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1年12月3日,公司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2021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1〕49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特此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