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2页共11页
目录
会议须知 ...... 3
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会议材料附件 ...... 6
附件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1、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赵静女士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2、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会务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4、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将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5、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6、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7、为保证会场秩序,请参会人员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本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4日13点 30分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附件1,P6-11);
2、主持人:请各位股东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六、主持人:请与会股东及代表推选唱票人、监票人、统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请出席本次会议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十、主持人:请董事会秘书赵静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请出席会议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会议材料附件附件1: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1-03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有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交易公平,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增加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真实、合理、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增加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议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增加预计的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2021年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现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增加2021年度与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冷链”)、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海实业”)、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按产品和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1年度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预计金额 | 增加后2021年度预计金额 | 增加原因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面料、毛纺、水电、汽、租赁费 | 阳光服饰 | 70,000 | 12,000 | 82,000 | 市场形势好转,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向本公司采购面料的需求增加 |
水电、汽 | 中盛服饰 | 200 | 45 | 245 | 本年度汽价上涨 | |
水电、汽 | 金德冷链 | 120 | 100 | 220 | 因业务发展,金德冷链本年度水电、汽需求量增加 | |
租赁费 | 阳光集团 | 0 | 67 | 67 | 阳光集团因实际需求,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等 | |
采购产品或商品 | 原料 | 胜海实业 | 1,000 | 700 | 1700 | 根据业务订单需求,公司增加向胜海实业采购原料 |
接受劳务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公司 | 750 | 70 | 820 | 公司本年度毛纺业务增长,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污水处理需求增加 |
合计 | / | 12,982 | / |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阳光服饰总资产为259912.56万元,净资产55101.56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324222.88万元,净利润为5109.37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服饰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阳光服饰是公司多年合作客户,目前阳光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1年公司预计与阳光服饰进行的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12,000万元,总金额大约82,000万元。
(二)中盛服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中盛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新华路25号
注册资本:18729.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暖配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盛服饰总资产为110920.18万元,净资产17744.94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89264.52万元,净利润为
473.18万元。
2、关联关系
中盛服饰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中盛服饰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1年公司预计与中盛服饰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45万元,总金额大约245万元。
(三)金德冷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金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马嘶东路8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冷库出租;外购蒸汽的供应;国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食品、农副产品的销售;工业制冰;餐饮管理服务;营养健康咨询;食品加工技术的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组织餐饮文化交流活动;食品展览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德冷链总资产为1969.08万元,净资产1790.54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965.38万元,净利润为-52.44万元。
2、关联关系
金德冷链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金德冷链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1年公司预计与金德冷链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100万元,总金额大约220万元。
(四)阳光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注册资本:195387.3万元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阳光集团总资产2,350,649.84万元,净资产1,183,235.71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347,133.89万元,净利润为99,549.38万元。
2、关联关系
阳光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4、2021年公司预计与阳关集团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其提供房屋租赁)金额增加67万元,全年公司向其提供房屋租赁及公司租用其土地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98.65万元。
(五)胜海实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新桥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特种纤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胜海实业总资产为13782.47万元,净资产7821.5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2875.18万元,净利润为-695.48万元。
2、关联关系
胜海实业是公司参股10%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胜海实业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4、2021年公司预计与胜海实业进行的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700万元,总金额1700万元,全年采购和销售预计总金额2700万元。
(六)污水处理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住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雷下村)
注册资本:1489.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污水综合处理;污水处理技术、运行托管服务;污泥脱水、干化处理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污水处理公司总资产为5493.03万元,净资产968.86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2169.60万元,净利润为326.46万元。
2、关联关系
污水处理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污水处理厂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履约能力良好。
4、2021年公司预计与污水处理厂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70万元,总金额大约82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面料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的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阳光服饰、中盛服饰、金德冷链、阳光集团签订了《2021年度供用水电框架协议》、《2021年度供用汽框架协议》、《2021年度供用毛纺框架协议》、《2021年度供用面料框架协议》、《租赁协议》等,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水电、汽、毛纺、面料、房屋租赁等。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胜海实业、污水处理公司签订了《2021年度采购原料等框架协议》、《2021年度供用汽框架协议》、《2021年度污水处理框架协议》等,约定公司分别向其采购原料、接受其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产品或商品、采购产品或商品、接受劳务等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往来,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