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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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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接受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赫股份”、“发行人”、“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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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发行情况 ...... 19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 ...... 20
四、保荐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21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22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23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核查 ...... 24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 28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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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MH Robot & Automation Co.,Ltd. |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 | 13,334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平 |
成立日期: | 2010年1月23日 |
公司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1398号 |
邮政编码: | 262200 |
联系电话: | 0536-6431139 |
传真号码: | 0536-6431139 |
电子信箱: | mhauto@mhauto.cn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
信息披露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信息披露联系人: | 张延明(董事会秘书) |
信息披露电话: | 0536-6431139 |
经营范围: | 机器人及机器人工作站系统、电控系统、智能涂装装备、智能总装装备、智能焊装装备、智能环保设备、智能物流及立体仓储系统、送变电配电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设计、规划设计;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业旅游;销售本公司生产和监制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为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是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汽车、农业装备、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等行业领域。
2、发行人主要产品
(1)智能装备系统
①智能焊装装备系统
发行人智能焊装装备系统由机器人系统、定位夹具、焊接装置、水电气供应装置以及控制系统等设备组成,以汽车车身智能焊装装备系统为例,主要包括白车身智能化焊装主线、发动机舱总成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前/后地板总成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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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外板智能自动化焊装线以及机器人智能化焊接工作站等,具体产品用途及示意图如下:
产品或服务名称 | 产品用途 | 示意图 | |
智能焊装装备系统 | 白车身智能化焊装主线 | 焊装主线将汽车下车体总成、侧围内/外板、顶盖总成、通风罩总成等部件拼合并焊接成白车身。 | |
发动机舱总成智能自动化生产线 | 将左/右纵梁总成、前地板、前纵梁总成、汽车大灯安装支架等部件的拼合及焊接。 | ||
前/后地板总成智能自动化生产线 | 将前地板分总成进行拼合,通过总成拼接、总成补焊、螺柱焊等焊接成前地板总成;将车架后段分总成、梁架总成等部件拼合并焊接成后地板总成。 | ||
侧围内/外板智能自动化焊装线 | 将汽车侧围部件进行拼合,并通过焊接成一体。通常侧围部件左右对称,相应设备也左右对称布置。 | ||
机器人智能化焊接工作站 | 对汽车及工程机械小型部件进行拼合并焊接。 |
②智能涂装装备系统
智能涂装装备系统由智能化涂装系统整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业务组成的代表现代技术和工艺的装备系统,一方面解决终端产品的耐腐蚀性、耐候性等表面防护,另一方面提升终端产品的装饰性,以提升其外观的观赏性和商品的价值。发行人智能涂装装备系统以汽车智能装备系统为主,主要包括前处理系统、电泳系统、喷涂系统以及烘干系统等,具体产品用途及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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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服务名称 | 产品用途 | 示意图 | |
智能涂装装备系统 | 前处理系统 | 对工件表面进行除油、除锈、氧化物等处理及调整,以提高涂层的附着力、涂层对基体的耐腐蚀性、基体表面平整度和涂层装饰性。 | |
电泳系统 | 将被涂物浸渍在水溶性涂料中作为阴极,另设置外加阳极电极,在两个电极上通以电压,在电场的作用下,被涂物表面析出不溶于水的漆膜。 | ||
喷漆系统 | 根据不同油漆的施工特性,为被涂物及施工人员提供洁净、高效、稳定、舒适的喷涂环境,以提高涂层的装饰性。 | ||
