,由于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增加0.76%。

6、2021年8月10日,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从而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3%。

7、2021年9月3日和2021年9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60,000股,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1.98%。

8、2021年12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30,000股,导致其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1.6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减少1.6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2021年9月3日和2021年9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60,000股,导致其持股比例减少1.98%。

2、2021年12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30,000股,导致其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1.6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减少1.6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深圳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徐爱平:

2021年12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
股票简称佳士科技股票代码300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徐爱平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4,886,032 股 持股比例:14.7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7,828,026 股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总股本的5%,达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4.99% 变动后持股数量:47,058,006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前为9.74%,剔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为9.7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21年12月8日 方式:大宗交易、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动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徐爱平: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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