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决定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1 年 9 月 7 日下午三点整
2、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 329 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1 年 8 月 31 日下午转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1 年 9 月 22 日至 9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3:00
至 5:00 以及 9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2:00)
(2)会议登记地点:珠海市水湾路南方证券大厦六楼(会议召开当日的登记地点
在会议召开地)
(3)登记时需提交的资料: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
8、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 329 号(邮编:518003 )会议联系人:夏先生、林小姐联系电话:0756-3329002传真:0756-3329002
9、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权证号(证券账户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的指示:
(1)对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事项
投赞成票。
(2)对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事项
投反对票。
(3)对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审议事项
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_同志,在我单位任_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
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