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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1-06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64,216,766股

? 发行价格:12.64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增发的新股已于2021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1年2月19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3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 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1、2021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1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75万股新股。

(三) 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1.00元

4、发行数量:64,216,766股

5、发行价格:12.64元/股

6、募集资金总额:811,699,922.24元;

7、发行费用(不含税):11,844,055.80元

8、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10、锁定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2021年11月22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518Z0117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11月19日止,银河证券已收到通宇通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811,699,922.24元。

2、2021年11月22日,银河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1年11月24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518Z011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1年11月22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4,055.8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855,866.4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4,216,76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35,639,100.44元。

本次发行新增的64,216,766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于2021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五)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 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严格按照《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也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通宇通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法律顾问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通宇通讯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严格按照《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通宇通讯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通宇通讯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 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发行数量为64,216,7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规定上限。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21,51865,999,987.526
2UBS AG2,373,41729,999,990.88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188,291166,699,998.246
4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73,41729,999,990.886
5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822,784199,999,989.766
6广东航天云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55,69649,999,997.446
7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公司3,955,69649,999,997.446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30,37955,999,990.56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34,81050,999,998.406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73,41729,999,990.886
11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373,41729,999,990.886
12通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4,113,92451,999,999.366
合计64,216,766811,699,922.24

(二) 发行对象情况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主要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221,518股
限售期6个月

2、UBS AG

企业性质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注册地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 asel, Switzerland
主要办公地点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 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主要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2,373,417股
限售期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3,188,291股
限售期6个月

4、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3幢6-2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3幢6-2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勇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73,417股
限售期6个月

5、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大伟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5,822,784股
限售期6个月

6、广东航天云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翠城道临海厂房C栋4楼综合办公室A02号
主要办公地点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翠城道临海厂房C栋4楼综合办公室A02号
注册资本91,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航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认购数量3,955,696股
限售期6个月

7、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B座1705-1706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B座1705-1706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兰坤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955,696股
限售期6个月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注册资本890,794.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430,379股
限售期6个月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主要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034,810股
限售期6个月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73,417股
限售期6个月

11、深圳市大华信安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3号华嵘大厦2003室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3号华嵘大厦2003室
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齐延冲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认购数量2,373,417股
限售期6个月

12、通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栋1604-85房间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栋1604-85房间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世峰
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邮政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建筑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教育行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113,924股
限售期6个月

上述发行对象中,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上述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1吴中林境内自然人125,105,44437.0393,829,083
2SHI GUIQING境外自然人88,131,25826.0966,098,443
3#石定钢境内自然人1,268,1660.38
4陈亚评境内自然人1,180,0000.35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118,9610.33
6彭德军境内自然人947,2700.28
7李卓昆境外自然人846,9640.25
8顾红英境内自然人825,0000.24
9#尹军境内自然人773,8170.23
10陈享郭境内自然人660,2000.20
合计220,857,08065.38159,927,52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股份登记日)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1吴中林境内自然人125,105,44431.1293,829,083
2SHI GUIQING境外自然人88,131,25821.9266,098,443
3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822,7843.9415,822,784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4,746,8351.184,746,835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437,6791.104,430,379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股)
6通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113,9241.024,113,924
7广东恒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航天云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理财产品等3,955,6960.983,955,696
8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3,955,6960.983,955,696
9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3,560,1270.893,560,127
10UBS AG境外法人2,596,7980.652,373,417
合计256,426,24163.78202,886,384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00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24,367,08724,367,087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94,338,752094,338,752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66,098,4432,373,41768,471,860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000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000
8、其他037,476,26237,476,26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60,437,19564,216,766224,653,96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77,403,0050177,403,005
B股000
H股000
其他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77,403,0050177,403,005
股份总额337,840,2000402,056,966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60,437,19547.49%224,653,96155.88%
无限售条件股份177,403,00552.51%177,403,00544.12%
合计337,840,200100.00%402,056,966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吴中林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吴中林先生和时桂清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改善,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资产结构更趋合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投资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吴中林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吴中林先生和时桂清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

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2021年1-9月/2021年9月末2020年度/2020年末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5.764.845.975.02
基本每股收益(元)0.240.200.210.18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的股本、资本溢价增加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包括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一)保荐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联系电话:010-80926677
传真:010-80927095
保荐代表人王飞、郭玉良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彭雪峰
联系地址: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A栋3、4层
联系电话:0755-26224888
传真:0755-26224000
经办律师:余洁、林林、彭观萍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会计师:潘新华、梁家堂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会计师:潘新华、黄慧君、邓瑞飞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

(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意见;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五)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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