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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6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Richma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c.(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Richma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c.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二零二一年八月

1-1-1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进行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3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的板块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12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1-1-3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新冠疫情导致的海外市场下行的风险

目前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仍在延续,并在全球范围内对经济以及市场秩序带来影响,从而造成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总体市场需求下降。报告期内,虽然本行业获益于海外市场经济刺激政策等因素受到影响有限,但如果新冠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影响公司下游终端消费需求,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将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新冠疫情对日常生产工作以及生活均产生了一定的限制,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全球产业链正常运转,而海外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且部分关键零部件亦间接来源于境外。因此,如果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公司在境外销售的拓展、境外间接物料供应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均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新冠疫情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的风险

线性驱动行业起源于海外,国际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公司具备先行者优势,经过长期经营,形成了较大的规模优势以及较高的市场地位,并且国际竞争对手已经加紧进入中国,纷纷在中国设立分子公司,布局产能,拓展国内市场或借助国内生产成本优势维持业内领先地位。同时,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也正在快速发展,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已经登陆A股资本市场或已有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计划,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设计研发、产品质量和定制化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长期持续增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1-1-4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的主要成本项,2018至2020年度,依次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90.49%、86.43%和84.06%。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电源材料类、结构件类,前述五大类原材料占公司采购成本的比重为80%左右,相关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以马达类、线束类材料为例,其均需大量使用铜包线,而铜的价格自2020年起即已进入上升通道,截至2021年5月已上升到近十年的历史高位。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对毛利率更有着直接影响。如果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将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发生上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芯片为线性驱动产品中控制器的重要零部件,由于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出现全球性供应不足问题,未来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供应如出现不足,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目前,公司已开始通过积极备货以及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调整产品设计方案等方式,以最大程度缓解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供应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

(四)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78%、57.52%以及54.93%,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外销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海外市场的开拓,预计公司的外销收入仍将保持增长,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带来影响。

(五)贸易摩擦加剧

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直接及间接出口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近年来,美国在全球范围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包括对华加征进口关税、实施“双反”政策等贸易保护措施成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主旋律。因此,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采取进一步加剧对华的贸易保护政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实际能够控制的公

1-1-5

司股权比例为80.95%。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仍然较高。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等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投资者保护事项相关的承诺”。

1-1-6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3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义 ...... 11

一、一般名词释义 ...... 11

二、行业专用名词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17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9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6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7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安排 ...... 28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 3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31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2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 32

二、技术创新风险 ...... 34

1-1-7三、财务风险 ...... 35

四、内控风险 ...... 36

五、法律风险 ...... 37

六、募投项目的风险 ...... 37

七、发行失败风险 ...... 3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8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 44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46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53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7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84

八、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90

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及争议情况 ...... 90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90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 91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91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92

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 ...... 99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 10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31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67

1-1-8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75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84

六、发行人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 ...... 200

七、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211

八、境外经营情况 ...... 211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12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12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215

三、发行人是否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 215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15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 217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217

七、独立经营情况 ...... 218

八、同业竞争情况 ...... 219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22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41

一、未来影响公司盈利和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 241

二、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 244

三、财务会计信息 ...... 248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 250

五、非经常性损益 ...... 300

六、税项 ...... 301

七、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304

八、分部信息 ...... 305

九、经营成果分析 ...... 306

十、资产质量分析 ...... 363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93

十二、资本性支出分析 ...... 408

十三、重大投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 409

1-1-9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409

十五、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 40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10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 41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影响 ...... 41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以及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 41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416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 418

六、发行人未来战略规划 ...... 43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39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39

二、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4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 443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43

五、与投资者保护事项相关的承诺 ...... 44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70

一、重大合同 ...... 470

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474

三、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情况 ...... 474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情况 ...... 474

第十二节 声明 ...... 47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7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7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77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478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479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 480

七、审计机构声明 ...... 481

八、验资机构声明 ...... 482

1-1-10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83

第十三节 附件 ...... 484

一、备查文件 ...... 484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484

三、外观设计专利清单 ...... 485

四、主要产品认证清单 ...... 490

1-1-11

第一节 释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缩略语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豪江智能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豪江资管、豪江电器原名青岛豪江电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业务前身。在业务转移至发行人后,其于2020年3月27日更名为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文在描述与发行人业务前身相关事项及其更名前时点事项时将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豪江电器,其余简称为豪江资管
豪江电子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豪江模具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容科机电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容科智家容科(青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豪江韩国豪江韩国株式会社(Richmat Korea Co., Ltd),系发行人韩国子公司
豪江日本豪江日本株式会社(Richmat株式会社),系发行人日本子公司
豪江美国豪江美国有限责任公司(RICHMAT U.S. LLC),系发行人美国子公司
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龙泉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豪江智能华北分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豪江智能广州分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豪江智能河北分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已于2020年9月11日注销
豪江电子即墨分公司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的分公司
豪江模具北安分公司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即墨北安分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的分公司
容科机电宁波分公司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的分公司
启航资本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启德投资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无锡福鼎无锡福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无锡福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奇福投资上海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无锡福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启贤资本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启源资本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1-1-12

里程碑创投青岛里程碑砥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迈通创业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昌润创投山东昌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昌润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昌润齐心山东昌润齐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松嘉创投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青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启辰资本青岛启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昊尔泰针织青岛昊尔泰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泰信包装青岛泰信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泰信冷链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启铭管理青岛启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苏里高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变更名称
明锐公司青岛明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捷昌驱动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捷昌驱动”,证券代码:603583.SH)
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凯迪股份”,证券代码:605288.SH)
乐歌股份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乐歌股份”,证券代码:300729.SZ)
境外律师发行人就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境外主体聘请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具体包括: 1.SHIN&KIM LLC,一家韩国律师事务所; 2. Law Office of Yuanyue Mu, PLLC,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3. KUMAGAI TANAKA& TSUDA,一家日本律师事务所
韩国律师SHIN&KIM LLC世宗律师事务所
美国律师Law Office of Yuanyue Mu, PLLC穆援越律师事务所
日本律师KUMAGAI TANAKA&TSUDA熊谷·田中·津田法律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家电协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简称CHEAA

1-1-13

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2018年、2019年及2020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审计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20304号)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法规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并实施
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
《公司章程》目前生效并在执行中的《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君泽君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申报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验资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行业专用名词释义

智能线性驱动发行人产品,在传统的机械驱动基础上,运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根据需求灵活集成多种感应监测手段和通讯协议,实现对机械传动装置的控制和驱动系统的自主调节,进而达到对驱动系统速度、同步性、扭矩、位移等方面的控制
智能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是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的新型生产方式

1-1-14

智能家居公司产品的一个业务领域单元,依托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防范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语音技术将家居生活相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从而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
智慧医养公司产品的一个业务领域单元,利用物联网技术,通过自动化及智能化产品,实现医患、老年人及其他医疗养护人员或行为能力不足人员与医务人员与护理人员、医疗养老机构、医疗与养老护理设备之间的互动,实现医疗护理和养老看护的安全、便捷、人性和智能化
智能办公公司产品的一个业务领域单元,主要通过自动化及智能化产品的布局、新技术的应用,以多种智能办公设备改善办公环境、提高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办公效率,从而满足安全、高效、舒适的办公需求
工业传动公司产品的一个业务领域单元,主要为农牧业、建筑业、矿业、通风设备等产业范围提供功能强大、维护成本低、使用可靠、精准运动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以满足在极端严苛自然条件下的各种重载、重复运动、耐腐蚀等特殊需求
BOMBill of Material的缩写,即为企业所制造的产品构成和所有要涉及的物料清单
单件流OPF英文One Piece Flow的缩写,中文简称“一个流”或“单件流”,是一种生产模式即通过合理的制订标准生产流程并安排好每个工序的人员量、设备量,使每个工序耗时趋于一致,以达到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转运消耗的一种高效管理模式
IoT、物联网英文The Internet of Things的缩写,中文简称“物联网”,即万物相连的互联网,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与网络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联互通
Intertek天祥集团,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品测试、检验和认证公司之一
CE英文CE certification的简称,是一种安全认证,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B英文Certification Bodies' Scheme的简称,是由IECEE制定的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统一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及认证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
SAA英文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的简称,是澳大利亚的标准机构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旗下认证,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的电器产品必须符合SAA认证
KC英文Korea Certification的简称,是韩国技术标准院于2009年开始实行的国家统一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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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LETL是美国电子测试实验室(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的简称,带有ETL认证标志的电气、机械或机电产品表明此产品已经达到经普遍认可的美国及加拿大产品安全标准的最低要求,它已经过测试符合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
FCCFCC全称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中文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认证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以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
UL由全球检测认证机构、标准开发机构美国UL有限责任公司创立并签发的安全认证
TELEC日本针对无线电射频设备的主要认证机构是日本总务省MIC(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指定的TELEC(Telecom Engineering Center),其主要针对在日本生产、销售和运行无线设备进行认证
PSEPSE认证是日本强制性安全认证,用以证明电机电子产品已通过日本电气和原料安全法(DENAN Law)或国际IEC标准的安全标准测试
ERP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的简称,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员工及决策层提供决策手段的管理平台
ODMODM是原始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简称,指一家厂家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受委托方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委托方的特定要求生产产品
MCS医疗及护理系统(medical & care system)的简称
SPI锡膏厚度测试仪(Solder Paste Inspection),利用光学的原理,通过三角测量的方法把印刷在PCB板上的锡膏高度计算出来的一种SMT检测设备
SMT表面组装技术或表面贴装技术,系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的缩写,是电子组装行业里最流行的一种技术和工艺。
PCB印刷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的简称,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AOI自动光学检测(Automated Optical Inspection)的简称,是基于光学原理来对焊接生产中遇到的常见缺陷进行检测的技术和相关设备
TECHNAVIO一家成立于伦敦的第三方市场研究机构和技术调研公司,每年会针对线性驱动等行业出具专业研究报告
CSHIA中国智能家居产业联盟(China Smart Home Industry Alliance)的简称,成立于2012年,由在中国从事智能家居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生产、经营、销售单位及有关社团组织共同成立的智能家居技术协同创新服务平台
Evaluate Medtech一家成立于1996年,专注于全球制药、医疗器械、健康、诊断、生物科技等相关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公司
TrendForce集邦咨询,是一家横跨存储、集成电路与半导体、晶圆代工、光电显示、LED、新能源、智能终端、5G与通讯网络、汽车电子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全球高科技产业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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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是作为全球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数据挖掘与整合营销机构,专注于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子商务等产业研究的机构
Google TrendGoogle趋势,是谷歌公司的公共网络设施,它基于谷歌搜索并显示整个世界各地区的一个特定搜索项搜索量
CSIL意大利米兰工业研究中心(Centre for Industrial Studies)的简称,成立于1981年,是一家独立的研究和咨询公司,专门从事应用经济、公共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评估和分析,并对多个国家、地区及全球的多维竞争力进行分析
丹麦LINAK公司中文译名力纳克,是一家致力于传动系统生产和研发的国际性公司,总部位于丹麦
德国DEWERT公司中文译名德沃康,即DewertOkin GmbH,是一家国际性的驱动和系统技术制造商,总部位于德国
德沃康科技德沃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嘉兴礼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专业研发生产电动调节装置的企业,系德国DEWERT公司在华企业
涂鸦智能全球领先的IoT云平台之一,连接品牌、OEM厂商、开发者和连锁零售商的智能化需求,可提供一站式人工智能物联网的PaaS级解决方案
天猫精灵阿里巴巴人工智能实验室发布的AI智能产品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1-1-17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Richma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3F9GUH9B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4日
注册资本13,59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
控股股东宫志强
实际控制人宫志强
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其他承销机构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销商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承销商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5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53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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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12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前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市净率【●】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本次发行无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 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 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 承销费及保荐费【●】万元 审计费【●】万元 评估费【●】万元 律师费【●】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万元 发行手续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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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72,640.0745,044.8622,183.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35,512.9622,226.1213,061.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79%50.33%40.84%
营业收入(万元)62,358.3550,884.6040,620.00
净利润(万元)8,638.016,257.044,332.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638.016,257.044,33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8,213.857,065.974,756.85
基本每股收益(元)0.660.51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0.660.51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0634.5142.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5,019.7311,340.342,792.55
现金分红(万元)1,359.00-25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64.084.5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概况

发行人为业界知名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研发、生产企业,现阶段已完成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智能线性驱动主要应用场景的技术积累,形成了以智能家居为核心并逐渐向其他应用场景延展的业务布局,为行业内以设计和研发为核心驱动力、具备较强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定制化能力、且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

发行人虽成立于2017年,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自2003年起即开始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产销研活动,截至目前已有近20年的行业经验。凭借多年行业经验并以智能家居产品为抓手,在以研发为导向的建企方针指引下,发行人现已掌握了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同时,为提升核心关键的控制器制造能力、整体定制化能力并挖掘产业链深度价值,发行人已将产业链向上游布局至控制模组自主设计生产、模具开发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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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注塑制造,基本实现了核心关键部件的自研自产以及马达驱动器、控制器、操控器等线性驱动产品主要部件的自动化、模块化生产,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附加值。此外,为削弱欧美跨国企业在业内的先发优势,发行人在生产线和生产流程改进方面亦不断加大投入,强化自身“智能制造”能力以提升生产效率、定制化能力和产品质量、成本管控水平。目前,发行人核心部件生产采取“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结合自主设计改良的部分设备,实现了在核心部件生产、装配、关键指标监控、产线运行实时监测和不良品检验等多个环节的智能制造。经过多年努力,发行人已与一批品质优良、合作关系稳固的客户、供应商伙伴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全面参与全球范围内的线性驱动市场竞争,并依托国内发展日趋成熟的IoT、5G技术,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智能化、个性化、自动化、高品质、可物联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主要由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组成,其中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升降柱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基础驱动装置,而控制器、操控器共同构成了驱动装置的智能控制系统。而在IoT和5G技术大发展的今天,智能控制系统的控制逻辑也进一步拓宽,在传统的以机械控制、人机直接交互为主的基础上,公司也力求在智能控制系统中根据需求集成声音、光照、温度、湿度、压强等多种感应监测手段和定制化通讯协议,实现对基础驱动装置的自主调节、远程调节、多系统调节。目前公司相关产品正在逐步由传统的仅提供基本升降、移动功能的线性驱动产品向具备IoT功能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升级迭代,从而适应目前居民消费升级以及万物互联的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目前公司产品已与梦百合、Leggett& Platt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

发行人目前已经获得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品测试、检验和认证公司之一Intertek颁发的“Intertek‘卫星计划’实验室资质”,并已通过GB/T 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也获得了CE、CB、SAA、KC、ETL、FCC、UL、TELEC、PSE等多项认证。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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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证”、“青岛市互联网工业认定项目:自动化生产线”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49,418.7379.48%43,423.8485.49%35,269.5586.94%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10,747.9617.29%6,981.7713.75%5,249.6612.94%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1,023.781.65%17.380.03%-0.00%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638.161.03%371.220.73%48.300.12%
其他347.380.56%0.180.00%-0.00%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沿革节点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

1、研发模式

发行人的研发模式主要包括以提升终端消费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产品研发,以及以提升自身制造能力为主的产线研发。发行人产品研发主要围绕驱动系统基础性能提升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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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展开。在基础性能提升方面,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为适应不断拓展的新的应用场景以及交叉技术领域的发展,需要在基础驱动器本身的推力、控制、安全、噪音、防水防潮等多方面持续进行改进,公司研发部门会定期收集并分析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并对技术发展趋势予以研判,同时根据公司市场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对驱动系统的性能改进展开研发,整个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建议、项目策划、项目评审、正式立项、研究设计开发以及样品试产的过程。而在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要方面,研发部门主要根据客户反馈的产品需求,在外观设计、在驱动系统中加装传感装置、增加控制器功能等方面,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公司研发过程中注重技术标准的提升,公司内部各项技术标准在对标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优化,部分实际实施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国际标准。

产线研发方面,公司主要注重工艺改进和产线的自动化升级,以“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提升核心部件产线自动化水平及生产效率。在发掘产线改进需求的基础上,由工程部牵头发起与生产部、品质部、研发中心的内部调研讨论;确定初步实施方案后提起内部自动化改造项目立项申请,并提供包括改进方向、升级改造成本效益测算、拟采购设备型号、预期回报率、改造时间安排等要素的工作计划表;确定产线研发改造安排后,由工程部提供具体改造的图纸物料,并由采购部根据工作计划进行设备必需部件的采购;由工程部对产线改造进行装配、改造和调试;最后由品质部对改造后产线进行验收;产线改造升级完成后由工程部、生产部、品质部、研发中心等部门共同开展研发总结与反馈。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实施“以销定采”并预留一定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一方面通过公司ERP系统对原材料进行动态实时管理,确保公司库存原材料能够满足生产所需,同时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当调整库存,对原材料成本进行合理管控;另一方面,由采购部牵头组织研发中心、品质部和生产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通过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以监控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并对其供货质量、性价比和响应速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公司产品品质的稳定及提升。发行人及各分、子公司所用主要原辅材料的采购、询价等工作由发行人、各子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公司的统一采购制度分别实施。此外,发行人及各分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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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需机器设备的采购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统一负责。

公司原材料采购流程为:根据客户产品需求生成产品BOM确定相关订单所需的物料清单,采购部通过ERP系统确定现有库存是否能够满足需求,如库存不足或不满足需求,则采购部发起采购申请并制定采购计划后,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及议价,并在完成内部审核流程后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及付款。对于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公司主要根据供应商规模、行业供货经验、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交付时效、过往是否出现质量问题或重大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由采购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后确定。在具体采购时,公司采购部根据采购订单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比价,主要原材料确定的供应商不得低于两家,最终在综合比较后确定供应商及采购内容。

公司建立了严格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引入作业流程》、《供应商样品承认作业指导》、《反商业贿赂协议》等。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公司生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施以销定产、按单生产的模式。公司在获得客户订单后,通过采购部门采购生产所需的必要物料,由各部件生产专业分子公司、生产部分别对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组装后成为成品,工程部对生产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经品质部对成品品质、数量进行检查后完成产成品入库。

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目前核心部件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控制器等的生产主要采用“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即通过制订合理的标准生产流程并安排好每个工序的人员量、设备量,使每个工序耗时趋于一致,以达到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转运消耗的高效生产。公司目前采用的单件流生产模式具备以下优点:有效缩短生产周期,减小不同环节间的时效损失;缩短不同环节的人员等待时间;按件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整体把控产线,及时发现和解决产线在布局、设备等方面的生产问题;降低生产中间件的搬运量,节省人力和存储空间。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按照地域划分具体包括境内市场销售和境外市场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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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除线下销售外,公司还通过阿里巴巴、京东等平台进行线上销售,报告期内线上销售金额极小,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线上销售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120.89万元。

(1)境内市场销售

公司境内市场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主要由公司销售部门的业务人员通过参加展会、实地拜访、电话沟通营销、老客户介绍及邮件沟通等多种模式与客户直接接触以开展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内销的主要客户包括江苏里高、顿力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等。公司境内销售存在自有品牌直销和贴牌直销两种模式,但以自有品牌销售为主。

公司内销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即以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形势和与客户历史交易情况,对不同客户实施差别定价,最终与客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基于不同客户的交易情况、信用风险等因素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在信用期满后对货款主要通过转账方式予以结算。此外,公司还有部分客户通过先款后货的预付方式予以结算。

(2)境外市场销售模式

公司报告期内境外市场销售的主要区域为欧洲、美国、中东、中国台湾等地,报告期内的境外销售均为直销,其获客模式与境内市场直销模式基本一致。其中公司在美国市场主要采取以自有品牌直销的销售模式,在欧洲、中东等市场主要采取贴牌直销的买断式销售模式,在中国台湾市场上述两种销售模式均存在。贴牌直销模式为公司作为ODM厂商以直销方式向品牌商进行买断式销售,即公司按照品牌商的定制化需求自行研发、设计和生产相关产品后向其供货,相关产品上以品牌商自有品牌对产品进行标注。以位于西班牙的GERMANY, S.A公司为例,其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床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且拥有品牌“GermanyMotions”,公司通过贴牌直销模式向其供应“Germany Motions”相关品牌标识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公司在境外销售中主要采取FOB、CIF的方式,以提单日期作为将货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此外,公司与境外客户的交易中亦少量存在着以DAP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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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进行的交易,在此方式下发行人需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目的地并由其签收后,方视为完成控制权转移。境外市场销售中,公司基本采取了与境内市场销售相同的定价及结算方式。

(3)各销售模式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ODM和自有品牌模式下销售收入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销售模式境内销售境外销售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0年度ODM模式2,161.177.71%22,752.2066.62%24,913.37
自有品牌25,864.0792.29%11,398.5733.38%37,262.64
合计28,025.23100.00%34,150.77100.00%62,176.01
2019年度ODM模式3,558.0916.49%21,506.5173.61%25,064.60
自有品牌18,018.3783.51%7,711.4126.39%25,729.78
合计21,576.46100.00%29,217.92100.00%50,794.38
2018年度ODM模式1,622.848.47%16,752.1578.24%18,374.99
自有品牌17,533.0191.53%4,659.5121.76%22,192.52
合计19,155.84100.00%21,411.66100.00%40,567.51

综上所述,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政策变动、客户需求与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自身发展需求及所处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经营模式和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时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市场竞争地位

发行人立足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并全面参与国内外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竞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品质、高性能、多样化的智能线性驱动控制系统。目前公司为国内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都具备了与行业龙头企业竞争的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持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反馈和市场调研数据。公司充分利用技术、市场和客户资源优势,并将其应用于产品开发,实现了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目前已经实现模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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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及注塑、壳体制造、电控系统研发和成品组装的全流程产业链整合。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集市场客户调研、自主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国内外销售于一体的全方位生产服务体系,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

五、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细分领域为智能线性驱动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智能线性驱动制造属于“2.1 智能装备制造业”大类下“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相关规定,智能线性驱动制造属于“0202 高端装备制造”大类下“020217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二)发行人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和产线研发实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导向,实施产品与产线的双研发模式。产品研发方面,主要围绕驱动系统基础性能提升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两个层次展开,一方面在基础驱动器本身的智能化、推力、控制、安全、噪音、防水防潮等多方面持续进行改进以适应不断拓展的新的应用场景及交叉技术领域的发展,有针对性的对驱动系统的性能改进展开研发;另一方面在外观设计、在驱动系统中加装传感装置、增加控制器功能等方面,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定制化需求。产线研发方面,公司主要注重工艺改进和产线的自动化升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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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提升核心部件产线自动化水平及生产效率。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证”、“青岛市互联网工业认定项目:自动化生产线”等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已获颁“Intertek‘卫星计划’实验室资质”,并已通过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也获得了CE、CB、ETL、FCC等多项产品认证。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获得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在内共116项。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20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8.21%,公司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保持较高水平。

2、公司积极顺应智能制造及物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产业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是结合传统机械驱动和物联网技术的一个新兴细分行业,是新旧产业融合的产物。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主要由“检测、控制、驱动”三个部分构成。在传统的线性驱动产品基础上,公司通过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根据客户需求在驱动产品中灵活集成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部件并结合定制化通讯协议,使公司产品实现多种感应监测及物联效果。用户可以对线性驱动产品的速度、同步性、扭矩、位置等进行远程控制或由驱动装置通过用户预设指令进行自主调节,使传统家居、医疗、办公等产业的产品通过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实现电动化、智能化。

此外,在制造过程中,公司通过自动化产线升级,对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分析,对制造环节进行检测、控制、预测及决策优化,努力促使公司的制造水平由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推动新旧制造产业的融合。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6,257.04万元和8,213.85万元,合计为14,470.89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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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人选择上市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24,677.1424,677.14
2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25,586.3125,586.31
3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10,813.5010,813.5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总计66,076.9566,076.95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的,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发行人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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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3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发行价格:【●】元(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在深交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组织机构(中国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其中: 承销费及保荐费【●】万元 审计费【●】万元 评估费【●】万元 律师费【●】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万元 发行手续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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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雷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9层1903、1905号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传真:010-66538566
保荐代表人:赵留军、吴亮
项目协办人:任汉君
其他经办人员:张海滨、赵弈钦、赵逸、翁安阳、陶喆、王子佳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云波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1层
联系电话:010-66523388
传真:010-66523399
经办律师:黄剑锋、程倩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联系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潘大亮

(四)承销商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王宇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青岛中心大厦A座45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项目组主要成员:王蕊、钱正英、陈静、李雯雯

1-1-31

(五)承销商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负责人:梁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9弄3号202-9室
联系电话:021-63238588
传真:021-63238505
项目组主要成员:叶善武、赵世磊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000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

户名: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账号:61000569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内容日期
1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开始询价日期【●】
3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4申购日期【●】
5缴款日期【●】
6股票上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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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本节所列的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变化及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长期专注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慧办公以及工业传动等领域,应用范围较广,深入日常生活工作中。因此,考虑到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医疗、商业办公、工业等领域,与宏观经济周期变化高度相关,公司的业务受宏观经济变化和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智能家居与办公自动化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智慧医疗相关配套设施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得到迅速发展。然而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发展速度减缓,下游需求减弱将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困难等状况,因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变化及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所影响的风险。

(二)新冠疫情导致的海外市场下行的风险

目前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仍在延续,并在全球范围内对经济以及市场秩序带来影响,从而造成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总体市场需求下降。报告期内,虽然本行业获益于海外市场经济刺激政策等因素受到影响有限,但如果新冠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影响公司下游终端消费需求,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将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新冠疫情对日常生产工作以及生活均产生了一定的限制,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全球产业链正常运转,而海外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且部分关键零部件亦间接来源于境外。因此,如果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公司在境外销售的拓展、境外间接物料供应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均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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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新冠疫情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的风险

线性驱动行业起源于海外,国际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公司具备先行者优势,经过长期经营,形成了较大的规模优势以及较高的市场地位,并且国际竞争对手已经加紧进入中国,纷纷在中国设立分子公司,布局产能,拓展国内市场或借助国内生产成本优势维持业内领先地位。同时,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也正在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行业领先企业,多家企业已经登陆A股资本市场或已有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计划,并纷纷扩大产能,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设计研发、产品质量和定制化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长期持续增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的主要成本项,2018至2020年度,依次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90.49%、86.43%和84.06%。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电源材料类、结构件类,前述五大类原材料占公司采购成本的比重为80%左右,相关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以马达类、线束类材料为例,其均需大量使用铜包线,而铜的价格自2020年起即已进入上升通道,截至2021年5月初已上升到近十年的历史高位。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对毛利率更有着直接影响。如果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将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发生上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芯片为线性驱动产品中控制器的重要零部件,由于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出现全球性供应不足问题,未来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供应如出现不足,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目前,公司已开始通过积极备货以及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调整产品设计方案等方式,以最大程度缓解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供应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

(五)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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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分别为52.78%、57.52%以及54.93%,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外销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海外市场的开拓,预计公司的外销收入仍将保持增长,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带来影响。

(六)贸易摩擦加剧

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直接及间接出口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近年来,美国在全球范围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包括对华加征进口关税、实施“双反”政策等贸易保护措施成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主旋律。因此,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采取进一步加剧对华的贸易保护政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创新风险

(一)技术研发滞后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下游应用场景呈现需求快速迭代的特征,因此对于公司技术、产品、工艺提升提出持续的高要求。同行业领先企业凭借其规模品牌优势,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1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91项。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但是公司如果未来无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把握市场最新动态趋势,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公司的研发能力将可能无法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是智能终端产品实现运动控制功能的关键部件,具备较高的产品技术含量。技术人才包括研发型人才以及高素质技术工人,均需要具备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在生产和研发实践中进行多年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胜任工作。因此,技术人才的引入、培养和保留对公司维持长期持续竞争至关重要。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技术研发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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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7,868.55万元、10,840.10万元和12,764.3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9.37%、21.30%和20.47%,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7.97%、31.96%、和22.84%。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主要为信用期内的应收货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单项计提坏账的情形。但如果客户遭遇重大不利经营情形,公司不能及时回收应收账款,则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转与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存货滞销以及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期末存货账面净值分别为4,693.17万元、6,366.85万元和12,045.5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55%、

12.51%和19.32%,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61%、18.77%和21.55%。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存货实际情况计提了相应的存货减值准备。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消化现有库存和未来新增库存,将导致存货滞销以及减值的风险,则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转与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后,股本以及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有一定实施周期,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全部效益,募集资金的投入也将产生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从而影响当期净利润;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面临在一定时期内下降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具体请参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税项”之“(三)税收优惠及批文”。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44.17万元、978.86万元、1,414.34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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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分别为6.44%、13.67%、14.2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够继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要求,或者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出口退税政策的风险

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7月31日前适用出口退税率为17%;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适用出口退税率为16%;2019年7月1日起适用出口退税率为13%。出口退税政策及出口退税率的变动将对公司的营业成本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率进行调整,出现调低公司主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情况,公司的营业成本将会增加,并且公司出口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内控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得以实施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员工人数均将快速拓展,因此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管理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充实相关高素质管理人才,将难以适应未来的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二)人才短缺的风险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作为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的产业,对于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人才具有一定的依赖性。近年来,行业内对于国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优秀人才的竞争逐渐激烈,对于具备本行业长期工作经验的管理型、销售型和技术型人才均需求量较大。公司地处青岛市下辖的即墨区,人才数量和水平相较于国内一线城市较弱,若未来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发生重大变动同时又无法招聘到所需的专业人才,将对其未来的运营管理和经营扩张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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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实际能够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为80.95%。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仍然较高。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等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会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下游客户市场需求不断更新,行业内公司需要不断进行研发创新,因此,同行业公司在产品技术上均具备较强的保护意识,申请了大量的专利。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原创技术的开发,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开发出原创技术或者与竞争对手产生专利方面的纠纷,均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研发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公司的产品、品牌以及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以及研发能力,以支持公司提升市场份额。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实施,或因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实施,都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存在因折旧和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若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投资价值无法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导致发行认购不足,则发行人可能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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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Richma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c.
注册资本13,59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成立日期2017-07-24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医疗护理、智慧办公及其他智慧应用场景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知识产权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电话0532-89066818
联系传真0532-89066896
互联网网址http://www.richmat.com.cn
电子信箱richmat@richmat.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和电话号码董事会秘书:朱高嵩;电话号码:0532-8906681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发行人设立情况

2017年7月18日,公司发起人股东宫志强、启航资本签署《发起人协议》,决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以货币方式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宫志强认缴出资4,500万元、启航资本认缴出资500万元。本次出资价格为每股1元人民币。同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宫志强、于廷华、方建超、陈健、徐英明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王伟、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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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监事,与发行人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崔伟一起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宫志强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宫志强为公司总经理、于廷华为公司副总经理、宫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盛玉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选举王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即墨分所于2018年5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尤振会即验字[2018]第03-0001号)显示,截至2017年12月6日,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东认缴的全部出资。2021年3月6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020030号),经复核,前述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

2017年7月24日,豪江智能就本次设立取得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MA3F9GUH9B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宫志强4,500.0090.00
2启航资本500.0010.00
合计5,000.00100.00

2、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共进行了5次增资,当前注册资本13,590万元,具体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工商变更 时间股权变动方式变动后的股权情况变动后的股东
12017年 12月26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全部由新股东启德投资以2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截至2018年2月11日,公司已收到启德投资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所缴纳的全部出资宫志强、启航资本、启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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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商变更 时间股权变动方式变动后的股权情况变动后的股东
22018年 04月24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增加至5,9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全部由新股东无锡福鼎以4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截至2018年2月12日,公司已收到无锡福鼎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所缴纳的全部出资宫志强、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无锡福鼎
32019年 04月02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900万元增加至6,3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万元,增资价格为4.5元/单位注册资本。其中新股东启源资本、启贤资本分别认缴262万元、138万元。截至2019年4月2日,公司已收到前述股东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所缴纳的全部出资宫志强、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无锡福鼎、启源资本、启贤资本
42020年 06月04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6,300万元增加至6,79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95万元,增资价格为12元/单位注册资本。其中新股东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松嘉创投、启辰资本以及顾章豪分别认缴125万元、125万元、110万元、90万元和4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日,公司已收到前述股东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所缴纳的全部出资宫志强、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无锡福鼎、启源资本、启贤资本、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松嘉创投、启辰资本、顾章豪
52020年 09月02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795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90万股。截至2020年9月2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90万元宫志强、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无锡福鼎、启源资本、启贤资本、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松嘉创投、启辰资本、顾章豪

(二)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发行人业务前身为青岛豪江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于2017年10月通过资产收购方式承接了豪江电器的智能线性驱动相关业务,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转移背景

豪江电器成立于2003年,在2017年之前主要通过租赁房产的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了取得青岛服装工业园内的土地用于自建厂房从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及青岛服装工业园管委会对园区企业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豪江电器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决定于青岛服装工业园内注册并成立豪江智能,并且以豪江智能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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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豪江电器的智能线性驱动相关业务。

2、业务转移过程

(1)签署意向性协议

2017年7月24日豪江智能正式成立,之后豪江智能与豪江电器于2017年9月30日签署《资产收购意向性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①由豪江智能收购豪江电器名下与线性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货、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及发明、商标等无形资产。

②豪江电器将于本次交易后停止经营线性驱动业务,因尚有部分合同、订单未履行完毕,豪江智能同意豪江电器留存部分产成品及备件,并在相关产成品上继续使用本次交易中转让的商标;并且豪江电器原线性驱动业务产生的应收应付款以及在业务转移过程中继续从事原线性驱动业务产生的应收应付款均不做转让,不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同时,由于尚余部分合同、订单未履行完毕,豪江电器可向其原有客户、供应商在既有合作期限内,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一旦合作期限届满,豪江电器应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及相关业务。在尚余的全部合同、订单执行完毕后,豪江电器彻底停止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

③豪江电器的相关劳动人员均由豪江智能予以接收。

④意向性协议签署后,豪江电器同意在完成资产整理后即向豪江智能按协议约定实际移交资产并提交移交资产清单。其中,对于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应先行转交与相关资产有关的一切资料,自资料移交之日起豪江智能即拥有相关无形资产所有权并可自行进行使用,有关权属变更事宜后续另行办理。

(2)资产评估

①有形资产

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豪江电器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豪江电器拟出售的经营性有形资产予以评估并以此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7]第17016号),对豪江电器拟转让的存货-原材料、机器设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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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电子设备等予以评估。本次评估采取成本法作为评估方法,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3,358.80万元(含税)。

②无形资产

以2018年1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豪江电器聘请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豪江电器拟出售的相关经营性无形资产予以评估并以此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松德评字(2018)第18617号),对豪江电器拟转让的商标、专利等予以评估。本次评估采取成本法作为评估方法,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0.10万元(不含税),含税价值为21.306万元。

(3)移交资产并签署正式协议

因豪江智能向豪江电器收购经营性资产为同一控制下的经济行为,所以豪江电器于2017年10月6日向豪江智能移交了转让资产清单上的经营性资产及全部人员,并开始将原属于豪江电器的客户、供应商切换至豪江智能。豪江智能于2017年10月6日正式开始经营智能线性驱动相关业务。

2017年10月11日,豪江智能与豪江电器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经参考《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7]第17016号)的评估结果,各方确定本次经营性有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361.01万元(含税),较评估值增长2.21万元。

2018年12月31日,豪江智能与豪江电器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针对在2017年10月6日已移交、但尚未付款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经参考《资产评估报告》(松德评字(2018)第18617号)的评估结果,并剔除评估值中含有的欧盟专利价值,因此各方确定本次经营性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9.80万元(含税),较评估值减少1.188万元。此外,豪江电器拥有的欧盟专利、域名无偿赠予豪江智能。

截至2019年8月,豪江智能与豪江电器已结清与上述资产转让相关的款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资产权属证明已全部变更完毕。因豪江电器向豪江智能于2017年10月6日转让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人员已具有投入、加工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及所产生的收入,因此构成一项业务,豪江智能向豪江电器收购经营性资产的行为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合并日为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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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6日。虽然之后,豪江电器还于2017年、2018年向豪江智能出售了少量存货、机器设备,但基于构成业务的主要资产的控制权已于2017年10月6日正式移交,因此不影响业务合并日的确定。

3、本次业务转移所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2017年10月11日,豪江智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本次业务转移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2017年10月27日,豪江智能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4、本次业务转移过程中的同业竞争说明

根据豪江智能与豪江电器签署的《资产收购意向性协议》、《资产收购协议》等文件的约定以及下游部分客户的要求,豪江电器可向其部分原有客户在已签署销售合同或订单的既有合作期限内,向豪江智能采购并继续向原有客户销售线性驱动器产品,一旦合作期限届满,豪江电器应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并停止向有关客户供货,故报告期内豪江电器仍有少部分向豪江智能采购并向原有客户销售线性驱动产品的情况,但未进行智能线性驱动业务的生产、研发等实质性经营活动。2018年、2019年、2020年豪江电器向豪江智能采购的金额分别为244.85万元、

10.47万元及0.07万元,金额较低且逐年下降,上述情况主要系个别客户要求所致。因此,豪江电器的少量对外销售行为未对豪江智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5、关于豪江电器合规性的说明

历史上与豪江电器生产经营和纳税相关的主要政府主管部门已开具合规证明,具体如下: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8日出具《证明》:“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在辖区内未发现该公司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被我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即墨区税务局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证明》:“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出具日期间,能够按照国家及地方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申报各项税务并履行税款缴纳义务,不存在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上述情形受到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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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于2021年1月25日出具《证明》:“青岛豪江资产管理公司自2003年6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遵守海关的法律、法规,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侵犯知识产权、走私、违规等情事。”

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证明》:“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开具之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及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为2名自然人、8家有限合伙企业和1家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股东简要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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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备注
1宫志强9,000.0066.23%实际控制人
2启航资本1,000.007.36%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发起人持股平台
3启德投资1,000.007.36%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
4无锡福鼎800.005.89%外部投资机构
5启源资本524.003.86%混合持股平台
6启贤资本276.002.03%员工持股平台
7里程碑创投250.001.84%外部投资机构
8聊城昌润250.001.84%外部投资机构
9松嘉创投220.001.62%外部投资机构
10启辰资本180.001.32%混合持股平台
11顾章豪90.000.66%外部自然人股东
合计13,590.00100.00%-

注:混合持股平台即由公司员工担任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员工和外部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豪江智能组织架构图

发行人核心职能部门包括研发中心、采购部、工程部、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其主要职能如下:

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测试、认证以及样品的生产,负责新技

1-1-46

术的开发及新材料的研究分析;负责对现有产品的外观、产品的结构进行设计优化方案的制定;负责产品BOM的制定、管理以及产品标准的制定。

采购部,负责制定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采购作业流程;跟踪、督促生产所需各类物料适时、适量的供应;寻找新供应商并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跟踪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参与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商业条款部分)并负责询价、议价工作。

工程部,负责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以及公司产品工艺流程的制定;负责公司新产品的工艺设计及审核;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以及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负责自制设备的制造和改进;负责其他固定资产的采购和管理;负责公司基础设施、设备和水电气的运行维护。

生产部,负责合理组织人员、物料、设备等资源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定期检查生产设施,确保安全生产;积极牵头并参与提质降本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控,推进全员参与质量管控;负责生产现场的6S管理以及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市场部,负责海内外市场开拓以及现有客户的维护工作,包括反馈客户需求、参与合同订单的签订工作(负责商业条款部分)、确定并跟踪公司产品交期、参与产成品出库查验和报关、联系并确定货运单位、负责产品售后服务、跟踪了解客户信用风险并对货款予以催收。

财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分析预测、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收筹划等;参与公司的经营分析和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营运过程、结果进行及时准确有效监督;为公司运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财务数据支持和参考意见;随公司发展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其中境内4家、境外3家,无其他控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1-47

1、豪江模具

主体名称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PWXYA8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9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龙门路23号
法定代表人于廷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豪江智能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注塑用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发行人驱动产品的塑料外壳生产提供定制化模具,并存在少量直接对外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豪江模具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176.10
净资产634.17
净利润-369.1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2、容科机电

主体名称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T3TX63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05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烟青路4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烟青路43号
法定代表人方建超

1-1-48

经营范围电机、机械配件(除压力容器)、塑料制品、五金件、冲件、开发及制造、加工、销售,销售:电子元器件和模块、电气开关、面板、插座和控制电器的装置、电子遥控产品、窗帘、窗饰及其配件、建筑节能产品、电子节能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豪江智能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智能遮阳驱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发行人智能家居系列产品应用场景的拓展

注:截至2021年3月16日,发行人已缴纳完毕容科机电的全部出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科机电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74.50
净资产1,236.93
净利润-363.0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3、豪江电子

主体名称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3TQUKBX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08月1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87号2号楼3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53号
法定代表人田川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软件开发;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豪江智能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发行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为发行人产品的核心部件之一

注:截至2021年1月20日,发行人已缴纳完毕豪江电子的全部出资。

1-1-4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豪江电子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5,739.96
净资产1,022.98
净利润22.98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4、容科智家

主体名称容科(青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UXYNB9G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01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廷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豪江智能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发行人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

容科智家系豪江智能2021年1月新设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5、豪江韩国

中文名称豪江韩国株式会社
外文名称Richmat Korea Co., Ltd/?????? ????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5日
投资总额123.8万美元
实收资本1,350,000,000韩元
注册地韩国仁川广域市西区北港路193号街54,3洞(元仓洞)
主要经营场所韩国仁川广域市西区元仓洞393-65,3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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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智能家居和医疗装备及配件、驱动控制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业;电子配件、机器配件制造及销售业;生产销售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动化机械制造业;门窗施工及建设业;与上述各项相关的贸易业;上述各项附带的一切业务
已发行股份普通股135,000股,每股的票面金额为10,000 韩元
股权结构豪江智能持有其100%的普通股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进口驱动器以及相关配件,并将此直接销售或组装后销售,为发行人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主体

最近一年,豪江韩国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512.05
净资产815.35
净利润85.5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就豪江韩国的成立及历次增资,发行人已取得青岛市商务局颁发的境外投资证第N3702201800066号、境外投资证第N3702201800144号、境外投资证第N3702202000071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青发改外经备[2018]15号、青发改外资备[2018]46号、青发改外资备[2020]34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并就购汇出境事宜办理了《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为35370282201806128762)。

6、豪江美国

中文名称豪江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RICHMAT U.S. LLC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6日
投资总额17.66万美元
实收资本17.66万美元
注册地6335WAXHAW PLACE, SUWANEE, GA, 30024,USA
主要经营场所3000 Shawnee Industrial Way, Suite 110, Suwanee, Georgia 30024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和医疗设备及部件、驱动、控制系统的销售与售后服务
股权结构豪江智能持有其100%的普通股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销售升降柱、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控制器等,为发行人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主体

最近一年,豪江美国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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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635.53
净资产172.83
净利润36.84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就豪江美国的成立,发行人已取得青岛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702201900148号)、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青发改外资备[2019]47号),并就购汇出境事宜办理了《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为35370282201910091369)。

7、豪江日本

中文名称豪江日本株式会社
外文名称Richmat株式会社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3日
投资总额20万美元
实收资本500万日元
注册地大阪市北区堂山町1番5号三共梅田大厦6F
主要经营场所大阪市北区堂山町1番5号三共梅田大厦6F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及部件、驱动、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疗护理设备及部件、驱动、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塑料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手续代理业务;利用网络通信进行销售贩卖业务;以上业务所附带或者关联的一切业务
已发行股份普通股500股,每股的票面金额为10,000日元
股权结构豪江智能持有其100%的普通股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截至目前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未来拟主要进行医疗器械及其组件、驱动器、控制系统的进出口及销售

最近一年,豪江日本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31.62
净资产31.62
净利润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为了及时把握海外业务拓展时机,豪江日本成立并出资时,发行人尚未完成

1-1-52

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对此,一方面,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2月23日补充取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青发改外资备[2020]52号)、青岛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702202000109号),经核准的对外投资总额为20万美元,且豪江日本在境外实缴出资未超过境内有权机关的核准范围;另一方面,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公司在后续换汇进行境外投资时,将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办理相关资金出境手续,确保豪江日本实际投资总额符合相关审批要求。

综上,发行人已补充取得境内有权机构针对投资豪江日本的备案手续,且发行人针对豪江日本的项目投资金额不会超过境内有权机关核准额度,因此,发行人相关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因豪江日本投资事宜被行政处罚,其将对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各项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二)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三)发行人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3家分公司存续,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有3家分公司存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分公司名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址负责人主营业务
1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91370282MA3M2X2G762018年 6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泉河三路4号于廷华公司产品中注塑部件的生产
2豪江智能广州分公司91440101MA5CPPPT822019年 4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尖彭路397号天瑞广场一栋电梯层17层A1702(自主申报)赵亮智能家居、医疗设备、智能办公产品的区域性销售
3豪江模具北安分公司91370282MA3RMK8E7B2020年 3月27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龙门路23号官先红注塑用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1-53

4容科机电宁波分公司91330201MA2H7C1C1A2020年 8月5日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创苑路98号3号楼10-1-2陈连兵智能遮阳驱动产品的研发工作
5豪江智能华北分公司91120111MA0744KB372020年 8月19日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才智道35号海澜德大厦1号楼24层2404号陈健智能家居、医疗设备、智能办公产品的区域性销售
6豪江电子即墨分公司91370282MA3TW2FN2R2020年 8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53号崔伟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控制系统的制造

发行人报告期内曾注销1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1MA0D9CT3X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03月01日
注销日期2020年09月11日
注册地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1269号财富大厦1512室
负责人陈健
主营业务智能家居、医疗设备、智能办公产品的区域性销售。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为宫志强,其直接持有及控制公司9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6.23%;其通过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7.36%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6.40%的股份,通过启德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36%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2.90%的股份,通过启辰资本间接持有公司0.12%的股份。宫志强的配偶臧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一致行动人,其通过启源资本间接持有公司1.47%的股份。

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宫志强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80.95%的股份;宫志强及一致行动人臧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77.12%股份。

宫志强先生,1974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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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证号码3790131974********。1998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通讯专业,专科学历。2003年至今,担任青岛豪江电器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3月更名为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担任豪江智能董事长和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豪江智能董事长。除此之外,宫志强先生目前还担任昊尔泰针织、泰信冷链执行董事兼经理,启航资本、启德投资、启铭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宫志强先生曾获得第三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第三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优胜奖、青岛市拔尖人才等荣誉奖项。

2、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豪江资管、昊尔泰针织、泰信包装、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泰信冷链、启铭管理共7家企业。

(1)豪江资管

主体名称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750407782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02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青岛即墨市烟青路4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青岛即墨市烟青路43号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部门许可,不得开展代客理财、吸收资金、融资担保等业务),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的投资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不动产投资和管理,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近似业务
备注系发行人业务前身,原名为青岛豪江电器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更名为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豪江资管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宫志强350.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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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建150.0030.00
合计500.00100.00

最近一年,豪江资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3,742.92
净资产2,840.68
净利润-84.4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昊尔泰针织

主体名称青岛昊尔泰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756941337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4年02月23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城南工业园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城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针织品、服装及服装辅料加工。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近似业务
备注宫志强于2016年9月收购了原股东持有的100%股权

昊尔泰针织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宫志强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

最近一年,昊尔泰针织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77.91
净资产55.49
净利润-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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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泰信包装

主体名称青岛泰信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756948002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4年04月07日
注册资本4,097万元
实收资本4,097万元
注册地青岛即墨市北部工业园凤凰山二路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青岛即墨市北部工业园凤凰山二路3号
法定代表人臧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经营,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近似业务
备注豪江资管于2020年1月收购了原股东持有的100%股权

泰信包装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豪江资管4,097.00100.00
合计4,097.00100.00

最近一年,泰信包装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640.14
净资产1,436.62
净利润-306.4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启航资本

主体名称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F8DKA4J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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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5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4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4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宫志强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启航资本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发起人持股平台
备注启航资本持有发行人1,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3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航资本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宫志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435.0087.00
2于廷华有限合伙人50.0010.00
3宫垂秀有限合伙人15.003.00
合计500.00100.00

注:宫垂秀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之姑母。最近一年,启航资本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504.46
净资产504.46
净利润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启德投资

主体名称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F197432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5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5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宫志强

1-1-58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启德投资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备注启德投资持有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3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德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宫志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394.0039.40
2方建超有限合伙人60.006.00
3陈健有限合伙人60.006.00
4苗其洋有限合伙人50.005.00
5赵艳萍有限合伙人40.004.00
6徐英明有限合伙人30.003.00
7姚型旺有限合伙人30.003.00
8王强有限合伙人30.003.00
9王伟有限合伙人30.003.00
10崔伟有限合伙人20.002.00
11赵亮有限合伙人20.002.00
12曹正有限合伙人20.002.00
13孙进军有限合伙人20.002.00
14郭德庆有限合伙人20.002.00
15兰孝展有限合伙人20.002.00
16田川川有限合伙人20.002.00
17谭英军有限合伙人20.002.00
18宫超有限合伙人20.002.00
19张戈有限合伙人10.001.00
20李法亮有限合伙人10.001.00
21李德鹏有限合伙人10.001.00
22袁崇杰有限合伙人10.001.00
23孙静松有限合伙人10.001.00
24林煜有限合伙人10.001.00
25李顺业有限合伙人10.001.00
26朱洪亮有限合伙人10.001.00

1-1-59

27张泳源有限合伙人4.000.40
28刘仁伟有限合伙人4.000.40
29李秀宇有限合伙人4.000.40
30岑磊有限合伙人4.000.40
合计1,000.00100.00

注:赵艳萍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之表妹。最近一年,启德投资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000.79
净资产999.79
净利润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泰信冷链

主体名称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RPGKF7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03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凤凰山2路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凤凰山2路3号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制冷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近似业务
备注-

泰信冷链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启铭管理700.0035.00
宫志强600.0030.00

1-1-60

青岛日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20.00
臧建170.008.50
青岛由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0.006.50
合计2,000.00100.00

最近一年,泰信冷链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2,084.74
净资产1,623.46
净利润-376.54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启铭管理

主体名称青岛启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U5M461H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3日
出资额7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凤凰山2路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凤凰山2路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宫志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启铭管理系专为投资泰信冷链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备注启铭管理持有泰信冷链35%的股权

启铭管理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宫志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500.0071.43
2宫垂江有限合伙人200.0028.57
合计700.00100.00

最近一年,启铭管理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700.00

1-1-61

净资产700.00
净利润0.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及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非自然人股东

1、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启航资本持有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36%。启航资本基本情况、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参见本节“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之“2、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启航资本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启德投资持有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7.36%。启德投资基本情况、合伙人及出资比例、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参见本节“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之“2、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启德投资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3、无锡福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福鼎持有公司8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89%。无锡福鼎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无锡福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Y01A28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01日
注册资金8,000万元
注册地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99-4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99-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对外进行股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福鼎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奇福投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700.008.75
2袁桂玲有限合伙人5,500.0068.75
3顾章豪有限合伙人1,000.0012.50
4吴东申有限合伙人800.0010.00
合计8,000.00100.00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奇福投资、袁桂玲、顾章豪、吴东申的实缴出资金额分别为140万元、1,1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

无锡福鼎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无锡福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奇福投资,奇福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上海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66943373X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0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1389号310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1389号310室
法定代表人赵科学

1-1-6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邱峰持有33.33%股权 王珍云持有24.33%股权 王春华持有23.67%股权 上海晋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 马骏持有6.67%股权

无锡福鼎有限合伙人袁桂玲与发行人客户江苏里高的控股股东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张根系姐弟关系;无锡福鼎有限合伙人吴东申与发行人客户江苏里高的控股股东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其持有梦百合4.54%的股权)、关联自然人吴晓风系父子关系。

最近一年,无锡福鼎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1,613.74
净资产1,602.08
净利润0.0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股东11名,除宫志强、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无锡福鼎外,其他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1、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启源资本持有公司524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86%。启源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P9BCD75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9年03月08日
注册资金1,179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1-1-64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于廷华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启源资本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源资本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于廷华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27.002.29
2臧建1有限合伙人450.0038.17
3臧勇2有限合伙人225.0019.08
4宫晓辉3有限合伙人225.0019.08
5刘稚萍3有限合伙人90.007.63
6朱高嵩有限合伙人67.505.73
7王伟有限合伙人22.501.91
8方建超有限合伙人22.501.91
9陈健有限合伙人22.501.91
10徐英明有限合伙人18.001.53
11王强有限合伙人9.000.76
合计1,179.00100.00

注1:臧建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之配偶、一致行动人。注2:臧勇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之妻弟。注3:宫晓辉、刘稚萍为外部自然人。启源资本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2、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启贤资本持有公司276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2.03%。启贤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P8QUN90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9年03月06日
注册资金621万元

1-1-65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戴相明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启贤资本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贤资本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戴相明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27.004.35
2苗其洋有限合伙人45.007.25
3李竹超有限合伙人36.005.80
4赵艳萍有限合伙人31.505.07
5谭英军有限合伙人27.004.35
6田川川有限合伙人22.503.62
7唐学风有限合伙人22.503.62
8张戈有限合伙人22.503.62
9关钱海有限合伙人18.002.90
10李春荣有限合伙人18.002.90
11孙仁奎有限合伙人13.502.17
12姚型旺有限合伙人13.502.17
13黄俊林有限合伙人13.502.17
14姜家昌有限合伙人13.502.17
15孙帅有限合伙人13.502.17
16兰雪有限合伙人13.502.17
17李德鹏有限合伙人13.502.17
18尹科翔有限合伙人13.502.17
19李顺业有限合伙人13.502.17
20李冰有限合伙人13.502.17
21于波淋有限合伙人13.502.17
22李明有限合伙人13.502.17
23万山有限合伙人13.502.17
24官先红有限合伙人13.502.17
25刘丰宾有限合伙人9.001.45

