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朗玛信息股票代码:3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伟通讯地址:贵阳市国家高新区长岭南路3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贵阳市国家高新区长岭南路3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玛信息”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朗玛信息/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持股比例变动合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王伟
姓名:王伟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件号码:41070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一号通讯地址:贵阳市国家高新区长岭南路31号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住权:无
(二)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551945166C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36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伟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合伙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咨询、管理、顾问服务;企业财务咨询、管理、顾问服务;企业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服务;软件外包工程服务;信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工程技术服务;非金融性项目投资。
通讯地址:贵阳市国家高新区长岭南路31号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玛投资咨询”)合伙人构成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王伟 | 普通合伙 | 53.034 | 44.195% |
2 | 李毅文 | 有限合伙 | 32.190 | 26.825% |
3 | 张健 | 有限合伙 | 5.004 | 4.17% |
4 | 潘年华 | 有限合伙 | 5.004 | 4.17% |
5 | 王健 | 有限合伙 | 5.004 | 4.17% |
6 | 周平 | 有限合伙 | 3.996 | 3.33% |
7 | 李为 | 有限合伙 | 3.000 | 2.50% |
8 | 王春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9 | 杨平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10 | 盛勇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11 | 吕春燕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12 | 李旋峰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13 | 臧飞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14 | 吴起东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15 | 石延明 | 有限合伙 | 1.596 | 1.33% |
合计 | 120 | 100% |
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王伟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816,115股,持股比例34.2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朗玛投资咨询间接持有公司8,285,640股,持股比例2.45%,合计持股比例为36.72%,双方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公司2015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8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1.7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101,755股,占公司总股本337,941,402的
36.72%,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累计减少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日期 | 变动原因 | 变动方式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 比例 | 变动后 持股比例 |
王伟 | 2013年5月21日 |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 | 持股比例不变 | 20,416,000 | - | 38.23% |
2015年1月8日 | 非公开发行股票而被动稀释 | 被动稀释 | - | -1.98% | 36.25% | |
2015年4月21日 |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0股 | 持股比例不变 | 81,664,000 | - | 36.25% | |
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8月30日 | 减持股份 | 竞价交易减持 | -2,999,985 | -0.89% | 35.36% | |
2021年11月19日 | 减持股份 | 大宗交易减持 | -860,600 | -0.25% | 35.11% | |
2021年12月3日 | 减持股份 | 大宗交易减持 | -2,819,300 | -0.83% | 34.28% | |
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2013年5月21日 |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 | 持股比例不变 | 1,864,000 | - | 3.49% |
2015年1月8日 | 非公开发行股票而被动稀释 | 被动稀释 | - | -0.18% | 3.31% | |
2015年4月21日 |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0股 | 持股比例不变 | 7,456,000 | - | 3.31% | |
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12日 | 减持股份 | 竞价交易减持 | -1,248,360 | -0.37% | 2.94% | |
2017年5月22日 | 减持股份 | 大宗交易减持 | -1,000,000 | -0.30% | 2.64% | |
2017年12月21日 | 减持股份 | 竞价交易减持 | -70,000 | -0.02% | 2.62% | |
2017年5月22日 | 减持股份 | 竞价交易减持 | -580,000 | -0.17% | 2.45% | |
累计变动 | -5.00% |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20,416,000 | 38.23% | 115,816,115 | 34.2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26,194,104 | 7.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416,000 | 10.34% | 89,622,011 | 26.52% | |
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864,000 | 3.49% | 8,285,640 | 2.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8,285,640 | 2.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64,000 | 3.49% | 0 | 0% | |
合计持有股份 | 22,280,000 | 41.72% | 124,101,755 | 36.7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34,479,744 | 10.2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280,000 | 41.72% | 89,622,011 | 26.5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伟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王伟 | 大宗交易 | 2021年11月19日 | 11.98 | 860,600 | 0.25% |
大宗交易 | 2021年12月3日 | 12.52 | 2,819,300 | 0.83% | |
合计 | 3,679,900 | 1.08% |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伟
2021年12月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1、地址: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851-83842119
3、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二楼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股票简称 | 朗玛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28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贵阳市国家高新区长岭南路31号 |
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362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合计持有 22,280,000股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合计持股 41.72%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53,400,000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合计持有 124,101,755股 持股比例:合计持股 36.72% 变动比例: 减少5.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337,941,402股)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5年1月8日-2021年12月3日 方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东股份减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具有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其他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王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贵阳朗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伟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