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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含

1.0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元/股(含6.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19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2019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7.00元/股)。

截至2019年3月13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3,01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6%,最高成交价为6.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5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199,979,156.4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

售”调整为“回购股份的51.25%,即1,692万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其余部分用于出售”。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

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公司减持已回购股份的相关计划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股数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3,014,2352.46%033,014,235

注:截至2021年12月7日公司最新股本总额为1,339,996,498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目的: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用途已实现,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的16,09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

4、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后的6个月内,以下时间不减持: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即使用安排: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减持回购股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产生影响,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出售前出售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有限售股份9,002,9900.67%9,002,9900.67%
无限售股份1,330,993,50899.33%1,330,993,50899.3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3,014,2352.46%16,920,000注11.26%
股份总数1,339,996,498100%1,339,996,498100%

注1:该部分股票用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时间视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而定。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流动资金。

五、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于2021年8月7日聘任孙华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孙华丰先生于2021年7月9日卖出公司股份1,313股。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即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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