1-1-66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6王坤有限合伙人9.001.45
27孙清式有限合伙人9.001.45
28黄震东有限合伙人9.001.45
29胡松坡有限合伙人9.001.45
30孟昭东有限合伙人9.001.45
31宫全有限合伙人9.001.45
32于雷有限合伙人9.001.45
33时贵琳有限合伙人9.001.45
34崔宝磊有限合伙人9.001.45
35刁富雷有限合伙人4.500.72
36潘兴光有限合伙人4.500.72
37兰孝展有限合伙人4.500.72
38韩良义有限合伙人4.500.72
39郑仕霞有限合伙人4.500.72
40宫崇存有限合伙人4.500.72
41刘连峰有限合伙人4.500.72
42高公宗有限合伙人4.500.72
43李法亮有限合伙人4.500.72
44于政德有限合伙人4.500.72
45吕自伟有限合伙人4.500.72
46林煜有限合伙人4.500.72
47宫成君有限合伙人4.500.72
48于丽君有限合伙人4.500.72
49陈晨有限合伙人4.500.72
50袁崇杰有限合伙人4.500.72
合计621.00100.00

启贤资本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3、青岛里程碑砥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里程碑创投持有公司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84%。里程碑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1-1-67

主体名称青岛里程碑砥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CTKD09P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三层306室(集中办公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B座6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里程碑创投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迈通创业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100.001.00
2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00.0049.00
3青岛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30.00
4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5青岛里程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合计10,000.00100.00

里程碑创投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里程碑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迈通创业,迈通创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MA3C9F96X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04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三层306室(集中办公区)

1-1-68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B座603室
法定代表人盖洪波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盖洪波持有75%股权 王本刚持有25%股权

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的规定,里程碑创投不属于国有股东,不属于需进行SS、CS标识的情形。

里程碑创投的有限合伙人中,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青岛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里程碑创投30%合伙份额,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持有里程碑创投10%合伙份额;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为自然人控制、国资参股的企业,青岛里程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国有资产成分,均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里程碑创投《合伙协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之议事规则》的约定,考虑到里程碑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迈通创业系由自然人盖洪波、王本刚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无国有资产成分;并且里程碑创投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迈通创业提名,1名由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里程碑创投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未被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控制。因此,里程碑创投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昌润创投间接持有里程碑创投24.01%的份额,直接持有聊城昌润18.89%合伙份额;并且自然人叶行德同时担任里程碑创投与聊城昌润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里程碑创投与聊城昌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4、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聊城昌润持有公司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84%。聊城昌润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2MA3P66L595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9年02月22日
注册资金18,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东昌东路1号莲湖大厦20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东昌东路1号莲湖大厦2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昌润齐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向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报送规则制度及有关重大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聊城昌润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昌润齐心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100.000.56
2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33.33
3聊城市财信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22.22
4聊城昌润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19.44
5昌润创投有限合伙人3,400.0018.89
6聊城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5.56
合计18,000.00100.00

聊城昌润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聊城昌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昌润齐心,昌润齐心的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山东昌润齐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3M0NCE6T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6月1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6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60号

1-1-70

法定代表人叶行德
经营范围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昌润创投持有60%股权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督管理另行规定”的规定,聊城昌润不属于国有股东,不属于需进行SS、CS标识的情形。聊城昌润的有限合伙人中,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聊城市财信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聊城昌润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聊城昌润41.66%的合伙份额;昌润创投为自然人控制、国资参股的企业,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聊城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国有资产成分。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聊城昌润《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及聊城昌润出具的《关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说明函》,考虑到聊城昌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昌润齐心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并且聊城昌润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合伙人各委派1名委员组成,聊城昌润投资决策委员会未被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控制。因此,聊城昌润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

昌润创投间接持有里程碑创投24.01%的份额,直接持有聊城昌润18.89%合伙份额;并且自然人叶行德同时担任里程碑创投与聊城昌润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聊城昌润与里程碑创投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5、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松嘉创投持有公司22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62%。松嘉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MA6T127U55

1-1-7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实收资本5,52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
法定代表人隋晨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财税信息咨询(不含代理记账);企业管理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备注曾用名西藏青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更名为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松嘉创投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松嘉创投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00.0063.64
2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800.0034.55
3青岛鼎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0.001.82
合计11,000.00100.00

松嘉创投的控股股东为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397490705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4年6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重庆路589号6-2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1103
法定代表人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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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股权结构李美英持有68%的股权 张继军持有30%的股权 上海如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权 青岛青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权

松嘉创投的股东中,平度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通过平度市汇泽鑫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青岛鼎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松嘉创投36.36%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松嘉创投公司章程的约定,基于松嘉创投控股股东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最终持股的企业,无国资成分,因此,松嘉创投不属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不属于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需进行SS、CS标识的情形,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

6、青岛启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启辰资本持有公司18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32%。启辰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启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RXLAH7Y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8日
注册资金1,08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官先红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启辰资本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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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辰资本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官先红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24.002.22
2孙为良1有限合伙人240.0022.22
3宫德生1有限合伙人240.0022.22
4李奕帅1有限合伙人120.0011.11
5宫振芳2有限合伙人120.0011.11
6宫志强有限合伙人96.008.89
7张娜1有限合伙人96.008.89
8陈连兵有限合伙人60.005.56
9毛薛钧有限合伙人60.005.56
10黄惠红有限合伙人24.002.22
合计1,080.00100.00

注1:孙为良、宫德生、李奕帅、张娜为外部自然人。注2:宫振芳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姨母。

启辰资本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7、顾章豪

顾章豪持有公司9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0.66%。顾章豪基本情况如下:

顾章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9241992********。

顾章豪为中国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四)发行人关于落实《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相关要求,对股东信息进行了披露,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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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股份代持

经取得并查阅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结构图、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情况说明、关联关系说明或尽职调查问询表等文件,历次股权演变涉及的增资文件和验资报告及款项支付凭证,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提供的出资及分红银行流水或出资来源说明、公司花名册和股权激励相关文件等资料并访谈发行人股东等相关方,同时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均已出具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具备股东资格、不存在代持的专项承诺,因此,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情形等未披露的股份安排,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并且,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以及“六、发行人股本情况”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

2、关于突击入股

公司于2017年7月设立,并拟于2021年6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材料及会议文件、最近一年增资协议和款项缴纳凭证等资料,发行人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5名,其中包括4名机构股东、1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松嘉创投、启辰资本、顾章豪。上述新增股东的入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入股 时间入股 方式入股原因入股 价格定价依据
1里程碑创投2020年6月货币公司发展需要,引进投资者12元/股以2019年度估算实现6,500万元净利润为基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按照11.5倍市盈率计算本次增资价格为11.87元/股(11.87元/单位注册资本),经各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2元/股(12元/单位注册资本)
2聊城昌润2020年6月货币公司发展需要,引进投资者12元/股
3松嘉创投2020年6月货币公司发展需要,引进投资者12元/股
4启辰资本2020年6月货币公司发展需要,引进投资者,并给予部分员工持股机会12元/股
5顾章豪2020年6月货币公司发展需要,引进投资者12元/股

(1)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前述新增股东基本情况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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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其他股东基本情况”中予以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2)发行人新增股东与发行人股东等相关方的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代持经查阅发行人新增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登记材料,发行人新增股东的间接股东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情况说明、关联关系说明或尽职调查问询表等文件,发行人新增股东及其间接股东提供的出资及分红银行流水或出资来源说明,公司花名册和股权激励相关文件,董监高尽职调查问询表和中介机构名册等资料并访谈发行人股东等相关方;同时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东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具备股东资格、不存在代持并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专项承诺,除里程碑创投因间接股东之一昌润创投同样系发行人股东聊城昌润股东且二者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任职重叠情况而使里程碑创投与聊城昌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里程碑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迈通创业之法定代表人盖洪波为发行人现任监事、发行人股东顾章豪持有发行人股东无锡福鼎12.50%的权益外,前述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亦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3)新增股东股份锁定情况

前述新增股东均已出具书面承诺,自本企业/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关于入股价格异常

经核查发行人的工商资料、发行人股东填写的尽职调查问询表、发行人关于发行人历次增资的背景、股权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的说明,相关增资的价款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相关增资股东签署的增资协议等文件,发行人股东入股价格情况如下: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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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时间入股股东入股背景和原因入股形式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
2017.12.26启德投资发行人在业务起步阶段需建立和完善公司骨干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对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增资合伙人自有及自筹资金转账支付2元/股在公司业务起步阶段实施股权激励,根据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经充分协商确定激励价格为2元/股
2018.04.24无锡福鼎发行人在业务起步阶段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所需资金需求,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决定引入投资者无锡福鼎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合伙人自有及自筹资金转账支付4元/股根据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净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市场发展前景和线性驱动业务2017年预期业绩,按照10倍市盈率,经充分协商,以公司投前2.2亿元的估值定价4元/股
2019.04.02启贤资本发行人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保持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对公司部分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增资合伙人自有及自筹资金转账支付4.5元/股根据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净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市场发展前景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安排,经充分协商确定价格为4.5元/股
启源资本发行人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保持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1)对部分公司管理层人员实施股权激励,提升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及(2)宫志强的亲属臧建、臧勇,朋友宫晓辉、刘稚萍多年关注公司发展,发行人出于对宫志强激励的考虑,且上述人员看好公司发展,因此同意其对公司投资增资合伙人自有及自筹资金转账支付4.5元/股
2020.06.04聊城昌润(1)为了满足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决定引入投资者;(2)因看好公司发展,官增资自有资金转账支付12元/股以2019年度实现6,500万元净利润为基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确定投前估值为7.56亿元,按照11.5倍市盈率计算本次
里程碑创投增资自有资金转账支付12元/股
松嘉创投增资自有资金转账支付12元/股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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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时间入股股东入股背景和原因入股形式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
启辰资本先红等人设立启辰资本对公司进行增资;(3)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松嘉创投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因看好公司发展,对公司进行增资;(4)顾章豪作为早期投资人,因看好公司发展进行跟投增资合伙人自有及自筹资金转账支付12元/股增资价格为11.87元/股,最终经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2元/股
顾章豪增资自有资金转账支付12元/股

综上,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价格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价格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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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股东适格性、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等问题

(1)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适格性、与中介机构相关主体的关系和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说明经查阅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股权结构图、尽职调查问询表,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情况说明和关联关系说明或尽职调查问询表、工商登记资料和/或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提供的出资及分红银行流水或出资来源说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中介机构填报的项目人员名单(含直系亲属)等资料,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2)关于发行人出具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行人直接和间接股东(穿透至自然人、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平台、事业单位和国资主管部门)均已出具专项承诺,相关专项承诺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投资者保护事项相关的承诺”之“(九)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中对外披露。

(3)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纳入监管情况

发行人共有非自然人股东9名,其中,无锡福鼎、聊城昌润、里程碑创投为私募投资基金,其纳入监管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时间基金备案时间
1无锡福鼎奇福投资2015年2月4日2018年2月11日
2里程碑创投迈通创业2017年1月17日2017年9月20日
3聊城昌润昌润齐心2019年2月1日2019年4月19日

发行人其他非自然人股东,即启航资本、启德投资、启贤资本、启源资本、松嘉创投、启辰资本,不存在公开募集资金或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况,不存在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的情况,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企业,资产也并未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该部分非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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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如上表所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纳入监管。

(4)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2名自然人股东提供的尽职调查问询表、身份证复印件、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向上穿透的各层级自然人股东(穿透至自然人、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国有全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资主管部门)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任职情况说明等资料以及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不存在离职人员入股的承诺、发行人股东出具的不存在代持的承诺,并通过网络公开检索确认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自然人股东的公开信息情况,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自然人股东中不存在发行人申报时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59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530万股A股股份,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 (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数 (万股)持股比例
1宫志强9,000.0066.23%9,000.0049.67%
2启航资本1,000.007.36%1,000.005.52%
3启德投资1,000.007.36%1,000.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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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 (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数 (万股)持股比例
4无锡福鼎800.005.89%800.004.42%
5启源资本524.003.86%524.002.89%
6启贤资本276.002.03%276.001.52%
7里程碑创投250.001.84%250.001.38%
8聊城昌润250.001.84%250.001.38%
9松嘉创投220.001.62%220.001.21%
10启辰资本180.001.32%180.000.99%
11顾章豪90.000.66%90.000.50%
12发行后新增社会公众股东--4,530.0025.00%
合计13,590.00100.00%18,120.00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包括1名自然人、8家有限合伙企业和1家有限责任公司,其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之“(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2名自然人股东,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职务
1宫志强董事长
2顾章豪

(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根据上述办法,公司股东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松嘉创投不属于需标识“SS”、“CS”的国有股东。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份和需标识“SS”、“CS”的国有股东。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一年发行人共新增股东5名,其中包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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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4名机构股东,分别为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松嘉创投、启辰资本、顾章豪。

上述新增股东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关于落实《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相关情况”之“2、关于突击入股”。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及持股情况如下:

1、宫志强、启航资本、启德投资、启源投资、启辰资本的关联关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宫志强9,000.0066.23%(1)发行人控股股东宫志强担任启航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87%的合伙份额,担任启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39.4%的合伙份额; (2)宫志强之配偶臧建为启源资本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38.17%合伙份额;宫志强妻弟臧勇为启源资本有限合伙人,持有19.08%的合伙份额; (3)宫志强持有启辰资本8.89%的合伙份额
2启航资本1,000.007.36%
3启德投资1,000.007.36%
4启源资本524.003.86%
5启辰资本180.001.32%

2、无锡福鼎与顾章豪的关联关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无锡福鼎800.005.89%顾章豪为无锡福鼎的有限合伙人,持有12.50%合伙份额
2顾章豪90.000.66%

3、里程碑创投与聊城昌润的关联关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里程碑创投250.001.84%昌润创投间接持有里程碑创投24.01%的份额,直接持有聊城昌润18.89%合伙份额;并且自然人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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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2聊城昌润250.001.84%德同时担任里程碑创投与聊城昌润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因此里程碑创投与聊城昌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

(八)发行人股东数量超200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股东11名,其中,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2名,非自然人股东9名,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直接股东中共计有2名自然人,故按照2人计算股东人数。

2、非自然人股东

(1)私募投资基金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3名股东为私募投资基金,分别为无锡福鼎、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该等股东及其管理人均已按《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

由于上述股东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私募投资基金,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相关规定,将前述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分别认定为1名股东,共按照3名股东计算股东人数。

(2)其他机构股东

启航资本为公司发起人持股平台,根据其提供的合伙人协议等资料,启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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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有2名公司员工和1名外部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经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为3名。

启德投资、启贤资本、启源资本、启辰资本系以合伙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平台,其中启源资本、启辰资本存在外部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情况。根据其提供的合伙人协议等资料,启德投资有30名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经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为1名;启贤资本有50名公司员工作为合伙人,经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为1名。启源资本、启辰资本系以外部自然人为主的混合持股平台,启源资本有7名公司员工和4名外部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经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为11名;启辰资本有5名公司员工和5名外部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经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为10名。

根据松嘉创投的工商登记材料及尽职调查问询表等资料显示,除投资发行人外,松嘉创投另有其他多项对外投资,不属于专为投资发行人而设立的投资平台或专项基金,穿透后有4名自然人、2名国家事业单位投资者,经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为6名。

综上所述,发行人股东穿透后的股东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册股东性质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1宫志强自然人1
2启航资本有限合伙企业3
3启德投资员工持股计划平台1
4无锡福鼎私募投资基金1
5启源资本混合持股平台11
6启贤资本员工持股计划平台1
7里程碑创投私募投资基金1
8聊城昌润私募投资基金1
9松嘉创投公司制法人6
10启辰资本混合持股平台10
11顾章豪自然人1
合计34

注:计算合计人数时已剔除重复人员。

综上,发行人目前全部股东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合计34人,未超过200人,符合《审核问答》问题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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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构成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
1宫志强董事长董事会2020.7-2023.7
2于廷华董事、总经理董事会2020.7-2023.7
3方建超董事、研发总监董事会2020.7-2023.7
4陈健董事、市场总监董事会2020.7-2023.7
5姚型旺董事、公司智能办公事业部经理董事会2020.7-2023.7
6徐英明董事、生产总监董事会2020.7-2023.7
7周国庚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7-2023.7
8黄兆阁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7-2023.7
9赵春旭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7-2023.7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宫志强先生,简历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于廷华先生,1979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青岛港湾学院机械制造专业;2020年7月,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学历。2003年至2017年10月,担任豪江电器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担任豪江智能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豪江智能董事、总经理。

方建超先生,198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专科学历。2005年至2006年,担任青岛麦特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6年至2017年10月,担任豪江电器研发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豪江智能研发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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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女士,1983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毕业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外贸英语专业;2006年7月,毕业于济南大学英语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7年10月,担任豪江电器市场总监;2017年10月至今担任豪江智能市场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徐英明先生,198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毕业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2019年7月至今,东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读,专科学历。2003年12月至2007年5月,担任青岛海尔质量保障经营公司黄岛分公司实验室负责人;2007年6月至2011年2月,担任青岛龙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担任青岛澳柯玛洗衣机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2013年5月至 2017年10月,担任豪江电器品保部经理、分厂厂长;2017年10月至今,担任豪江智能生产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姚型旺先生,1982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毕业于青岛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至2009年,担任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国际贸易市场推广专员;2009年至2017年10月,担任豪江电器欧洲区域的销售经理;2017年10月至2019年初,担任豪江智能市场部医疗板块销售经理;2019年初至今,任豪江智能市场部智能办公事业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周国庚先生,1969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2年7月,毕业于青岛海洋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今,就职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豪江智能独立董事。

黄兆阁先生,1968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2年6月,毕业于青岛化工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6月,获青岛科技大学工学硕士学位。1992年至今,就职于青岛科技大学,现任青岛科技大学塑料工程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于高分子材料的成型加工和高性能化研究;现任豪江智能独立董事。

赵春旭先生,1976年4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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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1998年毕业于青岛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3年9月,担任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任企业法律顾问;2006年起至今,就职于文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豪江智能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本届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
1王伟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经理发行人股东2020.7-2023.7
2盖洪波监事发行人股东2020.7-2023.7
3崔伟监事、豪江电子分公司负责人职工代表大会2020.7-2023.7

截至目前,公司监事的简历如下:

王伟先生,1981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7月,毕业于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专科学历。2005年10月至2008年5月,于青岛麦特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模具设计工作,2008年5月至2009年9月,于青岛精钜机械设计有限公司从事检具设计工作,2009年9月至 2017年10月,于豪江电器从事结构设计工作;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现任豪江智能监事会主席。

盖洪波先生,1976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研究生学历。2000年9月至2003年4月,任青岛万通证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任青岛国泰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4年6月至今,任青岛基业百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青岛基业百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任青岛里程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豪江智能监事。

崔伟先生,1985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9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研究生学历。2011年至2016年,担任青岛高校山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6年至2017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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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担任豪江电器生产厂长;2017年10月至今,历任豪江智能生产厂长、豪江电子即墨分公司负责人;现任豪江智能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3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于廷华董事、总经理
2朱高嵩董事会秘书
3宫超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于廷华先生,简历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朱高嵩先生,1984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学专业,2019年取得东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9年至2014年,担任南京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江苏省地方海事局办公室文秘(非在编);2014年至2018年9月,于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8年9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宫超先生,197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年7月,毕业于青岛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专科学历。2005年至2007年,担任青岛星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至2017年10月,担任豪江电器财务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豪江智能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田川川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

田川川先生,198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7月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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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担任豪江电器电子工程师、研发主管、技术顾问;2017年11月至2020年8月,担任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宫志强董事长启航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关联方
启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关联方
豪江资管执行董事兼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泰信冷链执行董事兼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昊尔泰针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启铭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关联方
于廷华董事、总经理启源资本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关联方
周国庚独立董事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无关联关系
青岛高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李沧区科兴达业经济信息咨询中心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铭泰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赵春旭独立董事文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无关联关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黄兆阁独立董事青岛科技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塑料工程教研室主任无关联关系
盖洪波监事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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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基业百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基业共享人力资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里程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创捷中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超瑞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极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易航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斯博锐意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乐办公模块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晶格码(青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不愁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大数华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方
青岛邻客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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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保密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或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及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等情形。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变化时间变化原因变化前任职人员变化后任职人员
2020年7月20日增加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宫志强、于廷华、方建超、陈健、徐英明宫志强、于廷华、方建超、陈健、徐英明、姚型旺、黄兆阁、周国庚、赵春旭

(二)监事变动情况

变化时间变化原因变化前任职人员变化后任职人员
2020年7月20日引入外部监事王强、王伟、崔伟王伟、盖洪波、崔伟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变化时间变化原因变化前任职人员变化后任职人员
2020年7月20日管理层调整分工宫志强于廷华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近两年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

综上,近两年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变化主要系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属于重大不利变化,且相关变动已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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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持有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或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职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宫志强董事长9,000.0066.2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启航资本启德投资启源资本启贤资本启辰资本间接持股比例
出资占比出资占比出资占比出资占比出资占比
宫志强董事长435.0087.00394.0039.40////96.008.899.42
于廷华董事、 总经理50.0010.00//27.002.29////0.82
方建超董事、 研发总监//60.006.0022.501.91////0.52
陈健董事、 市场总监//60.006.0022.501.91////0.52
徐英明董事、 生产总监//30.003.0018.001.53////0.28
姚型旺董事、 智能办公事业部经理//30.003.00//13.502.17//0.26
王伟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经理//30.003.0022.501.91////0.29
崔伟监事、豪江电子即墨分公司负责人//20.002.00//////0.15
朱高嵩董事会秘书////67.505.73////0.22
宫超财务总监//20.002.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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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启航资本启德投资启源资本启贤资本启辰资本间接持股比例
出资占比出资占比出资占比出资占比出资占比
田川川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20.002.00//22.503.62//0.22

(三)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宫志强的配偶臧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启源资本间接持有公司1.47%的股份。

2、宫志强的姑母宫垂秀通过启航资本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

3、宫志强的姨母宫振芳通过启辰资本间接持有公司0.15%的股份。

4、宫志强的妻弟臧勇通过启源资本间接持有公司0.74%的股份。

5、宫志强的表妹赵艳萍通过启德资本和启贤资本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所持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方案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由总经理等经营管理层进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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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支付的薪酬总额占同期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386.22374.19306.77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75.00151.25320.00
合计461.22525.44626.77
利润总额(万元)9,930.587,161.165,343.03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4.64%7.34%11.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直接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津贴是否在本公司专职领薪
1宫志强董事长47.59
2于廷华董事、总经理45.69
3方建超董事、研发总监38.90
4陈健董事、市场总监38.28
5徐英明董事、生产总监34.22
6姚型旺董事、智能办公事业部经理32.38
7周国庚独立董事1.00
8黄兆阁独立董事1.00
9赵春旭独立董事1.00
10王伟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经理32.46
11盖洪波监事-
12崔伟监事、豪江电子分公司负责人32.09
13朱高嵩董事会秘书24.22
14宫超财务总监17.57
15田川川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29.06

注: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4万元(税前),分四个季度发放,每季度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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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税前)。因独立董事于2020年7月完成选聘,其2020年仅发放第四季度津贴。此外,上表中未统计以股份支付费用形式发放的薪酬。盖洪波为外部监事,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形。

(四)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1、已经实施完毕的员工激励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为了回报其对公司作出的贡献,公司以间接持股形式对其进行激励。

(1)启德投资

启德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于2017年12月开始成为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7.36%的股份,对价2元/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德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1宫志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394.0039.40董事长
2方建超有限合伙人60.006.00董事、研发总监
3陈健有限合伙人60.006.00董事、市场总监
4苗其洋有限合伙人50.005.00公司中层干部
5赵艳萍有限合伙人40.004.00公司员工
6徐英明有限合伙人30.003.00董事、生产总监
7姚型旺有限合伙人30.003.00董事、智能办公事业部经理
8王强有限合伙人30.003.00豪江模具员工
9王伟有限合伙人30.003.00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经理
10崔伟有限合伙人20.002.00监事、豪江电子分公司负责人
11赵亮有限合伙人20.002.00公司中层干部
12曹正有限合伙人20.002.00豪江电子员工
13孙进军有限合伙人20.002.00公司中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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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14郭德庆有限合伙人20.002.00豪江电子总经理
15兰孝展有限合伙人20.002.00公司中层干部
16田川川有限合伙人20.002.00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
17谭英军有限合伙人20.002.00公司员工
18宫超有限合伙人20.002.00公司财务总监
19张戈有限合伙人10.001.00公司员工
20李法亮有限合伙人10.001.00公司员工
21李德鹏有限合伙人10.001.00公司员工
22袁崇杰有限合伙人10.001.00公司员工
23孙静松有限合伙人10.001.00豪江模具员工
24林煜有限合伙人10.001.00公司中层干部
25李顺业有限合伙人10.001.00公司员工
26朱洪亮有限合伙人10.001.00容科机电员工
27张泳源有限合伙人4.000.40容科机电员工
28刘仁伟有限合伙人4.000.40容科机电员工
29李秀宇有限合伙人4.000.40豪江电子员工
30岑磊有限合伙人4.000.40容科机电员工
合计1,000.00100.00-

注:2020年9月,曹正、郭德庆、朱洪亮、张泳源、刘仁伟、李秀宇、岑磊通过进入启德投资开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对价12元/股。

(2)启源资本

启源资本系混合持股平台,于2019年4月开始持有发行人3.86%的股份,对价4.5元/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源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1于廷华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27.002.29董事、总经理
2臧建有限合伙人450.0038.17不在公司任职
3臧勇有限合伙人225.0019.08不在公司任职
4宫晓辉有限合伙人225.0019.08不在公司任职
5刘稚萍有限合伙人90.007.63不在公司任职
6朱高嵩有限合伙人67.505.73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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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7王伟有限合伙人22.501.91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经理
8方建超有限合伙人22.501.91董事、研发总监
9陈健有限合伙人22.501.91董事、市场总监
10徐英明有限合伙人18.001.53董事、生产总监
11王强有限合伙人9.000.76豪江模具员工
合计1,179.00100.00-

(3)启贤资本

启贤资本系员工持股平台,于2019年4月开始持有发行人2.03%的股份,对价4.5元/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贤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1戴相明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27.004.35公司中层干部
2苗其洋有限合伙人45.007.25公司中层干部
3李竹超有限合伙人36.005.80容科机电员工
4赵艳萍有限合伙人31.505.07公司员工
5谭英军有限合伙人27.004.35公司员工
6田川川有限合伙人22.503.62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
7唐学风有限合伙人22.503.62公司员工
8张戈有限合伙人22.503.62公司员工
9关钱海有限合伙人18.002.90公司员工
10李春荣有限合伙人18.002.90公司中层干部
11孙仁奎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12姚型旺有限合伙人13.502.17董事、智能办公事业部经理
13黄俊林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14姜家昌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中层干部
15孙帅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16兰雪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17李德鹏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18尹科翔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中层干部
19李顺业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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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20李冰有限合伙人13.502.17豪江电子员工
21于波淋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22李明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员工
23万山有限合伙人13.502.17公司中层干部
24官先红有限合伙人13.502.17豪江模具北安分公司负责人
25刘丰宾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中层干部
26王坤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27孙清式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28黄震东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29胡松坡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30孟昭东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31宫全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32于雷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33时贵琳有限合伙人9.001.45公司员工
34崔宝磊有限合伙人9.001.45豪江电子员工
35刁富雷有限合伙人4.500.72豪江电子员工
36潘兴光有限合伙人4.500.72证券事务代表、容科智家监事
37兰孝展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中层干部
38韩良义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39郑仕霞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40宫崇存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41刘连峰有限合伙人4.500.72豪江电子员工
42高公宗有限合伙人4.500.72豪江模具员工
43李法亮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44于政德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45吕自伟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46林煜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中层干部
47宫成君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48于丽君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49陈晨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中层干部
50袁崇杰有限合伙人4.500.72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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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合计621.00100.00-

注:2020年4月,官先红通过进入启贤资本的方式开始间接持有豪江智能股份,对价4.5元/股。2021年1月,潘兴光通过进入启贤资本的方式开始间接持有豪江智能股份,对价12元/股。

(4)启辰资本

启辰资本系混合持股平台,于2020年6月持有发行人1.32%的股份,对价12元/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辰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
1官先红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24.002.22豪江模具北安分公司负责人
2孙为良有限合伙人240.0022.22不在公司任职
3宫德生有限合伙人240.0022.22不在公司任职
4李奕帅有限合伙人120.0011.11不在公司任职
5宫振芳有限合伙人120.0011.11不在公司任职
6宫志强有限合伙人96.008.89公司董事长
7张娜有限合伙人96.008.89不在公司任职
8陈连兵有限合伙人60.005.56容科机电宁波分公司负责人
9毛薛钧有限合伙人60.005.56容科机电员工
10黄惠红有限合伙人24.002.22容科机电员工
合计1,080.00100.00-

注:2021年4月,宫志强通过进入启辰资本的方式间接持有豪江智能股份,对价13.2元/股。

(5)已经实施完毕的员工股权激励的纳税情况

根据《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启德投资、启源资本、启贤资本、启辰资本中具有公司员工身份的合伙人已就上述股权激励取得《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已实施的员工激励外,发行人不存在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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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者正在实施员工激励及相关安排。具体股份支付计提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六)其他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分析”之“8、股份支付费用”。

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员工人数(人)1,142644485
劳务派遣人数(人)57433
用工总人数(人)1,199687488
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人数比例4.75%6.26%0.61%

注:用工总人数为员工人数与劳务派遣人数之和。

上述员工(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均已和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已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结构人数(人)比例
管理及行政人员897.79%
研发人员20818.21%
销售人员706.13%
生产人员77567.86%
合计1,142100%

(三)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为公司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司与退休返聘员工签署劳务合同。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豪江美国法律意见书,公司与2名美国子公司员工未签署劳动合同,但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已为其纳税并缴纳社保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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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为境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员工人数1,127629480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人数1,028596457
——退休返聘无须缴纳人数131513
——新员工入职尚未缴纳人数85129
——停薪留职未缴纳人数030
——其他未缴纳人数131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缴纳公积金人数1,018580453
——退休返聘无须缴纳人数131513
——新员工入职尚未缴纳人数86129
——停薪留职未缴纳人数084
——其他未缴纳人数10141

注:上述员工人数和缴纳人数未包含境外子公司员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共有1,127名员工,公司为其中1,028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为其中1,018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公司已为11名韩国子公司的境外员工缴纳了韩国当地的国民年金、社会保险,为2名韩国子公司的境内员工缴纳了中国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为2名美国子公司的境外员工缴纳了美国当地的社会保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为99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为109人,未缴情形主要包括退休返聘无须缴纳、新员工入职尚在办理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停薪留职未缴纳以及个别因无购房需求等原因而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上未缴人数占比及未缴金额均较小,如缴纳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报告期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合规证明,实际控制人也已出具如补缴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相关承诺,具体详见下文。上述未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如补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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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政府主管部门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合规证明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豪江模具、容科机电在报告期内按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青岛市即墨区医疗保障局已出具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豪江模具、容科机电自开户以来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欠缴记录。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证明,发行人子公司豪江电子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未发生拖欠职工工资等行为,未因为违反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

青岛市医疗保障中心已出具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子公司豪江电子遵守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已按国家规定参加各项社会医疗保险,无欠费记录,不存在因上述情形收到立案调查的情形。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子公司的分公司容科机电宁波分公司已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墨管理处)已出具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过该中心的处罚。宁波市住房管理中心已出具证明,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子公司的分公司容科机电宁波分公司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被该中心处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如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缴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而被员工要求或自行决定补缴并经主管部门确认需要补缴或经主管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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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首次发行并上市报告期内的职工社会保险,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承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及一切相关费用的缴付义务,并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补偿责任。如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缴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被员工要求或自行决定补缴并经有关部门确认需要补缴或经有关部门要求补缴首次发行并上市报告期内的住房公积金,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承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及一切相关费用的缴付义务,并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4、关于补缴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为绝大部分员工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存在应补缴的情形主要如下:

(1)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客观原因无法在入职次月完成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而导致补缴义务的产生,主要包括:员工个人无法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参保资料、员工之前的用人单位未办妥移交手续等。

(2)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停薪留职,发行人在停薪留职期间暂停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极少数员工因为对当期到手收入重视程度较高和/或无购房需求,不愿承担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中个人应缴部分的费用,自愿放弃缴纳,导致发行人在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存在客观困难。

(4)补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发行人如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测算社会保险补缴金额2.124.270.37
测算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1.381.660.17
合计补缴金额3.505.930.54
利润总额9,930.587,161.165,343.03
补缴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0.04%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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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可能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发行人采取的补救措施及行政处罚风险

针对发行人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①对员工加强关于国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件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使员工更深入了解国家现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员工的主动缴纳意识,在后续员工招聘中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作为考察指标之一;

②因停薪留职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主要出现在2018、2019年,现已规范。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将加强对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的学习,避免再出现该等应缴未缴的情况。

③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已出具承诺:“如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缴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而被员工要求或自行决定补缴并经主管部门确认需要补缴或经主管部门要求补缴首次发行并上市报告期内的职工社会保险,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承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及一切相关费用的缴付义务,并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另外基于发行人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数较少、金额较小,并已及时改正不规范缴纳的情况;同时,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均已出具合规证明,对发行人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缴纳行为予以认可。因此,发行人因补缴事宜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

1-1-10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为业界知名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研发、生产企业,现阶段已完成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智能线性驱动主要应用场景的技术积累,形成了以智能家居为核心并逐渐向其他应用场景延展的业务布局,为行业内以设计和研发为核心驱动力、具备较强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定制化能力、且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

发行人虽成立于2017年,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自2003年起即开始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产销研活动,截至目前已有近20年的行业经验。凭借多年行业经验并以智能家居产品为抓手,在以研发为导向的建企方针指引下,发行人现已掌握了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同时,为提升核心关键的控制器制造能力、整体定制化能力并挖掘产业链深度价值,发行人已将产业链向上游布局至控制模组自主设计生产、模具开发制造及注塑制造,基本实现了核心关键部件的自研自产以及马达驱动器、控制器、操控器等线性驱动产品主要部件的自动化、模块化生产,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附加值。此外,为削弱欧美跨国企业在业内的先发优势,发行人在生产线和生产流程改进方面亦不断加大投入,强化自身“智能制造”能力以提升生产效率、定制化能力和产品质量、成本管控水平。目前,发行人核心部件生产采取“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结合自主设计改良的部分设备,实现了在核心部件生产、装配、关键指标监控、产线运行实时监测和不良品检验等多个环节的智能制造。经过多年努力,发行人已与一批品质优良、合作关系稳固的客户、供应商伙伴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全面参与全球范围内的线性驱动市场竞争,并依托国内发展日趋成熟的IoT、5G技术,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智能化、个性化、自动化、高品质、可物联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主要由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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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组成,其中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升降柱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基础驱动装置,而控制器、操控器共同构成了驱动装置的智能控制系统。而在IoT和5G技术大发展的今天,智能控制系统的控制逻辑也进一步拓宽,在传统的以机械控制、人机直接交互为主的基础上,公司也力求在智能控制系统中根据需求集成声音、光照、温度、湿度、压强等多种感应监测手段和定制化通讯协议,实现对基础驱动装置的自主调节、远程调节、多系统调节。目前公司相关产品正在逐步由传统的仅提供基本升降、移动功能的线性驱动产品向具备IoT功能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升级迭代,从而适应目前居民消费升级以及万物互联的市场整体发展趋势。目前公司产品已与梦百合、Leggett& Platt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目前已经获得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品测试、检验和认证公司之一Intertek颁发的“Intertek‘卫星计划’实验室资质”,并已通过GB/T 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也获得了CE、CB、SAA、KC、ETL、FCC、UL、TELEC、PSE等多项认证。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证”、“青岛市互联网工业认定项目:自动化生产线”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49,418.7379.48%43,423.8485.49%35,269.5586.94%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10,747.9617.29%6,981.7713.75%5,249.6612.94%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1,023.781.65%17.380.03%-0.00%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638.161.03%371.220.73%48.300.12%
其他347.380.56%0.180.00%-0.00%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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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沿革节点如下图所示:

2、发行人主要产品

随着全球的“电动化+物联网”热潮开始深刻改变人类的衣食住行,各个传统产业正在发生以消费升级为表象的变革,电动床、电动升降桌等新兴产业加速成长;同时,传统线性驱动行业也在前述技术浪潮下逐渐向智能线性驱动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是大多数消费升级场景的核心动力系统,报告期内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领域,具体如下:

(1)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

发行人目前生产的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居用床这一下游领域,为智能电动床、电动沙发提供核心动力及控制系统,并向遮阳、橱柜等场景延展。具体如下所示:

1-1-107

居家厨卫 居家卧室 电动沙发

公司智能家居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单马达驱动器或双马达驱动器、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如按摩器、睡眠监控装置等),以智能电动床的应用场景为例,发行人产品具体应用位置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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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在基础驱动装置及控制层面,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的电控技术,对安装在床底部不同位置的驱动装置进行控制,从而使智能电动床实现背部、腿部、头枕、腰托等部位任意角度的调节,方便快捷的将家庭用床调节至适合使用者的形态;另外结合大扭矩、低噪音的电机系统以及公司自行研发的限滑、防夹等技术,可以实现快速的响应、急速顺滑和安全可靠的床形态调整体验。通常而言,家居用床属于更换频次较低、使用较为频繁、价值较高、重量较大的家居用品,因此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方面的通用技术积累也更偏向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的要求,并已经掌握了实现前述产品特点与成本控制间的较优技术路径。

在智能控制方面,一方面,发行人结合对人体工学和如今已日趋成熟的IoT技术的理解,在传统控制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在控制器中加装控制芯片并自行开发相应算法,使电动床、电动沙发等新兴家居用品能够通过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或控制系统达到智能化的效果。使用者可以通过控制系统预设符合个人习惯和不同使用场景的各类家居用品的最佳使用形态,并通过IoT设备和技术实现手动或自动的调节,从而提高使用者的舒适度,使普通家居产品愈发贴近现代人的居住生活习惯。此外,公司的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亦可以作为数据采集及反馈的节点,与米家、涂鸦、天猫精灵等全屋智能定制系统进行深度融合以适应全屋智能时代的到来,在通过链入智能终端设备和系统提升用户体验及产品粘性的同时,也为公司产品的不断优化提供数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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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在控制器中集成传感器并以自研算法增加控制逻辑点的方式,进一步为传统家居产品赋予多项智能功能,显著提升使用者的生活品质。例如通过集成生命体征检测装置实现无感睡眠监控,使智能电动床具备监测人体心率、呼吸、体动等睡眠数据的功能,并给出针对性的睡眠改善方案建议,从而提升使用者的睡眠质量;通过集成鼾声检测装置实现对鼾声的监控,并经由公司独有的控制平台对机械驱动装置进行反馈和控制,调整智能电动床不同部位的角度和升降,从而实现人体在睡眠中头颈位置的调整,达到止鼾的效果;通过集成红外检测装备检测人体的位置和实时变化,一方面可以避免机械驱动装置在智能电动床升降和角度调节过程中夹伤使用者,实现自动防夹的功能,有效规避使用中的意外伤害,提升安全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床底灯、夜灯的自动开关,增加家居使用的便利性;通过集成声控设备和震动装置,实现语音控制和音乐按摩等功能,提高使用者的生活质量。

(2)智慧医养线性驱动产品

医养器械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线性驱动系统是核心部件之一。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病患增多,智能医养设备的配备,尤其是可以由病人自己控制的医养设备就显得非常必要,其不仅可以有效改善医院、疗养院、养老院和居家病人、养老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安全状况,减少在治疗、护理过程中因不必要的人为因素带来的意外伤害;还可以提高医务工作者、养老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整体提升医疗和养老护理工作的精细化和反应速度。

目前公司研发生产的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被应用于ICU病床、手术床、牙科椅、医美用床、X光机和CT机等医疗设备以及护理床、翻身床、电动轮椅、移位机等养护设备中,未来亦可在C型臂、核磁共振设备、吊塔、台车等多种医疗设备中加以应用,具体如下所示:

产品应用产品图示产品类别产品图示
电动医疗床电动护理床
电动轮椅移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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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应用产品图示产品类别产品图示
医美用床牙科椅

发行人目前生产的智慧医养线性驱动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护理、养老等多个应用场景,具体如下所示:

医院ICU病房 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 医美中心和牙科诊所

发行人生产的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单马达或双马达驱动器、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等。以智能电动医疗床的应用场景为例,发行人产品具体应用位置示意图如下:

在医疗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ICU病床、手术床、牙科椅、医美用床、X光机等场景,并以多种方式和手段保证传统医疗设备电动化后的运行可靠性、使用安全性及智能化。一方面,区别于智能家居、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领域,应用于医疗领域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控制方式现阶段主要为有线控制,避免了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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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在极小概率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控制传输不良、控制中断等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对于医养设备控制的有效性和设备本身运行的稳定、安全、可靠;另一方面,通过在高精度机械传统装备基础上集成多样化、定制化的各种智能检测传感组件和自主开发的R-Control通讯控制协议,可以实现对病人各种生命体征的远程监测和及时反馈,可以更好的为病人生命安全提供服务。以智能电动ICU病床为例,由于面对的最终用户为处于休克等生命垂危状态的特殊危重病人,病房护理工作复杂而艰辛。在机械驱动方面,公司产品采用安全可靠、性能稳定、医用防水等级高的静音驱动装置,通过有线控制器实现控制床体的整体升降、背板及大腿板的升降、床板不同角度的倾斜,将病人调整至不同体位,为临床检查治疗以及无意识病人的护理提供便利;在检测与控制方面,公司自主研究开发了符合国际医疗标准的“MCS-总线驱动系统”,其作为核心单元可以有效的兼容并集成无线控制模块、语音控制模块、生命体征检测模块、称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角度传感器等外设装置,从而实现对无意识病人的日常排泄监控、病人自助排泄装置的自动开合、离床报警、实时监测和收集患者的体重数据变动等多重功能,方便医生根据实时数据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及护士对病患的照顾和管理。

在养老领域,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家用护理床,移位机、电动轮椅以及康复设备中。以家用护理床为例,主要供在养老院、居家或其他非医院场所养老人员使用,对于其中行动不便或长期卧床的人士,其较电动医疗床除保留了电动驱动功能外,针对居家护理的特性定制化的提供了新的智能体验功能。例如配合湿度检测装置的自动移位系统,可以自动感应启动接便装置和擦洗装置;通过在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中集成远程通讯或监控等装置,可以使居家养老人员获得远程陪伴、医疗、看护等服务,增加居家养老人员的舒适度及安全性。

(3)智能办公线性驱动产品

随着社会对上班族、青少年健康的关注,健康办公、学习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健康办公、学习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坐立交替系统,即抛弃传统的固定办公和学习桌椅,采取可调节式办公家具,避免久坐。发行人生产的智能办公线性驱动产品为智能电动升降办公桌、AI智能学习桌、电竞桌、电动儿童学习桌、电动桌上桌等办公、学习用具的核心驱动装置,具体应用场景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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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办公 居家学习 网咖和电竞发行人生产的智能办公线性驱动产品主要由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等部件组成。以公司下游产品智能升降办公桌为例,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各组件及其所在位置示意图如下:

发行人近年来借助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领域的技术积累,开始推出智能办公线性驱动产品。为了避免与此细分领域先发企业形成过于同质化的竞争,发行人一方面继续保持在基础驱动装置方面耐损耗、高安全及可靠性的特点,同时在发行人多年深耕的控制领域也进行了创新,从而使公司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能够赋予传统办公桌椅更多的性能优化和智能化特点,使之更符合人体工学的要求。例如,公司通过在控制系统内集成电流检测传感器、压力检测传感器、双霍尔传感器和陀螺仪和自主研发的算法、通信协议,使控制系统能够在感应到桌面不同负载的复杂应力条件时,实时控制两个马达电机的转速等指标,动态调整运行参数,可以实现良好的同步升降功能、遇阻速停以及防撞、防夹的功能。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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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能化方面,公司通过在控制器中集成智能图像识别检测和行程记忆存储管理装置,经外设摄像头、传感器获取使用者在学习过程中的偏好位置后进行记忆存储,可以自动调节办公、学习桌高度和桌面面板角度;并且,在发现使用者较长时间未改变办公、学习姿势后会主动提醒并自动调节桌面高度,督促使用者的姿势调整,从而缓解腰椎、颈椎和视觉疲劳,减少劳动损伤。目前由于法律中对于劳动者保护的要求并且其属于消费升级的产物,智能升降办公桌等智能办公产品在欧美等发达地区较为普及,在中国一线城市的办公场所尚处于市场开拓期,发行人未来在此领域将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4)工业传动线性驱动产品

线性驱动装置起源于工业领域,发展于大众消费市场。随着电机功率和稳定性增强、新材料层出不穷,线性驱动装置的基础性能也出现了质的飞跃。近年来在需要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及可靠性的驱动产品的工业传动领域,结合工业互联网及5G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在工业传动领域也开发出新的市场需求。公司目前研发并少量生产的工业传动产品主要应用于畜牧养殖、木工机械领域,并正在积极研发针对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太阳能追踪、工业自动化等需要精确定位、同步控制或者工作环境恶劣需减少人工使用等场合的相关产品。通过多种检测系统、现代运动控制技术和变速装置、传动装置的结合,发行人将协助相关企业实现对工业生产过程的精密控制及数据采集工作,为客户提供程序化、网络化、更安全的控制复杂位移的综合解决方案。在工业传动领域的具体应用场景如下所示:

工业制造 畜牧养殖 光伏电站

目前公司工业传动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单马达驱动器或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等,也可以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进行特定组件的调整。具体应用位置示意图如下:

1-1-114

如前所述,发行人的技术积累主要来自于智能电动床领域,相关产品技术特点为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及可靠性,因此,发行人相较在其他领域完成技术积累的业内公司而言,其技术储备与工业传动领域的核心技术要求更具一致性。公司的工业传动线性驱动产品不仅能够提供高性价比且符合工业企业要求的系统方案,同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集成各种定制化的检测装置、通讯控制协议和控制芯片,以实现基于不同感应检测结果的特定精准运动和自我驱动,以满足在极端条件或无人监控条件下的各种传动需求。例如采用公司工业传动线性驱动产品的畜牧养殖场自动开窗系统,通过集成温度、湿度和光敏感应检测装置,可以根据养殖场内温度、湿度和光照时间自动调节通风口的开合推杆运动以实现对特定条件下窗户开合和开窗角度大小的控制,并进而实现对养殖过程中通风量、光照时间和采光量的管理;采用公司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的太阳能追踪板,通过加装带有光敏检测组件的线性驱动产品,可以实现太阳能面板随太阳移动轨道倾斜,增加太阳能电池板的发电效率。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及工业传动四大业务板块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1-1-115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49,418.7379.48%43,423.8485.49%35,269.5586.94%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10,747.9617.29%6,981.7713.75%5,249.6612.94%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1,023.781.65%17.380.03%-0.00%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638.161.03%371.220.73%48.300.12%
其他347.380.56%0.180.00%-0.00%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和设计、采购和评价、生产和质控、销售和售后体系,依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并通过ERP系统对前述运营环节进行过程控制和信息化管理。

1、研发模式

发行人的研发模式主要包括以提升终端消费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产品研发,以及以提升自身制造能力为主的产线研发。

发行人产品研发主要围绕驱动系统基础性能提升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两个层次展开。在基础性能提升方面,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为适应不断拓展的新的应用场景以及交叉技术领域的发展,需要在基础驱动器本身的推力、控制、安全、噪音、防水防潮等多方面持续进行改进,公司研发部门会定期收集并分析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并对技术发展趋势予以研判,同时根据公司市场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对驱动系统的性能改进展开研发,整个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建议、项目策划、项目评审、正式立项、研究设计开发以及样品试产的过程。而在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要方面,研发部门主要根据客户反馈的产品需求,在外观设计、在驱动系统中加装传感装置、增加控制器功能等方面,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公司研发过程中注重技术标准的提升,公司内部各项技术标准在对标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优化,部分实际实施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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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研发流程图如下:

产线研发方面,公司主要注重工艺改进和产线的自动化升级,以“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提升核心部件产线自动化水平及生产效率。在发掘产线改进需求的基础上,由工程部牵头发起与生产部、品质部、研发中心的内部调研讨论;确定初步实施方案后提起内部自动化改造项目立项申请,并提供包括改进方向、升级改造成本效益测算、拟采购设备型号、预期回报率、改造时间安排等要素的工作计划表;确定产线研发改造安排后,由工程部提供具体改造的图纸物料,并由采购部根据工作计划进行设备必需部件的采购;由工程部对产线改造进行装配、改造和调试;最后由品质部对改造后产线进行验收;产线改造升级完成后由工程部、生产部、品质部、研发中心等部门共同开展研发总结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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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线研发流程图如下: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实施“以销定采”并预留一定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一方面通过公司ERP系统对原材料进行动态实时管理,确保公司库存原材料能够满足生产所需,同时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当调整库存,对原材料成本进行合理管控;另一方面,由采购部牵头组织研发中心、品质部和生产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通过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以监控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并对其供货质量、性价比和响应速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公司产品品质的稳定及提升。发行人及各分、子公司所用主要原辅材料的采购、询价等工作由发行人、各子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公司的统一采购制度分别实施。此外,发行人及各分子公司所需机器设备的采购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统一负责。

公司原材料采购流程为:根据客户产品需求生成产品BOM确定相关订单所需的物料清单,采购部通过ERP系统确定现有库存是否能够满足需求,如库存不足或不满足需求,则采购部发起采购申请并制定采购计划后,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及议价,并在完成内部审核流程后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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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公司主要根据供应商规模、行业供货经验、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交付时效、过往是否出现质量问题或重大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由采购等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后确定。在具体采购时,公司采购部根据采购订单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比价,主要原材料确定的供应商不得低于两家,最终在综合比较后确定供应商及采购内容。

公司建立了严格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引入作业流程》、《供应商样品承认作业指导》、《反商业贿赂协议》等。公司的采购模式流程图如下: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公司生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施以销定产、按单生产的模式。公司在获得客户订单后,通过采购部门采购生产所需的必要物料,由各部件生产专业分子公司、生产部分别对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组装后成为成品,工程部对生产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经品质部对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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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数量进行检查后完成产成品入库。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目前核心部件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控制器等的生产主要采用“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即通过制订合理的标准生产流程并安排好每个工序的人员量、设备量,使每个工序耗时趋于一致,以达到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转运消耗的高效生产。公司目前采用的单件流生产模式具备以下优点:有效缩短生产周期,减小不同环节间的时效损失;缩短不同环节的人员等待时间;按件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整体把控产线,及时发现和解决产线在布局、设备等方面的生产问题;降低生产中间件的搬运量,节省人力和存储空间。

公司的生产模式流程图如下: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按照地域划分具体包括境内市场销售和境外市场销售。除线下销售外,公司还通过阿里巴巴、京东等平台进行线上销售,报告期内线上销售金额极小,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线上销售金额分别为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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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0万元和120.89万元。

(1)境内市场销售

①模式介绍

公司境内市场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主要由公司销售部门的业务人员通过参加展会、实地拜访、电话沟通营销、老客户介绍及邮件沟通等多种模式与客户直接接触以开展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内销的主要客户包括江苏里高、顿力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等。公司境内销售存在自有品牌直销和贴牌直销两种模式,但以自有品牌销售为主。

②销售业务流程

公司境内销售流程图如下所示:

③定价及结算方式

公司内销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即以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形势和与客户历史交易情况,对不同客户实施差别定价,最终与客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基于不同客户的交易情况、信用风险等因素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在信用期满后对货款主要通过转账方式予以结算。此外,公司还有部分客户通过先款后货的预付方式予以结算。

(2)境外市场销售模式

①模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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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境外市场销售的主要区域为欧洲、美国、中东、中国台湾等地,报告期内的境外销售均为直销,其获客模式与境内市场直销模式基本一致。其中公司在美国市场主要采取以自有品牌直销的销售模式,在欧洲、中东等市场主要采取贴牌直销的买断式销售模式,在中国台湾市场上述两种销售模式均存在。贴牌直销模式为公司作为ODM厂商以直销方式向品牌商进行买断式销售,即公司按照品牌商的定制化需求自行研发、设计和生产相关产品后向其供货,相关产品上以品牌商自有品牌对产品进行标注。以位于西班牙的GERMANY, S.A公司为例,其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床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且拥有品牌“GermanyMotions”,公司通过贴牌直销模式向其供应“Germany Motions”相关品牌标识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公司在境外销售中主要采取FOB、CIF的方式,以提单日期作为将货物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此外,公司与境外客户的交易中亦少量存在着以DAP方式进行的交易,在此方式下发行人需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目的地并由其签收后,方视为完成控制权转移。

②销售业务流程

公司境外销售流程图如下所示:

③定价及结算方式

境外市场销售中,公司基本采取了与境内市场销售相同的定价及结算方式。

(3)各销售模式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ODM和自有品牌模式下销售收入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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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销售模式境内销售境外销售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0年度ODM模式2,161.177.71%22,752.2066.62%24,913.37
自有品牌25,864.0792.29%11,398.5733.38%37,262.64
合计28,025.23100.00%34,150.77100.00%62,176.01
2019年度ODM模式3,558.0916.49%21,506.5173.61%25,064.60
自有品牌18,018.3783.51%7,711.4126.39%25,729.78
合计21,576.46100.00%29,217.92100.00%50,794.38
2018年度ODM模式1,622.848.47%16,752.1578.24%18,374.99
自有品牌17,533.0191.53%4,659.5121.76%22,192.52
合计19,155.84100.00%21,411.66100.00%40,567.51

5、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政策变动、客户需求与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自身发展需求及所处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经营模式和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时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生产的各类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一般主要由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配套组合,形成特定领域的成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销售给目标客户。不同应用领域的产品所使用的同类型组件的生产工艺流程较为相似,可能会因产品规格型号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各个产品的主要部件构成情况如下:

品类主要组成部件
智能家居单马达或双马达驱动器、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
智慧医养单马达或双马达驱动器、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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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办公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
工业传动单马达驱动器或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