烘干系统 | 根据不同涂料的成膜机理,选择不同的烘干方法,以低能耗、低排放的方式实现涂料固化的目的。 |
③智能输送装备系统
智能输送装备系统是应用自动化控制技术、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实现物料及工件在指定方位间定时、定速、定点输送以及控制其在预设空间方位完成升降、摇摆、倾斜、翻转等指定动作的一套完整的物流体系。智能输送装备系统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生产物流效率,降低了生产能耗,使生产制造过程更加智能化、柔性化。发行人智能输送装备系统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滑撬输送系统、板链输送系统、地拖链输送系统、摩擦输送系统、辊道输送系统、单轨自行小车输送系统、双轨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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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输送系统、滑板输送系统、反向单轨输送系统以及喷漆(烘干)双链输送系统等,具体产品用途及示意图如下:
产品或服务名称 | 产品用途 | 示意图 | |
智能输送装备系统 | 滑橇输送系统 | 用于完成汽车车身及零部件等工件在焊装、涂装、总装等生产流转过程中的输送。 | |
板链输送系统 | 主要用作汽车总装车间的内饰装配线、最终装配线、调整线、淋雨输送线、终检线等。 | ||
地拖链输送系统 | 主要用于汽车、工程机械、农业装备等的总装装配,车桥等零部件的总装装配等输送。 | ||
摩擦输送系统 | 主要分地面摩擦线、空中摩擦线两种,一般应用在WBS(焊装车身存储)库区、PBS(涂装车身存储)库区、涂装线跑空、空台车存储、总装车门线、车身存储等区域。 | ||
辊道输送系统 | 主要应用于产品的运输、库区分类存放等生产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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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自行小车输送系统 | 主要应用于汽车涂装前处理、电泳输送线,总装装配输送线、车门线、内饰线、底盘线等。 | |
双轨自行小车输送系统 | 多应用于大客车、商用车等重载、超长、超宽工件的涂装前处理电泳输送线以及总装装配输送线等。 | |
滑板输送系统 | 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装配线、整车最终装配线,发动机与变速箱合装装配等。 | |
IMC输送系统 | 主要应用于涂装烘干炉系统内的工件输送。 | |
喷漆(烘干)双链 输送系统 | 主要应用于汽车涂装生产中的喷漆、烘干工艺段的输送。 |
④智能环保装备系统
汽车车身涂装工艺中,在喷涂、烘干等过程中会排放含有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废气,这些废气必须经过特殊处理,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汽车及其零部件的涂装也是汽车制造过程中产生废水排放最多的环节之一,涂装废水含有树脂、表面活性剂、重金属离子、油、PO3-4(磷酸根)、油漆、颜料、有机溶剂等污染物,若不妥善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发行人根据客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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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需求于2017年开发了汽车智能环保装备系统。
发行人智能环保装备系统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智能VOCs废气处理设备系统以及智能污水处理设备系统等,具体产品用途及示意图如下:
产品或服务名称 | 产品用途 | 示意图 | |
智能环保装备系统 | 智能VOCs废气处理设备系统 | 用于处理油漆喷涂过程中产生的VOCs等废气,是一套将涂装废气处理净化后达标排放的智能化装备系统。 | |
智能污水处理设备系统 | 用于处理生产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水,是一套将污水、废水经过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达标排放的智能化装备系统。 |
(2)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
工厂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包括工厂动力能源中心、以及为工厂公用环境及各生产设备单元提供水、暖、动、电等能源的设备及供应管路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通过利用远程通讯、自动控制、智能检测、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组建的网络集控系统,对公用设施的各项运行参数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并对相关的数据进行记录处理,使设备运行更加高效可靠,以实现工厂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设施的数字化管理与维护。
发行人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公用动力系统、设备能源供应系统以及智能监控及管理系统等,具体产品用途及示意图如下:
产品或服务名称 | 产品用途 | 示意图 | |
公用动力及装 | 公用动力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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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能源供应系统 | 设备能源供应系统 | 为各车间内的各种设备提供电力、信息、冷热水、天然气、压缩空气、蒸汽等能源的设备及管路系统。 | |
智能监控及管理系统 | 对各公用动力设备、电力系统、生产能源设备等实时在线数据监控、设备管理、能源管理的系统。 |
(3)规划设计服务
