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6日,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33,553股,占公司总股本48,140,000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1.50元/股,最低价为150.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6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二期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38.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86)。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3,553股,占公司总股本48,140,000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1.50元/股,最低价为150.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6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