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奥联电子股票代码:3005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刘军胜住所/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刘爱群住所/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柏果园****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减少,持有比例减少(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大宗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的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联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 9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1
附表 ...... 16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刘军胜先生、刘爱群女士 |
一致行动人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兄妹关系,刘爱群是刘军胜的一致行动人 |
上市公司、奥联电子 | 指 |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
姓名 | 刘军胜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码 | 3201061953******** |
职务 | 奥联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住所/通讯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
姓名 | 刘爱群 |
性别 | 女 |
身份证号码 | 3201061958******** |
职务 | 奥联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刘军胜的一致行动人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住所/通讯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西柏果园**** |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军胜、刘爱群为兄妹关系,刘爱群系刘军胜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合计持有奥联电子18.84%股权外,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
刘军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女士自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51,300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111,111股。2021年9月15日,新增发行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71,111,11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有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将继续减持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联电子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刘军胜 | 非限售流通股 | 29,152,000 | 18.22% | 25,411,000 | 14.85% |
刘爱群 | 非限售流通股 | 9,340,000 | 5.84% | 6,829,700 | 3.99% |
合计 | 非限售流通股 | 38,492,000 | 24.06% | 32,240,700 | 18.84%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160,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171,111,111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月7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8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股东刘爱群女士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50,000股。
2、2020年11月2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关于股东股份未减持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公司股东刘爱群女士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824, 500股。
3、2021年1月4日、2021 年1 月 11 日、2021年5月25日、2021年7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减持计划将减持股份比例从9.11%调减为3%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股东刘军胜先生自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7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551,000股。
4、2021年8月12日、2021年12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股东刘军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女士自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525,800股。
5、2021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111,111股。2021年9月15日,新增发行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71,111,11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4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奥联电子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时间 | 卖出均价(元) | 卖出股份数(股) |
刘军胜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6月 | 13.23 | 474,50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7月 | 13.43 | 220,10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9月 | 13.12 | 98,90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0月 | 13.20 | 181,10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 | 12.62 | 1,000,000 |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 | 12.98 | 910,000 | |
刘爱群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9月 | 12.90 | 180,00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0月 | 13.15 | 32,50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 | 13.59 | 123,300 | |
合计 | - | - | 13.14 | 3,220,400 |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声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奥联电子董事办
2、联系电话:025-52102633
3、联系人:薛娟华、姜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 |
刘军胜 | |
签署日期: | 2021年12月7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 |
刘爱群 | |
签署日期: | 2021年12月7日 |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军胜签署日期:2021年12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刘爱群签署日期:2021年12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南京 |
股票简称 | 奥联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5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刘军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刘爱群 |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军胜与刘爱群为兄妹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起的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刘军胜先生: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股 持股数量: 29,152,000股 持股比例: 18.22% 刘爱群女士: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股 持股数量: 9,340,000股 持股比例: 5.8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刘军胜先生: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股 持股数量: 25,411,000股 持股比例: 14.85% 刘爱群女士: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股 持股数量: 6,829,700 股 持股比例: 3.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160,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有效基数为171,111,111股。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刘军胜签署日期:2021年12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签字):
刘爱群签署日期: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