公司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中的主要部件工艺流程图如下:

1、单马达驱动器的生产工艺流程

单马达驱动器生产工艺流程采用自动化流水线生产,产品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并且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提升了生产效率。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环节包括物料采购、来料检验、预加工、自动化装配(自动螺丝装配、自动安装壳体、自动通电测试、自动并精准控制涂油等)、自动拿件贴标签等。成品完成后需进行多项自动化功能综合测试,及时反馈不良品,具体包括:全功能测试仪自动检测长度、电流、电压、负载和速度等指标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存档和可视化展示;自动化线体产能实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线体不良情况,并实时计算和展示不良百分比、不良趋势图等;多功能测试机对工位、电压、电流负载等指标进行检测,并同步测试不良品。通过检测后的产品在静音房经过噪音检测后下线包装入库,由生产部对产品进行在线检测,品质部依据入库和订单发货情况抽样进行成品检验。部分型号的单马达驱动器示意图如下:

HJA35单马达驱动器HJA58-单马达驱动器HJA51单马达驱动器

具体生产过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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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功能综合测试包括全功能测试仪、自动化线体产能实时监控系统、多功能测试机三部分复合构成。

2、双马达驱动器的生产工艺流程

双马达驱动器生产工艺与单马达驱动器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自动化产线工艺类似,主要差异在于生产环节减少了下壳安装,在上壳安装中增加了自动检测壳体封装流程等。部分型号的双马达驱动器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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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A1双马达驱动器HJA4S双马达驱动器HJA1E双马达驱动器

具体生产过程见下图:

注1:自动化上壳安装附带自动检测壳体封装。注2:功能综合测试包括自动化线体监控系统。

3、升降柱生产工艺流程

升降柱生产的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物料采购、来料检验、管材组装和丝杆组装、安装电机、功能综合测试等步骤。部分型号的升降柱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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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L1升降系列HJDF012升降系列HJL5C1升降系列

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注1:采用自动化流水线生产,产品进行在线自动老化测试

4、控制器的生产工艺流程

控制器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来料检验、SMT贴片、回流焊接、插件、波峰焊接、自动功能测试、组装直到成品检验,其中产品在SMT贴片环节采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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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电子换料系统,控制放料的准确度和精确度,避免人工出现的误差;同时配合全自动SPI锡膏印刷检测系统,实现对PCB印刷电路板锡膏印刷流程的动态跟踪,全方面检测锡点,避免出现少锡、多锡、漏印等问题,保证锡膏印刷的精准度,有效减少由于锡膏印刷不良造成的缺陷。控制器生产的全流程均100%覆盖AOI自动光学检测,机器通过摄像头自动扫描PCB印刷电路板,运用高速高精度视觉处理技术自动检测PCB印刷电路板上各种不同贴装错误及焊接缺陷,测试的焊点与数据库中的合格的参数进行比较,经过图像处理,检查出PCB印刷电路板上缺陷,并通过显示器或自动标志把缺陷显示/标示出来,供维修人员修整。全产线AOI自动光学检测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更好的产线控制,减少报废率和维修成本。

全部成品组装后需要经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自动功能综合测试检测,合格后提交品管部对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实现成品入库。部分型号的控制器示意图如下:

HJC18控制系统HJC9控制系统HJC20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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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生产过程见下图:

注1:来料检验、SMT贴片、回流焊接等步骤均覆盖库存及上料防错系统;注2:SMT贴片实现全自动化贴片,采用智能电子换料系统和全流程AOI自动光学检测;注3:AOI自动光学检测识别错漏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5、操控器生产工艺流程

操控器生产工艺制造和检测流程与控制器类似,但由于操控器一般多作为终端产品,因此在通过自动功能综合测试后,直接按照终端产品进行包装,并在最后环节设置了智能检测称重设备,实现在最后环节对产品质量的把关。部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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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操控器示意图如下:

HJH55手控器HJH8L手控器HJCT1手控器

具体生产过程见下图:

注1:自主设计研发测试设备,依据产品要求进行功能划分;注2:全自动化折盒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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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通过压强检测进行智能检测称重;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只产生少量的污染物。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的相关工作,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实施和不断改进内部环境保护相关体系,获得了GB/T 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 45001-2020/ 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主要有以下几类:

污染物类别污染物名称环保处理措施所涉主体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豪江智能、豪江模具、豪江电子、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容科机电
切割废水豪江模具
废气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豪江模具、豪江电子
切割粉尘经吸气罩收集后由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豪江模具
少量焊接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豪江智能
试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豪江模具
熔化、注塑工序及脱模剂挥发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
噪声设备噪声公司生产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为间歇式噪声源。公司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装防震垫并加强设备维护,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经围墙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外1米处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限值要求。豪江模具、豪江电子、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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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类别污染物名称环保处理措施所涉主体
固体废弃物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废旧物资出售给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豪江智能、豪江电子、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容科机电
废切削液、废火花油、废导轨油、废活性炭、油液废桶和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豪江模具、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
废边角料收集后综合利用豪江模具、豪江电子
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由企业收集后外售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
粉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豪江电子
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豪江电子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豪江智能、豪江模具、豪江电子、豪江智能龙泉分公司
含油废抹布豪江模具

注:容科机电在报告期内未实际运营,因此未实际产生相关污染物。

2、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投入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完成了相关环保竣工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污染物处理与生产经营同步开展。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受到处罚。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细分领域为智能线性驱动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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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处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2.1 智能装备制造业”大类下“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同时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相关规定中“0202 高端装备制造”大类下“020217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系、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系

公司所处智能线性驱动制造业属于新兴的细分行业,目前已经形成了政府部门统一规划管理与行业自律组织协调指导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公司所处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进行管理。此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也发挥协调、监督指导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此外,还负责制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起草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政策以及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等。

科学技术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科技发展相关的重大问题、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等。科学技术部等部委对于线性驱动领域的科学技术研发项目给予大力支持。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行业研究、行业统计及分析,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推荐、成果鉴定和推广,以及协调政府、国内外同行业和用户。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主要负责电工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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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的研究和制定,评估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质量、环保等。

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主要下游领域包括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因此其产品质量亦需要遵守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质量要求。

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出口到美国、欧盟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需要遵守出口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对于出口到欧洲、美国、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产品,需要满足本国或地区的认证,例如CE、CB、SAA、KC、ETL、FCC、UL、TELEC、PSE等多项产品认证。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主要为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下游行业配套,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发展规划中提到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鼓励范围。行业监管法规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间接受到下游行业监管法规的影响。主要相关的行业监管法规如下:

序号主要法规发布部门发布日期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1.1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维护货物进出口秩序
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7.3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认证模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3《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4.17规定了标准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职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11.4加强海关监管,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
5《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家海关总署2018.4.28明确抽查检验的程序、检测单位的要求、检测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及监督等内容
6《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12.21明确各级质量监督部门的管辖范围、处罚程序
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11.21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明确抽查范围

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发展。目前,智能线性驱动产业作为未来智能化制造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已得到了政府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有关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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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政策主要内容
国务院
1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
22011年《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确认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
32012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要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加速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42015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我国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力争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
52015年《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6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提出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加快推动轻工、纺织、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瞄准国际标准和细分市场需求,从提高产品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水平入手,全方位提高消费品质量
72016年《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要求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着力推动家用电器、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等领域的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
82016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壮大发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92016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实施智能制造等重大工程,支持企业深化质量管理与互联网的融合,推动在线计量、在线检测等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生产模式
102017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建立更完善的养老体系,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不低于30%;繁荣老年用品市场,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支持老年用品企业创新创业
112017年《“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加快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升级,提升国产装备全球竞争力的重大需求。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发展,促进医疗器械产业转型升级,是应对主要发达国家全球竞争战略的重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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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政策主要内容
国家发改委
122007年《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明确将高性能智能化控制器,大型传动装置用高效、节能调速系统,数字化、智能化传感器,现场总线集成的各种软件及硬件产品,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和执行机构列为先进制造板块下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内容
132011年《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明确将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控制器和执行机构列为先进制造板块下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内容
14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明确将智能家居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养发展,将智能家居列入9大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中
15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其中包含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
162019年《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方面进行补贴,调动市场积极性
科技部、工信部
162009年《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10年)》重点支持应用各种先进技术、制造快速、精密、安全、有效、可靠且临床急需的诊断和医用治疗设备、仪器、及相关部件;升级换代的社区医疗设备产品,特别注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
172009年《关于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国的家电必须加快技术升级,重点发展优化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
182011年《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十二五”专项规划(2011年)》到2015年,初步建立医疗器械研发创新链,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重点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高品质、低成本和主要依赖进口的基本医疗器械产品
192016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加快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产品、装备融合创新,推广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普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积极培育众创设计、网络众包、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完善产业链,打造新型制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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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政策主要内容
202016年《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推动家具工业向绿色、环保、健康、时尚方向发展;促进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家居、电子商务等与家具生产销售相结合,支持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培育个性化定制模式
212016年《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建设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构筑工业互联网基础、加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力度、推动重点领域智能转型、促进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培育智能制造生态体系、推进区域智能制造协同发展、打造智能制造人才队伍的重点任务
222016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围绕提升智能产品在线服务能力,推动数字内容、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等业务资源整合,培育智慧家庭、智能家电、智能穿戴等领域的服务新业态
232017年《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重点培育和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智能化产品
242017年《“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加速医疗器械产业整体向创新驱动发展的转型,完善医疗器械研发创新链条;突破一批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开发一批进口依赖度高、临床需求迫切的高端、主流医疗器械和适宜基层的智能化、移动化、网络化产品
252017年《信息产业发展指南》以车联网、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为重点,通过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加快消费领域物联网应用创新。
262019年《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制造业短板领域设计问题有效改善……在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汽车、电力装备、石化装备、重型机械等行业,以及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领域实现原创设计突破……实现传统优势产业设计升级,在重型机械领域,重点突破智能码头成套装备设计,智能搬运与输送系统成套设备设计
全国人大
27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装备制造行业要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产业化,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
28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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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政策主要内容
中国家电协会
292010年《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建议》指出产品方面“十二五”时期将重点发展附加值高的高端家电产品;在技术方面,将加强对人机工程、传感技术、模糊控制等家电智能化技术的研究,跟踪物联网和智能电网技术的发展动向,对物联网家电和智能电网家电进行先行性研究和开发
302020年《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南》“十四五”期间以5G、IoT、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基础的“新基建”将成为推动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要素转变的驱动力,家电行业也要围绕“新基建”构筑数字化和智能化协同发展的新生态,完善“产品硬件+软件+服务”的新探索,解构未来生活图景
工信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12018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智能一体化床椅在列
32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智能床、智能居家终端(床头机)、电动护理床等在列

就智能线性驱动行业,本行业没有专门的行业组织及行业专门法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智能制造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作为智能制造细分行业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同样受到相关政策影响。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可以有效的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行业的相关政策对于公司制定未来发展战略,提升行业定位将会产生积极地影响。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先后出台《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行业政策,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的智能转型,传统的机械驱动领域也加速向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升级。公司以国家智能制造相关政策为导向,业务领域已覆盖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应用领域,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和广阔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所处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2.1 智能装备制造业”大类下“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同时属于国家统计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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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相关规定中“0202 高端装备制造”大类下“020217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整体而言,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所属行业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1、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简介

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一般由“检测、控制、驱动”三个部分构成,在传统的机械驱动基础上,运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根据需求灵活集成声音、光敏、温度、湿度、压强等多种感应监测手段和蓝牙、WIFI等多种定制化通讯协议,从而实现对机械传动装置的控制,完成整体驱动系统的自主调节,实现对驱动系统速度、同步性、扭矩、位置等方面的控制。其中机械的驱动部分是通过控制系统操纵机械结构实现将电动机的圆周运动转换为驱动器的直线运动,从而实现整个机械系统的升降、伸展、角度调节等复杂功能,目前以线性驱动应用较为广泛。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是实现智能终端产品运动控制的核心部件,被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及工业传动等领域,其性能直接影响终端用户体验。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中机械驱动部分一般由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或升降柱组成,检测和控制部分一般由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部件组成。

2、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概况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是一个处于上升期的新兴发展行业,是传统线性驱动行业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浪潮及全球发达经济体消费升级趋势下的“2.0升级版”。目前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众多智能终端领域,例如家用电动床、医疗床和护理床的电动调节、办公桌的智能升降,以及工业、农业自动化的各种设备等,致力于给用户带来舒适、便捷、人性化的使用体验。

(1)全球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概况

1-1-139

如前所述,智能线性驱动是在线性驱动行业发展基础上,结合“电动化+物联网”的新兴发展浪潮逐渐发展起来的。从智能线性驱动的“1.0版本”——传统线性驱动行业来看,其最早起源于欧洲。线性驱动产品诞生之初主要用于农业机械的效率提升,20世纪80年代随着电子化浪潮的兴起而逐渐应用于医疗病床驱动控制的相关领域,后向家居、办公等领域发展。主要的销售市场和覆盖区域也从欧洲向美国、亚洲等世界其他地区扩展。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起源于工业领域,发展于消费场景的应用。伴随着欧美经济水平的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为消费升级提供了经济基础,高收入群体和老龄化群体对于舒适睡眠、养老护理、健康办公等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全球电动化以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为传统产业的变革带来了可能。在这一产业发展趋势下,国际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商,例如丹麦LINAK公司、德国DEWERT公司等开始借助其产品在消费类场景应用的拓展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随着欧美产业升级创造的巨大需求,欧美在部分制造业领域出现了产业真空。由于欧美人力成本的提升和中国人力资本优势的充分发挥,欧美产业真空叠加国内高素质劳动力红利为国内线性驱动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并且在居民消费领域,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欧美消费升级趋势开始在我国出现并对中国未来居民消费趋势产生巨大影响。电动床、电动医疗看护床、升降办公桌等起源于欧美的新兴产品和背后的消费生活理念正在逐渐被国内各个群体接受。

目前来看,海外线性驱动行业下游各领域需求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欧洲、北美市场普及度较高,产品相对成熟,需求稳定;而亚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需求将逐步释放。未来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消费升级趋势的深入,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并有望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

据知名调研公司TECHNAVIO发布的《Global Linear Actuators Market2020-2024》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线性驱动器市场规模约为46.07亿美元,预计到2024年将增长到55.29亿美元。虽然受到COVID-19疫情的影响,2020年增速有所下降,但预计2019-2024年仍可实现3.72%的年复合增长,整体将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速度。

2019-2024年线性驱动系统全球市场规模及预测

1-1-140

数据来源:TECHNAVIO从区域市场来看,全球五大地理细分市场中,亚太地区、欧洲和北美地区占据全球线性驱动市场份额的90%以上。从国别市场来看,2019年,美国、中国、德国等七个主要国家的市场份额占全球线性驱动市场的约70%。从具体国家来看,美国仍是全球线性驱动第一大市场,并且受益于其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的领先地位以及其国内居民的富裕程度较高,未来将会继续保持2.5%-3.5%的年复合增长率;中国作为世界最主要的制造业中心之一,伴随工业4.0和IoT物联网技术的兴起和深入发展、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升,智能线性驱动未来将会得到广泛的应用并有望实现年复合增长率达4%-5%的高速增长,从而进一步助推整个驱动市场的发展。

(3)中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概况

从中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发展轨迹来看,伴随着欧美产业转移以及国内物联网、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浪潮的蓬勃发展,我国线性驱动行业兴起于21世纪初,除公司外,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以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等公司为主的本土企业。欧洲、北美的线性驱动市场较为成熟、市场需求稳定,未来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逐步释放,国内线性驱动市场存在较大的成长空间。目前,国内线性驱动产品主要应用在智能办公桌椅、医疗护理(如医疗病床、护理床、牙科椅和美容床等)、智能家居(如电动床、电动窗帘和电动沙发等)和工业领域等。

1-1-141

3、市场规模及需求分析

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作为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的终端消费产品,为各类产品提供核心驱动力,同时为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应用领域的需求而在外观设计、控制、功能等多方面呈现定制化、差异化的特点。

(1)智能家居领域

智能家居是在传统家居设备的基础上,通过将传统家居用品电动化、智能化以及物联化使家居用品的使用更加便捷和舒适。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作为智能家居产品的核心动力系统,与智能家居产品市场的扩大具有同步性。

从全球市场来看,作为国民经济消费升级的重要产物,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与人口数量和人均收入密切相关。作为起源并且逐渐流行于欧美地区的新兴行业,智能家居市场兴起和发展的基础是欧美国家较高的人均GDP。同时由于“电动化+互联网+懒人文化”的推动,欧美地区对于智能床等智能家居设备的消费需求日渐提升。根据Strategy Analytics发布《2019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的研究报告预测,2019年全球消费者在智能家居方面的支出达到1,030亿美元,并预计将以1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3年的1,570亿美元,呈快速发展态势。

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Strategy Analytics

从国别市场来看,根据CSHIA发布的《2019中国智能家居发展白皮书》及

1-1-142

其披露数据,目前全球智能家居前五大市场分别为美国、中国、日本、德国和英国,中国作为唯一的发展中国家,智能家居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一方面,我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人均收入的日益提升、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智能家居产业相关产品的需求将受到明显刺激,智能家居市场需求将得到持续不断的拉动。另一方面,我国人口数量虽多,但智能家居为朝阳产业,了解智能家居并有使用意愿的人口仍占比较少。未来,随着国内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物联网的推广,预计智能家居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从中国市场来看,根据亿欧智库《2020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研究报告》披露的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有望突破8,000亿元,2017-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15.86%,保持高速增长。

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亿欧智库

①智能电动床产品

具备可调节及智能化功能的电动床是智能家居领域的重要品类之一。智能电动床在传统家居床的基础上融合了高科技技术与环保、安全的设计理念,可以具有智能调节高度与角度、多区域调控床面曲线、监测睡眠数据并进行干预、远程遥控或APP控制等功能,大幅提升了用户体验。

从地区市场来看,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智能电动床的接受程度存在一定差异,现阶段主要消费市场在欧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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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智能电动床市场分布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从国别市场来看,全球智能电动床最大的消费市场在美国,产品最初针对的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后期随着整体生活品质的提升、消费升级以及健康生活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较高收入的年轻人成为购买主力,目前消费群体年龄集中于30-40岁的高收入中青年人群。根据智研咨询统计数据,2019年美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为15.13亿美元,与2015年的5.16亿美元相比,年复合增长率达30.9%,预计到2026年,美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将达到50.79亿美元。

美国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目前智能电动床在我国属于高端消费,集中于江浙沪、京津等发达地区。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目前我国仅有2%的消费者了解并使用过智能电动床,28%的消费者表示仅听说过,超6成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整体看来,我国目前

北美地区,

46.74%

欧洲地区,

17.12%

亚太地区,

19.65%

其他地区,

16.49%

5.16

6.63

8.58

11.34

15.13

18.94

23.15

27.68

32.58

38.10

44.08

50.79

- 10 20 30 40 50 60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E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2026E

市场规模(亿美元)

1-1-144

智能电动床尚处于产品导入期。2014-2019年,我国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从7.72亿元增长至19.34亿元,复合增长率达20.16%。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到2026年,预计中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将达到39.90亿元。

中国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

②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

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在传统内外遮阳产品基础上采用了智能化控制系统,可实现窗帘、户外卷帘窗、遮阳棚的定时开关、预设场景设定等高级控制功能,为下游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慧化调光、遮阳、通风的解决方案,是智能家居行业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方面。例如,传统窗帘必须手动去拉动,早开晚关较为繁琐,尤其是应用于别墅、复式房间或高端酒店的窗帘,沉重且尺寸大,不易操作,而电动窗帘就可解决在上述场景下的一系列问题。智能化遮阳驱动产品作为对传统遮阳产品的升级换代,其面对的是整个传统遮阳产业的蓝海市场。

从国外市场来看,由于安装遮阳产品能达到节约能源、改善建筑物的质量和功能、创造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目的,因此,户外卷帘窗、户外铝百叶、户外遮阳篷等遮阳产品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大力推广,全球遮阳产业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据统计,截至2018年,欧洲遮阳行业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年销售额超过500亿欧元。

从国内市场来看,随着市场消费升级、科技的进步,以及建筑遮阳产业的发展,我国智能遮阳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应用范围和形式更加广泛。以智能窗

1-1-145

帘为例,据CSHIA Research和杜亚智能窗帘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智能窗帘生态发展白皮书》显示:2016年我国智能窗帘销量约为20万套,2018年增长至130万套,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8.33%,预计2021年国内智能窗帘总需求有望达到1,000万套。

2016-2021年我国智能窗帘销量

数据来源:杜亚智能窗帘,CSHIA

(2)智慧医养领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老龄化速度的加快,社会公众对智慧医疗以及养老器械和设备的需求不断增加。在医疗领域,根据医疗行业调研机构EvaluateMedtech分析,2016年以来全球医疗器械销售总额不断增加,同比增长率在5%上下波动;2019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总额已达4,519亿美元,同比增长率5.76%;预计2020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总额将达4,774亿美元,同比增长5.64%,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同时,该机构还指出,截至2019年,美国依旧占据了全球医疗器械行业最大市场份额,其次为欧洲,中国仅占4%,市场规模远不及发达国家,因此,中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还存在较大发展空间。另据TrendForce数据显示,预期到2023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可达5,607亿美元。而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可以广泛应用在电动医疗床、电动护理床、升降诊察台、电动轮椅等医疗器械中,若按占医疗器械设备市场规模0.50%测算,2023年全球用于医疗领域的驱动产品的市场规模约为28.04亿美元,保持稳步增长。而目前新冠疫情大流行将进

20.00

60.00

130.00

300.00

500.00

1,000.00

-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2016201720182019E2020E2021E

智能窗帘销量(万套)

1-1-146

一步推动全球对医疗器械市场的投资,尤其是可以实现远程、无人诊疗护理服务的智能医疗器械产品。

2015-2020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EvaluateMedtech

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102.00万个,较2019年同期增加15,439个。随着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加大,我国医院数量和医疗机构数量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目前新冠疫情的严峻形势将进一步促使我国加大对医疗器械市场的投资。新建的医院和医疗机构一般都会采用较为先进的医疗器械产品比如电动病床,从而推动对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在相关领域需求的不断增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4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已突破6,000亿元,达到6,285亿元,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4%,并预测在2023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元,达到10,767亿元。若按医疗器械设备市场中0.50%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测算,2023年我国用于医疗领域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市场约为54亿元。

1-1-147

2019年-2023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在养老领域,以中国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18.13%,约为2.5亿人。另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50年,中国或有35%的人口超过60岁,成为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日趋加剧,成为促使养老产业迅速发展的动力。

中国60岁以上人口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结果:2014年我国城镇老

6,285.00

7,341.00

8,429.00

9,582.00

10,767.00

-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20192020E2021E2022E2023E

市场规模(亿元)

1.53

1.67

1.85

2.02

2.22

2.41

2.50

11.60

12.50

13.70

14.90

16.10

17.30

18.13

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

- 1 1 2 2 3 3

2007200920112013201520172019

人数(亿人) 占比(%)

1-1-148

年人的年人均收入达到23,930元,农村老年人均收入达到7,621元,分别比2000年提高16,538元和5,970元,扣除价格因素,城镇老年人收入平均增长率为5.9%,农村老年人收入年均增长率9.1%。经济收入的水平从根本上决定了消费力,同样,老年人收入水平的提升也必然会有效带动其对医疗服务和相关硬件需求。根据iiMedia Research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达6.57万亿元,预计2022年可达10.29万亿元。

2018-2022年中国养老产业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iiMedia Research

根据国家卫健委、民政部相关数据测算,截至2020年2月,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约19.6万个,养老床位约762.16万个;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未来将大幅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应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未来随着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增加,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整体趋于上升。上述政策及背景共同推动了智慧养老领域电动护理床相关产品的普及和推广,市场前景广阔。

1-1-149

中国养老床位数量及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量

数据来源:国务院国新办,iiMedia Research

(3)智能办公领域

目前,为了顺应健康工作的理念,更好的提升办公效率和舒适度,减少工作损伤,公司产品在下游智能办公领域应用的重点是智能升降办公桌。根据美国人力资源协会SHRM在2017年的调查显示,为员工配置智能升降办公桌提供帮助是美国工作场所增长最快的员工福利,44%的企业HR表示他们正在主动提供或者补贴员工购买智能升降办公桌,这一比例相较2013年提升了13%,其中在美国城市居民调查中,53%的参与者认为智能升降办公桌能够提升工作效率。根据Google Trend数据,2020年美国民众对于“电动升降办公桌”的搜索热度较2015年有约4倍增长,智能升降办公桌已逐渐成为现代办公生活的重要标配。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长期居家办公催生了人们对于智能升降办公桌的新需求并得到快速释放,进一步带动相关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迅速发展。从全球市场来看,据意大利米兰工业研究中心(CSIL)2019年12月出版的《办公家具全球市场前景》一文,2019年全球办公家具总产值达530亿美元,约占全球家具总产量的12%。亚太地区是办公家具的主要生产区,占全球办公家具产量的47%;其次是北美,占全球办公家具产量的28%;欧洲排名第三,占全球办公家具产量的19%;其它地区产量所占份额极小。

1-1-150

2019年全球主要办公家具市场分布

数据来源:CSIL从中国市场来看,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数据,近年我国家具行业市场规模约为全球市场规模的25%,家具行业中20%为办公家具,办公家具中的30%为办公桌产品。根据中国家具协会、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整理统计,2019年,我国家具制造行业销售收入与2018年基本持平,为7,117亿元,到2024年,我国家具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或超过1万亿元。

(4)工业传动领域

公司产品在下游工业传动领域的应用场景较为广泛,可以被应用于智能制造、光伏发电、农业生产、畜牧养殖、工程建设等多个细分领域和应用场景。具备大推力、高耐久度、减震性强、防水防尘、耐腐蚀、平稳性高等多种属性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可以实现工业领域中多种极端工作条件下的复杂传动位移要求。以智能制造中的自动化生产线为例,自动化生产线主要是通过工业传送系统和控制系统,将多个自动机床以及辅助设备按照工艺流程联结起来,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者部分制造过程的生产系统。在全生产线自动化的过程中,公司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广泛应用于上料、加工、传送、包装、搬运等多个环节。目前我国的自动化生产线需求主要分布于汽车、工程机械、物流仓储、家用电子等行业,受益于我国智能制造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引发的产业战略升级,自

1-1-151

动化产线增长迅速。预计2020年全国自动化生产线的产量将达2.41万条,较2015年的1.74万条实现增长约37.93%,且仍有29%以上的需求缺口。综上所述,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的全球市场规模已达数百亿级别,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4、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

(1)由电动化向智能化加速升级

在居民消费领域,随着5G、IoT等技术日趋成熟,为了激发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在相关终端消费品的基础电动功能趋同的情况下,智能家居、智慧医养和智能办公等居民消费领域厂商在外观设计、产品智能化等方面开始对消费者需求予以挖掘,其中产品智能化是最重要的方向。通过在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中集成传感器等部件,在普通电动功能基础上,相关终端产品可以按消费者的使用习惯、使用场景等进行自主调节。同时,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可作为大数据收集、上传以及接收指令的端口为涂鸦智能、天猫精灵等AI+IoT云平台提供数据源,并借助其实现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远程控制和自主学习功能,使其更具智能化。

在企业客户领域,随着我国制造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在工业传动领域的应用范围也日益广泛,可以通过光敏感应、温度感应、湿度感应、微波感应、烟雾感应、速度检测等实现线性驱动装置的智能化。此外,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亦可以通过工业物联网将具有感知、监控能力的各类传感器或控制器以及移动通信、智能分析等技术不断延展到工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在通过传感器形成单一维度控制逻辑的同时,也可通过工业物联网对其他生产环节的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并对生产各环节予以整体调整,最终形成多维度控制逻辑下的智能调节。

(2)产品迭代速度加快,向定制化、高精密化发展

随着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市场的发展扩大,消费者对于各领域产品的认知度不断提升,品牌与产品面临着“升级与焕新”的快速迭代。随之而来的是对作为核心动力源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驱动系统内部更加精密,集成设置更为紧凑。同时,由于下游产品的多样性和消费端的要求提升,产品进一步趋向定制化。不仅对于技术和生产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1-1-152

而且对于研发、生产的反应周期提出了更高要求。

(3)技术创新将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的焦点

线性驱动系统产品起源于欧洲,跨国公司(如丹麦LINAK公司、德国DEWERT公司等)是最早屹立于驱动器市场的。线性驱动行业中的企业要获得市场份额,增强现有竞争力,就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适应市场及客户的需求、不断扩大下游应用场景,保障产品品质、交货时间以及产品的节能和高效等,同时也需要结合智能制造、物联网等前沿的发展战略和技术趋势,对产品和技术研发保持不断创新。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将成为其在行业中生存的重要基石。

(4)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智能化产品发展较快,各种智能产品开始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和认可。近年来,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除了在家居、医疗护理、办公家具、农业机械等传统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外,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等新领域的应用也逐渐增多,客观上也给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5、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

(1)行业周期性

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制造行业发展的周期性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主要下游产业的周期性特征相关。上述行业的发展情况与经济景气程度、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和经济波动情况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但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周期性不尽相同,因而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不明显。

(2)行业区域性

目前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市场分为国内和国外市场,现阶段以外销为主,主要区域为欧洲、北美洲、亚洲等经济发达地区。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

(3)行业季节性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涉及到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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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传动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并未表现出较强或者较为一致的季节性特征,因此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动趋势。

6、发行人所属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根据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产业链分析,上游行业主要为原材料供应行业,下游行业主要覆盖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及工业传动等行业领域。上下游相关行业的发展状况与本行业具有较为紧密的联系。

(1)上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本行业上游原材料供应行业采购的主要包括马达、电子元器件、线束、电源材料等,主要涉及钢铁、铜、电解铝、塑料粒子及芯片等制造业。目前钢铁、铜、电解铝、塑料粒子行业在国内发展较为成熟,产品市场供应商较多,供应量充足且可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依赖性相对较低。而芯片制造目前因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影响,行业产能略显不足,供需关系较为紧张。上游行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会对本行业内生产企业的成本以及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上游行业原材料供给的质量也将会对本行业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从而要求本行业内企业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管理和筛选,把控原材料质量。

(2)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从下游应用来看,本行业的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领域,最终客户为社会居民和企业客户。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并且与居民日常生活、经济活跃程度具有紧密的关系。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持续稳定、人口老龄化加剧、消费观念升级等因素有利于拉动智能线性驱动行业需求上升。此外,由于本行业现阶段主要消费市场为欧美亚等经济发达地区,行业内企业以外销为主,因此还受到产品进口国的市场准入政策、贸易关税、经济政治环境、消费偏好和区域文化等多因素的影响。

7、发行人自身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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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899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细分领域为智能线性驱动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智能线性驱动制造属于“2.1 智能装备制造业”大类下“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相关规定,智能线性驱动制造属于“0202 高端装备制造”大类下“020217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2)发行人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①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和产线研发实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导向,实施产品与产线的双研发模式。产品研发方面,主要围绕驱动系统基础性能提升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两个层次展开,一方面在基础驱动器本身的智能化、推力、控制、安全、噪音、防水防潮等多方面持续进行改进以适应不断拓展的新的应用场景及交叉技术领域的发展,有针对性的对驱动系统的性能改进展开研发;另一方面在外观设计、在驱动系统中加装传感装置、增加控制器功能等方面,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定制化需求。产线研发方面,公司主要注重工艺改进和产线的自动化升级,以“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提升核心部件产线自动化水平及生产效率。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证”、“青岛市互联网工业认定项目:自动化生产线”等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已获颁“Intertek‘卫星计划’实验室资质”,并已通过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也获得了CE、CB、ETL、FCC等多项产品认证。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获得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在内共116项。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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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3,03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20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8.21%,公司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保持较高水平。

②公司积极顺应智能制造及物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产业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是结合传统机械驱动和物联网技术的一个新兴细分行业,是新旧产业融合的产物。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主要由“检测、控制、驱动”三个部分构成。在传统的线性驱动产品基础上,公司通过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根据客户需求在驱动产品中灵活集成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部件并结合定制化通讯协议,使公司产品实现多种感应监测及物联效果。用户可以对线性驱动产品的速度、同步性、扭矩、位置等进行远程控制或由驱动装置通过用户预设指令进行自主调节,使传统家居、医疗、办公等产业的产品通过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实现电动化、智能化。此外在制造过程中,公司通过自动化产线升级,对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分析,对制造环节进行检测、控制、预测及决策优化,努力促使公司的制造水平由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推动新旧制造产业的融合。

(四)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与市场化程度

参与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制造行业竞争的企业目前主要集中于传统线性驱动行业的企业,包括以欧美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国外企业、以及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中国企业。

欧美跨国公司最早进入线性驱动产品制造行业,通过多年的积累,这些企业目前具有生产规模较大、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具有完善的分销渠道和稳定的客户群体及较高的市场份额等特点。整体看来,欧美跨国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效应优于国内企业,比如丹麦LINAK公司、德国DEWERT公司等均是全球行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很高的领先企业。过去由于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医院、诊所等对部件的品牌经常有指定要求,多采用行业中规模大、标准化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国际龙头企业的产品。但随着自动化、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客户也会提出定制化需求以满足下游客户。由于上述跨国公司的组织机构层级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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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内部审批反馈流程较长,无法实时反馈客户的需求,对于定制化业务重视度不足,从而为国内企业提供了行业发展机遇。目前各主要的行业龙头跨国公司已经逐步在中国境内设立全资或合资公司,以求降低生产成本,开拓中国市场。中国大陆企业虽然进入该行业时间相对较短,但通过多年的技术积淀,在产品性能、质量指标上已经有了较大提升。目前与国外领先企业的差距主要在于品牌知名度,相对的优势在于产品的性价比更具竞争力,对客户的定制需求反应更为迅速,能快速提供令客户满意的产品,现已逐步获得国内外客户的信任。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线性驱动生产企业的海内外市场份额正在逐步扩大,已具备参与国际中高端市场竞争的实力。

此外,我国台湾地区线性驱动产品供应商较大陆厂商更早地进入这一行业,拥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市场积淀,目前其主要生产厂商在大陆也都设有工厂。

2、发行人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

发行人立足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并全面参与国内外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竞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品质、高性能、多样化的智能线性驱动控制系统。目前公司为国内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都具备了与行业龙头企业竞争的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持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反馈和市场调研数据。公司充分利用技术、市场和客户资源优势,并将其应用于产品开发,实现了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目前已经实现模具开发及注塑、壳体制造、电控系统研发和成品组装的全流程产业链整合。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集市场客户调研、自主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国内外销售于一体的全方位生产服务体系,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工艺及技术壁垒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具有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公司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作为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及工业传动等各个领域整机制造的核心部件,其精度、推力、噪音、耐用度等关键指标对于下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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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具有决定作用。同时,公司下游客户所生产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的需求,也决定了公司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具有多型号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生产特点,对于行业内企业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新产品研究开发能力以及产线生产能力均提出了较高要求。

因此,行业新进入企业一般较难具备本行业相关的工艺及技术积累、稳定的研发和技术团队、丰富的知识产权等,从而难以适应行业客户多变的需求,面临较高的工艺及技术壁垒。

(2)客户资源壁垒

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客户在选择核心部件供应商时,普遍需要经过自身一套严格、长期的供应商资质筛选和考核,从而对供应商的技术与研发能力、生产制造工艺流程、品质稳定性、供应链稳定性、企业信誉等多方面进行严格的验证。一旦通过考核被下游客户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内,将会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仅可以积累对同类客户产品的深入理解,而且可以更好的配合客户的需求组织研发及生产,减少沟通成本、缩短供货时间、增强客户粘性。另外,如果下游客户更换智能线性驱动这一核心部件的供应商,将需要重新组织供应商考核和认证,新供应商形成稳定的产品开发及生产也将耗时较久并且存在不确定性,具有较高的机会成本,更换供应商可能会对下游客户厂商的稳定生产带来阶段性影响。

因此,行业下游客户与本行业内的企业一旦形成合作,将会保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进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面临一定的客户资源壁垒。

(3)资金壁垒

智能线性驱动制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随着行业自动化水平的逐渐提升,对于投资规模和建设周期具有较高要求,具有一定的资本密集型的行业特征。从原料采购方面,行业内企业需要支付一定的资金以保证合格原材料的持续稳定供应;在产线和设备方面,行业内企业需要采购自动化产线、高精度生产设备、成套的检测监控设备等,且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占地规模,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投入提出了要求;在技术研发方面,面对高定制化需求,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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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和产线研发方面进行持续的投入,以满足对客户定制化需求的快速响应,对于研发投入提出了要求。

因此,行业新进入企业需要满足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或者筹资能力,面临一定的资金壁垒。

(4)人才壁垒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涉及机械运动、人体工学、新材料、电子通讯、编程、外观设计等多个学科,具有集成化和定制化的特点,因此需要相关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下游客户不断更新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发展也需要具备对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领域熟悉和了解的人才。目前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在我国处于发展初期,相关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储备体系尚有待健全和完善。

因此,行业新进入企业短期在人才培养和使用上将会面临一定的障碍,在发展初期面临一定的人才壁垒。

(5)品牌壁垒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各个板块的客户对于智能线性驱动这一产品核心部件的质量、性能等具有较高的要求,在经过供应商筛选和较长时间的市场检验认可后,会形成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和客户的忠诚度,这也要求行业内的优质企业需要持续在客户关系维护、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生产等各个环节持续投入,以在下游各版块客户群体中维护和保持良好的产品口碑和品牌形象,良好品牌的建立需要较长的时间,并非一蹴而就。

因此,行业新进入企业短期内难以塑造行业内突出的品牌形象和品牌竞争力,存在一定的品牌壁垒。

(6)规模效应壁垒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的行业内企业具有采购、成本、市场和研发等方面的优势。采购和成本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对于上游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市场方面,规模较大的企业具备更好的组织生产和订单交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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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可以更好的吸引和服务优质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研发方面,大型企业对于研发的持续性投入能力,将会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因此,行业新进入企业一般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面临一定的规模效应壁垒。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不同行业比较来看,由于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定制化特点,较普通标准件具备更高的技术含量和定制特点,因此行业平均毛利率较普通标准件制造行业有所提高;行业内比较来看,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内企业根据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不同领域客户以及客户的品牌、规模和产品不同,利润水平存在差异。行业内具有较高客户资源优势、品牌优势以及技术和研发实力的大型企业,一般具有更高的利润水平和更稳定的盈利能力。

我国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目前尚处于行业发展初期,目前呈现出一定的头部企业集聚效应,但行业集中度有待提升。未来随着国内外下游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消费意识的不断升级,行业利润水平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5、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近年来,家居、医疗、办公用品行业逐渐向智能化、定制化等方向发展,智能线性驱动产品需要设计学、人体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多方面学科知识的结合,技术壁垒越来越高,企业需要具有成熟的生产技术和极强的创新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以智能电动床中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最为擅长。通常而言,家居用床属于更换频次较低、使用较为频繁、价值较高、重量较大的家居用品,因此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方面的通用技术积累也更偏向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的要求,并已经掌握了实现前述产品特点与成本控制间的较优技术路径。公司现已建立并完善了设计研发体系,培育了经验丰富、专业的设计团队,掌握了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级‘专精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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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证”、“青岛市互联网工业认定项目:自动化生产线”等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已获颁“Intertek‘卫星计划’实验室资质”,并已通过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也获得了CE、CB、ETL、FCC等多项产品认证。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1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91项。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20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8.21%,公司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保持较高水平。

(2)一体化、模块化、自动化的生产优势

公司采取主要零部件自制的垂直一体化生产方式,在电子技术工艺、注塑工艺、模具开发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够自主完成“模具开发—注塑—加工—制造—组装—检测”的垂直一体化生产,从而避免大量外协带来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泄露问题。同时公司通过对控制模组、壳体制造等生产环节进行以模块化方式组织生产,可以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将定制化产品通用化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目前公司已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从精密部件、模具设计开发、壳体制造到整套系统组装全链条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垂直一体化和模块化生产的结合在公司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公司核心技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外,公司通过布局自主研发设计生产的自动化生产线,综合了传感技术、驱动技术、机械技术、接口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既保留了传统流水线作业的高度流程化管控,又根据行业定制化特点增加了可以灵活转化组合的生产特点。自动化生产线可以按定制化的程序或指令自动进行操作或控制的过程,实现“稳,准,快”的生产目标。通过自动化生产线的使用,公司生产中逐步形成顺畅协作一体化的“生产流”。

(3)质量控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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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稳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质量控制优势。在生产流程上,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品质部进行质量控制管理,确保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入库、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出库等全流程进行跟踪管理;在产品质量测试方面,公司在研发、检测、采购、生产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检测,原材料及核心部件产成品要经过多项极限疲劳测试来保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智能线性驱动产成品也要经过多重整体检测来保证性能安全可靠;在管理理念与内控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验,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树立良好的品牌意识并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制度,考核责任到人,建立可追溯、可有效管控的质量考核标准,为产品质量的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目前公司已通过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4)快速响应全球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服务优势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以及积累的客户和渠道资源,可以快速的响应全球不同区域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开发需求。由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具有高度的定制化和个性化特点,客户需求多样化、产品交货期严格、市场竞争加剧等外部因素对企业的生产方式提出更高的要求,能够快速反应的柔性化生产方式成为解决产品生产快速转换问题的有效途径。公司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技术研发、定制化设计、生产制造、组装配送和技术支持服务在内的全流程服务,尤其是公司的设计、研发快速响应能力和柔性化生产制造能力为公司赢得了诸多大型优质客户的稳定订单。公司建立了集设备柔性、工艺柔性、产品柔性、生产能力柔性和扩展柔性于一体的快速反应的柔性化制造体系,大幅提高了公司的应变能力,从而提升了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5)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产品的技术提升以及更新换代,通过与大量客户的沟通,其不仅能向客户直接展示公司产品以及服务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销售,还能及时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有助于公司及时推出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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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市场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的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售后服务政策,当产品出现故障时,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开展售后服务。公司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了市场形象并已形成一定的品牌美誉度。公司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与位于欧洲、美国、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牢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及评价,公司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以及行业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

(6)人才与团队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人才培养工作,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培育了一大批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并形成稳定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具有较为突出的人才优势。

公司从成立以来,初创和公司发展期间的核心管理、研发和技术人员流动性极低,相关人员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成员和业务骨干。目前公司主要关键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的股权,实现了员工的个人职业规划与企业发展目标保持一致。此外,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对于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准确判断并把握行业走势。

公司始终重视人员的储备和培养,目前已从上至下建立了一支具有凝聚力和专业精神的人才团队,有助于公司实现高效管理,顺利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保持持续、稳定的创新能力,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

6、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产能瓶颈有待进一步突破

受益于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带来的市场需求提升和凭借突出产品品质和一体化服务赢得的客户信赖,公司目前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和客户口碑,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的产能利用率长期处于高位,且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和客户未来的需求,从而可能对未来发展产生限制。因此公司需要对现有产品产能予以提升,同时积极开发新的产品条线,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2)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公司要保持核心竞争力,未来在技术升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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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渠道建设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自创立以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银行授信以及股东投入,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因此公司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实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7、行业发展态势

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所属行业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8、面临的机遇

(1)国家智能制造相关产业政策为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伴随着工业4.0浪潮的推进,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呈现出逐渐深度融合及互动发展的趋势,智能化为传统制造业带来的变革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并且成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智能制造发展趋势,制定和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从顶层政策上促进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公司所处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属于为智能装备制造关键基础零部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更是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智能终端产品的核心部件。国家对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的政策支持对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带来有力政策支持。

(2)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为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提供机遇与动力

科技是行业深化发展的动力。近年来,随着工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商业化实施,新技术有效推动了传统制造业与智能化的深入融合。在传统线性驱动行业,则体现为由“电动化”向“智能化”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迭代,从而使线性驱动行业在智能化、自动化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放大。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以及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为公司所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动力。

(3)经济发展和购买力提升带来居民消费观念升级,为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发展提供广阔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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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近年来平稳快速的增长,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都在不断提高,伴随而来的是居民消费观念的结构化升级。很大一部分的消费者的需求已经超越了结实耐用等传统观念,转而追求在家居、医疗养老、办公等领域更加智能化、自动化、多功能、个性化的产品,这类产品有望成为未来国内消费的主要产品类型,随之而来的是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市场的不断扩大。公司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作为这些领域产品的重要组成要件,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9、面临的挑战

(1)行业复合型人才缺乏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作为智能制造的细分行业,下游客户分布领域较为广泛,且客户需求多为定制化、个性化,使得行业对于复合型人才需求紧迫。以公司为例,公司下游客户覆盖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四大板块,更有品类繁多的细分产品,相关人才除了应具有机械、电气、信息化等复合学术背景外,还应当对下游各个行业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实施经验。但是由于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起步较晚,对行业复合型专门人才培养和积累不足,高端复合型人才的相对匮乏对行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为行业未来发展提出了挑战。

(2)资金实力较弱、品牌价值有待提升

较智能线性驱动和线性驱动的国际行业巨头,国内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对企业的长期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特别是未来随着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行业和市场的发展,势必会对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企业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营销网络建设和推广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行业内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挑战。

与行业内国际巨头相比,受限于行业发展时间、规模、资金投入等客观因素,国内企业在国际和国内市场整体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较低,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下游相关产业需求的不断扩大,客户对于智能线性驱动企业的品牌价值和行业认可度将会提出更高要求,对于国内相关企业的品牌价值提升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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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选择在线性驱动行业领域与发行人在行业地位、市场份额、产品档次等方面可比的国际和国内线性驱动行业的领先企业。

(1)国际竞争对手

①丹麦LINAK公司

根据官网信息,丹麦LINAK公司创建于1907年,总部位于丹麦,是全球最早的线性驱动行业生产商之一,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设计制造,具体产品包括直线推杆、升降柱、双马达驱动推杆、控制器和配件,覆盖工业系列、办公系列、家庭系列和医护系列四个专业业务单元。丹麦LINAK公司拥有2,200名以上专业员工,在丹麦、斯洛伐克、中国和美国均设有生产工厂,并在全球超过35个国家设有子公司。2005年,丹麦LINAK公司在深圳建立了力纳克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从而拥有了中国本地化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团队。

②德国DEWERT公司

根据官网信息,德国DEWERT公司是一家国际性的驱动和系统技术制造商,总部位于德国。德国DEWERT公司目前主要从事设计、制造和销售单双驱动装置、升降柱、控制键盘和控制单元,被广泛应用于私人和商业用途方面可调节的办公桌椅、床具以及护理和医疗领域。

德沃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专业研发生产电动调节装置的企业,系德国DEWERT公司设立的在华企业。德沃康科技坐落于浙江省嘉兴市,目前拥有德系驱动器品牌OKIN、Dewert,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功能沙发、按摩椅、影院椅、老人椅、智能电动床等)、智慧医养(医疗床、养老护理床)、智能升降办公(桌椅)控制系统等多个领域。

(2)国内竞争对手

①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2018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捷昌驱动”,证券代码:603583.SH)。捷昌驱动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由推杆、升降立柱、配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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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控制器等部件组成的线性驱动系统。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智慧办公、医疗康护、智能家居等领域。

根据捷昌驱动定期报告,其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16亿元、14.08亿元和18.6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4亿元、2.84亿元和4.04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2.06%、35.63%和39.31%。

②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2020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凯迪股份”,证券代码:605288.SH)。凯迪股份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由电动推杆、手控器、电动盒及其他配套零部件组成,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办公、医疗康护和汽车零部件等领域。

根据凯迪电器定期报告,其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39亿元、12.21亿元和12.7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1亿元、2.16亿元和1.73亿元,毛利率分别为39.45%、37.00%和31.64%。

③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7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乐歌股份”,证券代码:300729.SZ)。乐歌股份是国内人体工学线性驱动应用和健康办公整体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领军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应用于智慧办公、健康办公和智能家居等领域的线性驱动系统产品。

根据乐歌股份定期报告,其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47亿元、9.78亿元和19.4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8亿元、0.63亿元和2.17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4.20%、46.47%和46.74%。

④台湾堤摩讯公司(TIMOTION)

TIMOTION成立于2005年,是全球领先的电动直线推杆系统的制造商,其完整的产品线可以提供工业、医疗和家具等产业的系统解决方案。目前TIMOTION于全球拥有13个子公司、6座生产工厂以及较多的服务网点,横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巴西及澳洲等地。产品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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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直线推杆、升降柱、齿轮减速电机、电源供应器、控制器、配件和电动升降桌框八大板块,覆盖医疗应用、家具应用、工作环境应用和工业应用四大市场应用。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相关产品主要由单马达或双马达驱动器、控制器、操控器和其他配件构成;智能办公相关产品主要由升降柱、控制器、操控器构成,而前述各类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主要生产瓶颈在于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升降柱等三种部件的生产能力。单马达驱动器和双马达驱动器的主要生产工艺环节包括来料检验、预加工、自动化装配、自动化功能综合测试等,其中自动化功能综合测试环节为对产品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检测和测试,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其测试的速度和效率直接影响相关产品的最终产量。该工序环节是制约公司单马达驱动器和双马达驱动器产能的瓶颈工序。

升降柱的主要生产工艺环节包括管材切割、管材组装和丝杆组装等环节,其中管材切割的速度和效率直接影响后续升降柱的生产,该工序环节是制约公司升降柱产能的瓶颈工序。

报告期内,以上述瓶颈工序测算的公司产品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个/节

年度产品类型核心部件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020年度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单马达驱动器2,762,424.002,834,912.00102.62%
双马达驱动器1,002,240.00818,181.0081.64%
智能办公升降柱313,200.0093,117.0029.73%
2019年度智能家居及 智慧医养单马达驱动器1,586,880.001,977,093.00124.59%
双马达驱动器761,493.60715,608.0093.97%
智能办公升降柱65,770.0011,206.0017.04%
2018年度智能家居及 智慧医养单马达驱动器1,048,593.601,337,312.00127.53%
双马达驱动器678,600.00803,743.001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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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办公升降柱---

注1:报告期内,公司工业传动板块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尚未实现大规模量产且产量较小,其相关部件可以通过其他三大板块产线进行生产,因此产能分析未涉及工业传动板块;注2:上表中部分产量数据超过理论产能上限(即100%),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组织员工加班所致;注3:上表中部分产能数据不为整数原因在于部分核心设备以及产线配置为年内购买完成,实际参照当年使用月数按照比例进行折算。

2、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套

年度产品类型产量销量产销率
2020年度智能家居1,708,4931,657,85497.04%
智慧医养437,257395,51290.45%
智能办公17,3119,01752.09%
工业传动1,75018,9361,082.06%
合计2,164,8112,081,31996.14%
2019年度智能家居1,526,8161,481,04797.00%
智慧医养293,591279,37495.16%
智能办公2,0841999.55%
工业传动11,87014,063118.48%
合计1,834,3611,774,68396.75%
2018年度智能家居1,522,1461,489,69897.87%
智慧医养222,743215,77796.87%
智能办公---
工业传动-698-
合计1,744,8891,706,17397.78%

注:报告期内,公司工业传动板块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尚未实现大规模量产且产量较小,其相关部件可以通过其他三大板块产线进行生产,因此基于客户所属板块划分的工业传动板块产销率异常是由于其对外销售产品部分系来自其他板块生产的产品所致。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收入情况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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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49,418.7379.48%43,423.8485.49%35,269.5586.94%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10,747.9617.29%6,981.7713.75%5,249.6612.94%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1,023.781.65%17.380.03%-0.00%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638.161.03%371.220.73%48.300.12%
其他347.380.56%0.180.00%-0.00%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28,025.2345.07%21,576.4642.48%19,155.8447.22%
境外34,150.7754.93%29,217.9257.52%21,411.6652.78%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套

产品类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单价变动 比例
智能家居298.091.67%293.2023.84%236.76-
智慧医养271.758.74%249.912.72%243.29-
智能办公1,135.3330.02%873.23---
工业传动337.0127.67%263.97-61.85%691.94-

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0,567.51万元、50,794.38万元和62,176.01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5.21%和22.41%,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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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为公司市场开拓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产销研,其下游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应用领域广阔,市场空间较大,国内市场整体的开发程度仍然较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和企业需求增长迅速,为公司市场开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公司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为销售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是国内线性驱动行业领先企业之一,并全面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形成了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技术与研发优势、质量控制优势以及快速响应全球客户个性化需求优势等核心竞争力,为业绩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公司依托自身优势不断拓展下游客户,实现业务的良性发展。公司产品广泛销往全国及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逐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始终重视积极保持与客户的良性沟通,持续跟踪客户的需求,并利用自身的相对技术优势,在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改进等方面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起一批稳定的客户群体。在努力维护原有客户群体的基础上,公司致力于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开发新客户,实现下游客户资源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数从2018年的不足200个逐步发展到2020年的超500个(不含互联网销售),且广泛覆盖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各个业务板块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实现业务的良性有序发展。

第四,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的供应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自动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产能和产量逐年提升,业务板块不断拓展,生产规模的提升为收入增长提供了基础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单马达驱动器的产能从2018年的104.86万个增长到2020年的276.24万个,年均增速为62.31%;双马达驱动器的产能从2018年的67.86万个增长到2020年的100.22万个,年均增速为21.53%,均保持了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拓展了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的业务板块作为新的发展切入点,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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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智能家居15,272.6424.49%
2GERMANY,S.A./ MATRATZEN, S.L.智能家居6,926.4511.11%
3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5,071.708.13%
4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智能家居4,084.626.55%
5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智能家居3,942.316.32%
合计35,297.7356.59%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 NISCO (THAILAND) CO.,LTD智能家居11,452.1722.51%
2GERMANY,S.A./ MATRATZEN, S.L.智能家居7,129.2914.01%
3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智能家居4,749.249.33%
4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3,834.047.53%
5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智能家居3,104.506.10%
合计30,269.2459.48%
2018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GERMANY,S.A./ MATRATZEN, S.L.智能家居7,236.9417.82%
2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智能家居4,817.1711.86%
3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智能家居3,937.479.69%
4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智能家居2,915.207.18%
5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智能家居2,563.756.31%
合计21,470.5452.86%

