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500 号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你公司关联方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盛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星有限”)48.75%股权无偿赠与你公司。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公告披露,你公司对江西星星的实缴出资金额为0。请你公司说明受赠相关资产后是否仍需履行前期约定的出资义务。
2.公告披露,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江西星星的资产评估报告。请你公司说明江西星星评估值低于其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原因,涉及的主要资产科目情况,相关情况是否表明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以及相关资产减值迹象对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公告披露,汇盛投资已履行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前置程序。请你公司核实汇盛投资履行前置程序的具体情况,捐赠行为是否已满足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要求。
4.请你公司说明对本次受赠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情况。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