规划设计服务主要是指为汽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及其零部件等行业提供智慧工厂的总图物流、生产工艺物流、工业物联等规划设计服务,以及厂区及单体建筑的土建公用、智能装备系统详细设计和总承包服务。发行人规划设计服务由全资子公司迈赫设计院开展,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工业工艺规划设计以及建筑设计等,具体服务的用途及示意图如下: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服务用途 | 示意图 | |
规划设计服务 | 工业工艺规划设计 | 主要为汽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及其零部件等行业提供智能工厂的总图物流规划、生产工艺物流规划、工业物联规划、厂区及单体建筑的施工图等设计及总承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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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 | 主要提供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服务 |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1、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先进性情况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技术类别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技术阶段 |
系统集成创新 | MH-NCL模块化伺服柔性定位系统技术 | 应用于智能化柔性焊装线中的伺服定位技术,具有高柔性,高精度和快速安装等特点 | 批量生产 |
系统集成创新 | “安塞波”1.0 交互系统技术 | 采用符合PLE级别的元器件做基础设备,通过安全冗余的程序架构设计,适合各种复杂工业环境,友好的人机工程学,使设备更加安全稳定,更加可靠,满足高节拍设备的智能化控制 | 批量生产 |
系统集成创新 | MHIF智能柔性输送系统技术 | 具有工艺物流布局灵活、占地面积小、节能环保、物流高效、智慧运维等显著优势 | 批量生产 |
系统集成创新 | Pallring油水 分离技术 | 首先通过高温破乳和鲍尔环填料凝聚油滴,最终经过斜板和多级溢流分离,使游离油滴的分离效率达到95%以上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创新软件 | MH-AVI车辆识别调度系统 | 实时监控生产过程中车辆位置及信息;按照生产计划自动控制车辆排序,达到最优生产;为生产过程中各设备提供车型数据 | 批量生产 |
核心部件研发创新 | Rotary-RTO分配阀密封技术 | 研发创新的用于VOCs废气处理的RTO独特密封结构、VOCs净化效率高、维护简便 | 批量生产 |
(1)MH-NCL模块化伺服柔性定位系统技术
MH-NCL模块化伺服柔性定位系统技术是发行人根据多年对汽车车身焊接工艺的熟悉和经验累积,研发的一种可以适应多车型、多平台白车身的柔性定位系统技术,该项技术已取得相应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多车型白车身组合焊接总拼装置ZL201410575424.0、多车型汽车车身总拼焊装夹具ZL201210340462.9、车身板材自动电焊装置ZL201511007146.x”等多项专利及“智能焊装装备控制系统2015SR232161”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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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NCL每套装置由X、Y、Z三个独立运转的轴组成,可通过自身独立电控单元控制完成三轴联动,从而实现空间位置点的定位,相对于传统的车型切换装置具备体积小、高柔性的优点。车身生产过程中,本系统可根据不同工件的定位孔位置,通过调整X、Y、Z三轴,由Z轴面板上安装的气缸完成夹紧任务并实现精确定位,其重复定位精度可达±0.05mm,该精度能更好的保证车身焊接质量,提高整车性能。该技术具有高柔性、易维护、精度高、安装便捷的优点。
(2)“安塞波”1.0交互系统技术
“安塞波”交互系统技术,是发行人基于多年智能装备控制系统的经验和技术,面向复杂工业环境研发的一种适用于多机协作、高频次人机交互的智能化控制系统技术,该技术具备安全可靠、智能友好的人机工程学特性,满足ICE最新安全系统标准定义的SIL3级别。该技术经过公司多年研究和实验验证,已经搭建成一套模块化、标准化的技术体系,拓展完善后可以适应于不同行业中的多种生产工艺环节,能够满足复杂工况下的安全控制及智能化需求。
该技术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完整性。本系统采用冗余结构设计,安全及执行装置均采用双通道输入输出方式,使设备更加安全可靠。本系统根据高频次人机交互的安全需求,使用了较高等级的SIL3安全等级标准设计,完全满足较高安全等级功能的需要。
②稳定性强、人机工程交互友好。“安塞波”系统中所有子系统都具备高诊断覆盖率,具有高稳定性。本系统根据现场工作实际情形,采用多输入、输出反馈机制,以人、机为根本,进行了友好界面、人性化人机工程设计,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③设计标准化、模块化。本系统划分并设计出一系列通用的功能模块,根据用户的要求,对模块进行选择和组合,可构成不同功能、或功能相同但性能不同、规格不同的产品,可实现标准化、模块化设计。
(3)MHIF智能柔性输送系统技术
MHIF智能柔性输送系统包含EMS/EDS单轨/双轨空中输送及地面反向输送系统、智能滑橇系统、AGLR导航机器人等核心单元,融合了视觉识别、人机协同、智能路径规划、自主导航、Bar编码尺高精度定位等先进技术,采用自主研发的ICS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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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控制系统,为用户提供了新一代定制化的智能、柔性工艺物流系统解决方案,具有工艺物流布局灵活、占地面积小、节能环保、物流高效、智慧运维等显著优势。
该技术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采用“视觉识别+Bar编码尺”技术,实现了EMS/EDS单轨/双轨空中输送及地面反向输送系统、AGLR自主导航机器人在多机协同下的快速、柔性高精度定位与交互,大大提高了多车型混线生产的智能化和柔性化。