注1: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工商登记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名称为“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此处按照报告期内各期当期客户工商登记的公司名称列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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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江苏里高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持有NISCO (THAILAND) CO.,LTD公司98%的股权,在上表中合并列示;注2:GERMANY,S.A.与MATRATZEN, S.L.属于同一控制人,在上表中合并列示;注3: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东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在上表中合并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

2、报告期内境内和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情况

(1)外销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所属国家/地区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GERMANY,S.A./ MATRATZEN,S.L.智能家居西班牙6,926.4511.11%
2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中国台湾5,071.708.13%
3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智能家居美国4,084.626.55%
4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中国台湾3,794.176.08%
5Vibradorm GmbH智能家居德国1,497.482.40%
合计21,374.4334.28%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所属国家/地区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GERMANY, S.A./ MATRATZEN, S.L.智能家居西班牙7,129.2914.01%
2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中国台湾4,023.317.91%
3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中国台湾3,834.047.53%
4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智能家居美国3,104.506.10%
5Vibradorm GmbH智能家居德国1,272.662.50%
合计19,363.8038.05%
2018年度
客户名称类别所属国家/地区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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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占比
1GERMANY, S.A./ MATRATZEN, S.L.智能家居西班牙7,236.9417.82%
2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智能家居美国2,563.756.31%
3Golden Technologies智能家居美国2,387.195.88%
4Vibradorm GmbH智能家居德国1,350.533.32%
5STAR INTERNATIONAL BV智能家居荷兰906.182.23%
合计14,444.5935.56%

(2)内销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智能家居15,272.6424.49%
2顿力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慧医养2,412.773.87%
3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智慧医养1,605.612.57%
4平湖爱伦家具有限公司/ 平湖奈西贸易有限公司智能家居1,368.762.19%
5营口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沈阳恒屹实业有限公司/ 沈阳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智慧医养1,238.491.99%
合计21,898.2735.12%
2019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智能家居11,387.3322.38%
2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慧医养2,088.134.10%
3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智能家居2,007.513.95%
4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智慧医养1,878.713.69%
5慈溪市联星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智能家居751.651.48%
合计18,113.3335.60%
2018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类别销售金额在当期营业收入中占比
1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智能家居4,817.1711.86%
2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智能家居3,516.2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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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智能家居2,915.207.18%
4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智慧医养2,511.396.18%
5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智慧医养1,524.323.75%
合计15,284.3737.63%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内外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交易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简介
1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0-08-24
曾用名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陈草路99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专注于研制生产各种电动床和沙发制品。是一家专业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各类软体家具制品的科技型企业
下属企业江苏里高智能家具有限公司持有NISCO (THAILAND) CO.,LTD公司98%的股权,NISCO (THAILAND) CO.,LTD主要从事家居产品生产和销售
2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3-09-08
地址桃园市桃园区龙祥里中山路1306号2楼
注册资本204,000,000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医疗或居家电动床专业设计及制造商。其医疗系列范围包括医院病床、长期照护或居家照护用床、床上桌,诊疗椅、病人推椅;其居家休闲系列范围包括居家电动床、居家休闲椅
3GERMANY, S.A设立时间N/A
地址Carrer Comunicacions, 1, 08755 Castellbisbal, Barcelona, Spain
注册资本N/A
主营业务公司拥有“Germany Motions”等品牌,主要从事电动床等的驱动器生产和销售
4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设立时间N/A
地址N/A
注册资本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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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客户简介
主营业务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是礼恩派集团(LEGGETT & PLATT INC)内具体负责采购的主体,礼恩派集团(LEGGETT & PLATT INC)成立于1883年是一家致力于家用产品开发与制造的集团公司,已经于美国纽交所上市。其主要核心业务通过其四个部门实现:家具产品部、商用产品部、工业材料部和特殊产品部。具体包括提供床及家具的构件,提供零售店货架、储物架及办公家具构件和塑料制品,提供钢丝、焊接钢管,提供家具生产设备、汽车的座位悬挂、腰部支撑和控制线缆系统等
5MATRATZEN,S.L.设立时间1993年
地址Gran Via De Les Corts Catalanes 544, Barcelona, Spain
注册资本N/A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家居、床垫用品销售
6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01-06-28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隆全路27号
注册资本1,551万美元
主营业务是一家专业生产高档家用健身器材和高质量电动床的公司
7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间1987-05-04
地址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1段35号10楼
注册资本268,000,000.00新台币
主营业务生产从高端家具、健身器材和按摩椅到电动自行车、高尔夫球车的一系列产品
8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1-06-29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北二路69号三号厂房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从事各类旅游休闲用品、家具用品、运动器材及其零配件生产、加工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批发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生产所需的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结构件类和电源材料类等直接材料,由于公司的定制化生产特点,每个大类中具有较多的细分品类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目前公司采购的各主要原材料所涉及的上游的各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已经形成了较为透明的价格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有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有效的保障了公司生产所需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充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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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前五大原材料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物料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1马达类12,782.2229.04%10,543.4729.53%8,802.8330.12%
2电子元器件类10,212.0923.20%6,979.8419.55%4,669.4115.98%
3线束类4,649.1610.56%3,914.2910.96%2,963.2910.14%
4结构件类3,763.678.55%3,798.3410.64%3,675.8412.58%
5电源材料类3,705.938.42%3,432.609.61%3,981.6913.62%
合计35,113.0779.78%28,668.5480.29%24,093.0682.43%

2、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前五大原材料采购数量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物料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 数量同期 变动采购 数量同期 变动采购 数量
1马达类(万个)526.1223.62%425.6122.92%346.26
2电子元器件类(万件)52,073.7669.28%30,761.8277.80%17,301.60
3线束类(万米)1,186.6626.29%939.6532.94%706.83
4结构件类(万个)4,691.84-0.33%4,707.2522.16%3,853.36
5电源材料类(万个)268.4028.90%208.2321.76%171.02

3、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前五大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物料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 价格同期 变动采购 价格同期 变动采购 价格
1马达类(元/个)24.30-1.93%24.77-2.56%25.42
2电子元器件类(元/件)0.20-13.57%0.23-15.93%0.27
3线束类(元/米)3.92-5.95%4.17-0.6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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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件类(元/个)0.80-0.59%0.81-15.41%0.95
5电源材料类(元/个)13.81-16.24%16.48-29.20%23.28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因此采购的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电源材料类和结构件类等原材料多为基于客户定制生产需求进行的非标准件定制化产品,不同型号的细分种类繁多,没有公开参考商品价格或指导价格。公司在采购相应原料件的价格主要由供应商基于成本加成结合市场供需关系的波动进行定价,具体采购定价原则为:材料费+加工工序费用+包装运输费+合理利润+管理费用+税金。

(1)马达类

报告期内,公司马达类原材料采购的数量分别为346.26万个、425.61万个和526.12万个,各期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25.42元/个、24.77元/个和24.30元/个,采购数量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逐年增长,各期采购价格整体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马达类原材料采购商相对集中,其中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马达类原材料采购的前两大供货商,二者各期采购量合计稳定占据马达类采购量95%以上的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马达类原材料主要由无缝钢管、漆包线等加工材料制成,上述加工材料的价格受钢铁、铜等原料的公开市场价格一定的间接影响。2018-2019年,中国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中钢铁类价格指数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2020年中至报告期末波动反弹上升;报告期内电解铜的价格整体保持稳定,2020年下半年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对比公司在报告期内采购的马达类原材料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整体看来,公司报告期内马达类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受上游钢铁、铜等原料的价格波动影响较小。

(2)电子元器件类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元器件类原材料的采购的数量分别为17,301.60万件、30,761.82万件和52,073.76万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电子元器件类原材料采购的平均单价分别为0.27元/件、0.23元/件和0.20元/件,整体有所下降。

从具体品类来看,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电子元器件类原材料种类众多,主要细分品类大致包括芯片类(如各类贴片IC)、电路板类(如各类PCB板)、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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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类(如各类电容、电阻、二极管、电感等)、线材类(如各类插线等)、感应器类(如各种传感器等)和其他配件(如各类插座、电池等),各细分品类之间及同一细分品类下列的不同型号原材料的采购量和采购单价存在较大的差异。

其中芯片类主要包括各类贴片IC。报告期内,公司芯片类电子元器件采购数量分别为426.11万个、899.66万个和1,514.03万个,芯片类电子元器件的采购单价分别为1.87元/个、1.47元/个和1.25元/个,报告期内芯片类电子元器件的采购价格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另外,由于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出现全球性供应不足问题,未来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供应如出现不足,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3)线束类

报告期内,公司线束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分别为706.83万米、939.65万米和1,186.66万米,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采购的平均单价分别为4.19元/件、4.17元/件和3.92元/件,整体保持稳定且逐年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导致公司采购的线束种类繁多。从供应商分布来看,报告期内线束类原料供应商较多,其中青岛乐禧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线束类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各期供应量占比均超过30%。

线束类原材料主要由内层铜质线材以及外层PVC为主的绝缘素材,就铜价和聚氯乙烯PVC价格走势来看,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稳定。2020年下半年,铜价和聚氯乙烯PVC价格均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未反映在公司2020年度线束类原材料采购价格中。整体来看,报告期内线束类原材料的原料价格波动对于公司的采购价格影响有限或者具有一定滞后性。

(4)结构件类

报告期内,公司结构件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分别为3,853.36万个、4,707.25万个和4,691.84万个,采购平均单价分别为0.95元/件、0.81元/件和0.80元/件。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型号多样,导致公司采购的结构件类原材料细分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各类齿轮、壳体部件、轴承、固定件、弹簧、滑块、垫片等。报告期内公司结构件类原料供应商较多,其中青岛东林源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结构件类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各期供应量占比均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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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5)电源材料类

报告期内,公司电源材料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分别为171.02万个、208.23万个和268.40万个,采购平均单价分别为23.28元/件、16.48元/件和13.18元/件。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电源材料类原材料型号较多,主要细分品类包括各类电源及变压器。报告期内公司电源材料类原料供应商较多,其中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电源材料类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各期供应量占比均超过50%。

(二)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具体供应情况如下:

能源名称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电力数量(万度)501.22273.69111.61
单价(元/度)0.620.600.63
金额(万元)309.04163.8070.71
主营业务成本占比(%)0.680.440.2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电力价格较为稳定,各期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经营能源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能源价格波动不会对主营业务成本造成较大影响。

(三)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类别采购金额占比
1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马达类7,218.2916.40%
2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马达类5,531.3812.57%
3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电源材料类2,195.004.99%
4青岛乐禧电子有限公司线束类1,568.883.56%
5青岛东岳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类1,063.792.42%
合计17,577.34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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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类别采购金额占比
1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马达类5,773.5616.17%
2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马达类4,551.3412.75%
3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电源材料类2,333.026.53%
4青岛东林源精密塑胶有限公司结构件类1,394.333.91%
5青岛乐禧电子有限公司线束类1,272.913.57%
合计15,325.1642.92%
2018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类别采购金额占比
1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马达类4,552.6115.58%
2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马达类4,059.0513.89%
3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电源材料类2,604.528.91%
4青岛东林源精密塑胶有限公司结构件类2,057.087.04%
5青岛东岳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原料类1,190.274.07%
合计14,463.5349.4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产品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简介
1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7-12-13
登记地址浦东新区祝桥镇金亮路57号7幢3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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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简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电器产品的生产、组装及研发,从事电子科技、电气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动化控制设备、精密五金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电机、电气设备及零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长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王昉炜40%
2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7-07-06
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村中浩工业城唯真工业园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微电机产品的制造;太阳能真空集热管的生产(不含限制项目);普通货运。
股权结构单瑜彤21%,依勤21%,深圳市唯真悦轩电机有限合伙(有限合伙)20%,深圳市唯真唯轩电机有限合伙(有限合伙)20%,单帅18%
3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07-01-17
登记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西三路16号(厂房A)2-4层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开关电源、稳压电源、电源适配器、电源盒、电源板、充电器;锂离子蓄电池组的组装(不含锂离子电芯的生产);塑胶模具、五金模具、电源线、电源插头、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梁德新45%,向啟平35%,罗春玲10%,宋俊纬10%
4青岛东林源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6-11-24
登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王沙路1366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塑胶制品、电子产品、电器设备及其配件、机械设备及其配件、机电产品(以上不含特种设备)、塑料制品、模具及其配件、医疗器械及配件、五金制品;环保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冯喜辉51%,蒋燕49%
5青岛乐禧电设立时间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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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简介
子有限公司登记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周村社区东500米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线束、橡塑制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邵长虹80%,郝飞20%
6青岛东岳塑料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00-10-25
登记地址青岛市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一期8号路南侧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王世洪50%,颜延庆50%

(四)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产品生产中涉及的工艺流程较为复杂,为了更好的满足生产需要,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加工过程中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加工费用金额分别为622.21万元、780.11万元和815.70万元。外协加工工序主要涉及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特殊处理工序,例如型材的外表面氧化处理、焊接加工和注塑加工等。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用以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外协加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占比
2020年度815.7045,235.291.80%
2019年度780.1137,554.862.08%
2018年度622.2131,017.672.01%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外协加工费用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的生产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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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占比10%以上的外协供应商主要如下:

序号外协供应商 名称外协供应商简介
1青岛玉衡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5-03-11
登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118号丁号
曾用名青岛玉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制品、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健身器材、工艺礼品、电子产品、塑钢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印刷)、家装配件、木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五金制品、机械配件冲压制作;金属表面防腐处理;销售建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孙治国持股80%,董雪梅持股20%
2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00-12-18
登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凤凰山二路5号
曾用名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橡塑制品、机械配件、电器配件加工制造,空白纸制品包装(国家规定专项审批的除外)、塑料包装制做,锁、五金制品、刺绣品、纺织品加工、制造(需经许可生产的,须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宫垂江持股70%,宫志刚持股30%
3青岛浩平达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3-05-08
登记地址青岛即墨市环秀办事处珠江二路86号86甲号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加工微电脑控制器、电子元器件、电控版、LED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史祖林持股60%,武爱霞持股40%
4青岛玉衡工贸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09-04-16(已于2020-8-18注销)
登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118号丁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五金制品、机械配件冲压制作;加工制售健身器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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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外协供应商 名称外协供应商简介
艺礼品、电子产品、塑钢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印刷)、橡胶制品、家装配件、木制品、铝制品,金属表面防腐处理;销售建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孙元先持股60%,董雪梅持股40%
5青岛东林源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6-11-24
登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王沙路1366号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塑胶制品、电子产品、电器设备及其配件、机械设备及其配件、机电产品(以上不含特种设备)、塑料制品、模具及其配件、医疗器械及配件、五金制品;环保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冯喜辉51%,蒋燕49%

注:根据青岛玉衡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披露信息,青岛玉衡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岛玉衡工贸有限公司。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068.13215.91-5,852.2296.44
专用设备8,380.291,425.42-6,954.8782.99
运输设备352.31122.51-229.8065.23
通用设备363.36127.21-236.1564.99
合计15,164.101,891.05-13,273.0487.53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单个资产原值在4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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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台,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 价值成新率
1高功率激光切管机3398.2344.14354.0988.92
2高速加工机床1159.292.52156.7798.42
3注塑机3152.5933.82118.7677.83
4升降柱自动装配生产线1132.746.31126.4495.25
5切割机1125.22-125.22100.00
6贴片机1121.5411.55110.0090.50
7数控立式加工机床1118.9719.7899.1983.38
8数控立式加工机床1116.373.69112.6996.83
9贴片机1109.5433.4876.0669.43
10数控立式加工机床1108.8510.3498.5190.50
11马达电机自动组装线体197.113.0894.0396.83
12加工机床291.154.3386.8295.25
13龙门数控铣床188.50-88.50100.00
14高功率激光切割机177.887.4070.4890.50
15循环水路系统167.6113.9253.6979.42
16慢走丝线切割机165.5210.3755.1484.17
17慢走丝线切割机165.043.6061.4494.46
18电火花机164.6610.2454.4284.17
19电火花机164.163.5660.6094.46
20电火花机154.602.1652.4496.04
21电火花机153.102.9450.1594.46
22合模机150.440.8049.6498.42
23单马达电机自动组装线体148.996.5942.4086.54
24贴片机141.4212.6628.7669.43
25注塑机141.3810.1631.2275.46

发行人已合法取得该等设备的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2、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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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共计1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号坐落位置面积(m2)用途他项权利
1豪江智能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13127号青岛市即墨区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40,994.1工业抵押

注:房产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四)授信合同”。根据《执行裁定书》((2020)鲁0282执3142号),2020年12月29日,发行人子公司豪江电子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依法取得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城南工业园内、王作集用地以北两宗土地(即国用2004第389、390号)及地上附属物(即房自字第002859号),总价款为16,756,400元,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归买受人豪江电子所有,自《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即豪江电子)时发生转移,豪江电子可持《执行裁定书》至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豪江电子已足额支付价款,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已依法为豪江电子所有。除豪江电子以外,发行人其他子公司无房屋所有权。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境内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位置租赁面积(m2)租赁 期限产权证号租赁用途
1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豪江智能青岛北部工业园龙泉河三路4号3,894.392018.6.10 - 2023.6.9即房自字第003667号工业
2广州市海瑞置业有限公司豪江智能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尖彭路397号广州海瑞商务中心写字楼自然层15层 电梯层17层02+04号房屋142.942019.4.10 - 2022.4.9-办公
3海澜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豪江智能天津市西青区学府工业区土智道35号海澜德产业园1号楼24层2404号181.932020.9.5 - 2021.9.4津(2016)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11348号办公
4冯霞豪江智能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创苑路98号3号楼10-1室221.922020.6.1 - 2023.5.31浙(2017)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052009号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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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位置租赁面积(m2)租赁 期限产权证号租赁用途
5宫垂江容科机电青岛市即墨区城南工业园烟青路43号2,9362020.6.1 - 2023.5.30-工业
6青岛国际院士港科创加速器有限公司豪江电子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87号2号楼3楼1,266.482020.10.1 - 2027.12.31鲁(2018)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43952号企业经营
7青岛顺利达工贸有限公司豪江电子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53号6,327.452020.10.1 - 2027.9.30即房自字第002851号工业
8青岛鑫诚智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豪江模具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龙门路23号9,6382020.1.1 - 2029.8.31-工业
9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豪江模具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宁东路168号鑫诚恒业大厦五楼办公室10.002021.4.8 - 2022.04.07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35438号办公
10青岛特汇尔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豪江智能青岛市即墨服装工业园营普路以南、马山东路以西5,654.502020.10.1 - 2026.11.30-工业
11俞政、刘鑫容科机电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创苑路98号1号楼12-1室5602020.11.16 - 2022.11.15浙(2017)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11388号办公
12青岛国际院士港科创加速器有限公司豪江电子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87号5号楼3楼1,266.482021.4.1 - 2027.12.31鲁(2018)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43952号企业经营

注:1、上表中第2项租赁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该处租赁房屋所使用土地使用权属于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联边经济联合社,根据该处租赁物业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该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房屋建设主体为广州市海瑞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联边经济联合社已出具相关说明,对出租方广州市海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上述租赁物业并进行租赁业务予以认可。该房产面积较小,主要用于分公司的办公,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房屋不存在纠纷的情形。该项房产租赁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上述第5项租赁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行人已出具相关说明,该厂房主要供发行人子公司容科机电办公、研发使用,目前已积极寻找其他可供租赁的厂房,且出租方合法拥有该厂房所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并提供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租赁物业无法使用的风险较小。该项房产租赁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上述第6项和第12项租赁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为青岛市李沧区李家上流公共事业服务协会,其授权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义对外出租,青岛上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房产租赁给青岛国际院士港科创加速器有限公司,租赁协议同意其转租该房屋。青岛市李沧区李家上流公共事业服务协会出具证明函,证明“该租赁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使用本协会所有物业的情形,与本协会及本协会授权出租房之间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4、上述第8项租赁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权利人青岛鑫诚智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说明,位于即墨龙门路以南、营流路以东的北安智能装备产业园系由其出资建设并享有产权的工业园区,属于即墨经济开发区重点打造的省内先进制造业综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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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平台。该园区的土地为工业用地,其已经合法取得园区内全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由下述三证构成:鲁(2019)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48001号、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32929号、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32927号。豪江模具租用了该园区A3、A4两栋厂房,青岛鑫诚智造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上述厂房已依法办理了工程建设相关许可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厂房系其合法建造房屋,不存在被强制拆除或搬迁的风险,不存在影响豪江模具使用的权利限制或法律障碍。

5、上表中第9项房产,坐落于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168号鑫诚恒业大厦五楼办公室的办公用房尚未取得房产证。该处租赁房屋所使用土地使用权属于出租方,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根据出租方的说明,出租方己合法取得鑫诚恒业大厦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地上房屋己依法办理了工程建设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租方系国有独资企业,已提供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该处用房为豪江模具的办公用房,面积小,对其生产经营无影响,且根据出租方出具的说明,该租赁房屋系出租方合法建造房屋,不存在被强制拆除或搬迁的风险,不存在任何影响承租方使用的权利限制或法律障碍,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造成发行人重大财产损失。

6、上述第10项房产,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该租赁厂房出租方已提供所使用土地编号为鲁(2017)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13265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且根据出租方的说明及其提供的工程建设相关许可证明文件,该租赁房屋系出租方合法建造房屋,工程已经竣工,正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不存在办理权证的实质性障碍,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影响承租方使用的权利限制或法律障碍。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上述厂房系拟建设募投项目用房,目前尚未投入使用,发行人与出租方的合同中也已明确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产权瑕疵产生的违约责任,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造成发行人重大财产损失。

7、上述第4项房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终止租赁,下文测算不再纳入。

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租赁使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导致发行人不能继续使用上述租赁房产。并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宫志强已出具承诺函:“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内,如因出租人不适格、租赁物业权属争议、租赁物业的法律属性不适合作为相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租赁物业无产权证、租赁物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或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有权部门认定为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被强制拆除或被第三人主张权利而无权继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的,由本人负责及时落实新的租赁物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搬迁、装修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索赔款、罚款等)。”故发行人租赁房产的相关瑕疵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境外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性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位置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赁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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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位置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赁 用途
1Kim Jonghyeon豪江韩国仁川西区元仓洞393-65,3洞513.46 m22021.07.01 - 2023.06.30办公室/ 仓库
2Kim Jonghyeon豪江韩国仁川西区元仓洞393-65,2洞513.46 m22021.07.01 - 2023.06.30仓库
3Kim Yeongjun豪江韩国仁川西区青罗洞 162-21 Younghwa Blenheim401号40.37 m22018.09.05 - 2019.09.04中国籍员工宿舍
4Namgung Seok、Eng Huisu豪江韩国首尔阳川区新亭洞895-26等269.05 m22020.12.15 - 2022.12.15销售店铺
53000 Shawnee Industrial Way, LLC豪江美国佐治亚州苏瓦尼市肖尼工业路3000号110室6,000平方英尺2020.2.1 - 2023.1.31仓储办公
6株式会社Center Office豪江智能日本大阪市大阪市北区堂山町1番5号三共梅田大楼6楼“大阪梅田中心办公室”3号室约40平方米2021.04.01 -2022.03.31办公

注:1、根据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Richmat Korea Co., Ltd.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豪江韩国租赁使用的房屋共4处,其中上表中第3项房产为在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限已经届满后继续租用,但是出租人和豪江韩国之间未签订延长或变更租赁期限的合同。根据韩国《民法》第635、639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并受益,且出租人在一定期间内未对此提出异议的,视为承租人以原租赁合同的相同条件续租。但是,续租期间内出租人提前6个月或承租人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解约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后未曾提出任何异议。因此,虽然没有书面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但根据上述韩国《民法》的规定,视为以原租赁合同相同条件续租,豪江韩国有权继续使用上述房产。

2、上表中第6项房产,根据熊谷·田中·津田法律事务所出具的《关于Richmat 株式会社的法律意见书》,豪江日本承租了上表中第6项房产,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满前3个月没有意思表示的,自动续签1年),“由于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出租人及对象公司均没有任何意思表示,因此本律师认为租赁期间已延续至2022年3月31日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租赁房产占比情况如下:

所有租赁房产面积(㎡)33,811.93
无房产证租赁房产面积(㎡)18,381.44
其中:正在办理房产证房产面积(㎡)15,302.50
无法办理房产证房产面积(㎡)3,078.94
无房产证租赁房产占所有租赁房产面积比重(%)54.36
其中:无法办证房产面积占比(%)9.11
无房产证工业用房产租赁面积(㎡)18,2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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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无法办理房产证房产面积(㎡)2,936.00
无房产证工业用房产占所有租赁房产面积比重(%)53.91
其中:无法办证工业用房产面积占比(%)8.68

发行人上述五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房产中,根据发行人及出租方提供的说明,第8、9、10项房产均已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许可手续,相关房产目前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办证的实质性障碍。故发行人租赁房屋中明确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前表中第2、5项)面积为3,078.94平方米,占总租赁面积的比重为9.11%,其中明确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工业用租赁房产占总租赁面积的比重为8.68%。

①相关房产不能使用的法律风险

通常情况下,若租赁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可能导致租赁房产无法使用的情形主要包括:租赁合同无效导致无法续租,租赁房屋为违章建筑或者被强制拆迁导致无法使用。具体分析如下:

A.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无法使用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订版)》第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前述房屋第2、8、9、10项均已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许可手续,其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应认定有效。前述第5项房屋出租方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父亲,租赁关系稳定,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而无法使用的可能性较小。

B.因违建或拆迁等导致的无法使用的风险

a.前述房屋中第8、9、10项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系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其中第8、9项房产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园区厂房和商业办公用房。上述出租方均已确认,相关厂房系其合法建造房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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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被强制拆除或搬迁的风险,不存在影响承租方使用的权利限制或法律障碍。第8、9、10项房屋均位于青岛市即墨区,经查询即墨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即墨区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第8、9、10项所处地块目前无拆迁安排。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前述房屋第2项房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被强制拆除的风险较小。该房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经查询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该房屋所处地块目前无拆迁安排。c.前述第5项房屋为发行人子公司容科机电搬迁至新建厂房前的过渡性厂房,未能提供建设工程相关规划审批文件,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但出租方合法拥有租赁房产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存在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重大违法情形,且相关厂房建成至今已正常使用近20年。根据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8月4日出具的《说明》,根据当前工作规划,即墨区城南工业园烟青路43号所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暂未列入城南工业园区拆除、征收、拆违计划。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已出具承诺,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内,如因出租人不适格、租赁物业权属争议、租赁物业的法律属性不适合作为相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租赁物业无产权证、租赁物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或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有权部门认定为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物被强制拆除或被第三人主张权利而无权继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的,由实际控制人负责及时落实新的租赁物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搬迁、装修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索赔款、罚款等)。综上所述,发行人租赁房产中无房屋产权证的工业用房产存在不能使用的法律风险,但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就发行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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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面临的损失出具兜底承诺,因此发行人租赁无房屋产权证的房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②寻找替代房产的难度及预计时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经实地走访或视频查看租赁物情况,并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前述租赁物业所处位置附近办公、生产用房的租赁信息,发行人寻找替代租赁房产中无房屋产权证房产的难度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A.广州海瑞商务中心写字楼自然层15层房产房屋面积较小,用途主要为发行人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发行人对其依赖性较小,经查询公开租赁信息,其周边可供租赁的办公用房较多,寻找替代用房难度较小,且仅涉及办公设备搬迁,如该处房屋无法使用,预计可在1周内完成搬迁工作。

B.即墨区城南工业园烟青路43号房产主要供发行人子公司容科机电使用。容科机电目前主要开展电动窗帘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工序为分割、焊接、组装,对厂房要求不高;生产设备为分段设置的可拆卸式装备,其搬运不具有实质性困难。经查询公开租赁信息,该处厂房周边具备相似生产条件、相近价位、可供替换的工业厂房较多,如该处厂房无法使用,预计可在1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容科机电使用该处房产为过渡安排,目前已取得一处土地(不动产权证编号:鲁(2021)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23627号),该处土地拟用于募投项目之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容科机电将整体搬迁至该处新建房屋,不再使用该处过渡期房产。

C.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龙门路23号的房产由发行人子公司豪江模具使用,主要工艺流程为激光切割、焊接,所使用设备均为分段设置的可拆卸式装备,其搬运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其生产工序和设备,豪江模具对生产用房无特殊要求。经查询公开租赁信息,豪江模具所处北安工业园附近具备相似生产条件、相近价位、可供替换的工业厂房较多,如该处厂房无法使用的,预计可在1个半月内完成搬迁工作。

D.宁东路168号鑫诚恒业大厦五楼办公室租赁房产为发行人子公司豪江模具的办公用房,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发行人对其依赖性较小,经查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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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租赁信息,即墨区可供出租的办公用房较多,且仅涉及办公设备的搬迁,如该处办公用房无法使用的,预计可在1周内完成搬迁工作。E.即墨服装工业园营普路以南、马山东路以西的租赁房产拟建设募投项目,目前作为豪江智能的智能办公产品临时包装车间使用,未进行建设投入。未来该处租赁房产主要用于生产智能办公驱动产品,主要工艺包括分割、焊接、组装,相关工序和设备对厂房的要求不高且较易搬运。经向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访谈了解,目前公司所在的青岛科技创新园(原青岛服装工业园)存在闲置厂房,服务中心可以协助公司进行租赁。因此,如此处厂房无法使用,可在1个半月内完成搬迁工作。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2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号坐落位置土地使用权面积(m2)用途权利性质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豪江 智能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13127号青岛市即墨区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26,493工业出让2068.4.1抵押
2容科 机电鲁(2021)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23627号青岛市即墨区湘江二路43号16,586工业出让2071.5.7-

注: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四)授信合同”。

除上述情形外,豪江电子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依法取得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城南工业园内、王作集用地以北两宗土地,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2、房屋及建筑物”。

2、租赁土地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土地位置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产权证号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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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豪江智能青岛北部工业园龙泉河三路4号29,4202018.6.10 - 2023.6.9即(国用)2007第394号工业
2宫垂江容科机电青岛市即墨区城南工业园烟青路43号5,2252021.1.1 - 2023.12.31即转国用2004第596号工业
3青岛顺利达工贸有限公司豪江电子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53号7,102.102020.10.1 - 2027.9.30即国用(2003)第641号工业

3、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6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图形注册号国际分类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豪江智能3511172492029.10.06原始取得
2豪江智能40402468372030.05.27原始取得
3豪江智能4042235672030.09.06原始取得
4豪江智能40405891402030.03.27原始取得
5豪江智能40405886172030.03.27原始取得
6豪江智能4042236262030.06.27原始取得
7豪江智能4041251692030.06.2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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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图形注册号国际分类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8豪江智能40399835422030.05.27原始取得
9豪江智能4040588482030.05.27原始取得
10豪江智能3158012492029.03.13原始取得
11豪江智能3389024992030.07.13原始取得
12豪江智能3155931072029.03.06原始取得
13豪江智能12273345102024.08.20受让取得
14豪江智能678975872030.04.06受让取得
15豪江智能711595972031.06.20受让取得
16豪江智能747185572030.10.13受让取得
17豪江智能7506892202030.10.27受让取得
18豪江智能7506899202030.10.27受让取得
19豪江智能443914472027.09.06受让取得
20豪江智能47076788352031.02.06原始取得
21容科机电4653934572031.02.13原始取得
22容科机电4652517172031.02.20原始取得
23容科机电15349881112026.01.27受让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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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商标名称/图形注册号国际分类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24容科机电1534988072026.01.27受让取得
25容科机电14491600112025.09.13受让取得
26容科机电1449159972025.09.13受让取得

注:上表中第13至第19项商标为发行人从豪江电器受让取得,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第23至26项为容科机电从自然人桑海涛受让取得。

(2)境外商标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4项境外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图形国家/地区注册号国际分类号有效期限
1欧盟009208117202030.6.29
2美国439191272023.08.27
3美国567021692029.02.05
4美国6201854202030.11.16

注:上表中第1、2项商标为发行人从豪江电器受让取得。

(3)马德里商标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存在拥有在马德里商标体系下注册的境外商标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名称/图形国家/地区注册号国际分类号
1俄罗斯、欧盟、澳大利亚、新加坡、英国、墨西哥、以色列、印度、哥伦比亚、日本、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14455327

(4)中国台湾商标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存在拥有在中国台湾商标体系下注册的境外商标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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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名称/图形国家/地区注册号国际分类号有效期限
1中国台湾0205863672030.05.15
2中国台湾0205881192030.05.15
3中国台湾02053194202030.04.15
4中国台湾02060282352030.05.15

4、专利技术

(1)境内专利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91项。具体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
1豪江智能一种安全可靠的医疗用脚踏开关发明专利20181094385222018.08.18
2豪江智能一种小推力小安装尺寸推杆驱动器发明专利20181094385372018.08.18
3豪江智能电动推杆实用新型20172017412362017.02.24
4豪江智能双齿轮减速机构实用新型20172017250022017.02.24
5豪江智能一种红外感应的防夹电动床实用新型20172019293722017.02.28
6豪江智能一种电动医疗床用双马达驱动装置实用新型20172019293872017.02.28
7豪江智能一种电动医疗床的升降机构实用新型20172018430472017.02.28
8豪江智能一款多键无线射频遥控器实用新型201821333223X2018.08.18
9豪江智能一种带USB充电功能的床侧红外感应灯实用新型20182133320322018.08.18
10豪江智能一种带屏幕显示功能的医疗用电动床护士控制板实用新型20182133321022018.08.18
11豪江智能一种方便使用的控制设备实用新型20182133321172018.08.18
12豪江智能一种遥控器防儿童误触装置实用新型20182133320092018.08.18
13豪江智能一种自动开盖油烟机用驱动机构实用新型20182133320512018.08.18
14豪江智能一种可调节舒适度平面模块实用新型2019203333777201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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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
15豪江智能一种注塑件用一次脱模模具实用新型20192137494692019.08.23
16豪江智能一种可手摇的电动推杆驱动器实用新型20192223571942019.12.13
17豪江智能一种单电机电动马达驱动器实用新型20192228233582019.12.18
18豪江智能一种双马达升降驱动器实用新型20192228234132019.12.18
19豪江智能一种二级传动的电动推杆驱动器实用新型201922397901X2019.12.27
20豪江智能一种9键无线射频电动床控制遥控器实用新型20202042049692020.03.28
21豪江智能一种升降桌老化测试设备实用新型20202098599332020.06.03
22豪江智能一种带有柔性导电膜的遥控器实用新型202021020001X2020.06.06
23豪江智能电动推杆老化测试机实用新型20202106188912020.06.11
24豪江智能驱动器测试装置实用新型202021223932X2020.06.29
25容科机电一种实用型单动力双输出电机实用新型20202148473912020.07.24

注:上表中第3项至7项专利为因业务转移由发行人从豪江电器受让取得,其余均为原始取得。

(2)境外专利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6项境外注册专利,均为外观设计专利。

5、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作品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 日期登记日期作品类别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Richmat国作登字-2019-F-007528062017.10.252019.05.09美术作品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电动机床高度升降控制平台V1.02018SR9318822018.05.102018.11.2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电动床垫软硬调节系统V1.02018SR9343022018.05.112018.11.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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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3多功能电动床按摩控制软件V1.02018SR9339142018.07.202018.11.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4豪江睡眠质量监测分析系统V1.02018SR9339662018.07.112018.11.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5基于穿戴设备的睡眠监测系统V1.02018SR9339742018.06.132018.11.22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6全彩屏遥控器嵌入式控制软件系统V1.02021SR04646082020.09.302021.03.29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7、域名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类型域名所有人注册时间到期时间
1ccTLDrichmat.cn豪江智能2011.12.302022.01.04
2gTLD/ccTLDrichmat.com豪江智能2007.01.032022.01.03
3gTLD/ccTLDrichmat.net豪江智能2011.12.302022.01.04
4ccTLDrichmat.com.cn豪江智能2011.12.302022.01.04
5TLDrichmat-us.com豪江智能2019.05.062024.05.06
6gTLDrichmat-molding.com豪江模具2020.05.072023.05.07
7gTLDronco-tm.com容科机电2020.05.222023.05.22

注:上述第2项、第4项、第6项、第7项域名均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

8、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所拥有资产的情况。

9、主要资质证书及许可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主体资质证照 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或 有效期限
1豪江智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66939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青岛即墨)2020.9.7
2豪江模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66958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青岛即墨)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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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资质证照 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或 有效期限
3容科机电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669920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青岛即墨)2021.3.16
4豪江智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728960HCE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2017.8.11至长期
5豪江模具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728960KHS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墨海关2020.12.15至长期
6容科机电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728960KC3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墨海关2020.9.8至长期
7豪江智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937100775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税务局2019.11.28 - 2022.11.27
8豪江智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65IP191886R0M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2019.4.12 - 2022.4.11
9豪江智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0E31640R1M/370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9.1.21 - 2023.6.10
10豪江智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0S31290R0M/370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0.6.16 - 2023.6.15
11豪江智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0Q34034R1M/370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9.1.15 - 2023.6.18
12豪江智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AIITRE-00220IIIMS0276301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2020.11.16 - 2023.11.16
13豪江智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QC20QY20057R0M/4650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0.10.14 - 2023.10.13

10、主要产品认证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取得的产品认证(以取得认证证书为准)共计79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四、主要产品认证清单”。

六、发行人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及资质情况

1、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特点、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技术保护 情况所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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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可靠性驱动器限滑技术自研通过在驱动器的电机部位中增加阻尼垫片,通过对电机输出轴的阻尼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强,从而实现线性驱动器在大推力的时候做到反向限滑,确保驱动器在断电的情况下不下滑。采用该方式保证产品安全可靠,低成本。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具有自锁功能的电机2020229640666)量产
2多维度非接触式生命体征检测技术自研通过非接触式传感器,采集生命体的呼吸、心率、体动、离床和打鼾等多个维度的数据和信息,并通过集成在电动床的处理单元,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智能分类整理,可对打鼾等异常睡眠状态进行干预,并生成睡眠和健康报告,可按需每日或每月进行查阅对比。通过手机APP可实现远程报告查阅及生命体征监测。技术机密,并拥有软件著作权(质量监测分析系统V1.0登记号2018SR933966;基于穿戴设备的睡眠监测系统V1.0登记号2018SR933974),已申请专利(智能睡眠监测系统,申请号2021209855072;智能止鼾系统,申请号2021206642591)量产
3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技术自研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的新一代模块化智能控制驱动系统,包含新型的驱动器,配套的控制及遥控器,使整套控制系统可以以模块为单位进行包装,按功能需要进行模块的快速拼接组装,减小包装尺寸,降低物流和安装成本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单电机电动马达驱动器2019222823358)量产
4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及紧急保护锁止技术自研电动控制系统搭配异物侦测和人体感应,可以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实时监测周围环境,并对环境因素进行智能判断,当周围环境中出现干扰系统运行或者易被系统伤害的因素时,控制系统自动停止当前动作,并根据实际场景反向动作或者紧急锁止,避免一切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隐患技术机密,并拥有专利(一种红外感应的防夹电动床2017201929372)量产
5平面舒适度电动调节技术自研通过线性推杆和固定的传动调节结构,以调整上下平面间距的方式改变平面材料的密度,从而调节材料硬度以实现不同的舒适度技术机密,并拥有软件著作权(电动床垫软硬调节系统V1.02018SR934302)量产
6多系统无线协同工作技术自研通过蓝牙等无线技术,实现多套电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已完成协同工作,从而实现多系统同步或者实现某些特定的逻辑关系技术机密量产
7高准确性的本地语音识别技术自研采用高精度麦克风采集本地音源,并辅以神经网络芯片对音源进行分析处理,实现高准确性的本地语音识别,进一步控制本地的电动控制系统运行技术机密,并已申请专利(专利翻身床的语音控制电路系统,申请号2021212500155)量产
8智能电动通风技术自研将低噪声高风量的直流风机集成到电动控制系统中,通过调节风机的转速,实现电动床的智能家居的通风和温度调节功能技术机密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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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控制系统远程在线升级技术自研通过后台服务器远程推送,实现电动控制系统的远程监测和故障收集,并且可以通过远程对电动控制系统实现整机在线升级,增加产品的功能技术机密在研
10多种通讯协议和传感器协同工作技术自研以通用微处理器为核心,将射频,蓝牙,WIFi等多种通讯协议数据进行智能处理,同时采集陀螺仪,温度传感器等多种传感器信号,对通讯协议数据和传感器信号进行综合处理,按照处理结果对驱动器进行智能化控制技术机密量产
11人体手势识别技术自研采用图像采集和微波雷达传感器等收集图像信息,并采用人工智能算法进行学习分析,从而识别用户的手势意图,根据手势来控制驱动器的动作,实现电动控制系统更便捷更智能的控制技术机密在研
12机械防夹和手动开启技术自研本技术将伸缩杆和螺母脱开并增加导向机构实现防夹及手动开启功能。带拉力的驱动器伸缩杆在下降时力量很大,通过本结构可防止连接机构在下降时夹到物体,造成安全事故,同时也可以实现在停电时手动开启连接机构。该技术工作稳定可靠,可满足多领域客户需求。技术机密,并已申请专利(电动学习桌,申请号2020226857727)量产

2、发行人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并以智能电动床中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最为擅长。通常而言,家居用床属于更换频次较低、使用较为频繁、价值较高、重量较大的家居用品,因此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方面的通用技术积累也更偏向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的要求,并已经掌握了实现上前述产品特点与成本控制间的较优技术路径。公司现已建立并完善了设计研发体系,培育了经验丰富、专业的设计团队,掌握了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证”、“青岛市互联网工业认定项目:自动化生产线”等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已获颁“Intertek‘卫星计划’实验室资质”,并已通过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其产品也获得了CE、CB、ETL、FCC等多项产品认证。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1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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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91项。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20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8.21%,公司研发投入、研发人员保持较高水平。

3、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专利数量及构成方面的对比情况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专利数量及构成方面的情况如下:

序 号名称成立时间上市时间发明 专利实用 新型外观 设计境外 专利专利 总数发明专利占比
1豪江智能12017-07-24-22391261421.41%
2捷昌驱动22010-04-302018-09-2140未披露未披露45357.48%
3凯迪股份31992-08-272020-06-011211146未披露1697.10%
4乐歌股份42002-03-262017-12-0148未披露未披露159874.86%

注1:本处统计为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专利情况。注2:数据来源于捷昌驱动公开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未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数量。注3:数据来源于凯迪股份公开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未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境外专利数量和专利总数;表格中专利总数统计为前三项数量加总,未包含境外专利。注4:数据来源于乐歌股份公开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未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数量。关于发行人专利和技术壁垒情况的说明:

(1)发行人的专利情况

发行人目前发明专利数量较少、外观设计专利较多主要是因为:

①线性驱动技术起源于欧洲和农业机械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电子化浪潮的兴起开始迎来较大发展,截至目前线性驱动技术已发展超过50年,使物体产生线性驱动效果的技术已较为成熟并在行业内得到通用。目前智能线性驱动装置在材料、构造、控制、使用效果方面,基于行业通用技术不存在重大差异。业内企业更多是通过一定的结构调整、一些零部件材质的改变、更多控制方式和功能的添加去改善线性驱动装置的效能并提升其智能化水平,如推力的大小、耗用功效的多寡、静音性、防水防尘性、远程和多维度控制等,从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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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与竞争对手产品的差异化。前述相关构造、材质等的改变,可以通过发明专利实现但同时会公开相关的技术窍门,其存在被模仿的可能性且维权不易,因此发行人会通过技术秘密、发明专利等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②发行人产品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虽然无论自有品牌产品或ODM产品中的知识产权成果均归属于公司,但发行人及其客户为了保证终端产品(如智能电动床、智能电动升降办公桌等)在消费市场的多样性、新鲜度和领先性,一方面对于较易遭到模仿的外观设计以大量申请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另一方面对于核心关键技术会以技术秘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等相结合的方式加以保护。

③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之一是强控制,即具有较强的研发控制系统并对线性驱动产品实施智能化控制的能力。相关控制技术主要以软件著作权或技术秘密的方式对其代码和算法予以保护。

④发行人主要客户涉及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下游的众多行业的相关企业,其对于智能线性驱动装备制造和供应商的选择更着重于公司的定制化研发能力、交付时间、服务响应速度等,而专利数量并不能完全体现出公司的技术实力,发行人主要客户亦未以专利数量的多少作为衡量公司技术能力的指标,因此发行人并未追求专利的数量而将核心技术全部进行申请专利。并且,同行业公司所申请的发明专利中,存在部分非线性驱动领域专利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发明专利数量其中与智能线性驱动相关的发明专利智能线性驱动相关的发明专利占专利总数比例
1豪江智能221.41%
2捷昌驱动140325.98%
3凯迪股份212127.10%
4乐歌股份348121.22%

注1:根据捷昌驱动公开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其共有40项专利,经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信息查询系统检索到37项发明专利,其中包含“电动、升降、驱动、伸缩、线路板、床、椅、桌、控制”等关键词、与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共29项,另外未检索到的3项专利出于谨慎考虑,亦将其计入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相关的专利。其余8项发明专利为医用微型泵等发明专利。注2:根据凯迪股份公开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其共有12项专利,经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信息查询系统检索到11项发明专利,其中包含“驱动、控制、线性致动器、电动推杆、手控器、汽车尾门”等关键词的发明专利共7项,其余4项无法判断应用场景的发明专利“气弹簧的球头安装件、用于气弹簧安装的球头安装件、电子水泵、球头安装件”以及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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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未检索到的1项发明专利出于谨慎考虑,将其计入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相关的专利。注3:根据乐歌股份公开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其共有48项专利,经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信息查询系统检索到48项发明专利,其中包含“电动、升降、增高”等关键词的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的发明专利共12项。其余36项发明专利为应用在其人体工学大屏支架等领域的发明专利。

⑤公司前期整体发展规模较小,业务结构较为单一,加之专利意识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有待健全。公司成立后,积极推进专利申请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相关工作,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包括2项发明专利在内的116项境内专利,正在申请的专利共有88项,其中发明专利有4项、实用新型66项、外观设计18项。预计未来随着公司研发的不断深入,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成果产出会更明显。此外,由于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较长,通常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这也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较少的客观原因。

(2)发行人技术壁垒情况

如上所述,发行人因客观及主观原因共同导致发明专利较少,但发行人仍拥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①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相结合

发行人虽然发明专利较少,但已通过“一种小推力小安装尺寸推杆驱动器”等发明专利、“双齿轮减速机构”、“一款多键无线射频遥控器”、“电动推杆老化测试机”等实用新型、“豪江睡眠质量监测分析系统V1.0”等软件著作权、“多维度非接触式生命体征检测技术”等技术秘密相结合的方式,对发行人的核心产品、关键部件、关键生产设备以及主要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维度的保护。因此,发行人虽然发明专利较少,但拥有的专利、技术秘密和软件著作权已能覆盖其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形成技术壁垒。

②研发人员的积累、研发投入

智能线性驱动行业涉及机械、电气、材料、算法、设计等多个学科,需要多学科相结合的复合型研发人才,因此导致高水平的研发人才较为稀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均已在公司(含发行人业务前身)服务超过10年,对行业具有较深的理解。同时,发行人也在不断培养和积累研发人员以期实现技术的突破和定制化能力的提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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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8.21%,在行业内居于较高水平。根据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显示,2020年度的研发人员占比情况如下:

类别豪江智能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
研发人员(人)208362339647
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8.21%15.58%12.93%21.89%

从研发费用支出角度,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2%、4.08%和

4.86%。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捷昌驱动5.45%5.85%4.42%
凯迪股份4.36%5.06%4.16%
乐歌股份4.36%4.21%3.67%
平均值4.72%5.04%4.08%
公司4.86%4.08%4.52%

因此,发行人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人员积累,在同行业公司中居于前列。

③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具有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公司下游客户所生产产品的更新较快,要求公司研发必须具备贴近市场和客户的研发快速响应能力。研发快速响应能力的建立需要技术的积累,并对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具有深度理解,其他企业如想具备同样的研发能力,需要长期的行业积累及与客户的项目合作经验,并与客户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对行业后进者而言,具有技术壁垒。

综上,虽然发行人拥有的专利较少,但其拥有的技术壁垒与可比公司近似,不存在明显差距。

(二)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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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产品收入62,176.0199.71%50,794.3899.82%40,567.5199.87%
营业收入合计62,358.35100.00%50,884.60100.00%40,620.00100.00%

公司与主要研发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因泄密或人员流失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较低。

(三)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 进展情况研发人员(人)预算经费总投入(万元)拟达到的目标
1离合器的行星减速机构研发阶段17150.00该机构成本低,可靠性高,噪音低,可实现驱动器超负载时电机空转,保证设备安全。可用于多种应用场合,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2小体积大推力驱动器研发阶段14160.00开发一款小体积大负载驱动器,解决市场现有小体积驱动器负载力及强度不足的问题,同时结合市场对运输及装配的要求,更改外形及安装尺寸满足要求,并通过优化设计零件及装配工艺,实现自动化批量生产降低陈本。
3圆形升降柱研发阶段17130.00该产品外观优美,可靠性高,能搭配多场景应用,更容易取得市场需求,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4椭圆形升降柱研发阶段16120.00该产品外形圆润,针对办公和儿童桌使用,推进儿童市场的必需品,市场需求比较多
5无主MCU低功耗蓝牙控制系统研发阶段15100.00在现有低功耗蓝牙基础上,节省掉原有的主MCU,借用蓝牙模组本身算力实现基础的控制,有效降低生产和物料成本
6音乐律动舒缓系统客户验证阶段21180.00在电动控制系统上连接音频处理单元,将音乐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并以较低的频率带动床体做均匀的律动,释放压力舒缓身心
7内嵌式马达驱动器研发阶段16100.00通过更集成化的驱动方案,将主控板内嵌到驱动器内部,从而减小产品体积和生产运输成本
8本地语音识别控制器客户验证阶段1350.00通过本地语音识别的方式对电动控制系统进行中远距离的操控,不需要网络的支持,随时随地可以使用,更方便,更灵活

(四)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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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665.1754.93952.8845.90658.5435.88
累计折旧80.082.6427.851.3420.801.13
材料领用960.3531.68736.1535.46817.3444.53
股份支付--123.925.97190.0010.35
其他326.0110.75235.0711.32148.918.11
合计3,031.60100.002,075.86100.001,835.59100.00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领用等构成。2020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积极招聘研发人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上升,研发人员薪酬金额有一定增长;②豪江电子、豪江模具和容科机电等子公司处于业务开发阶段,产品研发投入有所增加。

(五)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青岛国际院士港科创加速器有限公司、德坤智慧建造(青岛)有限公司合作签署了《智能线性驱动及控制系统战略合作联盟框架协议》,约定采取三方联盟合作的模式,在智能线性驱动及控制系统领域开展合作实现共赢。其中青岛国际院士港科创加速器有限公司作为加速器,负责整合政府、院士团队、社会力量等各方资源,在资金、政策、行政服务上给予支持;德坤智慧建造(青岛)有限公司负责驱动及控制系统或豪江智能主业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科研;豪江智能负责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合作后产生的知识产权由三方共享,具体共享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该事项尚在意向性协议阶段,无明确权利义务划分约定。

(六)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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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核心技术人员数量3
研发人员数量208
员工总人数1,142
核心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0.26%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18.21%

2、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3人,分别为方建超先生、王伟先生和田川川先生,均处于公司核心岗位,长期从事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对公司的技术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丰富、突出的专业工作经验,其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发生变动。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积极有效的激励措施,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持股平台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利益绑定,从而确保了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同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技术保密协议等法律文件,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有效防范技术泄密。

4、技术创新机制

(1)技术创新以客户需求和市场为导向

发行人技术创新及研发主要围绕驱动系统基础性能提升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两个层次展开,紧扣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在基础性能提升方面,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为适应不断拓展的新的应用场景以及交叉技术领域的发展,需要在基础驱动器本身的智能化、推力、控制、安全、噪音、防水防潮等多方面持续进行改进,公司研发部门会定期收集并分析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并对技术发展趋势予以研判,同时根据公司市场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对驱动系统的性能改进展开研发,整个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建议、项目策划、项目评审、正式立项、研究设计开发以及样品试产的过程。而在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要方面,研发部门主要根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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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反馈的产品需求,在外观设计、在驱动系统中加装传感装置、增加控制器功能等方面,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2)强化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创新平台建设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创新型发展道路的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制平台,保证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始终专注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可根据客户的行业特征、产品应用领域、个性化需求以及客户最终产品的参数、功能需求、产品应用环境等多方面、多角度制定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设计方案,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对产品及技术项目的研发进行科学规划、流程化管理,每一研发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人,从项目立项到结项的过程,公司ERP系统对项目及研发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和管控,保证项目研发的效率。

(3)研发保障机制

公司重视专职技术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加大研发设备的投入,研发支出和人员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研发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使公司新产品研发保持较高的成功率,有力保障了公司业务快速拓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4)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

公司不仅注重技术开发,更注重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针对产品研发技术人员,公司为其提供较好的福利待遇,并且制定了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薪酬激励政策,保证核心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

公司大力鼓励创新,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创新激励机制,涵盖了绩效考核、项目奖惩、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对于具有创新精神与成果的研发人员,公司在人才培养、职位晋升、薪资待遇、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肯定,充分调动员工创新的积极性。

5、技术储备

公司的技术储备情况详见本节之“六、发行人技术水平与研发情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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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核心技术及资质情况”之“1、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及“(三)在研项目情况”。

七、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八、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3家境外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韩国子公司“豪江韩国株式会社(Richmat Korea Co.,Ltd)”、美国子公司“豪江美国有限责任公司(Richmat U.S.LLC)”和日本子公司“Richmat株式会社”。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销售情况及细分地区销售收入构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三)报告期客户销售情况”之“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和“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结构”之“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根据境外律师针对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境外子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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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公司2017年成立时,即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完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召开13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有效。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包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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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

