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9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筱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翁克鸿董事因公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1日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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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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