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告知函》,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获悉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6,750,000股在中登公司解除质押。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1、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 日期 | 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6,031,100 | 2.77 | 0.23 | 2017年9月13日 | 2021年12月2日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7,118,900 | 3.38 | 0.28 | 2017年9月13日 | 2021年12月3日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3,600,000 | 1.74 | 0.14 | 2017年9月13日 | 2021年12月6日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 比例(%) |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7,305,772 | 8.05 | 207,280,908 | 99.99 | 8.05 | 207,280,908 | 100 | 24,864 | 100 |
合计 | 207,305,772 | 8.05 | 207,280,908 | 99.99 | 8.05 | 207,280,908 | 100 | 24,864 | 100 |
二、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情况
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6,750,000股在中登公司解除冻结。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解除冻结相关手续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1、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 日期 | 解除 日期 | 申请人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6,031,100 | 2.77 | 0.23 | 2021年2月3日 | 2021年12月2日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7,118,900 | 3.38 | 0.28 | 2021年2月3日 | 2021年12月3日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3,600,000 | 1.74 | 0.14 | 2021年2月3日 | 2021年12月6日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7,305,772 | 8.05 | 207,305,772 | 100 | 8.05 |
合计 | 207,305,772 | 8.05 | 207,305,772 | 100 | 8.05 |
注: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日,鸿达兴业集团已减持上述解除质押及冻结股份,共计16,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