目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12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有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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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了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为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议事规则。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召集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情况如下:

序号专门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其他成员
1战略委员会宫志强于廷华、周国庚
2提名委员会黄兆阁宫志强、赵春旭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春旭于廷华、周国庚
4审计委员会周国庚徐英明、赵春旭

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均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中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在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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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制定发展战略、强化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制度,并制定了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作出了以下改进:

首先,公司通过制定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了公司治理。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互相协调、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其次,公司选任了独立董事并注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领域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成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相关领域的作用。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发行人是否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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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2021年3月6日,中兴华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20438号),认为:豪江智能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内控不规范情况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2、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3、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4、通过关联方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代收货款;5、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6、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7、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金借支和还款、挪用资金等重大不规范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如下: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员工借款系公司韩国员工潘贤淑因个人资金需要向公司申请借出的款项。该笔员工借款系根据公司制度经过公司内部审批后借出,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向其出借1.70亿韩元,潘贤淑于2020年12月31日归还0.20亿韩元,于2021年1月7日归还剩余的全部1.5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89.96万元),因借出时间相对较短故未计提利息,上述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与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或公司指定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指定第三方回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合理的原因,符合自身经营模式、行业经营特点,公司可以合理区分不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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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第三方回款,且第三方回款总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相关金额比例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未发生因第三方回款情形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一)4、第三方回款”。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过处罚。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节“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公司已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已承诺: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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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情况参见本节“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经营情况

(一)资产完整

公司独立完整地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经营系统、辅助生产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知识产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依赖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力资源、技能培训、薪酬管理;公司已设立了独立健全的人员聘用制度以及绩效与薪酬考核、奖惩制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及自身情况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公司已依法独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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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并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内部组织机构,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独立开展有关业务,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业务运作体系和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除本节“八、同业竞争情况”所述之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六)经营稳定性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重大变化及影响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专利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发行人为业界知名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研发、生产企业,现阶段已完成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智能线性驱动主要应用场景的技术积累,形成了以智能家居为核心并逐渐向其他应用场景延展的业务布局,为行业内以设计和研发为核心驱动力、具备较强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定制化能力、且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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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宫志强合计控制公司80.9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及一致行动人臧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77.12%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除控制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控制企业控制关系主营业务
1昊尔泰针织直接持有100%股权的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
2豪江资管直接持有70%股权的企业不动产投资和管理
3启铭管理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系专为投资泰信冷链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4泰信包装间接控制100%股权的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
5泰信冷链合计控制65%股权的企业制冷设配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启航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发起人持股平台
7启德投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报告期内,发行人于2017年10月通过资产收购方式承接了豪江电器的智能线性驱动相关业务,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豪江智能与豪江电器签署的《资产收购意向性协议》、《资产收购协议》等文件的约定以及下游部分客户的要求,豪江电器可向其部分原有客户在已签署销售合同或订单的既有合作期限内,向豪江智能采购并继续向原有客户销售线性驱动器产品,一旦合作期限届满,豪江电器应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并停止向有关客户供货,故报告期内豪江电器仍有少部分向豪江智能采购并向原有客户销售线性驱动产品的情况,但未进行智能线性驱动业务的生产、研发等实质性经营活动。2018年、2019年、2020年豪江电器向豪江智能采购的金额分别为244.85万元、10.47万元及0.07万元,金额较低且逐年下降,上述情况主要系个别客户要求所致。因此,豪江电器的少量对外销售行为未对豪江智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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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任何其他经营实体。

三、无论是由本人自身研究开发的、从国外引进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发行人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四、本人如若拟出售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有权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发行人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五、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止。

七、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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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宫志强直接持有公司66.23%股份,通过启航资本、启德投资间接控制公司共控制公司14.72%的股份,宫志强合计控制公司

80.9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宫志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相关内容。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以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直接或间接控制豪江资管、昊尔泰针织、泰信包装、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泰信冷链、启铭管理7家企业,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之“2、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启辰资本宫志强持有5%以上合伙份额,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青岛由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宫志强持有5%以上合伙份额,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即墨市栋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宫志强持有40%股权,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注:即墨市栋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隋海霞(持有60%股权),该公司已于2003年12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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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无锡福鼎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非自然人股东”。

4、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合营公司及参股公司。

5、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该股东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的相关内容。

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臧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配偶
2宫垂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父亲
3宫振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母亲
4宫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成年子女
5宫志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兄弟
6隋海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兄弟的配偶
7臧君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配偶的父亲
8臧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配偶的兄弟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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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7、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1)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宫志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之“2、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前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青岛高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周国庚控制的企业
2青岛高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周国庚控制的企业
3青岛明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周国庚控制的企业
4李沧区科兴达业经济信息咨询中心周国庚控制的企业
5青岛迈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6青岛里程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7青岛里程碑昌润投资有限公司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8青岛基业百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9青岛基业百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10基业百年(济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11基业百年霖猎(青岛)咨询有限公司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12青岛基业共享人力资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洪波控制的企业

(2)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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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此外,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监事盖洪波曾担任董事的企业,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完成盖洪波离任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3)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相关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宫志强父亲宫垂江担任控制的企业
2青岛日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宫志强配偶臧建控制的企业
3青岛中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宫志强妻弟臧勇控制的企业
4城阳区绮丽日佳工艺品商社宫志强妻弟臧勇控制的企业
5青岛田丰投资有限公司宫志强妻弟臧勇控制的企业
6青岛沛宇电子有限公司宫志强妻弟臧勇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7青岛双德利劳务服务部宫志强配偶的父亲臧君仕控制的企业
8青岛德诚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陈健的丈夫程大伟控制的企业
9青岛海桥汇兴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独立董事周国庚的母亲王永兰控制的企业
10青岛升玉业丰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周国庚的母亲王永兰控制的企业
11青岛润源祥商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的母亲王永兰控制的企业
12宁波宏玉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周国庚的母亲王永兰控制的企业
13青岛昌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
14青岛即区建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
15青岛盈瑞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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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6青岛吉祥瑞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控制的企业
17青岛东城山园林专业合作社独立董事周国庚妹妹的配偶孙谊担任高管的企业
18黄岛区坤源建筑工程造价服务中心独立董事周国庚配偶的弟弟李孟强担任法定代表人
19青岛奇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配偶的兄弟王吉欣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20即墨区味尔佳豆制品坊董事徐英明配偶的父亲刘京岱控制的企业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十八路证券营业部监事盖洪波姐姐的配偶陈保和担任高管的企业
22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宫志强配偶的兄弟臧勇曾经控制、表弟王元刚目前控制的企业

注: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成立,宫志强妻弟臧勇持有45%的股权,为控股股东。2019年12月20日,臧勇将其所持该企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宫志强配偶的表弟王元刚。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豪江资管购买设备----1,155,172.410.37
豪江资管采购原料及产成品----1,036,551.170.33
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及产成品356,156.930.08----
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委托加工820,332.820.182,344,693.470.623,450,532.261.11
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料657,952.510.14--7,726.570.00
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加工--1,476.300.0027,939.080.01
青岛沛宇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料55,248.200.01430,980.220.111,155,401.390.37
青岛基业百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24,752.480.01----

注:上表中占比指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2018年发行人向豪江资管购买设备、采购原料及产成品主要系业务转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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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所产生,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2019年、2020年已无采购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料、产成品及委托加工,向青岛沛宇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料,以上交易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金额逐年递减。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并委托加工,2020年采购金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向其采购电子元器件,以上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2020年4月30日,发行人与青岛基业百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人才推荐服务合同》,约定由青岛基业百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推荐、寻访其所需照片职位的人才,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个推荐成功候选人的总年薪的20%,该定价方式为青岛基业百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此类服务的常用收费标准。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豪江资管产品销售720.640.00104,742.730.022,448,451.740.60
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产品销售2,509,942.500.40----
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188,734.520.03----
迈通创业产品销售2,300.890.00----
徐英明产品销售1,380.530.00----
姚型旺产品销售265.490.00----

注:上表中占比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豪江资管进行产品销售,主要系业务转移过程所产生,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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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二)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金额逐年减少。2020年,公司与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泰信冷链因生产加工冷柜用注塑件需采购模具,委托其原定供应商青岛明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代为采购,若后续实际生产注塑件时模具的质量良好,则会将模具购回并将模具放在明锐公司专门用于生产泰信冷链公司所需注塑件。明锐公司遂根据产品需求向发行人子公司豪江模具采购模具,模具采购完成后,明锐公司因自身生产原因无法按约完成注塑件生产,泰信冷链向其购回该批模具。上述交易中,发行人子公司豪江模具未与泰信冷链直接发生交易,但豪江模具收到了明锐公司背书转让的由泰信冷链开具的转账支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交易以关联交易口径进行披露。

2020年,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从发行人处购买模具、消毒架等产品,迈通创业因办公需要从发行人处购买办公升降桌,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金额较小。徐英明因办公需要从发行人处购买办公升降桌、桌架等产品,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金额较小。姚型旺因办公需要从发行人处购买办公桌架等产品,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金额较小。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 种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宫垂江厂房、土地222,222.22380,952.38230,000.00

2017年12月20日,宫垂江与发行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宫垂江将坐落于即墨市城南工业园烟青路43号的房屋租赁给发行人,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金每年23万元整(含税),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018年12月28日,宫垂江与发行人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宫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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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将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城南工业园烟青路4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出租给发行人,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含税),其中地上建筑物20万元,土地20万元,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020年6月1日,宫垂江与容科机电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宫垂江将坐落于即墨市城南工业园烟青路43号的厂房及其附属面积租赁给容科机电,租赁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金为23.33万元(含税),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工资薪金3,571,564.003,494,121.002,851,419.40
股份支付750,000.001,375,000.003,000,000.00
合计4,321,564.004,869,121.005,851,419.40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宫志强60,000,000.002019/4/19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到期日后三年
臧建
豪江资管
宫志强70,000,000.002020/4/13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到期日后三年
臧建
宫志强120,000,000.002020/4/13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到期日后三年
臧建
宫志强20,000,000.002020/9/18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到期日后三年
臧建

注:1、2019年4月19日,宫志强、臧建、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青岛豪江电器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9年信字第21190315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19年信字第21190315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6,000.00万元,保证期间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到期日后三年。

2、2020年4月1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的《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原签订的编号为2019年信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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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0315号的《授信协议》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该协议项下,直接占用该协议项下信用额度,授信期限为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2020年4月13日,宫志强、臧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7,000.00万元,保证期间自2020年4月13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到期日后三年。

3、2020年9月1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青集字第039号《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作协议书》,授予公司及下属企业共计12,000.00万元授信额度。基于上述《集团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授信协议补充协议》,将原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修改为12,000.00万元,同时取得了宫志强、臧建对公司在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授信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的确认。

4、2020年9月18日,宫志强、臧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信字第21200906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子公司豪江模具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20年信字第21200906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2,000.00万元,保证期间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权到期日后三年。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豪江资管814.3240.72--85,907.354,295.37
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213,270.0010,663.50----
泰信冷链491,235.0024,561.75----
合计705,319.3235,265.97--85,907.354,295.37
其他应收款:
宫志强--35,159.341,757.97--
宫志刚----2.180.11
姚型旺--30,000.001,500.00--
合计--65,159.343,257.972.180.11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258,732.36530,396.19938,350.53
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57,223.971,4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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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豪江资管--11,402,627.25
青岛沛宇电子有限公司-92,092.79104,869.55
合计515,956.33623,965.2812,445,847.33
其他应付款:
豪江资管263,287.00263,287.00-
合计263,287.00263,287.00-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项主要为销售商品形成的款项以及备用金;公司关联方应付款项主要为采购材料、委托加工形成的款项。

4、报告期关联交易汇总表

项目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经常性关联交易豪江资管购买设备,采购原料及产成品,产品销售
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及产成品,委托加工
青岛智能精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委托加工
青岛沛宇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料
青岛基业百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
青岛泰信冷链有限公司产品销售
青岛第五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
迈通创业产品销售
徐英明产品销售
姚型旺产品销售
宫垂江发行人及子公司向其租赁办公场地
关键管理人员发行人向其支付薪酬
偶发性关联交易宫志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臧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豪江资产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占营业成本及净利润比例较低,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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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

“一、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于发行人财务报告中,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

三、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四、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五、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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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5%以上股东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无锡福鼎

“一、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于发行人财务报告中,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在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

三、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企业保证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四、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将给予全部赔偿。”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于发行人财务报告中,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

三、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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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四、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就规范关联交易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聘请了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时,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1、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情况

(1)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宫志强回避表决。

(2)2017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宫志强、徐英明、陈健、方建超作为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已过半数,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于廷华、徐英明、方建超、陈健作为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已过半数,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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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9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2021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最近三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追认,确认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交易各方诚实、守信地履行交易协议的有关约定,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2、独立董事就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2021年3月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必要性、公允性。”

综上,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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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关联自然人

(1)盛玉超,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25日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2)王强,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监事,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盖洪波、王伟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王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关联法人

(1)青岛镭曼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青岛镭曼科技有限公司曾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该企业已于2018年3月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镭曼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即墨市孔雀河四路以北、纬三路以东(青岛服装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注册资本1,22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564747476R
经营范围家具、医疗器械用驱动器与控制器的研发与生产。产品50%外销。(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5日
注销日期2018年03月14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2018年3月14日,即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即墨)外资销准字[2018]第000008号),准予青岛镭曼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2)PEIUE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报告期内,PEIUE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曾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担任执行董事的青岛镭曼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企业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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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PEIUE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地址Room 2105, JQD1378, Trend Centre, 29-31 Cheung Lee Street, Chai Wan, Hong Kong
董事吴靖
注册资本HK$10,000.00
公司类型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公司编号1400973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1日
注销日期2019年05月24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担任执行董事的青岛镭曼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3)青岛锐迈特电器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青岛锐迈特电器有限公司曾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配偶的兄弟臧勇持股100%的企业,该企业已于2018年1月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锐迈特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即墨市烟青路43号
法定代表人臧勇
注册资本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097464839P
经营范围加工制售电器配件、电子元件、线路板、五金制品(不含特种设备)、橡塑制品、机械配件、木制品、家具、床上用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用品;制作、销售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8日
注销日期2018年01月08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配偶的兄弟臧勇持股100%的企业

2018年1月8日,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即墨)登记内销字[2018]第000037号),准予青岛锐迈特电器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此外,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的变化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青岛兴企利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为独立董事周国庚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2020年9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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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即墨市科泰项目咨询服务中心独立董事周国庚母亲王永兰控制的企业,2020年11月10日注销
3青岛同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庚母亲王永兰控制的企业,2018年11月1日注销
4青岛鑫衡源财税顾问有限公司前任董事会秘书盛玉超担任总经理
5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盖洪波历史上担任董事的企业

(七)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关联交易

序号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NISCO CO.,LTD.)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其系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13.SH)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倪张根。倪张根的姐姐袁桂玲系公司股东无锡福鼎的有限合伙人,持有无锡福鼎68.75%的份额;此外,无锡福鼎的有限合伙人吴东申为梦百合关联自然人吴晓风之子,持有无锡福鼎10.00%的份额,前述二人均不存在委托持股等代持行为或其他利益安排及输送。通过对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关联方认定的相关规定,江苏里高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同时,本招股说明书将公司与江苏里高之间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的披露规则进行了披露。
2NISCO(THAILAND)CO.,LTD.NISCO(THAILAND)CO.,LTD系江苏里高控股子公司
3HEALTHCARE CO., LTD.HEALTH CARE CO., LTD系江苏里高控股股东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13.SH)的英文名

江苏里高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三)报告期客户销售情况”之“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梦百合(603313.SH)系一家专业从事记忆绵床垫等系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营销的科技型企业。NISCO(THAILAND)CO.,LTD.系江苏里高2019年3月通过收购取得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为泰国,主营业务为床垫、沙发、电动床的制造与销售。

1、比照关联方披露的销售交易及往来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向比照关联方披露的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NISCO(THAILAND)CO.,LTD之间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智能驱动系统、模具销售15,272.6411,387.334,8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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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CO (THAILAND) CO., LTD智能驱动系统-64.84-

与比照关联销售相关的期末关联往来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3,772.063,659.08977.10
应收账款NISCO(THAILAND)CO.,LTD-67.56-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NISCO (THAILAND)CO.,LTD进行销售的情形,公司与上述交易方之间的销售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具体如下:

发行人与江苏里高、NISCO(THAILAND)CO.,LTD销售的具体内容及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智能线性驱动系统15,112.0624.44%24.23%11,361.9522.37%22.33%4,764.6811.75%11.73%
销售模具160.5888.53%0.26%90.22100.00%0.18%52.50100.00%0.13%

公司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公司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即以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形势和公司对客户上一年的销量情况,对不同客户实施差别定价,最终与客户交流协商确定价格。公司与江苏里高、NISCO (THAILAND) CO.,LTD遵循商业惯例,通过协商谈判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定价公允。其中,销售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系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模具系公司生产并销售给江苏里高的模具,该部分模具用于为江苏里高生产部分定制化特定型号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并通常按照行业惯例放在供应方生产车间内使用,金额相对较小。

江苏里高系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公司向其提供的信用政策与其他内销客户相近。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末对江苏里高的应收账款已收回91.39%,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里高、NISCO(THAILAND) CO.,LTD销售金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系江苏里高业绩持续增长。根据梦百合公开披露的信息,江苏里高

1-1-240

2018年、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0,502.20万元、81,658.73万元和91,376.55万元,与公司向其销售金额相匹配。综上,公司与比照关联方披露的江苏里高、NISCO(THAILAND) CO.,LTD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价格公允。

2、比照关联方披露的采购交易及往来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向比照关联方披露的NISCO CO.,LTD、HEALTHCARE CO.,LTD之间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交易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NISCO CO., LTD)采购床31.99--
HEALTHCARE CO., LTD采购床垫11.62--

与比照关联采购相关的期末关联往来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付账款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NISCO CO., LTD)30.59--
应付账款HEALTHCARE CO., LTD11.11--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NISCO CO.,LTD、HEALTHCARE CO., LTD进行采购的情形,主要系韩国子公司采购床、床垫等商品用于向下游客户销售,公司与上述交易方之间的采购金额较小,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1-1-24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未来影响公司盈利和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因素

1、产品特点的影响因素

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销售是公司报告期主要的收入来源,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收入分别为40,567.51万元、50,794.21万元和61,828.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00%、100.00%和99.4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业务,产品产能和出货量均逐步提高,收入规模不断攀升。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以及工业传动等领域,应用范围较广,深入日常生活工作中。因此,考虑到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医疗、商业办公等领域,与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相关,公司的业务受宏观经济变化和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发展速度减缓、下游需求减弱将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困难等状况。

2、业务模式的影响因素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由行业特性、客户需求特点、公司发展经验的总结、公司的宗旨与战略目标、公司所处产业链位置及上下游情况以及技术工艺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所形成。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

3、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因素

线性驱动行业起源于海外,国际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公司具备先行者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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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经营,形成了较大的规模优势以及市场地位,并且国际竞争对手已经进入中国,纷纷在中国设立分子公司,布局产能,拓展国内市场或借助国内生产成本优势维持业内领先地位;同时,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也正在快速发展,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已经登陆A股资本市场或已有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计划,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资金实力、设计研发、产品质量和定制化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长期持续增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是业内领先的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的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供应商之一,主要提供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的智能线性驱动整体解决方案。公司通过深耕智能家居领域中的智能电动床市场已完成了在智能线性驱动领域较为深厚的技术、市场和供应链的积累,并凭借对智能线性驱动通用技术的深刻理解将公司业务领域由智能家居逐渐向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拓展。总体来说,公司凭借自身的区域龙头地位、较为丰富的经营经验、良好的客户基础以及不断推进的技术创新等驱动因素积极参与到行业竞争中来。

4、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因素

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作为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用于配套智能终端设备并提供核心驱动力,广泛被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的终端产品中,同时为满足下游不同行业应用领域的需求而呈现定制化、差异化的特点。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市场规模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及生产制造能力直接相关。随着全球消费升级理念的逐渐兴起,“电动化+物联网”逐步改变了全球人民的休闲娱乐、居家养老及办公方式,加速了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新兴产业的加速成长。全球持续增长的产品需求,预计将推动智能终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所处的行业上游也将受益于外部市场的利好驱动。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1、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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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营业收入增长率可用来判断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状况。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620.00万元、50,884.60万元和62,358.35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了25.27%和22.55%,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

(2)主营业务毛利率是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经营指标,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54%、26.06%和27.25%,稳中有升,表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成本费用管理水平。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用来判断公司经营活动的盈利质量状况。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44,268.10万元、54,301.50万元、68,455.5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92.55万元、11,340.34万元、15,019.7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较为健康。

2、非财务指标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产品产能等非财务指标对于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不断研发新产品与新技术,基于长期技术经验积累形成的定制化产品经验,能够根据特定行业及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结合应用场景进行硬件和结构件适配设计,形成高效率高性能的定制化产品,使公司产品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

(2)品牌影响力

经过十多年在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的发展经营,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领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品牌知名度,并确立了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线性驱动系统收入快速增长,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增强,竞争地位持续提高。目前,公司产品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等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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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行业市场的销售份额。

(3)产品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和智慧医养线性驱动产品。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线性驱动产品中单马达驱动器的产能分别为104.86万个、158.69万个、276.24万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27.53%、124.59%、102.62%;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线性驱动产品中双马达驱动器的产能分别为67.86万个、76.15万个、100.22万个,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18.44%、93.97%、81.64%。公司核心产品的产能保证了公司能够根据销售订单及时生产客户所需产品,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运营能力。

二、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378.9511,390.953,161.50
交易性金融资产13,307.654,600.00-
应收账款12,764.3210,840.107,868.55
预付款项184.60138.6059.22
其他应收款759.07506.00321.97
存货12,045.596,366.854,693.17
其他流动资产454.9674.59299.40
流动资产合计55,895.1333,917.0716,403.8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3,273.044,212.252,021.77
在建工程106.754,579.021,805.95
无形资产1,476.661,431.411,451.15
长期待摊费用98.70132.31168.94
递延所得税资产210.99178.10137.21
其他非流动资产1,578.80594.69194.21
非流动资产合计16,744.9411,127.785,779.22

1-1-24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72,640.0745,044.8622,183.03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9,609.9311,975.56-
应付账款15,434.399,622.518,478.11
预收款项-80.6581.06
合同负债169.94--
应付职工薪酬1,286.24731.23472.42
应交税费122.32106.2226.23
其他应付款326.80109.9664.19
其他流动负债15.73--
流动负债合计36,965.3422,626.129,122.0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160.37192.63-
递延所得税负债1.40--
非流动负债合计161.76192.63-
负债总计37,127.1022,818.749,122.01
股东权益:
股本13,590.006,300.005,900.00
资本公积3,587.744,840.242,325.00
其他综合收益-38.50-8.84-1.66
盈余公积2,080.421,159.33520.21
未分配利润16,293.319,935.384,317.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5,512.9622,226.1213,061.02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35,512.9622,226.1213,061.0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72,640.0745,044.8622,183.0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62,358.3550,884.6040,620.00
减:营业成本45,470.8237,616.8131,099.76

1-1-24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税金及附加280.17130.20101.52
销售费用1,164.171,788.571,366.14
管理费用2,322.782,013.52891.68
研发费用3,031.602,075.861,835.59
财务费用255.84-60.34-57.43
加:其他收益123.3844.230.9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1.13107.6258.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5.06-173.4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66.79-148.11-99.1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970.6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960.917,150.885,342.81
加:营业外收入6.4111.740.46
减:营业外支出36.741.460.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930.587,161.165,343.03
减:所得税费用1,292.58904.121,010.3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38.016,257.044,332.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8.016,257.044,332.65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66-7.19-1.66
六、综合收益总额8,608.356,249.854,330.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608.356,249.854,330.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0.660.51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0.660.510.3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951.9950,797.3341,582.94
收到的税费返还2,891.733,142.792,646.76

1-1-24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1.82361.3838.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455.5454,301.5044,268.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154.8434,313.3534,386.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875.065,182.263,608.12
支付的各项税费1,964.321,386.691,673.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1.592,078.861,807.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435.8142,961.1641,47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9.7311,340.342,792.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9,519.5831,450.0019,072.5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81.13107.955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6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051.4131,557.9519,130.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7,161.537,429.154,153.79
投资支付的现金88,217.9236,050.0019,072.5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5.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725.2143,479.1523,226.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73.80-11,921.19-4,095.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40.001,800.002,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40.001,800.002,6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59.00-2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9.00-2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1.001,800.002,3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40.3345.0327.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86.591,264.181,074.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39.632,675.441,600.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526.223,939.632,675.44

1-1-248

三、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中兴华对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上述报表及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21)第020304号),其审计意见如下:

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选取了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为基准确定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影响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3%以上的事项为公司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会计师确定2020年度、2019年度及2018年度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
豪江智能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和2018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2,358.35万元、50,884.60万元、40,620.00万元,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逐年上升,为豪江智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或期望而操作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2020年度、2019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公司重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评价交易是否有合理的商业实质,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3)检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及相关服务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确定是否一贯执行;

1-1-249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4)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变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性分析、报告期营业收入变动分析、毛利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等,以评价营业收入增长总体合理性; (5)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对内销收入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对外销收入获取外汇管理平台出口数据并与账面记录核对,选取样本检查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海运提货单等支持性文件;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海运提货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检查客户回款记录,对主要客户当期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以确认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8)对公司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进一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发行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详见下表: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豪江韩国株式会社韩国仁川广域市100.00-投资设立
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00-投资设立
豪江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美国佐治亚州100.00-投资设立
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00-投资设立
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00-投资设立
豪江日本株式会社日本大阪市100.00-投资设立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情况

①2020年新设立子公司

1-1-250

被合并方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00-投资设立
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00-投资设立
豪江日本株式会社日本大阪市100.00-投资设立

②2019年新设立子公司

被合并方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100.00-投资设立
豪江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美国佐治亚州100.00-投资设立

③2018年新设立子公司

被合并方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豪江韩国株式会社韩国仁川广域市100.00-投资设立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1-1-251

(四)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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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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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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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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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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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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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金融工具

1、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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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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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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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计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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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均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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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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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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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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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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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十一)金融资产减值

1、以下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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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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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组合1: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2:低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2:低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2、以下金融资产减值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

(1)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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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A、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C、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D、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②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或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加上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交易组合以应收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划分组合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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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交易组合先按A和C进行个别认定,个别认定后不存在回收风险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4年以上100.00100.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面临破产、清算、解散以及重大法律诉讼等事项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将扣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③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二)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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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在途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四)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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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十五)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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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在2018年度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19年1月1日起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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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9年1月1日起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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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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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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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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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4.75
专用设备3-105%9.50-31.67
运输设备45%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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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设备3-55%19.00-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九)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二十三)“长期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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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二十)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二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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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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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二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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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四)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五)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2、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辞退福利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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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六)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七)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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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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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十八)收入

1、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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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销售线性驱动系统等产品的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将产品按照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客户确认接受后,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国内销售收入:公司根据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产品交割地点为装运港口的,以提单日期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公司按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产品交割地点为客户指定目的地的,以办妥清关手续,将货物交于购货方,完成交货时确认销售收入。

电商销售收入:客户付款至第三方平台,公司根据订单发货,客户收到货物后确认收货或者系统到期自动确认收货后,确认销售收入。

2、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2018年度: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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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入主要包括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外销收入确认: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产品交割地点为装运港口的,以提单日期为风险报酬转移时点,公司按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产品交割地点为客户指定目的地的,以办妥清关手续,将货物交于购货方,完成交货时确认销售收入。

内销收入确认:公司根据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收入确认依据为客户收货资料,产品交割地点为客户指定地点。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二十九)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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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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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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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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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二)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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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
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将利润表中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1-1-294

为了保持2018年至2020年三年数据列报口径一致,依据以上政策对2018年数据也实施了重溯。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1-1-295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而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事项。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1)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31,614,970.87货币资金摊余成本31,614,970.87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应收票据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78,685,549.31应收账款摊余成本78,685,549.31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3,219,687.30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3,219,687.30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29,008,512.07货币资金摊余成本29,008,512.07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应收票据摊余成本-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78,133,998.81应收账款摊余成本78,133,998.81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807,848.72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807,848.72

1-1-296

(2)于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和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31,614,970.87--31,614,970.87
应收票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应收账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和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8,685,549.31--78,685,549.31
其他应收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和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3,219,687.30--3,219,687.30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和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29,008,512.07--29,008,512.07
应收票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应收账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和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8,133,998.81--78,133,998.81
其他应收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和按新2,807,848.72--2,807,848.72

1-1-297

(3)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到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调节表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计量类别

计量类别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 计量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4,142,940.67--4,142,940.67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69,667.76--169,667.76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计量类别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 计量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4,058,019.20--4,058,019.20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47,992.04--147,992.04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1-298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1)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2)本公司针对客户合同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该履约成本摊销期限均不超过一年,公司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成本。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806,470.24802,546.00--
合同负债--744,733.78740,809.54
其他流动负债--61,736.4661,736.46

②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1,856,661.281,774,162.62--
合同负债--1,699,364.721,625,494.38
其他流动负债--157,296.56148,668.24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度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度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运输费--8,886,854.728,615,831.40
销售费用/运输费8,886,854.728,615,831.40--

1-1-299

(三十四)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以下与金融资产减值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以下与金融资产减值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18年度、2017年度: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1-1-300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五、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核字(2021)第020022号《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1-1-3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5.410.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2.6243.960.86
除同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90.44107.6258.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710.280.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6.74-1,114.97-624.9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91.96-952.51-565.5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67.81-143.58-141.3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24.16-808.93-424.2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424.16-808.93-424.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13.857,065.974,756.85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和2019年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股份支付形成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20年主要为政府补助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424.20万元、-808.93万元和424.16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9%、-12.93%和4.91%。2018年至2020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相对较低,扣非后净利润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法定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0%、13%、1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1-1-302

教育费附加应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详见下文“(二)企业所得税”

注1: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调整为13%。注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豪江韩国的增值税税率为10%。

(二)企业所得税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度 所得税税率2019年度 所得税税率2018年度 所得税税率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5%25%
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
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5%--
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25%20%-
豪江韩国株式会社11%11%-
豪江美国有限责任公司26.75%--
豪江日本株式会社---

豪江韩国株式会社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企业税税率为10%-25%,法人地方所得税税率为1%-2.2%,因豪江韩国株式会社报告期每年的所得额不足2亿韩元,适用10%企业所得税税率和1%的地方所得税税率;豪江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于美国佐治亚州,适用21%的联邦所得税税率以及5.75%的佐治亚州的所得税税率;豪江日本株式会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1、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可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的税收优惠。

1-1-303

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取得经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7100775),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19、2020年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年度,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150%提高至75%、175%。报告期内,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4)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通知,各市原则上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本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期间为2019-2021年,按现行城镇土地

1-1-304

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19年认定为高新企业之前按原税额标准缴纳土地使用税,在2020年对2019年缴纳税额50%部分申请办理退税。

2、增值税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有关增值税免税政策及征税政策的规定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公司适用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情况如下:2018年7月31日前适用出口退税率为17%;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适用出口退税率为16%;2019年7月1日起适用出口退税率为13%。

七、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511.501.80
速动比率(倍)1.191.221.28
资产负债率(合并)51.11%50.66%4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79%50.33%40.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025.175.26
存货周转率(次/年)4.796.657.5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201.417,811.985,683.7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638.016,257.044,332.6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8,213.857,065.974,756.85
利息保障倍数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86%4.08%4.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11.800.47

1-1-30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60.200.1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613.532.21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平均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不含利息资本化金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度29.06%0.660.66
2019年度34.51%0.510.51
2018年度42.76%0.38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度27.64%0.620.62
2019年度38.98%0.570.57
2018年度46.94%0.420.42

八、分部信息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49,418.7379.48%43,423.8485.49%35,269.5586.94%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10,747.9617.29%6,981.7713.75%5,249.6612.94%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1,023.781.65%17.380.03%-0.00%

1-1-306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638.161.03%371.220.73%48.300.12%
其他347.380.56%0.180.00%-0.00%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28,025.2345.07%21,576.4642.48%19,155.8447.22%
境外34,150.7754.93%29,217.9257.52%21,411.6652.78%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九、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62,358.3550,884.6040,620.00
营业成本45,470.8237,616.8131,099.76
营业利润9,960.917,150.885,342.81
利润总额9,930.587,161.165,343.03
净利润8,638.016,257.044,332.65
毛利率27.08%26.07%23.44%
净利润率13.85%12.30%10.67%

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业务,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新客户,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量逐年上涨,收入规模、利润规模随之逐年上升。

(一)营业收入结构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1-1-307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2,176.0199.71%50,794.3899.82%40,567.5199.87%
其他业务收入182.340.29%90.220.18%52.500.13%
合计62,358.35100.00%50,884.60100.00%40,620.00100.00%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0,620.00万元、50,884.60万元和62,358.35万元,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复合增长率为23.9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等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母公司模具销售收入,金额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49,418.7379.48%43,423.8485.49%35,269.5586.94%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10,747.9617.29%6,981.7713.75%5,249.6612.94%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1,023.781.65%17.380.03%-0.00%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638.161.03%371.220.73%48.300.12%
其他347.380.56%0.180.00%-0.00%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40,567.51万元、50,794.38万元和62,176.01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3.80%。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和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40,519.21万元、50,405.61万元和60,166.69万元,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8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88%、

99.23%和96.77%。其中,报告期内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产品收入占比均在75%以上,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产品;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销售收入2018年以来大幅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逐渐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领域的智能线性驱

1-1-308

动产品的开发与销售,2020年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未来随着下游行业的需求增长以及公司在该领域持续的研发和新客户开发积累,公司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和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产品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1)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适用于智能家居领域中的电动床、沙发、橱柜、衣柜、遮阳产品等。报告期内,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实现收入35,269.55万元、43,423.84万元和49,418.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86.94%、85.49%和79.48%,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收入的稳步增长是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

2019年,公司智能家居驱动系统实现收入43,423.84万元,较2018年增加8,154.29万元,增长率为23.12%,主要原因为智能家居行业下游需求较为旺盛,公司积极开发海内外客户需求,订单增加带动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产品销量增加所致。2020年,智能家居驱动系统实现收入49,418.73万元,较2019年增加5,994.89万元,增长率为13.81%,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2)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为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的重要产品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医疗床、护理床、翻身床、移位机、医美用床和牙科椅等医院或养老机构使用的医护、康养设备中。报告期内,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实现收入5,249.66万元、6,981.77万元和10,747.96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43.09%,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94%、13.75%和17.29%,占比逐年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精准把握医养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拓展海内外智慧医养市场,提升公司在业内的品牌形象及知名度,成功开发了包括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顿力集团有限公司、SOYKAL Makine ve Elektrik Sanayi Ticaret Ltd.Sti等众多智慧医养领域的优质客户,带动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境内外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3)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和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0.03%和1.65%,占比相对较低。公司产品在下游智能办公领域应用的主要产品是可升降办公桌。近年来,全球智能办公产品的整体渗透率不断提升,

1-1-309

但还处于偏低阶段,智能办公行业仍处于成长期,全球日益健全的法律、工会组织也推动了升降办公桌等智能办公产品由可选消费品逐渐转向必须消费品,比如北美亚马逊、Facebook等互联网巨头正在掀起一股基于人体工程学设计理念的办公桌椅热潮,未来驱动产品在智能办公领域的应用将迎来新一轮增长。

工业传动驱动系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73%和

1.0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尚处于起步阶段。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28,025.2345.07%21,576.4642.48%19,155.8447.22%
境外34,150.7754.93%29,217.9257.52%21,411.6652.78%
合计62,176.01100.00%50,794.38100.00%40,567.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境内外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内外销占比相当,结构较为稳定。

4、第三方回款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存在回款单位与销售客户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62,358.3550,884.6040,620.00
第三方回款金额7,639.596,791.535,393.44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12.25%13.35%13.28%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客户第三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分别为5,393.44万元、6,791.53万元和7,639.59万元,占各期回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28%、13.35%和12.25%,占比呈下降趋势。

(2)商业合理性及合法合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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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供应链金融回款4,235.092,838.612,783.63
集团统筹支付1,567.002,935.732,019.58
客户更名648.14774.57-
客户新旧主体切换1,084.15--
指定第三方回款105.21242.62590.22
合计7,639.596,791.535,393.44

公司回款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情况包括供应链金融回款、集团统筹支付、客户新旧主体切换、客户更名和指定第三方回款。其中,供应链金融回款为公司客户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的合作银行WELLS FARGOBANK NA(二者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由WELLS FARGO BANK NA代为支付货款,该部分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占公司第三方回款的比例分别为51.61%、41.80%、55.44%,比例较高;集团统筹支付主要为部分客户由其关联主体进行货款结算;客户更名和客户新旧主体切换主要系客户因业务需要,进行了更名或业务转移等安排导致;指定第三方回款为部分客户指定员工、股东或其他企业代为支付款项。公司与存在第三方付款情形的主要客户签订了合同或订单,对于未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方付款情形的,公司取得了主要第三方回款客户的相关证明文件、委托付款确认书或公开的关联关系资料等主要资料对其代付行为进行确认。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对应的销售收入真实;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具备商业合理性;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未因上述第三方付款情形发生货物或货款归属纠纷。

(二)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31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45,235.2999.48%37,554.8699.84%31,017.6799.74%
其他业务成本235.530.52%61.960.16%82.090.26%
合计45,470.82100.00%37,616.81100.00%31,099.7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99%以上,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主要为生产领用的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系生产人员的薪酬成本;制造费用主要是除生产人员以外的其他生产相关人员的工资、生产厂房及设备的折旧、车间水电气等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38,026.5484.06%32,457.1186.43%28,067.8690.49%
直接人工2,812.076.22%2,414.056.43%1,723.925.56%
制造费用3,508.007.76%2,683.697.15%1,225.893.95%
运输费888.691.96%-0.00%-0.00%
合计45,235.29100.00%37,554.86100.00%31,017.6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基本保持稳定,各项目占比略有变化,其中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平均在87%左右,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制造费用与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近年来略有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和固定资产增加,人员工资和折旧增加所致。2020年起,因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核算。2018-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80%,主营业务成本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76%,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较为匹配。

1、产品结构对单位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营业成本、销量、单位成本如下:

营业成本单位:万元、销量单位:万套、单位成本单位:元/套

产品 类别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家营业成本36,244.0180.12%32,331.2386.09%27,007.28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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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线性驱动系统销量165.79148.10148.97
单位成本218.62218.30181.29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营业成本7,599.6616.80%5,044.3713.43%3,990.7912.87%
销量39.5527.9421.58
单位成本192.15180.56184.95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营业成本801.861.77%21.320.06%
销量0.900.02
单位成本889.281,071.31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营业成本256.680.57%157.920.42%19.600.06%
销量1.891.410.07
单位成本135.55112.29280.77
其他营业成本333.080.02
合计营业成本45,235.29100.00%37,554.86100.00%31,017.67100.00%
销量208.13177.47170.62
单位成本217.34211.61181.80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27,007.28万元,32,331.23万元和36,244.01万元,占比分别为87.07%、86.09%和80.12%,占比均超过80%,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营业成本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因素。

针对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销量变动对公司整体单位成本的影响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元/套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
销量占比上升5个百分点217.650.14%213.630.95%181.60-0.11%
销量占比上升10个百分点217.970.29%215.651.91%181.40-0.22%
销量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217.02-0.14%209.59-0.95%181.990.11%
销量占比下降10个百分点216.71-0.29%207.57-1.91%182.190.22%
销量占比下降20个百分点216.08-0.58%203.53-3.82%182.590.44%

2019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销量占比较2018年下降3.86个百分点,对公司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为下降0.73%;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销量占比较2019年下降3.79个百分点,对公司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为下降

1-1-313

0.1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化对单位成本的影响相对较小。

2、原材料价格对单位成本的影响

(1)整体直接材料单价对单位成本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量、直接材料及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等情况如下:

营业成本单位:万元、销量单位:万套、单位成本单位:元/套

期间销量主营业务成本其中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占比单位主营业务成本单位材料成本
2020年208.1345,235.2938,026.5484.06%217.34182.70
2019年177.4737,554.8632,457.1186.43%211.61182.89
2018年170.6231,017.6728,067.8690.49%181.80164.51

单位材料成本对单位成本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元/套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
材料单价下降5%208.20-4.20%202.47-4.32%173.57-4.52%
材料单价下降10%199.07-8.41%193.33-8.64%165.35-9.05%
材料单价上升5%226.474.20%220.764.32%190.024.52%
材料单价上升10%235.618.41%229.908.64%198.259.05%

2019年,公司单位材料成本较2018年提升11.17%,对公司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为上涨9.51%;2020年,公司单位材料成本较2019年降低0.10%,对公司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为下降0.09%。综上,公司材料价格的变动对单位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较大影响。

(2)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价变化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单价变化对单位成本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单位:元/套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
马达类
材料单价下降5%214.76-1.19%208.99-1.24%179.30-1.37%
材料单价下降10%212.19-2.37%206.36-2.48%176.80-2.74%

1-1-314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变动
材料单价上升5%219.921.19%214.241.24%184.291.37%
材料单价上升10%222.502.37%216.862.48%186.782.74%
芯片
材料单价下降5%217.00-0.16%211.29-0.15%181.55-0.13%
材料单价下降10%216.65-0.32%210.97-0.30%181.31-0.27%
材料单价上升5%217.690.16%211.930.15%182.030.13%
材料单价上升10%218.030.32%212.250.30%182.280.27%
电路板
材料单价下降5%217.12-0.10%211.41-0.10%181.62-0.09%
材料单价下降10%216.90-0.21%211.20-0.19%181.45-0.19%
材料单价上升5%217.560.10%211.820.10%181.960.09%
材料单价上升10%217.790.21%212.020.19%182.130.19%
塑料件
材料单价下降5%216.72-0.29%210.76-0.40%180.90-0.49%
材料单价下降10%216.09-0.57%209.90-0.81%180.00-0.99%
材料单价上升5%217.970.29%212.470.40%182.690.49%
材料单价上升10%218.590.57%213.320.81%183.590.99%
信号线
材料单价下降5%216.73-0.28%210.94-0.32%181.24-0.30%
材料单价下降10%216.12-0.56%210.27-0.63%180.69-0.61%
材料单价上升5%217.950.28%212.280.32%182.350.30%
材料单价上升10%218.560.56%212.960.63%182.900.61%
开关电源与变压器
材料单价下降5%216.58-0.35%210.72-0.42%180.67-0.62%
材料单价下降10%215.83-0.70%209.83-0.84%179.54-1.24%
材料单价上升5%218.100.35%212.500.42%182.920.62%
材料单价上升10%218.860.70%213.400.84%184.051.24%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实际采购单价变化情况以及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如下:

1-1-315

单位:元

序号物料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 价格同期 变动对单位成 本的影响采购 价格同期 变动对单位成本的影响采购 价格
1马达(元/个)24.30-1.93%-0.45%24.77-2.56%-0.63%25.42
2芯片(元/件)1.25-14.97%-0.47%1.47-21.39%-0.65%1.87
3电路板(元/米)0.66-7.04%-0.14%0.715.97%0.12%0.67
4塑料件(元/个)0.73-16.09%-0.92%0.87-17.92%-1.45%1.06
5信号线(元/个)4.37-10.27%-0.58%4.87-10.97%-0.70%5.47
6开关电源与变压器(元/个)23.870.08%0.01%23.852.44%0.21%23.2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马达、芯片、塑料件、信号线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单位成本的影响相对较大。

3、制造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95%、7.15%和7.76%,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786.2622.41%509.0518.97%315.4525.73%
劳务费299.098.53%193.307.20%11.390.93%
折旧费708.2920.19%380.1514.17%143.5911.71%
物料消耗1,022.3229.14%1,123.9741.88%550.6844.92%
水电费224.616.40%152.875.70%51.494.20%
修理费96.232.74%69.292.58%37.303.04%
办公费10.130.29%10.020.37%2.710.22%
房租81.032.31%100.303.74%50.674.13%
工装费23.500.67%4.530.17%5.140.42%
加工费41.681.19%26.410.98%10.220.83%
装修费80.742.30%79.662.97%35.182.87%
其他费用108.613.10%15.680.58%9.970.81%
运费25.510.73%18.450.69%2.080.17%
合计3,508.00100.00%2,683.69100.00%1,225.89100.00%

1-1-316

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劳务费、折旧费、物料消耗、水电费占制造费用的比例相对较高,合计金额分别为1,072.60万元、2,359.34万元、3,040.57万元,占比分别为87.49%、87.92%、86.67%。报告期各期,公司制造费用金额逐年上升,也主要系职工薪酬、劳务费、折旧费、物料消耗、水电费逐年变化所致,具体变动原因如下:

(1)职工薪酬和劳务费

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逐年扩大,间接生产人员数量逐年上升,同时新冠疫情等原因造成招工难度有所提升,故报告期内对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求也有所上升,导致制造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劳务费金额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为保障持续稳定运营,以原有部门设置为基础,结合业务和产品线的拓展,以及公司2020年搬入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的内部生产管理需要,品质、仓库等间接部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增长,新进人员较多。

(2)折旧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持续增长,主要系2019年、2020年为扩大生产投入增加的生产设备较多,以及发行人2018年6月投资建设塑料车间并于2018年8月正式生产运行、2020年发行人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区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报告期内,生产用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主要如下:

①房屋建筑物的增加:发行人2018年、2019年生产办公用地均为租赁,2020年才拥有房屋建筑物。2020年新增房屋建筑物原值6,068.13万元,其中,孔雀河四路78号厂房原值6,045.80万元,为2020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孔雀河四路78号厂房2020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及测算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资产价值6,045.80
残值302.29
折旧年限20年
2020年应折旧额215.38
2020年房屋建筑物折旧计提金额215.91

1-1-317

差异0.53
其中:计入制造费用金额165.48

2020年公司孔雀河四路78号厂房折旧费匡算值与实际计提折旧金额差异率为0.53万元,主要为少量其他增加的房屋建筑物原值计提折旧,测算差异较小。

②专用设备的增加: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且往产业链上游发展。2019年专用设备原值主要系新购入的高功率激光切管机系统、注塑机、贴片机等生产设备。2020年专用设备原值主要系塑料车间增加注塑机和模具、单马达车间增加电动推杆3通道功能测试机、智能办公车间增加升降柱自动装配生产线、子公司豪江模具进行技术升级改进并购入火花机和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子公司豪江电子增加在线PCBA焊锡检测设备等。

报告期各期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制造费用-累计折旧902.29429.43215.21

根据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变动情况,按照对应的折旧年限、残值率等进行匡算报告期各期的制造费用—折旧费,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0年制造费用-折旧费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度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
期初原值A-4,478.5933.3626.89
期末原值B4,655.838,151.1544.8554.36
平均C=(A+B)/22,327.926,314.8739.1140.62
年折旧率D7.1211.7922.9626.72
测算折旧E=C*D165.75744.528.9810.85
制造费用-折旧费F902.29
差异G=E-F27.81
差异率H=G/F3.08%

注:年折旧率为测算的当年各类固定资产的平均折旧率。

2020年公司用于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匡算值与实际计提折旧金额差异率为3.08%,差异较小。

1-1-318

②2019年制造费用-折旧费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度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
期初原值A-1,965.1433.3625.08
期末原值B-4,478.5933.3626.89
平均C=(A+B)/2-3,221.8633.3625.99
年折旧率D4.7513.0127.9131.25
测算折旧E=C*D-419.169.318.12
制造费用-折旧费F429.43
差异G=E-F7.17
差异率H=G/F1.67%

注:年折旧率为测算的当年各类固定资产的平均折旧率。2019年公司用于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匡算值与实际计提折旧金额差异率为1.67%,差异较小。

③2018年制造费用-折旧费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
期初原值A-769.5618.199.51
期末原值B-1,965.1433.3625.08
平均C=(A+B)/2-1,367.3525.7817.29
年折旧率D4.7515.0330.6630.83
测算折旧E=C*D-205.517.905.33
制造费用-折旧费F215.21
差异G=E-F3.54
差异率H=G/F1.64%

注:年折旧率为测算的当年各类固定资产的平均折旧率。

2018年公司用于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匡算值与实际计提折旧金额差异率为1.64%,差异较小。

(3)物料消耗

报告期内,发行人制造费用中的物料消耗总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19年较2018年增幅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且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向中高端产品持续拓展,公司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大幅提升,该类产品

1-1-319

主要系中高端配置并附带了更多智能化控制功能,产生的物料消耗也有所增加;此外,2019年公司开始自制塑料车间需使用的模具从而增加模具耗用物料所致,2020年模具制造业务转移至公司的子公司豪江模具,该部分领用材料转移至豪江模具的生产成本-直接材料中进行核算。

(4)水电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制造费用中的水电费不断提高,主要原因系:1、公司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同时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向中高端产品持续拓展,公司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产销量大幅提升,该类产品主要系中高端配置并附带了更多智能化控制功能,控制器等部件相关的工艺流程相应增加;2、公司2020年3月搬迁至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区,厂区功能完善,车间环境改善,同时新增焊接、机加工等车间并负责产品切割等环节;3、2019年水电费较2018年增长较快,除上述原因以外,2018年6月投资新建塑料车间并于2018年8月正式生产运行,该新增塑料车间运行耗能较高所致。2018年、2019年、2020年塑料车间耗电情况如下:

电量单位:KWh、元

车间2018年耗电量2019年耗电量增加电量电价增加金额
塑料车间521,174.001,901,969.001,380,795.000.60828,477.00
车间2019年耗电量2020年耗电量增加电量电价增加金额
塑料车间1,901,969.002,398,985.00497,016.000.62308,149.92

(三)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13,174.7277.77%11,092.6183.78%8,262.2786.52%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3,148.3018.58%1,937.4014.63%1,258.8813.18%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221.921.31%-3.94-0.03%-0.00%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381.482.25%213.301.61%28.700.30%
其他14.310.08%0.150.00%-0.00%

1-1-320

合计16,940.72100.00%13,239.53100.00%9,549.84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加,主营业务毛利金额逐年上升。2018年至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分别为公司贡献毛利8,262.27万元、11,092.61万元和13,174.72万元,占比分别为86.52%、83.78%和77.77%,为公司主要毛利来源。

2、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毛利率百分比变动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毛利率百分比变动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内销20,658.3815,444.7725.24%2.15%16,350.7612,576.3723.08%-0.14%14,432.5411,080.9423.22%
外销28,760.3520,799.2427.68%0.65%27,073.0819,754.8627.03%3.46%20,837.0115,926.3423.57%
合计49,418.7336,244.0126.66%1.11%43,423.8432,331.2325.54%2.12%35,269.5527,007.2823.43%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内销6,996.235,191.6525.79%1.94%5,223.783,977.5323.86%0.37%4,723.313,613.9123.49%
外销3,751.722,408.0135.82%-3.50%1,757.991,066.8439.31%10.92%526.35376.8828.40%
合计10,747.967,599.6629.29%1.54%6,981.775,044.3727.75%3.77%5,249.663,990.7923.98%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1,023.78801.8621.68%44.36%17.3821.32-22.68%----
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638.16256.6859.78%2.32%371.22157.9257.46%-1.96%48.3019.6059.42%
其他347.38333.084.12%-82.61%0.180.0286.73%----
合计62,176.0145,235.2927.25%1.18%50,794.3837,554.8626.06%2.52%40,567.5131,017.6723.54%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54%、26.06%和27.25%,稳中有升,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合计销售规模占比较高,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的变化主要与该两种产品的毛利率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分别为23.43%、

25.54%和26.66%,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1-1-321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内销单位售价394.903.64391.27114.53276.74
单位成本295.24-5.71300.9588.48212.47
毛利率25.24%2.15%23.08%-0.14%23.22%
外销单位售价253.46-1.19254.6539.43215.22
单位成本183.30-2.52185.8121.31164.50
毛利率27.68%0.65%27.03%3.46%23.57%
合计单位售价298.094.89293.2056.44236.76
单位成本218.620.32218.3037.01181.29
毛利率26.66%1.11%25.54%2.12%23.43%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内外销各细分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套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销量 占比1销量 占比2销量 变化销量销量 占比1销量 占比2销量 变化销量销量 占比1销量 占比2
内销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0.000.00%0.00%-3.553.552.40%8.49%-22.3225.8717.37%49.61%
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50.3830.39%96.31%12.4237.9625.63%90.84%14.2823.6815.90%45.41%
双马达产品1.931.16%3.69%1.640.290.20%0.69%-2.312.601.75%4.99%
内销合计52.3131.55%100.00%10.5241.7928.22%100.00%-10.3652.1535.01%100.00%
外销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34.4420.77%30.35%2.8631.5821.32%29.70%2.3829.2019.60%30.16%
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23.4014.11%20.62%5.4018.0012.15%16.93%10.457.555.07%7.80%
双马达产品55.6333.55%49.03%-1.1056.7338.31%53.36%-3.3460.0740.32%62.04%
外销合计113.4768.44%100.00%7.15106.3271.79%100.00%9.5096.8264.99%100.00%
合计165.79100.00%-17.69148.10100.00%--0.87148.97100.00%-

注:“销量占比1”为产品销量占总销量比例,“销量占比2”为产品销量占内销/外销总销量比例。

①产品价格、单位成本变动原因分析

2018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内外销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均较低,主要原因系2018年公司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占比较高,该类产品

1-1-322

主要系基础配置并主要附带基础线性驱动功能,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相对较低。2019年、2020年随着市场消费升级,公司业务凭借技术积累也不断向中高端产品持续拓展,公司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大幅提升,销量分别同比增长

