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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瑞: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2时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11月5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王建伟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同日,荆门中院发布(2021)鄂08破1号《公告》,定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两点在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 幢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两点召开,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2.管理人作债权核查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4.管理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5.债务人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二、表决结果

2021年12月6日,共有73家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96,341,703.22元,其中66家非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1,225,439,580.59元;7家现场投票表决,代表债权总额70,902,122.63元。共有1家有表决权的税款债权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

该税款债权人为非现场投票表决。上述债权人投票后,管理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对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经统计,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2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8.63%,超过半数;同意《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45,811,155.73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9.64%,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

2.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①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共有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

100.00%,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税款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047,129.9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②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共有71家,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

97.26%,超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29,704,629.55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8.93%,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同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股份为61,89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8547%;反对的9,63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137%;弃权的1,4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普通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出资人组会议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L0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2019、2020)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且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鉴于上述重整计划是否能获法院批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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