②基于智能路径规划的AGLR自主导航机器人能够实现多路径、跨区域的柔性化智能输送,实现了行走过程中的自动避障。
③面向多机协作、人机协同的ICS智能控制系统技术,能够更好地实现多机协作、人机协同、多元数据交互与设备控制参数的动态调整。
(4)Pall ring油水分离技术
Pall ring油水分离技术主要应用于涂装车间前处理脱脂工位的除油,游离油滴的分离效率超过95%,提高了脱脂效果,减少了频繁换槽带来的污水处理成本和化学药剂的消耗量,节省能源,降低了运行成本。
该技术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油污收集更加高效。研发的吸油浮箱(ZL201520796276.5)专利技术对漂浮在液面上的浮油具有较好的收集能力,在增大油污收集量的同时减少了干净槽液的收集量,避免增加无油槽液的处理负荷。
②采用鲍尔环填料,增加油滴凝聚能力。通过鲍尔环填料将高温破乳后漂浮在液面上的油花聚结成大的油滴,提高除油效率。
③斜板分离及多级溢流技术。根据浅池理论通过增加斜板的方式以及多级溢流技术,实现油的浓缩和干净槽液的回流,最终实现高效油水分离。
(5)MH-AVI车辆识别调度系统
汽车制造过程中,根据焊装、涂装、总装生产工艺需求的不同,车型的生产排序也会不同。通过车型的智能识别、优化排序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节约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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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AVI车辆识别调度系统可以实时监控、采集生产过程中的车辆位置信息,与MES生产计划管理系统和智能装备控制系统配合,按照生产计划自动控制车辆排序达到最优生产,提高生产订单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发行人申请了“智能车体识别控制系统MH-AVI”(登记号:2018SR1087849)软件著作权。
(6)Rotary-RTO分配阀密封技术
旋转式有机废气蓄热式焚烧炉简称(Rotary-RTO)。旋转阀为Rotary-RTO的核心部件,对Rotary-RTO的净化效率及维护周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传统的旋转阀组件中三个主要部件的连接都是采用贴合面硬性机械连接,接触面填充密封材料;这种结构在中间转子的长期旋转运行过程中,密封材料磨损缺陷会造成旋转阀内筒与外筒密封不严,使进入的废气与排出的烟气混合,降低旋转RTO的净化效率,且该结构型式不便于保养维护,需要定期停机检修。
该技术的创新性及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采用固定于转子上的软密封结构与镶嵌于定子上的软密封材料接触,通过两个软密封之间的软-软接触,避免了传统的硬-硬或硬-软的硬性磨损接触形式,具有超低磨损、使用周期长、维护保养方便等优势。
②转子与定子之间通过软-软密封结构,使得转子与定子的内外腔体之间充分密封,避免了传统的硬-硬或硬-软形式的密封不严,独特的密封结构使Rotary-RTO具有高密封性,提高了净化效率。
③系统采用的软密封结构型式,可以对加工误差、加工精度、加工变形进行柔性补偿,提高了密封效果,降低了转子与定子接触面的加工难度。
2、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包括智能焊装装备系统、智能涂装装备系统、智能输送装备系统、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占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核心技术产品营业收入 | 25,311.07 | 65,508.81 | 52,901.72 | 56,187.27 |
营业收入 | 32,451.72 | 73,761.47 | 73,301.32 | 70,122.86 |
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8.00% | 88.81% | 72.17% | 8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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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取得的荣誉及科研项目成果
(1)荣誉
序号 | 荣誉名称 | 授予单位 | 授予时间 |
1 | 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0年 |
2 | 潍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 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 | 2020年 |
3 | 山东省服务型制造“1+N”示范企业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0年 |
4 | 山东省工程实验室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年 |
5 | 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0年 |
6 | 山东省优秀企业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19年 |
7 | 山东省高端装备领军企业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19年 |
8 | 山东省企业上云标杆企业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19年 |
9 | 山东省服务型制造“1+N”示范企业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19年 |
10 | 潍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智能焊装生产线 | 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 2018年 |
11 | 山东省百年品牌企业重点培育单位 |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8年 |
12 | 山东省瞪羚示范企业 |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 2018年 |
