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2月8日在华锦股份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世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目前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张世强先生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张世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张世强先生简历张世强,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华锦股份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新疆化肥执行董事,进出口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华锦集团监事、北沥公司监事、联合石化监事。
张世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