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丰生化: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1-09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杨振华将回避表决。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1年12月26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联系人:王优

电 话: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邮箱地址:lfshdmb@jslanf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蓝丰生化证券法务部

邮 编:2214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法人股东或者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13;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 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以公司证券法务部收到日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请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