79.19%、31.84%,该类产品主要系中高端配置并附带了更多智能化控制功能,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相对较高。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内外销单位售价、单位成本较2019年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原因系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内外销各细分产品结构较2019年总体较为稳定。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外销产品的平均价格、平均单位成本整体低于内销产品,主要原因系:A.公司产品销售以定制化产品为主,根据智能家居领域的海外客户需求,公司直接外销产品中基础配置的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占比相对较高,该类产品在海外市场中有一定性价比优势,公司内销产品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占比相对较高;B.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内销中双马达产品极少,外销中双马达产品占比较高,该类产品主要系基础配置并主要销往西班牙等南欧区域,市场定位相对不高;C.另外,与2019年、2020年相比,2018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平均水平相对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2018年外销产品价格。2018年、2019年、2020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如下:

②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1-1-323

A.敏感性分析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分别为23.43%、

25.54%和26.66%,稳中有升。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整体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个百分点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内销销售价格下降1%-0.31-0.28-0.31
销售价格下降3%-0.93-0.85-0.95
单位成本上升1%-0.31-0.29-0.31
单位成本上升3%-0.94-0.87-0.94
内销金额占比提升1%-0.02-0.04-0.00
内销金额占比提升3%-0.07-0.12-0.01
外销销售价格下降1%-0.43-0.47-0.46
销售价格下降3%-1.30-1.42-1.38
单位成本上升1%-0.42-0.45-0.45
单位成本上升3%-1.26-1.36-1.35
外销金额占比提升1%0.020.040.00
外销金额占比提升3%0.070.120.01

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销售价格的下降、单位成本的上升、内销金额占比提升,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毛利率会下降;随着外销金额占比提升,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毛利率会上升。B.2019年毛利率变化分析公司2019年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内销毛利率较2018年变化较小,公司2019年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较2018年提升2.12个百分点的原因主要来源于外销,具体如下:随着市场消费升级,公司智能家居业务凭借技术积累也不断向中高端产品持续拓展,2019年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外销中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较2018年上升10.45万套,涨幅为138.41%,带动2019年外销平均单价及销量同时提升,境外销售金额由20,837.01万元上升至27,073.08万元,境外销售占比同时有所增加。例如:公司前五大外销客户中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的销售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及

1-1-324

销售收入均大幅增加,毛利率也相对较高。公司的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策略,并考虑汇率波动风险、交易风险、所需产品国际认证以及境外售后服务成本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境外客户对上游供应商产品价格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外销产品定价时成本加成比例通常高于内销产品,外销产品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2019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外销平均单价、平均成本的变化及对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产品整体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个百分点

产品类别2019年外销单价影响2019年外销单位成本影响
外销单位价格外销单位价格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外销单位成本外销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254.6518.329.60185.8112.95-5.89

C.2020年毛利率变化分析公司2020年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外销毛利率较2019年变化较小,公司2020年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较2019年小幅上升1.11个百分点的原因主要来源于内销,具体如下:内销单位成本受马达、塑料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有所降低、单价略有上升导致境内销售毛利率较2019年小幅提升,从而导致2020年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较2019年小幅上升。例如:公司2020年对江苏里高的销售金额较2019年上升3,885.31万元,增幅为34.12%,同时单位成本较2019年有所下降,导致江苏里高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有所上升。2020年,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内销平均单价、平均成本的变化及对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产品整体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个百分点

产品类别2020年内销单价影响2020年内销单位成本影响
内销单位价格内销单位价格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内销单位成本内销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394.900.930.29295.24-1.900.59

(2)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智慧医养驱动系统毛利率分别为23.98%、

1-1-325

27.75%和29.29%,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 分类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内销单位售价240.64-0.65241.293.28238.01
单位成本178.57-5.16183.721.61182.11
毛利率25.79%1.94%23.86%0.37%23.49%
外销单位售价358.0878.49279.59-24.17303.76
单位成本229.8360.16169.67-47.83217.50
毛利率35.82%-3.50%39.31%10.92%28.40%
合计单位售价271.7521.84249.916.62243.29
单位成本192.1511.59180.56-4.39184.95
毛利率29.29%1.54%27.75%3.77%23.98%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内外销各细分产品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套

产品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销量 占比1销量 占比2销量 变化销量销量 占比1销量 占比2销量 变化销量销量 占比1销量 占比2
内销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7.3118.48%25.15%1.845.4719.58%25.27%1.244.2319.60%21.32%
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4.1810.57%14.38%1.432.759.84%12.70%0.971.788.25%8.97%
双马达产品17.5844.45%60.47%4.1413.4448.10%62.08%-0.4013.8464.13%69.76%
内销合计29.0773.50%100.00%7.4221.6577.49%100.00%1.8119.8491.94%100.00%
外销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4.5711.55%43.61%1.273.3011.81%52.46%2.860.442.04%25.43%
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2.536.40%24.14%1.730.802.86%12.72%0.480.321.48%18.50%
双马达产品3.378.52%32.16%1.192.187.80%34.66%1.200.984.54%56.65%
外销合计10.4826.50%100.00%4.196.2922.51%100.00%4.561.738.02%100.00%
合计39.55100.00%-11.6127.94100.00%-6.3621.58100.00%-

注:“销量占比1”为产品销量占总销量比例,“销量占比2”为产品销量占内销/外销总销量比例。

1-1-326

①产品价格、单位成本变动原因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内销各细分产品结构销量占比总体保持较为稳定,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也保持较为稳定。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变动主要由外销情况变化造成。2019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外销的单价、单位成本较2018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以定制化产品为主,根据海外客户需求,2019年公司直接外销产品中不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的产品销售数量及占比大幅提升,且该类产品主要系基础配置,在海外市场中有一定性价比优势,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均相对较低。2020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外销的单价、单位成本较2019年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直接外销产品中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等中高配置的产品销售量由0.80万套上升至2.53万套,增幅为216.25%,销量占比由12.72%上升至24.14%。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外销产品的平均价格整体高于内销产品,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产品中高配置的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占比小于外销,同时,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内销中双马达产品销量占比较高,该类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家庭护理产品,市场定位不如医护产品,产品定位相对不高。

②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A.敏感性分析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分别为23.98%、

27.75%和29.29%,逐年上升。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整体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个百分点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内销销售价格下降1%-0.46-0.54-0.69
销售价格下降3%-1.41-1.66-2.11
单位成本上升1%-0.48-0.57-0.69
单位成本上升3%-1.45-1.71-2.07
内销金额占比提升1%-0.10-0.15-0.05

1-1-327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内销金额占比提升3%-0.30-0.46-0.15
外销销售价格下降1%-0.25-0.18-0.08
销售价格下降3%-0.75-0.55-0.23
单位成本上升1%-0.22-0.15-0.07
单位成本上升3%-0.67-0.46-0.22
外销金额占比提升1%0.100.150.05
外销金额占比提升3%0.300.460.15

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销售价格的下降、单位成本的上升、内销金额占比提升,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毛利率会下降;随着外销金额占比提升,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毛利率会上升。B.2019年毛利率变化分析公司2019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内销毛利率较2018年变化较小,公司2019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较2018年同比提升3.77个百分点的原因主要来源于外销,具体如下:公司业务持续拓展,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同步提升,2019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境外销售金额由

526.35万元上升至1,757.99万元,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2019年境外销售占比由10.03%上升至25.18%,例如SOYKAL Makine ve Elektrik Sanayi TicaretLtd.Sti等公司外销客户销售金额增长较多。公司的智慧医养线性驱动产品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策略,并考虑汇率波动风险、交易风险、所需产品国际认证以及境外售后服务成本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境外客户因智慧医养领域下游产品定位相对较高,对上游供应商产品价格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外销产品定价时成本加成比例通常高于内销产品,外销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2019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外销占比、外销平均单价、平均成本的变化及对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整体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个百分点

产品类别2019年外销金额占比2019年外销单价影响2019年外销单位成本影响
外销金额占比外销金额占比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外销单位价格外销单位价格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外销单位成本外销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1-1-328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25.18%151.142.34279.59-7.96-1.42169.67-21.993.36

C.2020年毛利率变化分析公司2020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较2019年同比提升1.54个百分点的原因具体如下:由于单位成本受马达、塑料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略有降低,内销毛利率较2019年小幅提升;同时,公司业务持续拓展,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继续同步提升,2020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境外销售金额由2019年的1,757.99万元上升至3,751.72万元,境外销售占比由2019年的25.18%上升至34.91%,例如SOYKAL Makine ve Elektrik SanayiTicaret Ltd.Sti、MedicalIberica,S.A.、Drive Medical Design&Mfg.等公司外销客户销售金额继续增长。2020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外销金额占比、内销平均单价、平均成本的变化及对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整体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个百分点

产品类别2020年外销金额占比2020年内销单价影响2020年内销单位成本影响
外销金额占比外销金额占比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内销单位价格内销单位价格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内销单位成本内销单位成本较上年变化对该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34.91%38.630.97240.64-0.27-0.12178.57-2.801.35

(3)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和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

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公司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0.00万元、17.38万元、1,023.78万元,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30万元、371.22万元、638.16万元,金额较低,对公司收入水平、综合毛利率水平均不构成重大影响。2019年、2020年,公司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分别为-22.68%、

21.68%;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工业传动线性驱动系统毛利率分别为

59.42%、57.46%、59.78%。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上述两类产品的销售尚处于业务

1-1-329

拓展期,销售规模较小,毛利率波动相对较大。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服务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捷昌驱动(603583.SH)
39.31%35.63%42.06%
凯迪股份(605288.SH)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智能家居、智慧办公、医疗康护、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提供配套线性驱动系统产品31.64%37.00%39.45%
乐歌股份(300729.SZ)人体工学产品及线性驱动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产品主要包括人体工学工作站系列产品和人体工学大屏支架等46.74%46.47%44.20%
平均值39.23%39.70%41.90%
公司27.08%26.07%23.44%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该行业的细分行业类型较多,与公司的可比性不强。公司所处细分领域为智能线性驱动制造业,这是一个细分行业、新兴行业,主要竞争对手丹麦LINAK公司、德国DEWERT公司、德沃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德国DEWERT公司旗下公司)、台湾堤摩讯公司(TIMOTION)等均无法在公开渠道查询到其具体的毛利率数据。在其他主要竞争对手中,上市公司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类型、行业特点、业务模式与公司较为相似,可比性相对较强。故本招股说明书中,均以此口径进行同行业对比,下同。同行业各个可比上市公司的内外销收入占比、产品结构、产品应用领域占比的不同导致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其中,捷昌驱动报告期内核心产品为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产品,其智慧办公驱动系统业务在行业内具备一定优势且营业收入中的外销占比70%以上,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客户包括美国的AMQSOLUTIONS LLC、The Human、HAT Contract、Ergo Depot(Fully)等智慧办公领域的优质客户;凯迪股份的产品结构与公司较为相似,家居领域产品金额占比较高,但主打产品沙发与公司智能电动床类产品在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定价水平、成本构成等方面有所差异,主要客户包括Southern Motion、Ashley、TeknionLimited、White Feathers等国外企业以及顾家家居、海派家居、荣泰健康等国内企业;与捷昌驱动、凯迪股份相比,乐歌股份与公司在主营产品、销售模式上存在较大差异,乐歌股份主营产品为人体工学大屏支架、人体工学工作站系列产品等,其中人体工学工作站产品主要采用自主品牌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M2C直

1-1-330

营模式,乐歌股份通过天猫商城、京东商城、小米有品、Amazon、Wal-mart、乐天、雅虎、Wayfair等电商平台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因此享有较高的定价主导权和毛利率水平,报告期内,乐歌股份人体工学工作站自主品牌产品收入快速增长且销售模式中境外销售占比逐年增加,2020年境外销售占比已上升至89.98%,带动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1)公司与凯迪股份分产品毛利率比较分析

根据凯迪股份公开披露的相关数据,公司与凯迪股份分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产品分类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豪江智能26.66%79.48%25.54%85.49%23.43%86.94%
凯迪股份未披露未披露38.02%69.83%39.78%71.74%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豪江智能29.29%17.29%27.75%13.75%23.98%12.94%
凯迪股份未披露未披露41.87%0.58%44.36%0.55%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豪江智能21.68%1.65%-22.68%0.03%-0.00%
凯迪股份未披露未披露34.61%26.21%39.57%25.8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①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75%以上;2018年、2019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收入占比不高,2020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业务规模增长幅度逐渐提高;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尚处于起步期,业务规模相对较小。②报告期内凯迪股份的核心产品为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2018年、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70%左右;2018年、2019年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的收入占比在25%左右;2018年、2019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收入规模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毛利率低于凯迪股份,主要原因系:

①根据凯迪股份公开披露的信息,凯迪股份具有从塑料粒子、金属等原材料经过加工、制造到最终成品的更为完整的产业链,生产环节向上游延伸程度较高,例如:电机等主要部件的原材料均为凯迪股份自己生产,对毛利率有一定提升;②凯迪股份在周边采购原材料较为方便,根据其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其2018年、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位于江苏、浙江等地,原材料运输成本较低,故原材

1-1-331

料采购价格有一定优势;③客户结构不同所致。凯迪股份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主要终端产品为沙发,其主要客户与公司基本不存在重合;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主要终端产品为智能电动床,除直接面向生产端客户以外,外销客户中还包括部分ODM客户。2018年、2019年,凯迪股份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收入为626.11万元、

704.71万元,金额较低,毛利率水平与公司可比性相对较低。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2018年、2019年仍处于业务上升期,毛利率相对较低,2020年的毛利率较2018年、2019年上升,达到29.52%。

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公司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0.00万元、17.38万元、1,023.78万元,金额较低,对公司收入水平、综合毛利率水平均不构成重大影响,相较于凯迪股份办公产品的毛利率波动相对较大。

(2)公司与捷昌驱动分产品毛利率比较分析

根据捷昌驱动公开披露的相关数据,公司与捷昌驱动分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产品分类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豪江智能26.66%79.48%25.54%85.49%23.43%86.94%
捷昌驱动未披露未披露28.45%1.23%36.33%1.29%
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豪江智能29.29%17.29%27.75%13.75%23.98%12.94%
捷昌驱动未披露未披露30.42%12.06%30.88%13.15%
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豪江智能21.68%1.65%-22.68%0.03%-0.00%
捷昌驱动未披露未披露36.37%86.71%43.94%84.95%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捷昌驱动的核心产品为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2018年、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85%左右;2018年、2019年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收入占比在12%-13%左右,与公司较为接近;2018年、2019年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收入规模较小,收入占比很低。

2018年、2019年,捷昌驱动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的收入分别为1,430.61万元、1,734.64万元,金额较低,毛利率水平与公司可比性相对较低。

1-1-332

2018年、2019年,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的毛利率低于捷昌驱动,主要原因系: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2018年销售收入仅为5,249.66万元仍处于业务上升期,且毛利率较高的外销业务收入金额仅为526.35万元,占比仅为10.03%,2019年、2020年外销占比提升,毛利率已逐年上升,达到27.75%、

29.29%,同时,公司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中双马达产品销量占比较高,该类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家庭护理产品,市场定位不如医护产品,产品定位相对不高;捷昌驱动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产品2018年、2019年销售收入已达到14,626.79万元、16,949.63万元,在该领域已有一定优质客户积累且外销收入占比较高,产品主要应用于医护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韩国SAPEC、英国Autochair、美国NOA Medical等。

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公司智能办公线性驱动系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00万元、17.38万元、1,023.78万元,金额较低,对公司收入水平、综合毛利率水平均不构成重大影响,相较于捷昌驱动办公产品的毛利率波动相对较大。办公产品作为捷昌驱动的优势产品,其毛利率相对较高。

综上分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销售费用1,164.171.871,788.573.511,366.143.36
管理费用2,322.783.722,013.523.96891.682.20
研发费用3,031.604.862,075.864.081,835.594.52
财务费用255.840.41-60.34-0.12-57.43-0.14
合计6,774.3910.865,817.6111.434,035.989.94

注:费用率=费用金额/营业总收入。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4,035.98万元、5,817.61万元和6,774.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4%、11.43%和10.86%,占比相对较为稳定。

1-1-333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719.5061.80478.0926.73334.1124.46
运输费--517.4328.93507.9037.18
股份支付--115.666.47170.0012.44
广告及展览费73.206.29227.5812.72113.048.27
线上平台推广费38.483.310---
佣金75.886.52107.526.0186.886.36
差旅费52.724.53135.057.5576.535.60
租赁费27.172.3322.541.268.450.62
办公费53.844.6227.821.5617.421.27
业务招待费19.651.6924.371.3612.200.89
样品费31.302.6961.573.4412.840.94
车辆费用11.360.986.020.341.810.13
折旧费44.633.8332.301.8111.050.81
其他16.451.4132.611.8213.911.02
合计1,164.17100.001,788.57100.001,366.1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行业展会、商业拜访等方式开拓销售渠道,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广告及展览费、佣金和差旅费等构成。2018年至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366.14万元、1,788.57万元和1,164.1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6%、3.51%和1.87%,2018年、2019年占比较为稳定,2020年销售费用金额和占比明显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与销售收入相关的运输费由“销售费用”科目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所致。此外,2020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有所增加,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降低了2020年参与行业展会和商业拜访的频率,广告及展览费、差旅费有所下降。

(2)销售费用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1-33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费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费用率增幅(个百分点)金额费用率增幅(个百分点)金额费用率
职工薪酬719.501.150.21478.090.940.12334.110.82
运输费-0.00-1.02517.431.02-0.23507.901.25
股份支付-0.00-0.23115.660.23-0.19170.000.42
广告及展览费73.200.12-0.33227.580.450.17113.040.28
线上平台推广费38.480.060.06-0.000.00-0.00
佣金75.880.12-0.09107.520.210.0086.880.21
差旅费52.720.08-0.18135.050.270.0876.530.19
租赁费27.170.040.0022.540.040.028.450.02
办公费53.840.090.0327.820.050.0117.420.04
业务招待费19.650.03-0.0224.370.050.0212.200.03
样品费31.300.05-0.0761.570.120.0912.840.03
车辆费用11.360.020.016.020.010.011.810.00
折旧费44.630.070.0132.300.060.0411.050.03
其他16.450.03-0.0432.610.060.0313.910.03
合计1,164.171.87-1.651,788.573.510.151,366.143.36

注:费用率=费用金额/营业收入。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2019年销售费用率比2018年提高0.1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职工薪酬、运输费、股份支付、广告及展览费、差旅费、样品费的影响所致;2020年比2019年降低1.6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运输费因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以及股份支付、广告及展览费、佣金、差旅费的影响所致。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变幅金额变幅金额
职工薪酬(万元)719.5050.50%478.0943.09%334.11

1-1-335

平均人数(人)53.0043.24%37.0068.18%22.00
人均薪酬(万元/人)13.585.06%12.92-14.92%15.19
销售收入(万元)62,358.3522.55%50,884.6025.27%40,620.00

注: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实际发放工资人数/12。

由上可知,公司销售人员薪酬规模随销售规模的扩张而逐年增加,人均薪酬报告期内整体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公司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增幅高于销售收入增幅,主要为销售人员数量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增长主要体现在:(1)公司智能办公领域和工业传动领域仍处于成长期,在上述领域增加了销售团队成员;(2)产业链上游布局,控制模组、模具及注塑件业务方面布局了部分销售人员;(3)智慧医养、智能家居等领域的物流跟单人员、电商美工等协助性岗位人员有所增加。

②运输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运输费、销量、单位运输费、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运输费(万元)888.69517.43507.90
运输费变动71.75%1.88%-
销量(套)2,081,3191,774,6831,706,173
销量变动17.28%4.02%-
单位运输费(元/套)4.272.922.98
单位运输费变动46.45%-2.06%-
收入(万元)62,358.3550,884.6040,620.00
收入变动22.55%25.27%-
运输费占收入比例1.43%1.02%1.25%
运输费占收入比例变动(个百分点)0.41-0.23-

A.2019年运输费占收入比例及单位运费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19年,公司运输费为517.43万元,较2018年小幅上升,增幅为1.88%;公司销量为1,774,683套,也较2018年小幅上升,增幅为4.02%;单位运输费为2.92元/套,较2018年小幅下降,降幅为-2.06%。公司2019年销量较2018年变化不大,单位运费变动较小。

2019年运输费占收入比例较2018年变动-0.23个百分点,主要系2019年公司

1-1-336

收入增长所致。2019年,公司收入为50,884.60万元,较2018年增长25.27%,主要原因系2019年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向中高端产品持续拓展,公司智能家居线性驱动系统中带控制器的单马达产品销量大幅提升,销量同比增长79.19%,该类产品主要系中高端配置并附带了更多智能化控制功能,产品单价相对较高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在整体销量小幅增加的情况下增长25.27%。B.2020年运输费占收入比例及单位运费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2020年,公司单位运输费为4.27元/套,较2019年上升46.45%,运输费占收入的比例也同比增加0.4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1)2020年,公司销量为2,081,319套,较2019年增长17.28%,导致运输费增加;(2)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全球贸易出现放缓态势,部分物流公司取消海运、陆运班次的同时,线上购物也出现增加。货物运输需求较高,物流运力持续紧张,海运缺柜、爆仓成为2020年物流运输的常态,受此影响,公司的单位运输费也同步上升。综上所述,报告期内,运输费占收入比例及单位运费的变动具有合理性,与运输量、运输距离、收入变化、新冠疫情对物流的影响等情况相匹配。

③股份支付

公司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对员工实施了激励,公司核心销售人员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销售费用中,分别为170.00万元和115.66万元。

④广告及展览费

参加展会为公司与客户接触、开展销售业务的主要途径之一,销售费用中的广告及展览费主要为公司参加展会缴纳的展位费及展台搭建费用。2019年,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参与展会情况较2018年明显增加导致广告及展览费增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外筹办的展会数量大幅减少,原计划参加的于美国召开的National Ergonomics Conference ErgoExpo、德国召开的展会SPS2020均已延期举办,国内展会数量与2019年相比也有所减少。

报告期,公司参与重要展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展会名称展会地点销售费用

1-1-337

金额
FMC Premium 2020中国,上海12.38
中国广州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配料展览会中国,广州6.73
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家具展览会中国,上海5.92
第30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春季)展览会中国,上海5.74
第83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中国,上海4.55
2020中国广州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配料展览会中国,广州3.87
2020年印度孟买国际医疗展会印度,孟买2.00
2019年度
展会名称展会地点销售费用金额
2019年美国国际医疗设备展美国,亚特兰大17.97
2019第四十四届迪拜国际医疗设备展阿联酋,迪拜12.50
2019德国纽伦堡工业自动化展览会;2019杜塞尔多夫国际医疗展德国,纽伦堡、杜塞尔多夫11.74
2019年中国国际家具配件及材料精品展中国,上海11.06
2019年印度新德里医疗展印度,新德里8.81
2019年FIME美国国际医疗展美国,迈阿密8.19
第25届中国国际家具展览会中国,上海6.58
2019广州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配料展览会中国,广州6.39
第28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春季)展览会中国,上海5.74
第82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秋季)博览会中国,青岛5.64
2018第十七届上海国际残疾人、老年人康复护理保健用品用具展览会中国,上海5.43
Interzum 2019德国,科隆5.30
拉斯维加斯人体工学展美国,拉斯维加斯5.16
2018年度
展会名称展会地点销售费用金额
2018年德国杜塞尔多夫国际医疗展会德国,杜塞尔多夫15.51
2018年土耳其家具配件及五金展土耳其,伊斯坦布尔14.06
2018年土耳其国际医疗展土耳其,伊斯坦布尔11.02
2018年中国国际家具配件及材料精品展中国,上海10.21
中国广州国际家具生产设备及配料展览会中国,广州8.68
第26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技术(春季)展览会中国,上海5.74

1-1-338

第24届中国国际家具展览会中国,上海5.38

⑤差旅费

参加展会、实地拜访均为公司接触新客户、维护老客户的主要方式。2019年,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差旅费较2018年有所增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销售人员无法出国参加展会、拜访客户,国内大部分时间疫情管控较严,销售人员实地拜访频率也大幅降低,多数采用视频会议、邮件、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因此2020年差旅费与2019年相比大幅降低。

⑥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境外业务依靠境外中间服务商开拓,根据居间协议,公司向中间服务商支付与其促成的订单金额相匹配的佣金。业务合作初期,佣金比例较高,2018年、2019年佣金比例一般为订单金额的2.00%-5.00%;2020年,客户合作已有一定时间,相应佣金比例有所下降,多数为订单金额的1.00%,少量为5.00%。报告期内境外服务商拓展的业务规模与佣金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金额7,269.804,786.811,905.71
佣金75.88107.5286.88
佣金比例1.04%2.25%4.56%
约定的佣金比例1%或5%,多数为1%2%-5%2%-5%

⑦样品费

公司样品费主要为公司免费为客户提供的样品。报告期内,样品费根据实际客户及产品开发情况有所波动。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销售费用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3)销售费用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捷昌驱动5.23%6.73%6.37%

1-1-339

凯迪股份3.93%6.72%5.64%
乐歌股份24.17%29.09%28.03%
平均值11.11%14.18%13.35%
公司1.87%3.51%3.36%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偏低,与捷昌驱动、凯迪股份较为接近,远低于乐歌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与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销售费用率明细构成对比如下:

项目豪江智能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
2020年2019年2018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20 年2019 年2018 年
职工薪酬1.15%0.94%0.82%2.19%2.08%1.89%2.26%2.03%2.15%3.02%3.95%3.37%
运输费0.00%1.02%1.25%0.00%1.39%1.29%0.00%2.61%1.94%4.63%6.20%5.56%
股份支付0.00%0.23%0.42%0.36%0.28%0.00%0.03%0.00%0.00%0.24%0.00%0.00%
广告及展览费0.12%0.45%0.28%0.29%0.49%0.50%0.00%0.06%0.03%5.58%7.01%7.49%
市场推广费0.00%0.00%0.00%0.00%0.00%0.00%0.60%0.79%0.36%0.08%0.10%0.16%
佣金0.12%0.21%0.21%1.30%1.00%1.50%0.00%0.00%0.00%0.00%0.00%0.00%
差旅费0.08%0.27%0.19%0.13%0.45%0.31%0.28%0.55%0.52%0.10%0.64%0.44%
租赁费0.04%0.04%0.02%0.18%0.23%0.07%0.00%0.00%0.00%0.47%0.45%0.24%
办公费0.09%0.05%0.04%0.15%0.25%0.22%0.00%0.00%0.00%0.30%0.36%0.39%
业务招待费0.03%0.05%0.03%0.07%0.10%0.06%0.13%0.16%0.20%0.03%0.06%0.04%
样品费0.05%0.12%0.0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车辆费用0.02%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折旧费0.07%0.06%0.03%0.00%0.00%0.00%0.00%0.00%0.00%0.08%0.10%0.10%
平台推广费0.0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7.78%8.46%8.24%
其他0.03%0.06%0.03%0.00%0.46%0.53%0.63%0.51%0.45%0.00%1.77%2.01%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合计1.87%3.51%3.36%5.23%6.73%6.37%3.93%6.72%5.64%24.17%29.09%28.03%

①公司销售费用率与捷昌驱动、凯迪股份的销售费用率差异主要系:A、捷昌驱动报告期内的境外销售比例平均在70%以上,部分境外业务依靠境外中间服务商进行境外业务推广,境外中间服务商并不向捷昌驱动采购产品,而是与其签

1-1-340

订佣金协议。公司采用该类模式进行业务拓展的规模少于捷昌驱动,因此销售佣金金额和占比均低于捷昌驱动;B、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受客户与产品结构、地域等因素影响有所差异;C、根据凯迪股份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凯迪股份报告期内因客户临时空运需求以及部分产品经由越南工厂发往美国等因素导致运输费占比相对较高。

②公司与乐歌股份在销售模式上的差异使得二者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A、乐歌股份线上销售金额较高相较于传统的线下渠道,线上渠道通常会产生更多的运输费、线上平台推广费、网络营销人员工资、广告费等销售费用,从而导致线上渠道相对传统线下渠道销售费用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几乎全部为线下销售,线上销售极少。乐歌股份报告期内存在大量境内外线上销售,主要通过大型电商平台进行,如境内的天猫商城、京东商城、小米有品;境外的Amazon、HomeDepot、OfficeDepot、Walmart、乐天、雅虎、Wayfair等电商平台,从而使得报告期内乐歌股份产生的运输费、线上平台推广费、网络营销人员工资、广告费费用金额较高。

B、乐歌股份的M2C销售模式公司所产的产品为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等产品的主要零部件,非终端产品,而乐歌股份的主营业务产品中较多来自其自主品牌形成的终端产品,该类产品采用M2C的销售模式,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因此需要投入更多的销售渠道费用与平台运营费用,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金额也较高。

C、产品推广方式的对比报告期内,产品面向的客户群体差异造成了产品推广方式的差异,进而导致其广告费用投入的差异。公司作为下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类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其下游客户并非最终端消费者,因此产品推广主要通过展会、商务洽谈、境外设立公司等方式展开,广告费用投入较少。乐歌股份着重发展自主品牌产品,其M2C模式下面向的消费群体为终端消费者,需要通过在各类线上平台进行产品广告推销,因此产生较多的广告费用,从而使得其整体销售费用率进一步提高。

1-1-341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215.2952.32624.9431.04381.4142.77
股份支付97.504.20842.6241.85195.0021.87
差旅费26.341.1344.852.2343.154.84
办公费219.119.4386.504.3056.866.38
业务招待费62.782.7034.131.6922.442.52
折旧费90.913.9133.371.6621.802.44
无形资产摊销55.762.4043.432.1622.202.49
车辆费用37.591.6229.101.4521.612.42
咨询服务费162.587.00117.775.8511.921.34
租赁费161.036.9358.632.9124.952.80
物料消耗31.821.3719.240.9624.792.78
通讯费15.880.6811.240.568.730.98
水电费9.060.395.980.304.890.55
其他137.125.9061.723.0751.935.82
合计2,322.78100.002,013.52100.00891.68100.00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91.68万元、2,013.52万元和2,322.7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0%、3.96%和3.72%,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折旧费等构成,其中2019年度管理费用增长较快,主要系当年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形成股份支付费用较高所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也逐年增加。

(2)管理费用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费用率增幅(个百金额费用率增幅(个百金额费用率

1-1-342

分点)分点)
职工薪酬1,215.291.950.72624.941.230.29381.410.94
股份支付97.500.16-1.50842.621.661.18195.000.48
差旅费26.340.04-0.0544.850.09-0.0243.150.11
办公费219.110.350.1886.500.170.0356.860.14
业务招待费62.780.100.0334.130.070.0122.440.06
折旧费90.910.150.0833.370.070.0121.800.05
无形资产摊销55.760.090.0043.430.090.0322.200.05
车辆费用37.590.060.0029.100.060.0021.610.05
咨询服务费162.580.260.03117.770.230.2011.920.03
租赁费161.030.260.1458.630.120.0524.950.06
物料消耗31.820.050.0119.240.04-0.0224.790.06
通讯费15.880.030.0011.240.020.008.730.02
水电费9.060.010.005.980.010.004.890.01
其他137.120.220.1061.720.12-0.0151.930.13
合计2,322.783.72-0.242,013.523.961.76891.682.20

注:费用率=费用金额/营业收入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2019年管理费用率比2018年提高1.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2019年确认股份支付金额较大,以及职工薪酬和咨询服务费增加较多;2020年管理费用率比2019年降低0.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2020年股份支付、职工薪酬、办公费、租赁费的变动。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具体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变幅金额变幅金额
职工薪酬(万元)1,215.2994.47%624.9463.85%381.41
平均人数(人)78.0090.24%41.0041.38%29.00
人均薪酬(万元/人)15.582.22%15.2415.89%13.15
销售收入(万元)62,358.3522.55%50,884.6025.27%40,620.00

注: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实际发放工资人数/12。

由上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金额逐年增长,人均年薪呈逐年上升趋势,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支出增幅高于销售规模增幅,主要为管理人员

1-1-343

数量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以原有部门设置为基础,结合业务和产品线的拓展,以及公司2020年搬入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的内部生产管理需要,管理人员数量上升。

②股份支付

公司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对员工实施了激励,2020年持股平台合伙人发生变动,上述情况公司管理人员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中,分别为195.00万元、842.62万元和97.50万元。

③办公费、折旧费

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办公费、折旧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2020年初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增加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6,045.80万元,分摊入管理费用-折旧费22.77万元;2020年购置车辆126.50万元,增加的管理费用-折旧费为15.15万元。同时新办公区域领用升降办公桌椅、购置会议室桌椅、布置办公网络等费用约99.60万元计入2020年办公费。

④咨询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咨询服务费主要系根据实际需要所发生的知识产权费用、认证费、中介机构服务费等。公司2020年开始进入IPO申报准备阶段,各中介机构驻场对公司开展辅导、核查工作,因此产生较多咨询服务费。

⑤租赁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租赁费增加主要原因为豪江韩国、豪江美国、容科机电等增加办公用房屋租赁所致。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管理费用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3)管理费用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捷昌驱动4.71%4.57%5.38%

1-1-344

公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凯迪股份4.59%5.13%3.62%
乐歌股份4.75%6.16%6.47%
平均值4.68%5.29%5.16%
公司3.72%3.96%2.2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管理费用率明细构成对比如下:

项目豪江智能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
2020年2019 年2018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20年2019年2018年
职工薪酬1.95%1.23%0.94%2.36%2.31%2.00%2.42%2.32%1.54%2.21%2.94%2.50%
股份支付0.16%1.66%0.48%0.42%0.30%0.28%0.05%0.14%0.03%0.17%0.25%1.00%
差旅费0.04%0.09%0.11%0.05%0.11%0.16%0.13%0.26%0.26%0.09%0.26%0.26%
办公费0.35%0.17%0.14%0.30%0.43%0.47%0.25%0.37%0.41%0.38%0.29%0.35%
业务招待费0.10%0.07%0.06%0.11%0.15%0.29%0.07%0.09%0.12%0.22%0.14%0.14%
折旧费0.15%0.07%0.05%0.42%0.45%0.70%0.00%0.00%0.00%0.19%0.33%0.38%
摊销费用0.09%0.09%0.05%0.14%0.24%0.20%0.63%0.41%0.30%0.11%0.20%0.15%
车辆费用0.06%0.06%0.05%0.06%0.11%0.12%0.00%0.00%0.00%0.00%0.00%0.00%
咨询服务费0.26%0.23%0.03%0.40%0.22%0.26%0.45%0.69%0.43%0.48%0.59%0.77%
租赁费0.26%0.12%0.06%0.00%0.00%0.27%0.00%0.00%0.00%0.17%0.24%0.20%
物料消耗0.05%0.04%0.0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保险费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6%0.08%0.08%
通讯费0.03%0.02%0.0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水电费0.01%0.01%0.01%0.00%0.00%0.00%0.00%0.00%0.00%0.05%0.06%0.06%
其他0.22%0.12%0.13%0.43%0.25%0.63%0.59%0.85%0.52%0.63%0.78%0.59%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 比例合计3.72%3.96%2.20%4.71%4.57%5.38%4.59%5.13%3.62%4.75%6.16%6.47%

公司管理费用率与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的管理费用率差异主要系:

①各个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计提的股份支付有所差异,其中,乐歌股份2018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授予产生的股份支付金额较高,公司2018年、2019年根据自身增资扩股情况计提股份支付的金额相对较高;②捷昌驱动、乐歌股份2018年、

1-1-345

2019年非生产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大于豪江智能使得当年折旧费率整体高于豪江智能;③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受业务规模、地域等因素影响有所差异;

④凯迪股份、乐歌股份2018年、2019年咨询服务费金额较高。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665.1754.93952.8845.90658.5435.88
累计折旧80.082.6427.851.3420.801.13
材料领用960.3531.68736.1535.46817.3444.53
股份支付--123.925.97190.0010.35
其他326.0110.75235.0711.32148.918.11
合计3,031.60100.002,075.86100.001,835.59100.00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领用等构成。2020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积极招聘研发人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上升,研发人员薪酬金额有一定增长;②豪江电子、豪江模具和容科机电等子公司处于业务开发阶段,产品研发投入有所增加。

(2)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大于100万元的项目研发费用明细及截至2020年末的研发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项目 进度
2020 年2019 年2018 年
1U型三级传动推杆驱动器130.00--122.82已完结
28按键三路无线射频电动床控制遥控器160.00--155.51已完结
3电动床垫软硬调节系统130.00-1.30133.04已完结

1-1-346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项目 进度
2020 年2019 年2018 年
47按键两路无线射频电动床控制遥控器180.00--1.01175.30已完结
59按键三路无线射频电动床控制遥控器120.00--0.51123.07已完结
6大推力小安装尺寸推杆驱动器110.00-0.23107.70已完结
712按键无线射频控制驱动器按摩器遥控器130.00-12.14114.73已完结
8触摸屏无线射频遥控器150.00-15.81126.85已完结
9低成本双马达驱动器160.00-161.51-已完结
1010000N快速手动释放推杆驱动器170.00-164.30-已完结
11电动升降桌用三节矩形/方形升降柱驱动器190.00-186.87-已完结
12工业用后座可旋转小型推杆驱动器130.00-130.34-已完结
133口/4口升降桌电源集成控制盒220.0025.20180.60-已完结
14升降柱用遥控器200.0028.26157.94-已完结
15生命体征检测系统230.0035.36180.71-已完结
16在线语音识别系统140.0014.73121.12-已完结
17可移动式智能电动开降台300.00203.1886.83-已完结
18移位机用电池可插拔式控制盒180.00105.7969.15-已完结
19医疗用小安装尺寸带充电功能控制盒220.00158.8653.64-已完结
20一种床用单马达驱动器160.0093.6760.37-已完结
21一种液晶屏智能遥控器160.00154.46--已完结
22一种语音智能识别翻身床系统100.00100.35--已完结
23畜牧通风用推杆驱动器140.00140.08--已完结
24一种智能平移开窗器130.00126.93--已完结
25一种经济型床用单马达驱动器160.00125.48--进行中
26一种太阳能用单马达驱动器160.00125.17--进行中
27一种小安装尺寸大推力单马达驱动器160.00122.77--进行中
28一种直线型单马达驱动器160.00130.26--进行中
29智能舒缓按摩音乐Spa系统180.00149.10--进行中
30一款可升降的L升降台150.00120.87--进行中
31超低床用双马达驱动系统150.00101.85--进行中
32一种床用驱动器装置190.00104.67--进行中
33一种电动儿童学习升降桌180.00117.26--进行中
合计2,284.301,581.341,059.03

1-1-347

(3)研发费用和同行业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捷昌驱动5.45%5.85%4.42%
凯迪股份4.36%5.06%4.16%
乐歌股份4.36%4.21%3.67%
平均值4.72%5.04%4.08%
公司4.86%4.08%4.52%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92.2022.2937.00
汇兑损益320.79-49.46-29.46
手续费27.2411.419.03
合计255.84-60.34-57.43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57.43万元、-60.34万元和255.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14%、-0.12%和0.41%。报告期内,公司无有息负债,财务费用由汇兑损益、利息支出、手续费构成。2020年财务费用有所增长,主要系由于美元、欧元的汇率发生波动所致。

(五)发行人净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净利润增减变化情况

公司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99%以上,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经常性损益,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利润9,960.917,150.885,342.81

1-1-34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润总额9,930.587,161.165,343.03
净利润8,638.016,257.044,33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13.857,065.974,756.85

(六)其他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坏账损失---15.80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66.79-148.11-83.33
合计-366.79-148.11-99.13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99.13万元、-148.11万元和-366.79万元。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损失、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和坏账损失。

2、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5.38-159.2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9.68-14.22-
合计-125.06-173.4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纳入“信用减值损失”核算,公司选择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准则,公司2019年、2020年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73.43万元、-125.06万元,主要为坏账损失。

3、其他收益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其他收益为0.94万元、44.23万元和123.38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1-1-34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政府补助122.6243.960.86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0.760.270.08
合计123.3844.230.94

政府补助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2.269.47-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0.3634.490.86
合计122.6243.960.86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批复证明或相关依据
青岛市互联网工业“555”项目补贴8.195.46-根据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青岛市互联网工业“555”人的项目的通知》(青经信字〔2018〕104号)文件,公司收到补助资金50万元,分配到多台设备上,摊销年限3-10年
青岛市即墨区企业两化融合改造项目补贴24.074.01-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文件,公司收到补助资金152.1万元,分配到多台设备上,摊销年限3-10年
小计32.269.47--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批复证明或相关依据
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补助16.19--《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9〕2号)
企业结构调整(稳定就业)专项奖补资金21.73--《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20〕4号)、《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6号)

1-1-35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批复证明或相关依据
土地使用税返还12.58--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
2019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10.0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
2020年企业高成长奖励基金7.50--《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即墨区高成长性企业评选及扶持办法的通知》(即政办发〔2019〕65 号)
2020年普通中小企业稳岗返还款7.48--《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20〕4号)
即墨政府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5.60--《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 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6 号)、关于落实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10号)
劳动就业中心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24--《关于助推新旧能动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促进外贸发展项目奖励款2.33--《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青岛市即墨区商务局关于促进外贸发展重点项目奖补情况的公示
商务局跨境电商专项资金2.00--《即墨区商务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即商务字〔2020〕9 号)、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细则(即商务字〔2019〕11号)
就业困难社保和岗位补贴0.98--《关于助推新旧能动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以工代训补贴0.2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8号)
职工再就业企业补贴款0.52--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升级奖励-20.00-《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

1-1-35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批复证明或相关依据
就业服务中心社保岗位补助-6.29-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稳岗补贴-5.90-《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6]25号文件做好稳岗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62号)
知识产权补助资金-2.00-《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
收软件著作权奖励-0.30-《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
劳动保险补贴--0.32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劳动就业中心就业困难人员补贴--0.5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合计90.3634.490.86-

(3)政府补助对公司未来期间损益影响情况

政府补助对公司未来期间损益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及以后年度
青岛市互联网工业“555”项目补贴8.196.865.9115.39
青岛市即墨区企业两化融合改造项目补贴23.4619.5019.3461.72
合计影响损益31.6526.3625.2577.11

4、投资收益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58.25万元、107.62万元和481.13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远期结售汇产品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81.13107.6258.25

1-1-35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合计481.13107.6258.25

5、资产处置收益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0.00万元、0.60万元和5.97万元,主要为公司处置车辆取得的收益。

6、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外收入6.4111.740.46
核销往来款3.228.93-
赔偿收入0.210.25-
其他2.992.560.46
二、营业外支出36.741.460.24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1.39--
滞纳金0.050.90-
其他5.300.550.24
三、营业外收支净额-30.3210.280.22

(1)营业外收入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0.46万元、11.74万元和6.41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核销往来款、赔偿收入和处理废品利得等。

(2)营业外支出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0.24万元、1.46万元和36.74万元,金额较小,2020年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报废老旧检测机、打标机等固定资产的支出。

7、所得税费用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如下:

1-1-353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324.08945.021,043.72
递延所得税影响-31.50-40.89-33.34
合计1,292.58904.121,010.38

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010.38万元、904.12万元和1,292.58万元。公司2018年度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9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9、2020年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股份支付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具体构成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33.0470.00
销售费用-115.66170.00
管理费用97.50842.62195.00
研发费用-123.92190.00
股份支付合计97.501,115.24625.00

(1)各年股份支付计提情况

①2018年度

2018年4月,公司通过启德投资向被激励对象授予2,90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每股授予价格为2元。公司对该次员工持股平台入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80.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选取依据为外部投资者的投资价格。

2018年4月,公司通过启航资本向实际控制人亲属授予15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每股授予价格为1元。公司对该次实际控制人亲属入股持股平台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5.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选取依据为外部投资者的投资价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系按照2018年4月与外部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4.00元确认。

1-1-354

综上,2018年度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为6,250,000.00元。

②2019年度

2019年3月,公司通过启贤资本及启源资本两个持股平台向被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亲属和朋友授予4,00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每股授予价格为4.50元。公司对该次员工、实际控制人亲属和朋友通过持股平台入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101.49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选取依据为第三方估值机构的估值结果。2019年9月,公司通过启德投资向被激励对象授予5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每股授予价格为4.50元。公司对该次员工入股持股平台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3.75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选取依据为第三方估值机构的估值结果。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系按照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每股权益价值7.25元计算确认。

③2020年度

2020年4月,公司通过启贤资本向被激励对象授予3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每股授予价格为4.50元。

2020年4月,公司通过启德投资向被激励对象授予10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每股授予价格为4.50元。

公司对以上员工持股平台入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97.5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选取2020年5月与外部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12.00元确认。

以上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的相关规定。

(2)各持股平台股份支付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持股平台增资发行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名称增资完成日增资金额取得股份数量是否属于股份支付

1-1-355

启德投资2018年2月1,000.00500.00
启源资本2019年4月1,179.00262.00
启贤资本2019年4月621.00138.00
启辰资本2020年6月1,080.0090.00

注1:增资完成日为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日。但启德投资为工商变更在先,缴纳增资款在后,因此其增资完成日为向发行人实际缴纳出资的时间。注2:启航资本为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股东,且公司设立后未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因此未将其列入上表,且不存在股份支付的情况。

如上表所示,除启辰资本因与同期增资发行人的外部投资者之入股价格相同(均为12元/股)而不属于股份支付外,启德投资、启源资本和启贤资本增资发行人均属于股份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①启德投资

A.基本情况

启德投资的合伙人全部由公司员工组成,之后以员工向启德投资缴纳的出资为来源于2018年2月以2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1,000.00万元,持有公司

500.00万股。启德投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基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和服务而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此本次持股平台增资发行人构成股份支付。本次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为4元/份权益工具,为参考2018年4月发行人引入外部投资者时的增资价格予以确认。

本次股份支付的具体对象、权益工具数量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份

姓名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权益工具数量1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岗位类别
宫志强430.00215.00860.00-管理
陈健60.0030.00120.0060.00销售
苗其洋50.0025.00100.0050.00销售
姚型旺30.0015.0060.0030.00销售
赵亮20.0010.0040.0020.00销售
武玉衡10.005.0020.0010.00销售
宫超20.0010.0040.0020.00管理
李顺业10.005.0020.0010.00管理
赵艳萍40.0020.0080.0040.00管理

1-1-356

姓名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权益工具数量1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岗位类别
方建超60.0030.00120.0060.00研发
王伟30.0015.0060.0030.00研发
田川川20.0010.0040.0020.00研发
谭英军20.0010.0040.0020.00研发
文孝峰20.0010.0040.0020.00研发
李德鹏10.005.0020.0010.00研发
张戈10.005.0020.0010.00研发
袁崇杰10.005.0020.0010.00研发
孙静松10.005.0020.0010.00研发
王强30.0015.0060.0030.00生产
徐英明30.0015.0060.0030.00管理
兰孝展20.0010.0040.0020.00管理
李法亮10.005.0020.0010.00生产
崔伟20.0010.0040.0020.00生产
孙进军20.0010.0040.0020.00管理
盛玉超210.005.0020.0010.00管理
小计1,000.00500.002,000.00570.00

注1:权益工具数量=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持股平台增资发行人每股价格,下文相同;注2:盛玉超2018年2月增资完成后于当年4月即离职,其份额由林煜承接,盛玉超和林煜的入股均已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B.会计处理启德投资中,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宫志强外,其余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按其岗位类别分别在不同报表科目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分录如下:

DR:管理费用 150.00万元销售费用 170.00万元研发费用 19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 60.00万元CR:资本公积-股份支付 570.00万元C.未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原因概述

1-1-357

启德投资向发行人增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宫志强本次通过持有启德投资合伙份额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总经理于廷华也曾短期持有启德投资合伙份额但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a.关于宫志强持有的启德投资份额

启德投资于2017年12月12日成立,成立时普通合伙人为宫志强(持有90%合伙份额,计900万元出资额)、有限合伙人为于廷华(持有10%份额,计100万元出资额);同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启德投资以2元/股的价格入股的议案;2017年12月26日,发行人就该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时发行人具体员工股权激励安排尚待最终确定,启德投资中的份额分配为过渡期安排

。之后,在确定员工具体持股安排后,宫志强、于廷华减少了其未缴纳的部分启德投资出资额并由发行人员工通过增资的方式予以补足,最终在2018年4月以宫志强为核心的相关员工取得了本次授予的激励股权。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6的指导意见:“对于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际控制人/老股东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事宜,如果根据增资协议,并非所有股东均有权按各自原持股比例获得新增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应属于股份支付。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原持股比例,应按照相关股东直接持有与穿透控股平台后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合并计算。”参照前述指导意见的精神,基于:

(i)宫志强作为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被授予发行人215万股(间接);

(ii)启德投资增资前的股东启航投资未参与本次增资;

(iii)在启德投资增资前,宫志强共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99.00%的股份;在被正式授予激励股权后,宫志强共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93.91%的股份,未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新增股份。

在过渡期中,宫志强、于廷华均未实缴启德投资出资,相关份额归属尚待确定。在确定股权激励安排后,宫志强减少了未缴纳部分的470万元出资额、于廷华减少了全部100万元未缴纳出资额,相关减少出资的部分授予给激励对象并由其实缴出资,未减少出资的部分确定授予给原持有人。

1-1-358

因此,宫志强本次通过启德投资增资发行人而间接持有的豪江智能新增股份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b.关于于廷华持有的启德投资份额如上所述,发行人总经理于廷华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间为启德投资合伙人,但其所持份额为过渡期安排,未实际缴纳出资并未真实授予激励股权,因此对于于廷华短期持有的启德投资份额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②启源资本

A.基本情况

启源资本的合伙人由公司员工和外部自然人共同组成,之后以员工和外部自然人缴纳的出资为来源于2019年4月以4.5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1,179.00万元,持有公司262.00万股。启源资本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基于员工和外部自然人对企业的贡献和服务而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此本次持股平台增资发行人构成股份支付。本次股份支付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为7.25元/份权益工具,为参考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北方亚事估报字[2019]第01-049号《估值报告》中的收益法估值结果予以确认。

本次股份支付的具体对象、权益工具数量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份

姓名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权益工具数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岗位类别
于廷华27.006.0043.5216.52管理
方建超22.505.0036.2713.77研发
王伟22.505.0036.2713.77研发
徐英明18.004.0029.0111.01管理
陈健22.505.0036.2713.77销售
王强9.002.0014.515.51管理
朱高嵩67.5015.00108.8141.31管理
臧建450.00100.00725.37275.37非员工
臧勇225.0050.00362.69137.69非员工
宫晓辉225.0050.00362.69137.69非员工
刘稚萍90.0020.00145.0755.07非员工

1-1-359

姓名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权益工具数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岗位类别
小计1,179.00262.001,900.48721.48

B.会计处理启源资本中,公司员工合伙人按其岗位类别分别在不同报表科目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非员工合伙人统一计入管理费用。具体分录如下:

DR:管理费用 680.17万元销售费用 13.77万元研发费用 27.54万元CR:资本公积-股份支付 721.48万元C.未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原因概述启源资本向发行人增资时,启源资本中的员工和非员工合伙人均已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未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

③启贤资本

A.基本情况启贤资本的合伙人全部由公司员工组成,之后以员工缴纳的出资为来源于2019年4月以4.5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621.00万元,持有公司138.00万股。启贤资本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基于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和服务而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此本次持股平台增资发行人构成股份支付。本次股份支付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为7.25元/份权益工具,为参考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北方亚事估报字[2019]第01-049号《估值报告》中的收益法估值结果予以确认。

本次股份支付的具体对象、权益工具数量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份

姓名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权益工具数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岗位类别
戴相明27.006.0043.5216.52管理
刘连峰4.501.007.252.75管理

1-1-360

姓名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权益工具数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岗位类别
关钱海18.004.0029.0111.01销售
邱国涛4.501.007.252.75管理
尹科翔13.503.0021.768.26销售
吕自伟4.501.007.252.75研发
李明13.503.0021.768.26研发
孟昭东9.002.0014.515.51销售
孙仁奎13.503.0021.768.26管理
兰孝展4.501.007.252.75生产
万山13.503.0021.768.26生产
唐学风22.505.0036.2713.77管理
姜家昌13.503.0021.768.26管理
宫全9.002.0014.515.51生产
于政德4.501.007.252.75管理
于丽君4.501.007.252.75管理
孙清式9.002.0014.515.51销售
时贵琳9.002.0014.515.51销售
于雷9.002.0014.515.51销售
张戈22.505.0036.2713.77研发
李顺业13.503.0021.768.26管理
谭英军27.006.0043.5216.52研发
李德鹏13.503.0021.768.26研发
袁崇杰4.501.007.252.75研发
王坤9.002.0014.515.51研发
李春荣18.004.0029.0111.01管理
崔宝磊9.002.0014.515.51生产
李竹超36.008.0058.0322.03管理
李法亮4.501.007.252.75管理
宫崇存4.501.007.252.75管理
黄俊林13.503.0021.768.26管理
韩良义4.501.007.252.75管理
姚型旺13.503.0021.768.26销售
刁富雷4.501.007.252.75研发

1-1-361

姓名激励对象取得成本权益工具数量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费用岗位类别
胡松坡9.002.0014.515.51研发
郑仕霞4.501.007.252.75研发
孙帅13.503.0021.768.26销售
黄震东9.002.0014.515.51研发
兰雪13.503.0021.768.26销售
文孝峰13.503.0021.768.26研发
李冰13.503.0021.768.26管理
林煜4.501.007.252.75生产
刘丰宾9.002.0014.515.51生产
陈晨4.501.007.252.75管理
宫成君4.501.007.252.75管理
高公宗4.501.007.252.75生产
于波淋13.503.0021.768.26销售
赵艳萍31.507.0050.7819.28管理
田川川22.505.0036.2713.77研发
苗其洋45.0010.0072.5427.54销售
小计621.00138.001,001.01380.01

B.会计处理启贤资本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按其岗位类别分别在不同报表科目确认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分录如下:

DR:管理费用 148.70万元销售费用 101.89万元研发费用 96.3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 33.04万元CR:资本公积-股份支付 380.01万元C.未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原因概述启贤资本向发行人增资时,启贤资本中的员工合伙人均已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未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

