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章程内容 |
1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灯具、卫生洁具、家私的购销;园林技术开发;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灯具、卫生洁具、家私的购销;园林技术开发;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结构销售; |
2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