1-1-362

(七)纳税情况及税收优惠影响

1、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2018年度期初未交数311.96-219.79
本期应交数1,043.728.84
本期已交数1,533.38-
期末未交数-177.70-210.95
2019年度期初未交数-177.70-210.95
本期应交数945.02-104.23
本期已交数713.32-
期末未交数54.00-315.18
2020年度期初未交数54.00-315.18
本期应交数1,324.10-449.63
本期已交数1,347.553.30
期末未交数30.55-768.10

公司期末未交增值税为-768.10万元,主要系未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

2、税收优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参见本节“六、税项”之“(三)税收优惠及批文”。税收优惠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金额551.13390.27344.17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影响金额851.82575.01-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影响金额-0.69-
土地使用税减免影响金额11.3912.89-
合计1,414.34978.86344.17
利润总额9,930.587,161.165,343.03
占比14.24%13.67%6.44%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利润总额10,028.088,276.415,968.03

1-1-36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占比14.10%11.83%5.77%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占报告期内利润总额比重为6.44%、13.67%和14.24%,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豪江智能在2019年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致。如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利润总额,其占利润总额比例为5.77%、11.83%和

14.10%。

一方面,即使扣除税收优惠,公司仍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且业绩满足上市条件,且税收优惠利润占比整体较低,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未来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较为有限;另一方面,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国家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而制定的长期稳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科教兴国是国家的基本国策,预计国家将保持对企业科研投入的支持力度,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持续性较高。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55,895.1376.95%33,917.0775.30%16,403.8173.95%
非流动资产16,744.9423.05%11,127.7824.70%5,779.2226.05%
资产总计72,640.07100.00%45,044.86100.00%22,183.0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稳步增长,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2018年末、2019年末以及2020年末,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3.95%、

75.30%和76.95%。

(二)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逐年增加,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364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6,378.9529.30%11,390.9533.58%3,161.5019.27%
交易性金融资产13,307.6523.81%4,600.0013.56%-0.00%
应收账款12,764.3222.84%10,840.1031.96%7,868.5547.97%
预付款项184.600.33%138.600.41%59.220.36%
其他应收款759.071.36%506.001.49%321.971.96%
存货12,045.5921.55%6,366.8518.77%4,693.1728.61%
其他流动资产454.960.81%74.590.22%299.401.83%
流动资产合计55,895.13100.00%33,917.07100.00%16,403.81100.00%

1、货币资金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3,161.50万元、11,390.95万元和16,378.9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27%、33.58%和

29.30%。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2.537.6813.00
银行存款7,499.113,931.952,662.45
其他货币资金8,877.317,451.32486.0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547.007,026.140.00
保函保证金0.00386.00386.0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0.0039.1838.60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305.730.000.00
其他24.580.0061.45
合计16,378.9511,390.953,161.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保持了一定规模的银行存款用于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和各项业务日常开支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规模的持续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规模的持续攀升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增加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增资扩股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综合所致。

1-1-365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4,600.00万元、13,307.6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56%、23.81%。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由银行理财产品和衍生金融资产组成。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307.654,600.00-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245.45--
银行理财产品13,062.204,600.00-
合计13,307.654,600.00-

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账面留存货币资金的财务收益购买的保本型浮动利率或非保本型浮动利率等银行理财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4,600.00万元、13,307.65万元。衍生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在商业银行购买的远期结售汇产品公允价值波动产生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发行 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购买日到期日
2019.12.31招商银行朝招金7007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19.12.31招商银行朝招金7008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400.0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19.12.3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型2,200.0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19.12.3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富民理财D989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2019-11-82020-2-19
2019.12.3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创盈系列天天享OE0102非保本浮动收益型400.0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19年末合计4,600.00--
2020.12.31招商银行朝招金7007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20.12.31招商银行聚益生金63天98063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2,200.002020-12-292021-3-2
2020.12.3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80.0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20.12.3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非保本浮356.00无固定存续期限

1-1-366

截止日期发行 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购买日到期日
计划动收益型
2020.12.3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300.0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20.12.3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型913.49无固定存续期限
2020.12.3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乐享天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2,748.21无固定存续期限
2020.12.31浦发银行天添利1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164.50无固定存续期限
2020.12.31浦发银行天添利普惠计划非保本浮动收益型0.01无固定存续期限
2020年末合计13,062.20--

3、应收账款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7,868.55万元、10,840.10万元和12,764.3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47.97%、31.96%和

22.8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值保持增长,主要为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攀升所致。

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当年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具备一定关联性,公司应收账款原值随着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各期末新增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13,440.5911,413.608,282.85
当期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净增加额2,026.993,130.751,122.74
营业收入62,358.3550,884.6040,620.00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营业收入21.55%22.43%20.3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在20%-23%之间。

(1)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历史合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客户的信用期。公司通常给予客户半个月到3个月左右的信用期,对于部分长期合作、资信状况良好的大客户给予相对较长的信用期,但一般不超

1-1-367

过3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及主要新增客户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
2020年12月31日
1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3,772.06188.601年以内28.06%
2GERMANY,S.A./ MATRATZEN,S.L.2,992.88149.641年以内22.27%
3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顿力集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929.2646.461年以内6.91%
4营口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沈阳恒屹锐克斯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沈阳恒屹实业有限公司828.8141.441年以内6.17%
5厦门中键贸易有限公司/ 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565.7228.291年以内4.21%
合计9,088.73454.4467.62%
2019年12月31日
1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 NISCO(THAILAND)CO.,LTD3,726.64186.331年以内32.65%
2GERMANY,S.A./ MATRATZEN,S.L.1,418.0370.901年以内12.42%
3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856.2042.811年以内7.50%
4VibradormGmbH608.7430.441年以内、 1至2年5.33%
5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517.6925.881年以内4.54%
合计7,127.30356.3662.45%
2018年12月31日
1GERMANY,S.A./ MATRATZEN,S.L.1,451.8672.591年以内17.53%
2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93.3554.671年以内13.20%
3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977.1048.861年以内11.80%
4Golden Technologies730.7036.541年以内8.82%
5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707.7235.391年以内8.54%
合计4,960.74248.0459.89%

公司的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账龄一年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由于公司

1-1-368

客户具备较好的资信水平,同时公司实行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存在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3,440.59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收回10,702.12万元,回款比例达到79.63%,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4)应收账款账龄及减值情况

①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及减值情况

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 余额比例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 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10.02%2.911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13,437.6899.98%673.365.01%12,764.32
其中:账龄组合13,437.6899.98%673.365.01%12,764.32
合计13,440.59100.00%676.275.03%12,764.32

其中,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及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13,408.2599.78%5.00%670.41
1至2年29.420.23%10.00%2.94
合计13,437.68100.00%5.01%673.36

②2019年应收账款账龄及减值情况

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如下:

1-1-369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 余额比例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 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11,413.60100.00%573.505.02%10,840.10
其中:账龄组合11,413.60100.00%573.505.02%10,840.10
合计11,413.60100.00%573.505.02%10,840.10

其中,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及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11,357.1899.51%5.00%567.86
1至2年56.420.49%10.00%5.64
合计11,413.60100.00%5.02%573.50

③2018年应收账款账龄及减值情况

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 余额比例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8,282.85100.00%414.295.00%7,868.55
其中:账龄组合8,282.85100.00%414.295.00%7,868.5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计8,282.85100.00%414.295.00%7,868.55

其中,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及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计提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8,279.8299.96%5.00%413.99
1至2年3.030.04%10.00%0.30
合计8,282.85100.00%5.00%414.29

④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情况

1-1-370

2018年、2019年,公司未发生应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形。2020年,公司的韩国客户???????(IMTK)、???? ????(韩国床业株式会社)、?????(Medical Doctor)和???? ????(安享建筑株式会社)因经营不善,即将或已经进入破产阶段,公司预计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故公司对涉及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 (IMTK)1.721.7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 ????(韩国床业株式会社)0.960.9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 (Medical Doctor)0.170.1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 ????(安享建筑株式会社)0.060.0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912.91100.00%-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账龄结构较为健康,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5)质保金情况

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无质保条款及质保金的约定,从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款来看,也无客户扣除质保金后回款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无属于质保金的应收款项。

(6)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比较如下:

账龄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行业平均豪江智能
1年以内5.00%5.00%5.00%5.00%5.00%
1至2年20.00%10.00%10.00%13.33%10.00%
2至3年50.00%30.00%30.00%36.67%30.00%
3至4年100.00%50.00%50.00%66.67%50.00%
4至5年100.00%100.00%80.00%93.33%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充分考虑了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1-1-371

报告期末计提标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其他应收款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值分别为321.97万元、506.00万元和759.0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1.96%、1.49%和1.36%,主要为退税款和保证金、押金,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退税款495.11342.37209.25
保证金、押金182.28152.90101.54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41.5924.1719.07
备用金0.0014.017.57
员工借款89.96--
其他0.993.731.50
小计809.94537.19338.94
坏账准备50.8731.1916.97
合计759.07506.00321.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款项性质账面 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 准备
2020年12月31日
1应收出口退税款退税款494.821年以内61.0924.74
2???(潘贤淑)员工借款89.961年以内11.114.50
3青岛国际院士港科创加速器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5.001年以内6.792.75
4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41.591年以内5.142.08
5?????(木洞事务所)押金、保证金29.991年以内3.701.50
合计711.3587.8335.57
2019年12月31日
1应收出口退税款退税款297.771年以内55.4314.89

1-1-372

序号名称款项性质账面 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 准备
2即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施工企业养老保障金50.181-2年9.345.02
3???(韩国税务局)退税款44.601年以内8.302.23
4???(???)(金宗玄(出租人))押金、保证金24.731-2年4.602.47
5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24.171年以内4.501.21
合计441.4682.1825.82
2018年12月31日
1应收出口退税款退税款197.751年以内58.349.89
2即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施工企业养老保障金50.181年以内14.812.51
3???(???)(金宗玄(出租人))保证金25.111年以内7.411.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保证金15.201年以内4.480.76
5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19.071年以内5.630.95
合计307.3190.6715.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其他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员工借款系公司韩国员工潘贤淑因个人资金需要向公司申请借出的款项。该笔员工借款系根据公司制度经过公司内部审批后借出,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向其出借1.70亿韩元,潘贤淑于2020年12月31日归还0.20亿韩元,于2021年1月7日归还剩余的全部1.50亿韩元(折合人民币89.96万元),因借出时间相对较短故未计提利息,上述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对外资金拆借情况。

5、预付款项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59.22万元、

138.60万元和184.6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0.36%、0.41%和0.33%,主要为采购服务、商品所需的预付款以及日常运营和工作所需的杂费支出。

1-1-3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83.9599.65138.60100.0057.6897.40
1至2年0.650.35--1.542.60
合计184.60100.00138.60100.0059.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极少,对公司财务情况不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预付持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比例跌价 准备账面 余额比例跌价 准备账面 余额比例跌价 准备
原材料4,728.0137.95169.503,033.1246.43104.572,236.6946.8333.35
库存商品5,885.0147.24233.522,022.9030.9738.801,386.4129.0335.15
发出商品1,104.768.874.46403.376.186.13471.439.873.33
在产品495.033.974.34999.2515.3015.67594.1712.4411.51
委托加工物资176.081.41-73.371.12-87.801.84-
在途物资68.530.55--0.00--0.00-
合计12,457.42100.00411.836,532.02100.00165.174,776.50100.0083.33

(1)存货构成情况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原材料主要为马达、信号线、控制器配件等生产所需材料,库存商品主要为控制器、单马达驱动器、双马达驱动器等智能线性驱动产品。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原材料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46.83%、46.43%和37.95%;公司库存商品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29.03%、

30.97%和47.24%。

(2)存货变动情况

1-1-3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693.17万元、6,366.85万元和12,045.5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61%、18.77%和21.55%,各期末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55%、12.51%和19.3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变动(%)金额占比(%)变动(%)金额占比(%)
原材料4,728.0137.9555.883,033.1246.4335.612,236.6946.83
在产品495.033.97-50.46999.2515.3068.18594.1712.44
库存商品5,885.0147.24190.922,022.9030.9745.911,386.4129.03
发出商品1,104.768.87173.88403.376.18-14.44471.439.87
委托加工物资176.081.41139.9973.371.12-16.4487.801.84
在途物资68.530.55------
合计12,457.42100.0090.716,532.02100.0036.754,776.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776.50万元、6,532.02万元和12,457.4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发行人销售订单、生产经营规模逐年增长。此外,公司2020年末存货规模上升,除公司业务规模攀升以外,受国际疫情影响,海外各国生产能力受限,部分商品需求转移至中国,使得中国出口货物数量激增,加之全球各地的集装箱回流不畅,国内各港口集装箱短缺,导致外销商品发货速度下降;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出现全球性供应短缺问题,发行人为保证后续产量及材料成本的稳定,针对该类材料进行了一定战略储备。

①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2,236.69万元、3,033.12万元和4,728.01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中,原材料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电子元器件1,847.85124.22%824.1257.49%523.29
马达492.62-9.67%545.3327.16%428.85

1-1-375

电源材料542.5450.24%361.111.29%356.52
结构件594.3030.44%455.6031.33%346.92
线束569.18110.49%270.4147.06%183.88
标准件134.16-15.67%159.089.44%145.36
型材162.5619.50%136.0344.90%93.88
丝杆56.71-26.18%76.8210.69%69.40
塑料原料174.7966.90%104.73181.46%37.21
其他153.3053.47%99.8994.41%51.38
合计4,728.0155.88%3,033.1235.61%2,236.69

2019年末发行人原材料同比增长35.61%,2020年末发行人原材料同比增长

55.88%,增幅较高,主要是电子元器件、线束、电源材料等增长所致,一方面,2020年发行人根据业务订单、客户需求预测及排产计划加大了电子元器件、线束、电源材料的备货;另一方面,由于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出现全球性供应短缺问题,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价格一路上涨,发行人为保证后续产量及材料成本的稳定,针对该类材料进行了战略储备,导致电子元器件2020年末期末余额大幅增长。

②在产品与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产品与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1,980.58万元、3,022.15万元和6,380.04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发行人销售订单、生产经营规模逐年增长。此外,公司2020年末在产品与库存商品规模上升,除公司业务规模攀升以外,受国际疫情影响,海外各国生产能力受限,部分商品需求转移至中国,使得中国出口货物数量激增,加之全球各地的集装箱回流不畅,国内各港口集装箱短缺,导致外销商品发货速度下降。

③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471.43万元、403.37万元和1,104.76万元,2019年末发行人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与2018年末变化不大,2020年末发行人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的上升以及受到疫情影响,发货速度下降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如下表所示:

1-1-37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发出商品期末余额1,104.76403.37471.43
期后结转金额1,104.76403.37471.43
期后结转比例100.00%100.00%100.00%

注:期后结转金额为截至次年4月30日金额。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余额与期后结转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未及时确认成本或调节收入的情形。

④委托加工物资

发行人的委托加工物资系发行人将部分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截至各期末尚未加工完成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分别为87.80万元、73.37万元和176.08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1.84%、1.12%和1.41%,占比较低。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增长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和客户采购订单金额的增长、疫情影响导致发货速度下降以及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进行战略储备等因素所致,发行人各类存货余额及其变动具有合理性。

(3)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库存商品194.5146.475.30
原材料257.58209.89139.39
半成品101.9986.0053.41
包装物5.453.072.02
合计559.53345.43200.12

上述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主要系公司为部分特定客户生产特殊型号产品准备的马达驱动器上下壳、信号线、PCB板等材料,半成品主要为部分特定客户生产特殊型号的PCBA。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金额较低,对公司存货不构成重大影响。

(4)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1-377

报告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原材料4,728.01169.504,558.51
库存商品5,885.01233.525,651.48
发出商品1,104.764.461,100.30
在产品495.034.34490.68
委托加工物资176.08-176.08
在途物资68.53-68.53
合计12,457.42411.8312,045.59
2019年12月31日原材料3,033.12104.572,928.55
库存商品2,022.9038.801,984.11
发出商品403.376.13397.25
在产品999.2515.67983.58
委托加工物资73.37-73.37
合计6,532.02165.176,366.85
2018年12月31日原材料2,236.6933.352,203.35
库存商品1,386.4135.151,351.27
发出商品471.433.33468.09
在产品594.1711.51582.66
委托加工物资87.80-87.80
合计4,776.5083.334,693.17

报告各期末,公司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按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据相关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和在产品,根据最终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对于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参考历史数据测算1年以上存货的预期损失率,并按照测算的预期损失率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1-1-378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存货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备比例存货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备比例存货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 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备比例
捷昌驱动28,829.44595.872.07%28,829.44595.872.07%20,586.19992.594.82%
凯迪股份27,645.23930.443.37%19,514.69488.352.50%14,413.55370.822.57%
乐歌股份53,981.591,360.492.52%18,814.11709.763.77%17,725.59522.592.95%
平均值36,818.76962.272.61%22,386.08597.992.78%17,575.11628.673.45%
豪江智能12,457.42411.833.31%6,532.02165.172.53%4,776.5083.331.74%

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74%、2.53%、3.31%。根据捷昌驱动公开披露的信息,可比公司捷昌驱动2018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其部分原材料外购转为自制,将外购原材料参考自制成本计提跌价准备以及特定型号存货销售未达预期导致。综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合理的范围内,发行人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其他流动资产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99.40万元、

74.59万元和454.9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3%、0.22%和0.81%,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增值税留抵税额277.38-1.69
待抵扣进项税83.720.3971.12
预缴企业所得税--177.70
待摊费用93.8674.2048.89
合计454.9674.59299.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待摊费用构成。

1-1-379

(三)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3,273.0479.27%4,212.2537.85%2,021.7734.98%
在建工程106.750.64%4,579.0241.15%1,805.9531.25%
无形资产1,476.668.82%1,431.4112.86%1,451.1525.11%
长期待摊费用98.700.59%132.311.19%168.94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210.991.26%178.101.60%137.212.37%
其他非流动资产1,578.809.43%594.695.34%194.213.36%
非流动资产 合计16,744.94100.00%11,127.78100.00%5,779.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金额合计分别为3,472.92万元、5,643.66万元和14,749.70万元,合计占比分别为60.09%、

50.72%和88.08%。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6,068.13215.91-5,852.2244.09%
专用设备8,380.291,425.42-6,954.8752.40%
运输设备352.31122.51-229.801.73%
通用设备363.36127.21-236.151.78%
合计15,164.101,891.05-13,273.04100.00%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0.00%
专用设备4,654.45668.33-3,986.1294.63%
运输设备191.9075.95-115.952.75%
通用设备166.8456.66-110.182.62%

1-1-380

合计5,013.19800.93-4,212.25100.00%
类别2018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净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0.00%
专用设备2,081.20230.13-1,851.0791.56%
运输设备135.7930.21-105.585.22%
通用设备82.7717.65-65.123.22%
合计2,299.77278.00-2,021.77100.00%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2,021.77万元、4,212.25万元和13,273.0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4.98%、37.85%和

79.27%。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等。

2019年末固定资产增加2,190.48万元,其中专用设备增加2,135.05万元,主要系新购入的高功率激光切管机系统、注塑机、贴片机等生产设备。

2020年末固定资产增加9,060.7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增加5,852.22万元,主要系当年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已完成主体建设和装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6,045.80万元(原值);专用设备增加2,968.75万元,主要系当年子公司豪江模具进行技术升级改进,购入火花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固定资产维护体系,房屋及建筑物保存完好,各种设备使用情况较为正常,各项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较好,报告期末未发现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不存在减值迹象。

(1)折旧情况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54.75
专用设备平均年限法3-1059.50-31.67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4523.75
通用设备平均年限法3-5519.00-31.67

1-1-381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报告期各期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215.91--
专用设备768.68438.20221.66
运输设备62.4745.7330.21
通用设备70.8539.0016.97
小计1,117.91522.94268.85

①房屋及建筑物累计折旧

公司2018年、2019年生产办公用地均为租赁,2020年才拥有房屋建筑物。2020年新增房屋建筑物原值6,068.13万元,其中,孔雀河四路78号厂房原值6,045.80万元,为2020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孔雀河四路78号厂房2020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为: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资产价值A6,045.80
残值B302.29
折旧年限C20年
2020年应折旧额D=(A-B)/(C*12)*9215.38
2020年房屋建筑物折旧计提金额E215.91
差异F=E-D0.53

上表中“差异”为少量其他增加的房屋建筑物原值计提折旧,测算差异较小。

②专用设备累计折旧

报告期各期专用设备匡算折旧率与会计政策披露的折旧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资产原值A4,654.452,081.20868.99

1-1-382

期末资产原值B8,380.294,654.452,081.20
资产原值平均数 C=(A+B)/26,517.373,367.831,475.10
计提折旧金额D768.68438.20221.66
折旧计提比例D/C11.79%13.01%15.03%
折旧政策年折旧率9.50%-31.67%9.50%-31.67%9.50%-31.67%

由上表可见,与折旧政策年折旧率相比,各期专用设备折旧计提比例在合理范围内。

③运输设备累计折旧

报告期各期运输设备匡算折旧率与会计政策披露的折旧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资产原值A191.90135.7961.31
期末资产原值B352.31191.90135.79
资产原值平均数 C=(A+B)/2272.11163.8598.55
计提折旧金额D62.4745.7330.21
折旧计提比例D/C22.96%27.91%30.66%
折旧政策年折旧率23.75%23.75%23.75%

2020年运输设备实际折旧率与会计政策披露的年折旧率相比无重大差异,2018年、2019年的测算略有差异主要是运输设备实际新增的时间点分布不均匀所致。

④通用设备累计折旧

报告期各期通用设备匡算折旧率与会计政策披露的折旧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资产原值A166.8482.7727.33
期末资产原值B363.36166.8482.77
资产原值平均数 C=(A+B)/2265.10124.8055.05
计提折旧金额D70.8539.0016.97
折旧计提比例D/C26.72%31.25%30.83%

1-1-383

折旧政策年折旧率19.00%-31.67%19.00%-31.67%19.00%-31.67%

由上表可见,与折旧政策年折旧率相比,各期通用设备折旧计提比例在合理范围内。

(2)同行业比较情况

①房屋及建筑物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折旧政策对比如下:

类别公司名称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捷昌驱动年限平均法10-205.00%4.75%-9.50%
凯迪股份年限平均法205.00%4.75%
乐歌股份年限平均法20-390.00%、5.00%2.44%-5.00%
公司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公司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②专用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专用设备折旧政策对比如下:

类别公司名称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专用设备/机器设备捷昌驱动年限平均法2-105.00%9.50%-47.50%
凯迪股份年限平均法3-105.00%9.50%-31.67%
乐歌股份年限平均法5-100.00%、5.00%9.50%-20.00%
公司年限平均法3-105.00%9.50%-31.67%

公司专用设备折旧政策与凯迪股份一致,捷昌驱动和乐歌股份的最短折旧年限与公司最短折旧年限略有差异,最高折旧年限一致。公司专用设备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③运输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运输设备折旧政策对比如下:

1-1-384

类别公司名称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捷昌驱动年限平均法45.00%23.75%
凯迪股份年限平均法4-55.00%19.00%-23.75%
乐歌股份年限平均法4-80.00%-5.00%11.88%-25.00%
公司年限平均法45.00%23.75%

公司运输设备折旧政策与捷昌驱动一致,与凯迪股份和乐歌股份的最短折旧年限一致。公司运输设备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④通用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通用设备折旧政策对比如下:

类别公司名称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通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捷昌驱动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凯迪股份年限平均法3-105.00%9.50%-31.67%
乐歌股份年限平均法3-50.00%、5.00%19.00%-33.33%
公司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公司通用设备折旧年限与捷昌驱动、乐歌股份一致,与凯迪股份的最短折旧年限一致,凯迪股份最长折旧年限高于公司最长折旧年限。公司通用设备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符合行业特点,折旧政策无重大差异。

2、在建工程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1,805.95万元、4,579.02万元和106.7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1.25%、41.15%和

0.64%,主要为公司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1-1-385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4,579.021,466.786,045.80--
待安装设备-106.75--106.75
合计4,579.021,573.536,045.80-106.7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1,805.952,773.08--4,579.02
合计1,805.952,773.08--4,579.02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17.431,788.52--1,805.95
合计17.431,788.52--1,805.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均按照计划正常开展,不存在减值迹象。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净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1,410.6377.58-1,333.0590.27%
软件187.4243.81-143.619.73%
合计1,598.05121.40-1,476.66100.00%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净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1,410.6349.37-1,361.2695.10%
软件86.4116.26-70.154.90%
合计1,497.0465.63-1,431.41100.00%
类别2018年12月31日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净值占比
土地使用权1,410.6321.16-1,389.4795.75%
软件62.721.05-61.674.25%
合计1,473.3522.20-1,451.15100.00%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1,451.15万元、

1-1-386

1,431.41万元和1,476.6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11%、12.86%和

8.82%,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外购软件。其中土地使用权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

(1)摊销情况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直线法土地使用权证
软件5年直线法预期寿命周期

报告期各期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土地使用权28.2128.2121.16
软件27.5515.211.05
小计55.7643.4322.20

①土地使用权摊销

报告期各期土地使用权匡算摊销比率与会计政策披露的摊销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资产原值A1,410.631,410.63-
期末资产原值B1,410.631,410.631,410.63
资产原值平均数 C=(A+B)/21,410.631,410.63705.32
摊销金额D28.2128.2121.16
摊销比例D/C2.00%2.00%3.00%
摊销政策年摊销率2.00%2.00%2.00%

公司土地使用权为2018年4月取得孔雀河四路78号土地价值1,410.63万元,

1-1-387

取得当月开始摊销,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按使用年限摊销,每年摊销金额为1,410.63/50=28.21万元,2018年实际摊销9个月,金额为21.16万元。

②软件摊销

报告期各期软件匡算摊销比率与会计政策披露的摊销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资产原值A86.4162.72-
期末资产原值B187.4286.4162.72
资产原值平均数 C=(A+B)/2136.9174.5631.36
摊销金额D27.5515.211.05
摊销比例D/C20.12%20.41%3.33%
摊销政策年摊销率20.00%20.00%20.00%

公司2018年增加的软件使用权62.72万元,均为2018年12月新增,2018年需摊销月份为1个月,摊销金额1.05万元。2019年、2020年摊销比例在合理范围内。

综上,公司各期折旧/摊销计提准确。

(2)同行业比较情况

①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土地使用权摊销政策对比如下:

类别公司名称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土地使用权捷昌驱动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直线法土地使用权证
凯迪股份50年直线法-
乐歌股份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直线法土地使用权证
公司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直线法土地使用权证

公司土地使用权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②软件、商标、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软件、商标、专利摊销政策对比如下:

1-1-388

类别公司名称摊销年限(年)摊销方法依据
软件、商标、专利捷昌驱动10年直线法预计受益期
凯迪股份5年直线法-
乐歌股份5年、10年直线法预期寿命周期
公司5年直线法预计受益期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无商标、专利权价值,软件使用权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情况,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装修费91.59120.71168.94
水电系统7.1111.60-
合计98.70132.31168.94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68.94万元、

132.31万元和98.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92%、1.19%和0.59%,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厂房装修费用。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156.56114.84127.16
递延收益24.0528.89-
内部交易抵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30.3827.141.34
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7.228.71

1-1-389

合计210.99178.10137.21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37.21万元、178.10万元和210.9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7%、1.60%和

1.26%,占比较低,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内部交易抵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等。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长期资产预付款1,578.80588.53194.21
预付房租-6.16-
总计1,578.80594.69194.21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94.21万元、594.69万元和1,578.8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6%、5.34%和

9.43%。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预付土地出让金及预付工程设备款构成。2020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165.48%,主要系因为公司子公司豪江电子、容科机电支付的预付土地款金额较大。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025.175.26
存货周转率(次/年)4.796.657.56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1.061.512.22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26次/年、5.17次/年和5.02次/年,较为稳定。

各期末应收账款变动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

1-1-390

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之“3、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率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56次/年、6.65次/年和4.79次/年。2020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外销商品发货速度下降所致。各期末存货变动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十、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之“6、存货”。

3、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持续下降,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逐年上升、持续盈利并引进股权投资,公司总资产增长迅速,导致总资产周转率下降。

4、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财务 指标股票代码公司名称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603583.SH捷昌驱动12.159.8111.39
605288.SH凯迪股份3.864.614.96
300729.SZ乐歌股份14.4211.1112.45
平均10.148.519.60
公司5.025.175.26
存货周转率603583.SH捷昌驱动3.333.674.29
605288.SH凯迪股份3.694.545.10
300729.SZ乐歌股份2.842.873.02
平均3.293.694.14
公司4.796.657.56
总资产周转率603583.SH捷昌驱动0.590.690.85
605288.SH凯迪股份0.640.961.14
300729.SZ乐歌股份0.890.730.84
平均0.700.790.94
公司1.061.512.22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高于凯

1-1-391

迪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捷昌驱动、乐歌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要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捷昌驱动和乐歌股份的销售模式、客户结构以及主要产品与公司存在差异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根据捷昌驱动公开披露的相关资料,报告期内,捷昌驱动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是:捷昌驱动外销销售占比超过70%,对于外销新客户,捷昌驱动通常要求新客户在签单时预付全部的货款,针对重要战略性客户,捷昌驱动给予其信用期为1-2月左右,其余客户捷昌驱动会要求对方在签订销售订单时按照一定的比例预付部分货款,因此其应收账款余额较小、账期较短。

根据乐歌股份公开披露的相关资料,乐歌股份报告期内主要从事人体工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人体工学大屏支架、人体工学工作站系列产品等,其中人体工学工作站作为乐歌股份核心产品。乐歌股份人体工学工作站产品主要采用线上M2C直销的销售模式,线上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40%。线上M2C直销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的时间损耗,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客户通过网店/网页下单购买、通过网络支付手段进行支付、公司在确认支付后向客户寄送商品。乐歌股份将自主品牌产品直接通过线上渠道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时,消费者先支付货款后公司再进行发货,因此乐歌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

(2)存货周转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存货备货、生产、销售周期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存货备货生产销售周期
捷昌驱动产品库存基本为半个月发货量以销定产,发货期一般在一个月以内
凯迪股份主要原材料采购周期一般为20—30天。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及农历春节前用工趋紧情况,为确保客户供货稳定,会对部分库存商品进行战略备货产品正常生产周期约为10天左右,产品完成后的平均交货确认的周期约为2-4周,因此产品从开始投产到完成交货确认收入的平均周期约为30-40天
乐歌股份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资金需求状况、订单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分析后按照满足1-2个月的生产情况备货采购。保证公司库存商品能够满足1-2个月内的常规销售需求产品根据型号的不同生产周期约为1-2周。ODM/OEM模式下以订单模式为主,期末存货较少,M2C模式下为35-55天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备货周期为2-6周订单交货期一般在15-30天左右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备货、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的数据来自于各公司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1-1-392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捷昌驱动3.333.674.29
凯迪股份3.694.545.10
乐歌股份2.842.873.02
平均值3.293.694.14
发行人4.796.657.56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56次/年、6.65次/年和4.79次/年,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增长较快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776.50万元、6,532.02万元和12,457.4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和客户采购订单金额的增长、疫情影响导致发货速度下降以及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进行战略储备等因素所致。但是与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存货周转率仍高于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并保持一定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通过与上游供应商的保持良好的供货合作关系,优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水平,在核心部件生产采取“单件流OPF”的生产模式,结合自主设计的部分设备,实现了在核心部件生产、装配、关键指标监控、产线运行实时监测和不良品检验等多个环节的智能制造,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了存货周转率。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备货存货、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与捷昌驱动和凯迪股份较为接近,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模式相似,都是“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销售。公司与乐歌股份在原材料备货存货、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的差异相对较大主要是二者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的差异造成。乐歌股份M2C销售模式以及线上销售模式下会参考各种产品的出货情况、订单规律、当期促销政策、规模生产需求等因素,通常需要保证其库存商品能够满足1-2月内的常规销售需求。因此,报告期内乐歌股份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发行人、捷昌驱动和凯迪股份。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3)总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指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表明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和运营能力相对较强。

1-1-393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36,965.3499.56%22,626.1299.16%9,122.01100.00%
非流动负债161.760.44%192.630.84%-0.00%
负债合计37,127.10100.00%22,818.74100.00%9,122.01100.00%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99.16%和99.56%。在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规模也随之增加;非流动负债金额较低,对公司财务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流动负债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19,609.9353.05%11,975.5652.93%-0.00%
应付账款15,434.3941.75%9,622.5142.53%8,478.1192.94%
预收款项-0.00%80.650.36%81.060.89%
合同负债169.940.46%-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1,286.243.48%731.233.23%472.425.18%
应交税费122.320.33%106.220.47%26.230.29%
其他应付款326.800.88%109.960.49%64.190.70%
其他流动负债15.730.04%-0.00%-0.00%
流动负债 合计36,965.34100.00%22,626.12100.00%9,122.01100.00%

1、应付票据

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1,975.56万元和19,609.9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2.93%和53.05%。

1-1-3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19,609.9311,975.56-
合计19,609.9311,975.56-

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年攀升,公司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的金额上升所致,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应付账款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8,478.11万元、9,622.51万元和15,434.3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2.94%、42.53%和

41.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材料款14,923.4596.69%9,454.6998.26%7,151.2084.35%
应付工程、设备款466.713.02%165.411.72%1,323.3715.61%
应付费用款44.220.29%2.400.02%3.540.04%
合计15,434.39100.00%9,622.51100.00%8,478.11100.00%

公司2020年末应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逐年扩张,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3、预收账款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81.06万元、80.65万元和0,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89%、0.36%和0.00%,金额较小,主要系公司销售产品的预收款项。

1-1-395

4、合同负债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0、0和169.9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0%、0.00%和0.46%。

2020年1月1日,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故2018年末和2019年末无合同负债。

5、应付职工薪酬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472.42万元、

731.23万元和1,286.2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18%、3.23%和3.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员工数量和整体薪资水平的上升导致报告期给期末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金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1,267.10731.23472.4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9.13--
合计1,286.24731.23472.42

公司短期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266.83731.23472.42
社会保险费0.0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0.23--
合计1,267.10731.23472.42

6、应交税费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6.23万元、106.22万元和122.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29%、0.47%和0.33%。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变动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增值税等余额波动所致。各期末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39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增值税4.3927.19-
企业所得税30.5554.00-
个人所得税7.834.864.79
城市维护建设税30.345.815.64
教育费附加13.002.492.42
地方教育附加费8.671.661.61
房产税15.30--
土地使用税2.655.305.96
印花税7.424.504.18
其他地方税金及规费2.170.411.62
合计122.32106.2226.23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应交房产税为0.00万元、0.00万元和

15.30万元,2018年和2019年无余额原因系孔雀河四路78号厂房尚未建成,因此无房产税纳税事项。

7、其他应付款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64.19万元、109.96万元和326.8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70%、0.49%和0.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经营费用326.80109.9664.19
总计326.80109.9664.19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经营费用主要为公司应付给企业员工的差旅、招待费用,期末暂估的运费、港杂费以及子公司豪江模具应付给青岛鑫诚智造产业园的厂房租赁费用等。

8、其他流动负债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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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万元和15.7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0%、0.00%和0.04%,对公司财务情况不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15.73--
总计15.73--

(三)非流动负债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1.40--
递延收益160.37192.63-
非流动负债合计161.76192.63-

1、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0、0和1.40万元,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减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收益

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0、192.63万元和

160.37万元,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青岛市互联网工业“555”项目补贴36.3444.54-
青岛市即墨区企业两化融合改造项目补贴124.02148.09-
合计160.37192.63-

1-1-398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本13,590.0038.27%6,300.0028.35%5,900.0045.17%
资本公积3,587.7410.10%4,840.2421.78%2,325.0017.80%
其他综合收益-38.50-0.11%-8.84-0.04%-1.66-0.01%
盈余公积2,080.425.86%1,159.335.22%520.213.98%
未分配利润16,293.3145.88%9,935.3844.70%4,317.4733.06%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
股东权益合计35,512.96100.00%22,226.12100.00%13,061.02100.00%

1、报告期内股本变化的原因

2018年末股本较2017年末变化的原因主要系:①2017年12月12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新增股东启德投资以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其中5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②2018年4月1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万元,由新增股东无锡福鼎以货币出资1,60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末股本较2018年末变化的原因主要系:2019年3月25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新增股东启贤资本以货币出资621.00万元,其中138.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新增股东启源资本以货币出资1,179.00万元,其中262.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1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末股本较2019年末变化的原因主要系:①2020年5月13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95.00万元,股本人民币495.00万元,其中:新增股东里程碑创投以货币出资1,500.00万元,1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37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新增股东聊城昌润以货币出资1,500.00万元,

1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37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新增股东松嘉创投以货币出资1,320.00万元,1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1-399

由新增股东启辰资本以货币出资1,080.00万元,9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新增股东自然人顾章豪以货币出资540.00万元,4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9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②2020年9月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公司按每10股转增10股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6,79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6,795.00万元,减少资本公积6,795.00万元。

2、报告期内资本公积变化的原因

2018年末资本公积较2017年末变化的原因主要系:①2017年12月12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公司引入新股东启德投资,增加资本公积500.00万元;

②2018年4月1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公司引入新股东无锡福鼎,增加资本公积1,200.00万元;③2018年,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90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增加资本公积625.00万元,详情请参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六)其他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分析”之“8、股份支付费用”。

2019年末资本公积较2018年末变化的原因主要系: ①2019年3月25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公司引入新股东启贤资本,增加资本公积483.00万元;公司引入新股东启源资本,增加资本公积917.00万元;②2019年,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4,05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增加资本公积1,115.24万元,详情请参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六)其他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分析”之“8、股份支付费用”。

2020年末资本公积较2019年末变化的原因主要系:①2020年5月13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95.00万元,股本人民币495.00万元,其中:公司引入新股东里程创投,增加资本公积1,375.00万元;公司引入新股东聊城昌润,增加资本公积1,375.00万元;公司引进新股东松嘉创投,增加资本公积1,210.00万元;公司引进新股东启辰资本,增加资本公积990.00万元;公司引进新股东自然人顾章豪,增加资本公积495.00万元;②2020年9月1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通过,公司按每10股转增10股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6,79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6,795.00万元,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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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6,795.00万元;③2019年,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130,000.00股份,授予的股份在授予当期一次性全部确认行权,增加资本公积97.50万元,详情请参见本节“九、经营成果分析”之“(六)其他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分析”之“8、股份支付费用”。

3、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变化的原因

2018年末盈余公积变化主要系当年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442.84万元。

2019年末盈余公积变化主要系当年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39.12万元。

2020年末盈余公积变化主要系当年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921.09万元。

(五)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1)银行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

(2)关联方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借款。

(3)合同承诺债务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承诺债务主要包括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及“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2、房屋及建筑物”之“(2)租赁房产”。

(4)或有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

2、未来十二个月内可预见的需偿还负债和利息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银行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无

1-1-401

需要偿还借款。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92.55万元、11,340.34万元和15,019.73万元,公司具有良好的现金获取能力,可以用于周转或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

3、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
流动比率(倍)1.511.501.80
速动比率(倍)1.191.221.28
资产负债率(合并)51.11%50.66%41.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9.79%50.33%40.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201.417,811.985,683.75
利息保障倍数(倍)N/AN/AN/A

2019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和产销量增加导致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金额上升。

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例较2019年末变动较小,速动比率较2019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企业业务规模和产销量的持续扩张导致采购量持续增长,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且增长速度快于速动资产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均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由于营收规模的增加导致净利润的增加,同时2020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与公司净利润差额高于2018年、2019年主要系2020年公司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转固导致当期折旧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故无法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股票代码公司名称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603583.SH捷昌驱动5.374.014.55
605288.SH凯迪股份3.311.411.30
300729.SZ乐歌股份1.161.5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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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股票代码公司名称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平均3.282.312.56
公司1.511.501.80
速动比率603583.SH捷昌驱动4.753.293.95
605288.SH凯迪股份2.871.121.09
300729.SZ乐歌股份0.811.241.43
平均2.811.882.16
公司1.191.221.28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3583.SH捷昌驱动15.1018.6717.41
605288.SH凯迪股份23.8948.2056.52
300729.SZ乐歌股份64.3747.1136.68
平均34.4537.9936.87
公司51.1150.6641.12

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与凯迪股份、乐歌股份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较为接近。捷昌驱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高,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捷昌驱动于2018年完成A股上市融资,权益性融资显著改善了其资本结构,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的增加提高了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亦获得改善。

(六)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分配现金股利250.00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18年2月23日实施完毕。

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分配现金股利1,359.00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9月22日实施完毕。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股利分配事项。

(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455.5454,301.5044,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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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435.8142,961.1641,47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9.7311,340.342,792.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051.4131,557.9519,130.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725.2143,479.1523,226.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73.80-11,921.19-4,095.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40.001,800.002,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9.00-2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1.001,800.002,35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86.591,264.181,074.8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4,951.9950,797.3341,582.94
收到的税费返还2,891.733,142.792,646.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1.82361.3838.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8,455.5454,301.5044,268.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154.8434,313.3534,386.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875.065,182.263,608.12
支付的各项税费1,964.321,386.691,673.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1.592,078.861,807.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435.8142,961.1641,47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9.7311,340.342,792.55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92.55万元、11,340.34万元和15,019.73万元。2019年开始,经与主要供货商协商一致,对于公司外购的原材料以开具6个月的银行承兑票据为主要支付方式之一,故2019年较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大幅度增加。2019年、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较高以及2019年开始公司外购原材料采用银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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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汇票的规模大幅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未大幅增加综合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44,268.10万元、54,301.50万元、68,455.54万元,基本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当,体现了公司良好的现金回收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9.7311,340.342,792.55
净利润8,638.016,257.044,332.65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6,381.725,083.30-1,540.10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水平,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增长带动了存货、应收账款的增长。2019年、2020年,由于公司采用了银行承兑票据等方式支付货款,推迟了采购货款的支付时间,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金额大于净利润的情况。报告期内,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净利润8,638.016,257.044,332.65
加:资产减值准备366.79148.1199.13
信用减值损失125.06173.43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17.91522.94268.85
无形资产摊销55.7643.4322.2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7.1684.4649.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97-0.60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39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310.0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20.79-49.46-29.4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81.13-107.62-58.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90-40.89-33.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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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237.28-1,991.50-1,328.1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726.12-3,183.57-1,310.0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756.3515,334.60640.36
其他[注]-998.18-5,850.0313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19.7311,340.342,792.55

注:其他项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受限货币资金增加额及当期确认的股份支付。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9,519.5831,450.0019,072.5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81.13107.955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6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051.4131,557.9519,130.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161.537,429.154,153.79
投资支付的现金88,217.9236,050.0019,072.5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5.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725.2143,479.1523,226.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73.80-11,921.19-4,095.54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95.54万元、-11,921.19万元和-15,673.8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各期末公司购买的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尚未收回的金额逐年提高以及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加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1-40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40.001,800.002,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40.001,800.002,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59.00-25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59.00-2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1.001,800.002,350.00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50.00万元、1,800.00万元和4,581.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主要原因系公司增资扩股以及利润分配所致。

(八)资本性支出计划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该等投资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相关项目支出的决议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对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不足的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表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积累现金能力,上述资本性支出计划具有可实现性。

(九)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发行人的流动性没有产生重大变化或风险。

未来,公司将积极加强财务及资金管理能力,密切跟踪行业市场动态,加强对客户信用的管理,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同时,公司将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降低财务杠杆、优化债务结构,以提升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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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风险因素及管理层自我判断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的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公司长期专注于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以及工业传动等领域,应用范围较广,深入日常生活工作中。因此,考虑到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医疗、商业办公等领域,与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相关,公司的业务受宏观经济变化和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智能家居与办公自动化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智慧医疗相关配套设施服务需求不断提升,线性驱动行业得到迅速发展。然而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工业传动等领域发展速度减缓、下游需求减弱将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困难等状况,因此,公司存在受宏观经济变化及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所影响的风险。目前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仍在延续,并在全球范围内对经济以及市场秩序带来影响,从而造成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下降。因此,如果新冠疫情持续发作,将可能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的正常经营,从而导致公司订单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线性驱动行业起源于海外,国际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公司具备先行者优势,经过长期经营,形成了较大的规模优势以及市场地位,并且国际竞争对手已经进入中国,纷纷在中国设立分子公司,布局产能,拓展国内市场;同时,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也正在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行业领先企业,多家企业已经登陆A股资本市场或已有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计划,并纷纷扩大产能,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资金实力、设计研发、产品质量和定制化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的业务长期持续增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后续投产,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在管理水平、人力资源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外部产业政策的调整、宏观经济的波动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未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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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层自我评判的依据

管理层判断,公司目前不存在以下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二、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4,153.79万元、7,429.15万元及7,161.53万元,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系孔雀河四路78号新厂房建设及相关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投建和购入生产使用的机器设备所致。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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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投资、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除公司新设豪江韩国株式会社、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以及购买了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等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或有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

(三)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十五、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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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5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投资概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24,677.1424,677.14
2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25,586.3125,586.31
3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10,813.5010,813.5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总计66,076.9566,076.95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的,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发行人已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二)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及用地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编码项目环评备案项目用地说明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2012-370215-89-01-418005不适用容科机电于2021年4月20日已竞得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一宗工业用地,地块编号为2021-8-12,土地面积16,586平方米。目前容科机电已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即墨-01-2021-033号)以及取得青岛市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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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编码项目环评备案项目用地说明
墨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地字第370201202120057),后续手续正在办理中
2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2012-370200-89-02-104110不适用本项目使用豪江智能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自建厂房、豪江模具租赁的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龙门路23号生产厂房、豪江电子租赁的即墨区烟青路53号生产厂房实施,前述厂房的权属和租赁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3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2012-370215-89-01-980051不适用本项目使用豪江智能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自建厂房、豪江智能租赁的青岛市即墨服装工业园营普路以南、马山东路以西生产厂房实施,前述厂房的权属和租赁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4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及结合第三方环境咨询公司出具的说明,针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评备案分析如下:

1、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

“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由豪江智能的子公司青岛容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生产环节为减速装配、电机装进、行程装配、螺丝固定、噪音测试、包装入库等。该项目属于《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且生产工艺流程仅包括分割、焊接、组装。按照《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

“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共包含豪江智能、豪江智能的子公司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豪江智能的子公司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个实施主体。其中,豪江智能负责的生产环节包括来料检验、预加工、手工安装电机与壳体、自动安装电机螺丝、自动装下壳、打下壳螺丝、装配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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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丝杆等,相关生产活动属于《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且生产工艺流程仅包括分割、焊接、组装;青岛豪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负责的生产环节包括①钢板、钢管激光切割、机加工、焊接、喷涂(外协);②模具设计、机加工、精加工、组装等,相关生产活动属于《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之“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同时生产工艺流程仅包括分割、焊接、组装;青岛豪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的生产环节包括贴片、回流焊、插件、焊接、组装等,相关生产活动属于《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电子器件制造”且生产工艺流程仅包括分割、焊接、组装。综上,按照《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3、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

“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由豪江智能实施,该项目生产环节包括物料采购、管材激光切割、铝管切割、机器人自动焊接、超声清洗(外协)、喷涂(外协)、导管自动喷油、安装底座、自动组装、安装电机、功能综合测试等,相关生产活动属于《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且生产工艺流程仅包括分割、焊接、组装。按照《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4、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目无需履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综上所述,豪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履行必备的备案立项、环评程序,并取得必备的项目备案立项、环评文件,且均在备案立项文件的有效期内。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专户存储安排

发行人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就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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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做出决议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向明确,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的扩充和核心技术的研发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投入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出发,结合了公司发展战略,满足未来生产、研发投入的需求,将巩固和提升公司在业内的市场地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业务运营密切相关,顺应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推动公司竞争力的持续增长。

(二)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相适应

基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将得到极大提升,生产和检测设备将不断优化,研发人员的质量和数量也将进一步改善,从而拓展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领域的服务广度与深度,推动公司成长为更加专业、更具科技实力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商。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使公司能够克服产能瓶颈对业务发展的制约并且补齐业务领域短板,培育出新的盈利增长点。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目标相适应,也与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货币资金的显著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而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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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实施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会在短期内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较以往出现下降;但从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渐达产后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将会给公司带来营业收入的增长与盈利能力的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智能控制系统和驱动位移市场,深耕智慧家居、智慧医养等多个领域,是业内居于前列的现代化制造企业,并且已完成了以大推力、耐损耗、强控制、高安全和可靠性为技术特点的智能线性驱动技术积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顺应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与公司现有技术条件相适应。公司始终聚焦于智能控制系统行业,并培养了一支专业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公司拥有多位行业技术、营销、管理专家并经过多年摸索建立了完善的技术、营销、管理团队和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从而确保公司在技术、管理和营销等方面在业内具有一定优势,能够应对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导致的业务快速扩张给公司在技术、管理和市场拓展方面带来的压力。同时,公司核心技术、营销、管理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已形成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并夯实了团队凝聚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具有完善的业务体系和稳定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投向主营业务,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与股东或他人合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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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将通过新建、数字化改造和扩产,进一步促进相关产品和产业的新建或升级。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适应国家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并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符合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以及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豪江智能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产销研。随着发行人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领域智能线性驱动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客户、订单不断增多,从公司目前生产状态来看,现有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订单要求,满负荷的生产状态已经成为限制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现阶段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仍有提高空间。

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新增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和新员工,并对现有自动化线体、测试设备、管理系统等硬件及软件设施进行升级,从而达到提升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产能、增强发行人产品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的目的,并最终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

同时,发行人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发力智能办公领域市场,补齐业务短板。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主要聚焦于智能家居、智慧医养市场,但已在智能办公等领域完成了人才、技术储备并开始扩大客户规模和市场影响。考虑到全球传统办公家具市场规模已达数千亿元,其中电动化、智能化空间较大;同时,我国智能办公市场处于开拓阶段,市场渗透率较低,因此未来智能办公市场仍有较大增量空间。为了把握后续市场发展机遇和红利,发行人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提升其智能办公板块的制造能力、研发能力。此外,发行人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积极借助其在智能家居领域的现有资源开发新的应用场景,从家居用床、沙发向窗帘等家居用品延伸以适应“全屋定制”时代的到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发行人目前及未来将继续以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为核心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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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以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应用场景,持续深耕智能线性驱动市场为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提升以及发展战略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智能线性驱动是结合机械驱动、物联网等相关技术的一个新兴细分行业,是传统线性驱动行业顺应物联网、智能化潮流进行的行业升级。在技术驱动下,家居生活和医疗养老等行业正在不断走向智能化,而智能线性驱动产品是其核心动力系统和智能化关键装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继续从事使传统家居、医疗、办公产品更具创新创造创意性的相关工作。此外,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依托原有的技术平台和生产经验并借助豪江智能的生产制造基础,将通过对自动化产线升级等方式,对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和分析,对制造环节进行检测、控制、预测及决策优化,努力促使公司的制造水平由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推动发行人自身制造能力的创新创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规划的发展方向

伴随着近年来科技浪潮的兴起,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广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与传统工业结合,实现传统工业在产品和制造能力上的转型升级。2016年,国务院提出要壮大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2017年,国务院进一步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新型数字家庭产品,并积极推广通用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应用规范。2018年,再次明确提出重点发展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覆盖智能家居、智慧医养与智能办公领域,通过新建、数字化改造和扩产,将进一步促进相关产品的升级并开拓更多的产品应用场景,更好的促进和支持制造业产品和产线“智能+”的转型升级。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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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二)项目建设符合市场日益增长的需要

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兴起时间较晚,目前尚处于市场成长期,多数生产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对比欧美成熟市场的发展路径,未来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逐步释放,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目前,国内智能线性驱动产品主要应用在智能家居领域(如智能电动床、电动沙发)、智慧医养领域(如智能ICU病床、智能家用护理床)、智能办公领域(如智能学习桌等)和工业传动领域(如畜牧养殖场智能自动开窗系统等)等。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国内外市场对于智能家居和智慧医养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提升,以缓解医疗、护理人员人力不足带来的影响。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智能化遮阳、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智能办公产品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市场日益增长的需要。

(三)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自主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现已具有较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和平台。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研发团队在长期的市场与业务实践过程中,已形成了过硬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为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11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91项,并获得了多项荣誉。公司成熟、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公司专业从事智能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制造,可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选择度、高自由度的定制化服务,并与之相应建立起“研发测试-产线全检-成品检验”等多项品控检验流程,保障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是行业领先的驱动及控制解决方案服务商。近年来随着全球工业化能力不断完善及5G信息时代到来,在家居、医疗、办公和工业等领域逐渐向电动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现已掌握先进的机械核心技术,可以实现基础驱动装置的高负载能力、高静音效果以及行程运动中的精准定位。同时,公司亦掌握了先进的电子核心技术,在产品安全性、电磁抗干扰能力以及兼容性、适用性方面达到了业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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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具备优秀的生产能力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目前公司已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从精密部件、模具设计开发、壳体制造到整套系统组装全链条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垂直一体化和模块化生产的结合在公司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公司核心技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公司通过布局自主研发设计生产的自动化生产线,综合了传感技术、驱动技术、机械技术、接口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既保留了传统流水线作业的高度流程化管控,又根据行业定制化特点增加了可以灵活转化组合的生产特点。自动化生产线可以按定制化的程序或指令自动进行操作或控制的过程,实现“稳,准,快”的生产目标。通过自动化生产线的使用,公司生产中逐步形成顺畅协作一体化的“生产流”。

公司生产的智能线性驱动产品在研发、检测、采购、生产等各环节进行实时质量控制,要经过多项极限疲劳测试来保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智能家居、医疗用品控制系统要经过多重检测来保证性能安全可靠。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验,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树立良好的品牌意识,已获得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的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证书。

(五)公司具有优秀的市场开发能力和优质的售后服务保障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产品的技术提升以及迭代,通过参加各类展会,与潜在客户直接接触,不仅能向客户直接展示公司产品以及服务的优势,促进公司产品销售,还能及时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有助于公司及时推出更加符合市场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的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售后服务政策,当产品出现故障时,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开展售后服务。公司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升了市场形象并已形成一定的品牌美誉度。公司优秀的市场开发能力和优质的售后服务保障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新建生产产房、研发车间及配套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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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本项目由容科机电负责实施,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为24,677.14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新增内遮阳智能控制产品140万套、外遮阳智能控制产品160万套。

2、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24,677.1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169.4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07.67万元,无建设期利息。

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23,169.4793.89%
1.1建筑工程费13,495.6054.69%
1.2设备购置费4,971.0220.14%
1.3安装工程费234.650.95%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64.8913.64%
1.5预备费1,103.314.47%
2铺底流动资金1,507.676.11%
合计24,677.14100.00%

(2)主要设备选择

项目设备购置费合计为4,971.02万元,其构成见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 国产
A实验室/IQC进料检验/老化测试设备
1射频信号源校准射频无线电测量仪器20.020.04进口
2网络分析仪用于测量网络参数20.10.2进口
3浪涌测试仪用于浪涌抗扰度试验20.20.4国产
4静电测试仪检测工作场所设备带静电电荷20.30.6国产
5安规测试仪用于高电压元器件的耐压试验20.070.14国产

1-1-420

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 国产
6示波器测量交流电或脉冲电流波的形状20.250.5进口
7频谱分析仪研究电信号频谱结构的仪器20.010.02国产
8精密LCR测量元件的电阻﹑电容﹑电感20.40.8进口
9变频仪电源频率由220V改变为110V212国产
10稳压电源提供稳定的交流电或直流电20.61.2国产
11锂电综合测试仪测试锂电的充放电10.30.3国产
12噪音箱隔绝其他噪音测试产品的噪音155国产
13盐雾测试机测试物品的耐腐蚀性能122国产
14高低温柜产品高温、低温的可靠性试验166进口
152.5次元二维抄数、品质检测20.51国产
16转子跳动测试仪测量转子的圆跳动20.450.9国产
17冲击测试仪验证产品的耐冲击性20.30.6国产
18分贝仪测量噪音值20.060.12国产
19震动测试仪验证产品在运输过程的稳定10.70.7国产
20按键寿命测试仪测试遥控器按键寿命10.030.03国产
21硅胶硬度测试仪测试硅胶硬度10.070.07国产
22划痕硬度测试仪测量表面的抗划痕能力10.250.25国产
23漆膜厚度仪测量涂层的厚度10.120.12国产
24电批扭力测试仪测试电批扭力20.561.12国产
25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干燥样品155国产
26扭力扳测螺丝的扭力40.72.8国产
27磁铁磁极观察显示片磁铁观察磁极20.020.04国产
28非接触激光转速表测量转速10.670.67国产
29硬度计测量硬度10.10.1国产
30高度规测量高度10.050.05国产
31纸带测试仪涂装试品之耐磨耗试验11.21.2国产

1-1-421

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 国产
32酒精橡皮测试仪丝印表面作耐磨擦试验122国产
33行程限位测试架行程限位测试11.11.1国产
34研发测试盒研发用20.080.16国产
35研发测试机研发用11.21.2国产
36智能老化测试综合柜老化测试236国产
23.57国产
37摇摆测试机线材的弯折测试或摇摆测试12.52.5国产
38跌落测试仪进行产品跌落实验10.50.5国产
39拉伸测试仪零件的拉力试验12.12.1国产
40灼热丝测试仪进行着火危险试验10.70.7国产
41针焰测试仪小火焰起燃源程序仿真试验11.21.2国产
42球压测试仪结构材料耐热性测试11.51.5国产
43按键克重测试仪测量按键的按键力11.71.7国产
44色差仪测量色差11.21.2进口
45粗糙度测试仪测量粗糙度10.90.9国产
46交流电机老化测试架交流电机老化测试150.34.5国产
47直流电机老化综合架直流电机老化测试121.113.2国产
48X射线荧光光谱仪测定元素含量20.71.4进口
B开合帘/直流电机车间
1开合帘电机半自动装配线产线装配62.414.4国产
2直流电机半自动装配线产线装配6318国产
3开合帘综合测试机开合帘电机产品综合测试61.27.2国产
4直流综合测试机直流电机产品综合测试6212国产
5现边仓货架放置货物15115国产
6电动拖车托运货物5315国产
C交流电机:定子/装配/包装车间

1-1-422

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 国产
1半自动绕线机定子绕线236国产
2槽纸嵌入机嵌入槽纸10330国产
3半自动嵌线机半自动嵌入线束236国产
4全自动绕嵌机全自动嵌入线束10330国产
5电机整形机线束整形13339国产
6电机综合测试机产品综合测试13339国产
7移印机印制LOGO,生产日期160.58国产
8综合测试机产品综合测试131.215.6国产
9全自动配件分装机分装配件41.56国产
10全自动剥线机电源线剥皮31.75.1国产
11定子生产线生产定子13113国产
12交流电机装配生产线装配交流电机13226国产
13包装生产线包装产品12336国产
14电动拖车托运货物5315国产
D轨道车间
1数控自动轨道切割机切割轨道111国产
2毛坯轨道货架放置毛坯轨道414国产
3半自动弯轨机弯曲轨道212国产
4轨道生产线生产轨道313国产
E产品研发
1模具费用预算注塑制作产品零件270国产
F配套设备
1供气系统设备供气用(空压机、冷凝机等)12222国产
2供电系统设备动力提供(电缆、动力柜)12020国产
3仓储货架仓库车间货架35国产
4产品盛放周转器具产品零件周转箱460国产
5搬运电动车产品搬运周转用31.23.6国产

1-1-423

序号设备名称用途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 国产
6洗地机清洁地面224国产
7工装检具生产加工零部件用的工装和检具601.272国产
8车间照明系统车间厂区照明4国产
9电动堆高搬运车仓库高位货物搬运41.24.8国产
10室外电动叉车装卸货物224进口
11厢式货车货物运输2国产
合计1,124579.53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拟定为3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与试运营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实施进度表(单位:月)

序号建设内容月数
369121518212427303336
1项目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土建施工*****
4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竣工验收*
7试运营*

(4)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项目选址及场地情况

容科机电于2021年4月20日已竞得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一宗工业用地,位

1-1-424

于环秀街道大庙山路以东、湘江二路以南,地块编号为2021-8-12,土地面积16,586平方米。目前容科机电已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即墨-01-2021-033号)以及取得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地字第370201202120057),后续手续正在办理中。

(6)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所得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91%,项目投资净现值为10,339.43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79年(含建设期3年);本项目所得税后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63%,项目投资净现值为4,507.14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65年(含建设期3年);本项目的盈亏平衡点为62.60%。

(二)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针对豪江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相关智能控制系统产品进行生产扩能及技术改造,通过引入自动化程度较高、加工精度和加工能力较高的设备,结合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智能家居驱动系统120万套以及智慧医养驱动系统20万套的能力。本项目属于生产技术改造,原有厂房可满足项目的生产需求,故本项目无需新建建筑工程。

本项目由豪江智能、豪江电子和豪江模具共同实施,建设期为2年,项目总投资为25,586.31万元。

2、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25,586.3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668.2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918.04万元,无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合计23,668.2792.50%
1.1设备购置费19,239.2075.19%
1.2安装工程费950.813.72%
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51.209.19%

1-1-425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4预备费1,127.064.40%
2铺底流动资金1,918.047.50%
合计25,586.31100.00%

(2)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技术,新增硬件设备445台(套),其中国产设备378台,进口设备67台,另外新增软件2套。公司利用现有、新增设备情况见下表:

项目新增硬件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国产
单马达车间
1自动化线体103.0030.00国产
2多功能测试机201.5030.00国产
3六轴机器人114.0044.00进口
4产品老化测试机101.5015.00国产
5cell线体改造102.0020.00国产
6自动铆钉枪150.507.50国产
7丝杆组装专机101.5015.00国产
8丝杆旋铆机152.0030.00国产
9圆管组装设备152.0030.00国产
10自动螺丝机55.0025.00国产
11超声波焊接机41.004.00国产
双马达车间
1自动化线体22.004.00国产
2六轴机器人33.5010.50进口
3产品功能测试机164.0064.00国产
4老化功能测试机21.503.00国产
5自动螺丝机51.507.50国产
6壳体涂油机51.005.00国产
7丝杆组装设备30.802.40国产
控制车间
1遥控器产品生产线22.004.00国产

1-1-426

序号名称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国产
2控制盒产品生产线23.006.00国产
3遥控器测试机81.008.00国产
4控制盒测试机101.0010.00国产
5遥控器包装设备20.501.00国产
6UV打印机41.506.00国产
7自动套袋机11.001.00国产
8遥控器自动螺丝机61.509.00国产
9控制盒自动螺丝机61.006.00国产
10按摩马达螺丝机60.804.80国产
11激光刻录机60.804.80国产
12自动称重机40.803.20国产
焊接车间
1自动焊接机120.506.00国产
2自动端子机60.503.00国产
3开关条自动焊接线10.800.80国产
工业产品车间
1自动化装配线体30.802.40国产
2功能测试机60.804.80国产
3老化功能测试机36.0018.00国产
5铆管设备31.504.50国产
6油压站30.802.40国产
冲压车间
1丝杆自动清洗线11.501.50国产
2冲床56.0030.00中国台湾
3自动切管、开槽设备45.0020.00国产
4自动锯床17.007.00国产
5开关条自动冲压机22.004.00国产
6圆管开槽机21.002.00国产
7圆管倒角机21.002.00国产
8圆管攻丝机41.004.00国产
9数控车床11.001.00国产
实验室

1-1-427

序号名称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国产
1产品老化功能测试机201.0020.00国产
2防水测试机115.0015.00国产
3防尘测试机115.0015.00国产
4高低温实验箱21.503.00国产
5盐雾实验机10.500.50国产
6轴承测试机10.800.80国产
7蓄电池测试仪12.002.00国产
8电磁兼容实验室10.500.50国产
9Rohs检测仪13.003.00国产
10金相测试仪11.001.00国产
11遥控器寿命测试机15.005.00国产
模具厂
1加工中心10.500.50进口
2加工中心21.002.00中国台湾
3加工中心12.002.00中国台湾
4加工中心232.0064.00进口
5电极自动化产线145.0045.00国产
6加工中心135.0035.00中国台湾
7加工中心110.0010.00中国台湾
8加工中心13.003.00中国台湾
9卧式加工中心170.0070.00中国台湾
10五轴加工中心175.0075.00中国台湾/日本
11加工中心刀柄10.000.001套为200个,国产
12加工中心刀具10.000.001套为2000个,国产
13火花机3200.00600.00国产
14火花机20.000.00国产
15双头火花机10.000.00国产
16线切割110.0010.00国产
17线切割310.0030.00国产
18龙门磨床140.0040.00中国台湾
19齿轮综合测量仪113.0013.00国产
20三座标115.0015.00进口

1-1-428

序号名称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国产
21投影仪115.0015.00国产
22粉碎机11.001.00国产
23粉碎机10.300.30国产
24冲床400T10.500.50中国台湾
25冲床200T1150.00150.00中国台湾
26天车20T2100.00200.00国产
27行吊822.00176.00国产
电子厂
1贴片机815.00120.00进口
2贴片机49.0036.00进口
3SMT用AOI48.0032.00中国台湾
4SPI86.0048.00中国台湾
5回流炉410.0040.00国产
6印刷机42.5010.00国产
7异形插件机810.0080.00进口
8自动电源老化线215.0030.00国产
9DIP用AOI43.0012.00国产
10散热片成型机45.0020.00国产
11遥控器自动组装线215.0030.00国产
12遥控器自动测试线体21.002.00国产
13电源自动包装线27.0014.00国产
14插件机35.0015.00国产
15无尘温湿度车间15.005.00国产
16电动叉车27.0014.00国产
17SMT首件检测机15.005.00国产
18网板清洗机14.004.00国产
19Feeder校验仪17.807.80进口
20电子物料架105.0050.00国产
车间运输设备
1电动叉车544.00220.00国产
2电动叉车53.0015.00国产
3电动叉车32.006.00国产

1-1-429

序号名称数量装机功率(kW/台)总功率(kW)进口/国产
4电动叉车3T12.002.00国产
5电动叉车5T12.002.00国产
6AGV物料周转车52.0010.00国产
合计445

项目新增软件设备一览表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1ERP系统11,500.001,500.00
2机房硬件升级1300.00300.00

(3)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原材料主要包括:马达、电子元器件、线束、电源材料等,因此上游行业主要是钢铁、铜、电解铝、塑料粒子及芯片等制造业。目前除芯片外,这些行业在国内发展较为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目前,公司已经与多家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芯片制造目前因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影响,行业产能略显不足,但公司已开始通过积极备货以及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调整产品设计方案等方式,以最大程度缓解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供应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燃料动力主要有电力和新鲜水,项目建设地周边供配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完善,项目能源供应有保障。

(4)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本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初步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职工招聘,小批量试产,市场推广等。具体进度详见下表:

项目实施进度表(单位:月)

序号内容月数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工作**
2初步方案设计**
3设备购置、检验、调试、安装**********

1-1-430

序号内容月数
24681012141618202224
4职工招聘、培训*****
5试运行*********

(5)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各项的施工活动必然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等等,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项目选址及场地情况

本项目使用豪江智能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自建厂房、豪江模具租赁的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龙门路23号生产厂房、豪江电子租赁的即墨区烟青路53号生产厂房实施,前述厂房的权属和租赁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7)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所得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93%,项目投资净现值为4,157.11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22年(含建设期2年);本项目所得税后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91%,项目投资净现值为1,252.82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7.73年(含建设期2年);本项目的盈亏平衡点为62.85%。

(三)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购置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新增智能办公驱动系统30万套/年的产能。

本项目由豪江智能负责实施,建设期为2年,项目总投资额为10,813.50万元。

1-1-431

2、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10,813.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49.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063.69万元,无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合计9,749.8190.16%
1.1建筑工程费339.273.14%
1.2设备购置费8,230.0076.11%
1.3安装工程费398.753.69%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7.512.94%
1.5预备费464.284.29%
2铺底流动资金1,063.699.84%
合计10,813.50100.00%

(2)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拟新增各类设备129台(套),其中钣金车间设备101台(套),装配车间设备22台(套),实验室设备6台(套)。项目硬件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拟购买型号数量功率 (kW/台)备注
钣金车间
1激光切割机P6010D102.00国产
2激光切割机G4020F26.00国产
3数控折弯机PBC-80/255038.40国产
4卧式数控铣床H32055.00国产
5立式加工中心560E611.00进口
6数控车床CAK-5085211.00国产
7焊接机器人FD-V81020.00进口
8焊接环保设备4-72N08C1015.00国产
9全自动焊接线FD-V25114.00进口
10冲床200TSNI-200319.00国产
11冲床160TSNI-160415.00国产
12冲床110TSNI-110311.00国产
13气动冲床10T-20TSNI-10063.00国产

1-1-432

序号设备名称拟购买型号数量功率 (kW/台)备注
14电动叉车3TCPD30L1110.00国产
15自动下料机器人1212.00国产
16自动上下料系统36.50国产
17焊接自动上下料机器人1510.00国产
18AGV自动搬运车512.00国产
装配车间
1丝杆自动装配线330.00国产
2圆管自动装配线233.00国产
3扁管自动装配线240.00国产
4方管自动装配线225.00国产
5产品自动老化线635.00国产
6产品功能测试机66.00国产
7电动叉车112.00国产
实验室设备
1升降桌老化功能测试机16.00国产
2产品老化功能测试机57.00国产
合计129384.90

(3)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原材料主要包括:马达、电子元器件、线束、电源材料等,因此上游行业主要是钢铁、铜、电解铝、塑料粒子及芯片等制造业。除芯片外目前这些行业在国内发展较为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目前,公司已经与多家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芯片制造目前因受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影响,行业产能略显不足,但公司已开始通过积极备货以及在保证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调整产品设计方案等方式,以最大程度缓解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供应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建设主要消耗的能源品种为电力、水。项目厂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厂区周边供配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完善,项目能源供应有保障。

1-1-433

(4)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本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装修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与试运营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实施进度表(单位:月)

序号建设内容月数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准备**
2装修施工*******
3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4人员招聘与培训******
5竣工验收*
6试运营*

(5)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以粉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尤为突出。公司将严格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项目选址及场地情况

本项目使用豪江智能即墨区孔雀河四路78号自建厂房、豪江智能租赁的青岛市即墨服装工业园营普路以南、马山东路以西生产厂房实施,前述厂房的权属和租赁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

(7)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所得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3.24%,项目投资净现值为6,804.14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5.80年(含建设期2年);本项目所得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22%,项目投资净现值为4,838.63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21年(含建设期2年);本项目的盈亏平衡点为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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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

1、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未来发展对营运资金需求提出了持续增长的要求

2018年以来,公司的销售规模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下,公司对于采购、薪酬、市场开发及推广等方面营运资金需求也进一步增加。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公司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

(2)改善过去融资渠道单一对于公司发展的制约

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提升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公司自创立以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银行授信以及股东投入,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股权方式来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财务的安全性和灵活性,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满足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以研发和技术为立企之本,始终对于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产线升级保持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自己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未来随着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和工业传动等领域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公司将继续在相关行业领域强化研发投入,增强产品、产线研发和创新能力,这也对资金投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会提高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比,降低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同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设计研发、市场开拓以及后续扩张提供保障,从而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有力支撑,提升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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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对于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统筹管理资金安排。

六、发行人未来战略规划

(一)发行人未来战略规划

发行人目前及未来将继续以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为核心业务,以提升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应用场景,持续深耕智能线性驱动市场为发展战略。

发行人将坚持以产品为中心的创新发展之路,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立足中国,面向全球,逐步巩固并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着力打造具有国内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龙头企业。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实现战略目标采用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自主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对于技术开发和积累、产品的设计研发和产线升级保持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自己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公司积极进行新产品研发及产品升级,加强对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非常重视研发投入,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835.59万元、2,075.86万元和3,03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2%、4.08%和4.86%,研发投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的战略布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凭借品牌影响、管理能力及营销网络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并进而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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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与持续完善,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风险控制,确保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未来规划及采取的措施

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在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领先地位,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以下发展计划及措施:

1、研发创新驱动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继续专注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领域的研发与创新,进一步优化技术和工艺水平,推进生产经营各环节全面发展,以研发创新为驱动力,全面推进产品研发和产线研发升级。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和高等院校、专业机构的战略合作,努力实现产学研销一体化布局,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人才激励和培养计划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对于各类人才将会积极地实施全方位的激励措施,最大程度的激发和发挥各类人才的创造力,系统化的推进专业化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及后备人员的培养和储备,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鉴定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以现有部门设置为基础,结合业务和产品线的拓展,持续优化业务部门和组织结构,完善人力资源体系。

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将实行开放式的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人才,努力提供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各项优惠条件和待遇。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加强员工培训计划,包括新进员工培训、在职员工培训等在内的各种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内部人才的培养和晋升,稳定团队构成,提高造血功能。在薪酬激励方面也将对现有的薪酬激励体系进一步进行完善,使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密切结合,为公司留住人才提供保障。

3、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制造能力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丰富产品线,更好地满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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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及客户对不同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同时,公司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加强成本管控,提高精益化管理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生产制造管理体系,实现业务体系的规模化、高效化和智能化。此外,公司依托原有的技术平台和生产经验并借助豪江智能的生产制造基础,持续对自动化产线进行升级,对制造环节进行检测、控制、预测及决策优化,努力促使公司的制造水平由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

4、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计划通过上市融资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公司原有在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领域的产能进行新建或扩建,突破制约公司发展已久的产能瓶颈。通过智能化遮阳系列产品新建项目,公司将完善产品线,进一步巩固在智能家居市场细分领域的优势地位。同时通过智能家居与智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产项目、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加大对智能家居、智慧医养、智能办公等市场内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的投入和开拓力度,实现公司对标行业龙头企业的目标。

5、融资渠道扩充计划

公司未来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状况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综合运用股权、债权等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将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产线升级的需要,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继续提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公司也将视具体情况,辅以银行贷款、发行公司债券等债权融资方式,以保持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

6、品牌推广和市场开拓计划

在品牌推广方面,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豪江Richmat”品牌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高品质、优服务的品牌形象。在营销体系建设方面,公司时刻关注市场变化与客户需求,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利用公司的模具开发、壳体制造、电控研发和成品组装的产业链整合优势,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销量。

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销售渠道投入力度,借助全球性行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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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媒体宣传等方式,积极接触客户并探索国际市场开发和业务管理模式,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国际市场份额。国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在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的同时,也将积极进行新市场的拓展和新客户的开发,并积极探索新销售模式,例如利用电商网络平台进行业务拓展,多维度、多渠道地获取更多的国内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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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而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作了详细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要求及流程、相关部门的职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助于保证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和工作内容、相关部门设置及职责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资产收益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朱高嵩

联系电话:0532-89066818

联系传真:0532-89066896

电子信箱:richmat@richma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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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通过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提高运作透明度的同时,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在投资者关系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以强化投资者关系为主线,以树立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为目标,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模式,保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努力拓展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在交流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持续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建设工作。

二、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六)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二)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1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红。

2、利润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考虑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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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以下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①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公司快速增长,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2)差异化的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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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出具书面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通过网络投票形式为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实施。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的意见,在不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有效的回报机制,且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努力实现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共赢”。

1、制定规划的考虑因素

为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充分结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盈利规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及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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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规划的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完成上市后,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充分听取和考虑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必要时,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须对《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21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发行后由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2021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征集投票权,以及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等各项制度安排。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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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征集投票权的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与投资者保护事项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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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 减持数量、 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2、发行人股东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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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 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 减持数量、 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本企业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发行人股东无锡福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本企业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的于廷华,担任公司董事的方建超、陈健、姚型旺、徐英明,其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朱高嵩、宫超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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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5、担任公司监事的王伟、崔伟、盖洪波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6、发行人股东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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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本企业所持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

7、发行人股东青岛启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里程碑砥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顾章豪承诺

(1)自本企业/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本企业/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

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一致行动人臧建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 减持数量、 未来减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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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

9、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亲属宫振芳、臧勇、赵艳萍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

(2)在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如有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存在有不得减持的情况,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规定为准。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该预案执行,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触发和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条件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制定、公告或者开始执行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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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2)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金额或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已累计达到上限;

(3)继续回购或者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由公司制定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下文如无特别说明,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股价稳定具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拟采取的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份;由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向社会公众回购股份

公司采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的股价稳定方案时,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承诺在公司审议回购股份的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并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2)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股价稳定方案时,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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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并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并实施相应的股票增持方案。控股股东增持价格为不高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每12个月内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50%。控股股东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稳定股价方案启动时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的30%且不超过100%。

公司在上市后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上述承诺。

3、约束措施

(1)公司达到稳定股价实施条件但未能实际履行的,应通过公司就具体原因予以公告,并在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

②在公司出现应由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情形、且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控股股东在收到公司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增持计划公告义务;

③控股股东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未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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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上述情形时,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未来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

②在公司出现应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情形时、且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公司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增持计划公告义务;

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未实际履行。

当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发生上述情形时,公司有权将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 (仅包括其在公司领取的工资薪酬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部分)予以截留,同时暂时扣留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应获得的股东分红,直至其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稳定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宫志强承诺:

发行人将严格遵守执行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宫志强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3)发行人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于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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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徐英明、方建超、姚型旺和高级管理人员宫超、朱高嵩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或在招股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中以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方式构成欺诈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就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约束措施予以公告;暂停发放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与出售、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等资本运作事项,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或在招股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中以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方式构成欺诈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人在履行上述承诺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股份回购的应付金额,并代为向投资者支付股份回购款;且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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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不懈推进发展战略,加大研发力度,在品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多层次提升研发实力、强化市场交流和客户沟通,加强客户服务,在维持原有客户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及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及使用效率。

(3)提升并优化利润分配制度,深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4)加快人才引进,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未来将引入更多技术和管理人才,研发更多新技术和产品,加强和完善经营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快市场开拓,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2、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如下: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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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3)发行人全体董事宫志强、于廷华、陈健、徐英明、方建超、姚型旺、周国庚、黄兆阁、赵春旭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于廷华、宫超、朱高嵩承诺如下:

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承诺将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⑧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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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及规划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权利。本公司若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及其关联方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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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的全体董事宫志强、于廷华、陈健、方建超、徐英明、姚型旺、周国庚、黄兆阁、赵春旭,监事王伟、盖洪波、崔伟及高级管理人员于廷华、宫超、朱高嵩承诺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及其关联方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下达相关处罚决定后及时提出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就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进行公告并向社会公众道歉,并将就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和处罚措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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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人从发行人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发行人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若发行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全体董事宫志强、于廷华、陈健、方建超、徐英明、姚型旺、周国庚、黄兆阁、赵春旭,监事王伟、盖洪波、崔伟及高级管理人员于廷华、宫超、朱高嵩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在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本人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未履行相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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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将承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且发行人有权从本人在发行人的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若有)等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足额偿付为止。

③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若有)不得转让。

本人不会因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未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果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如果本人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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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发行人全体董事宫志强、于廷华、陈健、方建超、徐英明、姚型旺、周国庚、黄兆阁、赵春旭,监事王伟、盖洪波、崔伟及高级管理人员于廷华、宫超、朱高嵩承诺

如果本人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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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八)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发行人已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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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3、发行人全体董事宫志强、于廷华、陈健、方建超、徐英明、姚型旺、周国庚、黄兆阁、赵春旭,监事王伟、盖洪波、崔伟及高级管理人员于廷华、宫超、朱高嵩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4、本次发行人相关中介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 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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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的股东均具备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股东的人数、住所、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发行人的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①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② 除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前述主体存在亲属关系、直接或间接控制前述主体、担任前述主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等;③ 直接及间接对外投资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权益代持或其他方式代表其他方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④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筹措资金对发行人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⑤ 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⑥ 其他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

(3)发行人已向本次IPO的相关中介机构、监管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IPO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发行人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宫志强承诺

(1)发行人的股东均具备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股东的人数、住所、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发行人的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②除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与前述主体存在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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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直接或间接控制前述主体、担任前述主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等;

③直接及间接对外投资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权益代持或其他方式代表其他方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④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筹措资金对发行人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

⑤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⑥其他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

(3)本人已向本次IPO的相关中介机构、监管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IPO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其他股东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福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里程碑砥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启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

(2)本企业及本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②除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限于前述主体直接持有本企业股权/份额、直接或间接控制本企业、担任本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等;③直接及间接对外投资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权益代持或其他方式代表其他方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④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筹措资金对发行人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⑤以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3)本企业/本人已向发行人及本次IPO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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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企业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发行人其他股东顾章豪承诺

(1)本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

(2)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①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② 除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外,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前述主体存在亲属关系;③ 直接及间接对外投资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权益代持或其他方式代表其他方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④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筹措资金对发行人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⑤ 以所持有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3)本人已向发行人及本次IPO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IPO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发行人直接股东作出相关承诺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各层级自然人股东(不含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平台的自然人股东)以及穿透至自然人、事业单位和国资主管部门的各层级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均已出具了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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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股东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福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里程碑砥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聊城昌润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启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的直接或间接自然人股东/合伙人中不存在发行人申报时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本企业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2)本企业已向发行人及本次IPO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IPO的相关信息和文件,本企业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任何其他经营实体。

(3)无论是由本人自身研究开发的、从国外引进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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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发行人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4)本人如若拟出售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有权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发行人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① 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 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④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⑤ 采取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6)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止。

(7)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

(1)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于发行人财务报告中,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

(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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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4)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5)依照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6)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全部赔偿。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于发行人财务报告中,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

(3)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企业保证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4)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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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损失的,本企业将给予全部赔偿。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于发行人财务报告中,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4)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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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发行人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参照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和依据,综合考虑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确定了重大合同的标准。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一) 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销售惯例及客户需求,对于境内客户,公司通常会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一般不对具体的销售金额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产品购买需求发生时,向公司下达包含具体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的订单;对于境外客户,公司通常以订单形式与境外主要客户进行交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公司报告期或未来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选取标准为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口径前十大客户作为交易主体,与公司签订的销售框架合同,以及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报告期末未完成销售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框架合同

序号合同 名称销售方客户合同金额及合同标的签约日期有效期至
1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2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丰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3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GERMANY,S.A.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4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MATRATZEN,S.L.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5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东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19.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6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浙江东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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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 名称销售方客户合同金额及合同标的签约日期有效期至
7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8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德国VibradormGmbH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9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杭州顿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19.01.0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10销售框架合同豪江 智能革新(厦门)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017.12.31有效期一年,期满无异议自动续期,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2、销售订单

序号客户名称订单标的订单金额订单日期
1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驱动器、按摩电机、遥控器、控制盒及配件等999.68万元2020.07.20
2江苏里高家具有限公司驱动器、按摩电机、遥控器、控制盒及配件等1,322.83万元2020.08.31
3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驱动器、按摩电机、遥控器、控制盒及配件等136.20万美元2020.11.30
4LEGGETT & PLATT GLOBAL SERVICES驱动器、按摩电机、遥控器、控制盒及配件等176.16万美元2020.11.30

(二) 重大采购合同

根据采购惯例,公司通常会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一般不对具体的采购产品金额、价格进行约定,公司在实际产品购买需求发生时,向供应商下达包含具体产品名称、数量和单价的订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公司报告期或未来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框架采购合同(选取标准为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口径前十大供应商作为交易主体,与公司签订的框架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主要采购标的合同金额签约日期有效期至
1豪江智能深圳市唯真电机发展有限公司电机以订单为准2017.10.12长期有效
2豪江智能上海泰崇电气有限公司电机以订单为准2019.09.08长期有效
3豪江智能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开关电源以订单为准2020.08.01长期有效
4豪江智能青岛乐禧电子有限公司线束以订单为准2017.11.06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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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采购方供应商主要采购标的合同金额签约日期有效期至
5豪江智能青岛东岳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原料以订单为准2017.11.06长期有效
6豪江智能青岛东林源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塑料件以订单为准2017.11.06长期有效
7豪江智能宁波庄宏亿轴承有限公司轴承以订单为准2017.11.07长期有效
8豪江智能青岛九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线束以订单为准2018.11.08长期有效
9豪江智能宁波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丝杆以订单为准2019.09.08长期有效
10豪江智能青岛君泽电子有限公司塑料件以订单为准2019.09.08长期有效
11豪江智能上海骏舟电器有限公司开关以订单为准2017.11.06长期有效
12豪江智能即墨市三得利工贸有限公司塑料件以订单为准2017.09.20长期有效
13豪江智能东莞川拓电子有限公司线束以订单为准2017.11.06长期有效

(三) 借款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

(四) 授信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的银行授信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授信单位授信 银行合同编号币种授信额度(万元)授信 期限担保 方式担保方
1豪江智能招商银行青岛分行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授信协议》及《授信协议补充协议》人民币12,000.00由授信银行决定最高额抵押、最高额保证豪江智能、宫志强、臧建
2豪江模具招商银行青岛分行2020年信字第21200906号《授信协议》人民币2,000.002020.09.18 - 2023.09.17最高额抵押、最高额保证豪江智能、宫志强、臧建

2020年4月13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签署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授信协议》,约定向发行人提供总计为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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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8日双方签署《授信协议补充协议》以及编号为2020年青集字第039号《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对前述授信协议项下授信额度调整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以及授信对象变更为发行人及豪江模具。其中,发行人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豪江模具授信额度为贰仟万元,但发行人与豪江模具总计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壹亿贰仟万元。根据《集团综合授信业务合作协议书》要求,豪江模具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另行签署了2020年信字第21200906号《授信协议》。

(五) 担保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方银行 名称合同编号担保期限担保事项
1豪江智能招商银行青岛分行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4月13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为发行人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最高额为120,000,000元的授信提供担保
2豪江智能招商银行青岛分行2020年信字第2120090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9月18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为豪江模具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最高额为20,000,000元的授信提供担保
3豪江智能浦发银行青岛分行226915202000000002《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2020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为发行人于浦发银行青岛分行办理最高额为60,000,000元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1、2020年4月13日,发行人以鲁(2018)即墨市不动产权第0011221号土地及在建房产为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授信协议》项下贷款及其他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由于在建工程竣工,并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因此发行人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抵押变更合同,变更后的抵押物为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13127号房地产。2020年9月18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重新签订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13127号房地产为2020年信字第21200404号《授信协议》及《授信协议补充协议》项下贷款及其他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证号为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证明第003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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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9月18日,豪江模具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签订2020年信字第2120090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发行人以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权第0013127号房地产为2020年信字第21200906号《授信协议》项下贷款及其他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证号为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动产证明第0031801号。

3、2020年6月24日,发行人以其对江苏里高的全部应收账款(包括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为其于浦发银行青岛分行办理最高额为60,000,000元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办理了动产担保质押登记。

二、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情况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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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王 伟盖洪波崔 伟

本公司除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宫 超朱高嵩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宫志强于廷华方建超
陈 健姚型旺徐英明
周国庚黄兆阁赵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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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宫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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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涂 雷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吴 亮

项目协办人:

任汉君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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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胡知鸷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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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涂 雷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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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黄剑锋程 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云波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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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任华贵潘大亮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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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任华贵潘大亮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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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任华贵潘大亮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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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一)发行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电话:0532-89066818

传真:0532-89066896

联系人:朱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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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法定代表人:涂雷电话:010-66538666传真:010-66538566联系人:赵留军、吴亮

三、外观设计专利清单

(一)境内外观设计专利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持有91项境内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
1豪江智能外接USB充电器(HJT22)外观设计20153026409682015.07.21
2豪江智能电动床用双马达驱动器(HJA4)外观设计20153026370772015.07.21
3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HJC8)外观设计20153026381692015.07.21
4豪江智能振动按摩器(HJM2)外观设计20153026411192015.07.21
5豪江智能手控器(HJH22)外观设计20153026396552015.07.21
6豪江智能手控器(HJH7)外观设计20153026405972015.07.21
7豪江智能电动床用双马达驱动器(HJA1G)外观设计20153026377492015.07.21
8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HJC9)外观设计20153026381542015.07.21
9豪江智能直线电动推杆(HJA68)外观设计20153026381882015.07.21
10豪江智能电动床用双马达驱动器(HJA3)外观设计20153026399412015.07.21
11豪江智能脚踏开关(HJFC1)外观设计20153026394582015.07.21
12豪江智能手控器(HJH16)外观设计20153026393732015.07.21
13豪江智能手控器(HJH38)外观设计20153026409722015.07.21
14豪江智能手控器(HJH27)外观设计20153026415282015.07.21
15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HJC16)外观设计201530263814X2015.07.21
16豪江智能床用扭力驱动器(HJA51)外观设计20153026365682015.07.21
17豪江智能手控器(HJH3/HJH5)外观设计20153026403852015.07.21
18豪江智能振动按摩器(HJM3)外观设计20153026400082015.07.21

1-1-48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
19豪江智能直线电动推杆(HJA61)外观设计20153026414392015.07.21
20豪江智能直线电动推杆(HJA63)外观设计20153026386482015.07.21
21豪江智能手控器(HJH26)外观设计20153026365722015.07.21
22豪江智能电动床用双马达驱动器(HJA2)外观设计20153026364452015.07.21
23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HJC18)外观设计20153026381352015.07.21
24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HJC5)外观设计20153026381732015.07.21
25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HJC20)外观设计20153026386332015.07.21
26豪江智能直线电动推杆(HJA58/HJA59)外观设计20153026414432015.07.21
27豪江智能手控器(HJH18)外观设计20153026396932015.07.21
28豪江智能手控器(HJH39)外观设计20153026411232015.07.21
29豪江智能直线电动推杆(HJA5)外观设计201530263941X2015.07.21
30豪江智能手控器(HJH19/HJH35/HJH36)外观设计20153026404892015.07.21
31豪江智能手控器(HJH55)外观设计20163035562452016.07.29
32豪江智能手控器(HJH13)外观设计20163035595442016.07.29
33豪江智能遥控器(H76B)外观设计20183059957592018.10.26
34豪江智能遥控器(H101)外观设计20183059957442018.10.26
35豪江智能遥控器(H155)外观设计201830599573X2018.10.26
36豪江智能遥控器(H173)外观设计20183059957252018.10.26
37豪江智能遥控器(H89)外观设计20183061177282018.10.31
38豪江智能遥控器(H156)外观设计20183063593412018.11.10
39豪江智能遥控器(H103)外观设计20183063593602018.11.10
40豪江智能声控电动床的英文声音控制器外观设计20183055508782018.09.30
41豪江智能驱动器(A87)外观设计20193010903142019.03.16
42豪江智能遥控器(H73)外观设计20193010902782019.03.16
43豪江智能遥控器(H89B)外观设计201930109136X2019.03.16
44豪江智能遥控器(H93L)外观设计20193010909882019.03.16
45豪江智能遥控器(H107)外观设计20193010914442019.03.16
46豪江智能遥控器(H109)外观设计20193010916752019.03.16
47豪江智能遥控器(H137)外观设计20193010919762019.03.16
48豪江智能线性驱动器(HJA67)外观设计20193010920382019.03.16
49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C25)外观设计20193010924662019.03.16
50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C26)外观设计20193010929072019.03.16

1-1-487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
51豪江智能驱动器控制单元(C27)外观设计20193010929262019.03.16
52豪江智能U型电机驱动器(HJA71)外观设计201930109295X2019.03.16
53豪江智能电动推杆驱动系统(A35)外观设计20193023366082019.05.15
54豪江智能电动推杆驱动器(HJA36)外观设计20193023406752019.05.15
55豪江智能电动推杆驱动器(HJA72)外观设计20193023490632019.05.15
56豪江智能电动推杆驱动系统(A68H)外观设计20193023373862019.05.15
57豪江智能遥控器(H55)外观设计20193044086492019.08.14
58豪江智能遥控器(H72)外观设计20193044105982019.08.14
59豪江智能遥控器(H85B)外观设计20193044146012019.08.14
60豪江智能控制盒(显示电量)外观设计20193069123002019.12.11
61豪江智能锂电池盒(带电量显示)外观设计202030008944X2020.01.07
62豪江智能控制盒(控制多马达)外观设计20203006505422020.03.01
63豪江智能控制盒(控制单马达)外观设计20203006505572020.03.01
64豪江智能刹车轮开关外观设计20203006511402020.03.01
65豪江智能控制盒(十口分线盒)外观设计20203006693412020.03.03
66豪江智能护栏开关接线盒外观设计20203006771172020.03.03
67豪江智能遥控器(全密封防水)外观设计20203012118812020.04.01
68豪江智能遥控器(控制双床位)外观设计20203012173412020.04.01
69豪江智能遥控器(多功能)外观设计20203012148032020.04.01
70豪江智能遥控器(全密封防水型)外观设计20203012189312020.04.01
71豪江智能遥控器(带显示屏)外观设计202030127627X2020.04.03
72豪江智能遥控器(多功能)外观设计20203012911572020.04.05
73豪江智能遥控器(触摸屏)外观设计20203013089382020.04.07
74豪江智能无线手控器外观设计20203013089192020.04.07
75豪江智能遥控器(多功能)外观设计20203014191462020.04.11
76豪江智能手控器(垂直角度手触)外观设计20203014187072020.04.11
77豪江智能手控器(倾斜角度手触)外观设计20203014188872020.04.11
78豪江智能手控器(带安装支架)外观设计20203014188682020.04.11
79豪江智能手控器(USB接口)外观设计20203017350352020.04.24
80豪江智能控制盒(电池可拆装)外观设计20203025623152020.05.28
81豪江智能控制盒(可内置/外置电池且外接电源)外观设计20203035037232020.07.02
82豪江智能脚踏开关外观设计20203036726132020.07.09

1-1-488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
83豪江智能控制盒(控制一个升降柱)外观设计202030402901X2020.07.22
84豪江智能控制盒(控制三个或四个升降柱)外观设计20203040290052020.07.22
85豪江智能控制盒(控制两个或三个升降柱)外观设计20203040167722020.07.22
86豪江智能控制盒(控制一个或两个升降柱)外观设计20203040169462020.07.22
87豪江智能致动器控制开关外观设计20203041889612020.07.08
88豪江智能驱动器(A67B)外观设计20203039683832020.07.21
89容科机电电动窗帘控制器外观设计20203040982212020.07.24
90容科机电直流管状电机外观设计20203040889822020.07.24
91容科机电开合帘锂电池电机外观设计20203040889972020.07.24

注:上表中第1项至32项专利为发行人从豪江电器受让取得,其余均为原始取得。

(二)境外外观设计专利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6项境外注册专利,均为外观设计专利,其中美国注册专利14项、欧盟注册专利12项。具体专利明细如下:

1、美国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公告日
1豪江智能HAND CONTROL外观专利USD766845S2016.09.20
2豪江智能HAND CONTROL外观专利USD766846S2016.09.20
3豪江智能HAND CONTROL外观专利USD766847S2016.09.20
4豪江智能HAND CONTROL外观专利USD766848S2016.09.20
5豪江智能HAND CONTROL外观专利USD767511S2016.09.27
6豪江智能MASSAGER外观专利USD767781S2016.09.27
7豪江智能LINEAR ACTUATOR外观专利USD785061S2017.04.25
8豪江智能LINEAR ACTUATOR外观专利USD785062S2017.04.25
9豪江智能LINEAR ACTUATOR外观专利USD785063S2017.04.25
10豪江智能ACTUATOR CONTROL UNIT外观专利USD785064S2017.04.25
11豪江智能DUAL ACTUATOR FOR ELECTRICAL BED USE外观专利USD785686S2017.05.02
12豪江智能DUAL ACTUATOR FOR ELECTRICAL BED USE外观专利USD785687S2017.05.02
13豪江智能HAND CONTROL外观专利USD797058S2019.09.12
14豪江智能HAND CONTROL外观专利USD797059S2017.09.12

1-1-489

2、欧盟专利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公告日
1豪江智能Electric drive unit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12015.12.07
2豪江智能Electric drive unit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22015.12.07
3豪江智能Electric drive unit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32015.12.07
4豪江智能Electric drive unit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42015.12.07
5豪江智能Electric drive unit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52015.12.07
6豪江智能Electric control apparatu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62015.12.07
7豪江智能Electric control apparatu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72015.12.07
8豪江智能Electric control apparatu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82015.12.07
9豪江智能Electric control apparatus外观专利001439194-00092015.12.07
10豪江智能Electric control apparatus外观专利001439194-00102015.12.07
11豪江智能Electric control apparatus外观专利001439194-00112015.12.07
12豪江智能Electric control apparatus外观专利001439194-0012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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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0

四、主要产品认证清单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获得的主要产品认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持证单位产品型号认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
1豪江智能HJA1,HJA3,HJA4,HJA3V,HJA4V,HJA3VA,HJA4VA,HJA1RF,HJA3RF,HJA1AA,HJA3AA,HJA4AA,HJA1AB,HJA3AB,HJA4AB,HJA1RF AB,HJA1RF AC,HJA2AA,HJA2AB,HJA2RF,HJA2RF AB,HJA2RF ACCE180601290SHA-V32018-7-11
2豪江智能HJA1,HJA3,HJA4,HJA3V,HJA4V,HJA3VA,HJA4VA,HJA1RF,HJA3RF,HJA1AA,HJA3AA,HJA4AA,HJA1AB,HJA3AB,HJA4AB,HJA2AA,HJA2ABCE180601291SHA-V32018-7-10
3豪江智能ZB-A290020-B+HJC18+HJA58+(HJH39,HJH55,HJH55B,HJH58 or HJH59) ZB-A290020-B+HJC9+HJA58Hall+HJM5+(HJH39,HJH55,HJH55B,HJH58 or HJH59) ZB-A290020-B+HJC9G+HJA58Hall+HJM5+(HJH39,HJH55,HJH55B,HJH58 or HJH59)CE190702496SHA-V12019-8-7
4豪江智能HJA1G+HJH61L,HJA1E+HJH56/HJH1,HJA1E RF+HJH8B/HJH37CE171201172SHA-V12018-1-22
5豪江智能HJA1G,HJH61L,HJAI1+HJH56/HJH1CE200702570SHA-V12020-7-24
6豪江智能HJC18CE190102087SHA-V12019-2-25
7豪江智能HJC21+HJH63+HJM7+HJT57ACE190101289SHA-V12019-3-28
8豪江智能HJC21+HJH63+HJM7+HJT57ACE190101290SHA-V012019-3-27
9豪江智能HJH39, HJH55, HJH55B, HJH58, HJH59, HJH13D, HJH13BCE190601977SHA-V12019-6-25
10豪江智能Adaptor:ZB-A290018-A,Actuator:HJA58,HJA63,Handset:HJH13E,HJH13FCE190801730SHA-V12019-11-13
11豪江智能Adaptor:ZB-A290018-A,Actuator:HJA58,HJA63,Handset:HJH13E,HJH13FCE190801731SHA-V12019-11-13
12豪江智能HJH73,HJH113CE191201535SHA_V12020-3-16
13豪江智能Adaptor:ZB-H290020-B Actuator:HJA58, HJA58 Hall, HJA59S, HJA61, HJA61E, HJA61SE, HJA63, HJA65, HJA66, HJA67, HJA68, HJA71, HJA72, HJA75, HJA77 Ccontrol Box: HJC25, HJC26, HJC27CE191201484SHA-V1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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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1

序号持证单位产品型号认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
14豪江智能HJC32,+HJL6R,HJL5RCE190701651SHA_V12020-4-24
15豪江智能PS1,PS2,PS3,PS5开关电源:PS1-A29018-2,PS1-A29015-2,PS2-A29018-1,PS2-A29020-1,PS3-A29020-1,PS1L-A29018-2,PS1L-A29015-2,PS2L-A29018-1,PS2L-A29020-1,PS3L-A29020-1,PS5-A29018-1,PS5L-A29018-1CE200302678SHA-V12020-6-10
16豪江智能PS5-A29018-1, PS5L-A29018-1, PS3-A29020-1, PS3L-A29020-1, PS2-A29018-1, PS2L-A29018-1, PS2-A29020-1, PS2L-A29020-1CBSE-96789M12020-8-6
17豪江智能HJH82, HJH82B, HJH88CE200501464SHA-V12021-1-12
18豪江智能Actuator:HJA1S,Handset:HJH1,HJH56CE200900741SHA-V12020-9-9
19豪江智能Handset:HJH13A, Actuator:HJA35CEAOC RSHF200901002-022020-11-12
20豪江智能HJH12, HJH39CE201201455SHA-V12021-3-29
21豪江智能HJC8,HJC18CE201100900SHA-V12021-3-29
22豪江智能HJC31,HJL5 Series, HJL6 Series, DF011 SeriesCE200602877SHA-V12021-1-29
23豪江智能HJC32S,HJL5 Series ,HJL6 Series , DF011 SeriesCE201001902SHA-V12021-1-29
24豪江智能HJC31, HJC31E, HJC31S, HJC32, HJC32E, HJC32S, HJC33E, HJC33S,HJL5,HJL6,DF011系列CE210100835SHA-V12018-8-22
25豪江智能PS5-A29018-1, PS5L-A29018-1, PS3-A29020-1, PS3L-A29020-1, PS2-A29018-1, PS2L-A29018-1, PS2-A29020-1, PS2L-A29020-1SAAGMA-508757-EA Rev002020-11-21
26豪江智能HJM2SAAGMA-505207 Rev002019-5-4
27豪江智能HJH13DSAAGMA-505208 Rev002019-5-4
28豪江智能HJA63SAAGMA-505206 Rev002019-5-4
29豪江智能HJA1KCR-C-Rcm-HJA12019-7-8
30豪江智能HJA58+HJH87KCR-R-Rcm-HJA58HJH872019-6-20
31豪江智能HJC5KCR-C-Rcm-HJC5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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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

序号持证单位产品型号认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
32豪江智能HJC41KCR-C-Rcm-HJC412021-1-19
33豪江智能HJC42KCR-R-Rcm-HJC422021-1-19
34豪江智能HJC43KCR-R-Rcm-HJC432021-1-19
35豪江智能PS1-A29018-5KCHU101045-19001A2019-4-30
36豪江智能PS2-A29020-1KCHU101045-19002A2019-4-30
37豪江智能PS3-A29020-1KCHU101045-19003A2019-4-30
38豪江智能PS5-A29018-1KCHU101045-20004A2020-3-5
39豪江智能PS1-A29015-5KCR-R-Rcm-PS1-A29015-52019-11-21
40豪江智能PS5-A29018-1KCR-R-Rcm-PS5-A29018-12021-1-29
41豪江智能PS1-A29018-5KCR-R-Rcm-PS1-A29018-52019-3-18
42豪江智能PS2-A29018-1KCR-R-Rcm-PS2-A29018-12020-2-28
43豪江智能PS2-A29020-1KCR-R-Rcm-PS2-A29020-12019-3-4
44豪江智能PS3-A29020-1KCR-R-Rcm-PS3-A29020-12019-3-18
45豪江智能HJH13DKCR-R-Rcm-HJH13D2020-10-12
46豪江智能HJC32KCR-R-Rcm-HJC322020-10-19
47豪江智能HJH82BKCR-C-Rcm-HJH82B2020-11-13
48豪江智能HJK02KCR-C-Rcm-HJK022020-11-16
49豪江智能HJA5SETL171201173SHA-001ATM2020-12-2
50豪江智能HJA3ETL180800117SHA-001ATM2020-12-2
51豪江智能HJM5,HJM2,HJM2SETL161201780SHA-002 ATM2020-12-2
52豪江智能HJC9,HJC9 Ble, HJC9G,HJC9G Ble. HJC18,HJC18 Ble.HJC25,HJC26,HJC27. HJK02,HJK03ETL190702492SHA-003 ATM2020-8-26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93

序号持证单位产品型号认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
53豪江智能HJA35,HJA35 HALL. HJA58,HJA58 HALL. HJA63,HJA63 HALL,HJA65,HJA65 HALL,HJA66,HJA67, HJA67 HALL,HJA67S,HJA67S HALL. HJA75,HJA75 HALL. HJA71,HJA72.HJSA01ETL190702492SHA-001 ATM2020-12-7
54豪江智能HJC8ETL201101998SHA-002 ATM2020-12-2
55豪江智能HJC8A BLEETL201101998SHA-003 ATM2020-12-2
56豪江智能HJA5S RF,HJA5SA RFETL201101998SHA-001 ATM2020-12-2
57豪江智能HJC21+HJH63+HJM7+TEB1 HJC21+HJH63+HJM7+TEB2ETL191002567SHA-001 ATM2020-12-2
58豪江智能HJC4, HJC4SETL190801732SHA-001 ATM2020-4-23
59豪江智能PS1-A29015-2; PS1-A29018-2, PS1L-A29015-2 ,PS1L-A29018-2ETL180802064SHA-001 ATM2020-5-7
60豪江智能PS2-A29018-1, PS2-A29020-1, PS3-A29020-1, PS2L-A29018-1, PS2L-A29020-1, PS3L-A29020-1, PS5-A29018-1,PS5L-A29018-1ETL180802071SHA-001 ATM2020-4-27
61豪江智能Actuator:HJA1S,Hand controller:HJH56,HJH1ETL191201628SHA-001 ATM2020-8-4
62豪江智能HJH163ETL200602968SHA-001 ATM2020-7-15
63豪江智能HJL followed by 5 or 6; followed by R, S or C; followed by 1-,2-or3-; followed by 1- or 2-; followed by A-, B-, C-, D-, E-, or F-; followed by three digits; followed by one character -; followed by three digits; followed by one character -; followed by B-, C-, F-, G-, H-, S- or W-; followed by A-, B-, C-; followed by 4-; followed by one digit; followed by one character -; followed by two digits. DF011 followed by one character -; followed by one letter; followed by S5-, R5- or C5-; followed by A1-, B1-or B2-; followed by S- or H-; followed by two digitsETL200602030SHA-002 ATM2020-9-9
64豪江智能HJC31, HJC31E, HJC31S, HJC32E, HJC32S, HJC33E, HJC33SETL200602030SHA-001——atm2021-2-5
65豪江智能DF011F-; followed by one letter; followed by -S- or -E-; followed by one letter; followed by -; followed by two digitsETL210300492SHA-001——atm2021-3-24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94

序号持证单位产品型号认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
66豪江智能HJA3:Actuator HJA58, Handset HJH19 HJA1S: Actuator HJA51, Handset HJH15ETL200502645SHA-001 ATM2020-12-9
67豪江智能HJA1S-01-001-01, HJA51G, HJH22GETL201203051SHA-001 ATM2021-2-8
68豪江智能HJTU3ETL201200222SHA-001 ATM2020-12-17
69豪江智能HJT22, HJT30ETL201202356SHA-001——ATM2021-1-15
70豪江智能HJA87, HJH3L, HJC9ETL201201132SHA-001——atm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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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豪江智能HJC0FCC2AJJGHJC02021-3-10
73豪江智能HJA1SFCC191201631SHA-V12020-3-10
74豪江智能HJC32,HJL5,HJL6FCC190701652SHA-V120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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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豪江智能HJH39,HJH8B,HJH13B,HJH13D,HJH26,HJH12,HJH27,HJH29,HJH33,HJH37,HJH51,HJH55,HJH55B,HJH55E,HJH55F,HJH58,HJH68,HJH68B,HJH76,HJH76B,HJH82,HJH82B,HJH85,HJH89,HJH89B,HJH101,HJH103,HJH113,HJH133,HJH163,HJH173,HJH177,HJH178,HJH59,HJH83,HJH72,HJH86,HJH86B,HJH85B,HJH92E,HJH92B,HJH92S,HJH73,HJH82D,HJH91,HJH95,HJH123TELECR210-1453852020-8-20
79豪江智能HJT53,HJT53A,HJT53B,HJT53C,HJT53DTELECR210-145742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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