13 | 潍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 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 | 2017年 |
(2)获奖项目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授予单位 | 授予 时间 | 获得荣誉 |
1 | 基于云技术的智能焊接机器人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20年 | 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技术(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
2 | 迈赫优沃工业互联?平台 | 山东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 | 2020年 | 2020年省级产业互联网平台示范项?(第三批) |
3 | 应用于工业领域的静态可重构机器人关键技术研发 | 山东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 2020年 | 潍坊市2020年度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4 | 基于泛在物联网的汽车制造业智慧运维系统及示范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19年 | 被列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
5 | 全方位重载多功能激光导航自主移动AGV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18年 | 被列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
6 | 基于分布式总线控制的模块化机器人研发及示范应用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 2018年 | 被列入2018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 |
7 | 基于物联网的农机与工程机械制造实时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 |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2017年 | 被列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智慧工厂)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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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汽车智能柔性焊装生产线总集成总承包项目 | 山东省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 2017年 | 被列入山东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专项资金奖励总集成总承包项目 |
4、发行人主要的正在研发的项目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展阶段 | 拟达到的目标 | 项目 负责人 | 经费投入(万元) |
1 | 模块化关节机器人 | 完成运动控制方面算法的研发;开始进行伺服运动系统软件设计、信息传输软件设计。 | 人机协作正在成为工业机器人研发的重要方向。在汽车、3C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模块化关节机器人可以应用于精密装配、质量检测、精加工、拾取和放置等需要人机共同工作的场景中;具备高安全性、高灵活性、高精度,即插即用、操作简单,能够与人无物理隔离协同工作的优异性能,市场前景广阔。 | 赵永军 | 2,991.64 |
2 | 举升式重载AGV | 完成通过激光雷达采集环境信息等算法,完成AGV实现实时定位与建图(SLAM)算法,目前正试制样机。 | 公司研发的顶升式AGV具备潜伏、举升、背负的功能,精度高、速度快,能够智能检测障碍物,智能规划路线、姿态保持等,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过程中的焊装、总装、涂装生产线及仓储物流的智能搬运及装配工作。 | 赵永军 | 2,742.54 |
3 | 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装备系统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及智慧运维系统 | 针对设备的能效及负荷预测基本完成,设备运维模块部分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部分功能的测试。 | 我国汽车产能位居世界首位,汽车生产工艺复杂、设备繁多,智能化、信息化程度高,生产工艺流程复杂优化难,装备系统运维面临人员多不专业、费用高效率低等难题。公司研发的面向汽车、工程机械、农业装备等行业的智能制造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及智慧运维系统,实现设备与能源的精细化管理及远程智慧运维等,进而拓展智能装备系统的后服务市场。 | 李振华 | 3,067.34 |
4 | 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农业系统研发 | 已完成物联网在“智慧农业”的部分生产场景中的应用模式研究,选定了技术模式及平台搭建。 | 为解决当前农业生产数据信息不统一、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缓慢、农业服务和农业管理传统落后等问题。公司将物联网技术和农业生产有机结合,实现农业生产数据信息的一体化,便于农业数据信息的管理,通过对生产环境参数的严格把控,实现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的标准化,提高农产品产量,进一步实现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 田连发 | 371.11 |
5 | 基于云技术的智能焊接机器人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 已经完成前期调研,技术和市场可行性论证,系统总体方案设计、评审,完成项目立项;已经开展云数据库、可视化交互界面、智能推断算法、路径轨迹规划等研发内容。 | 本项目旨在研究基于云技术的智能焊接机器人系统,采用“视觉信息采集-工艺参数推理-参数化编程路径规划”的工艺过程,提升焊接机器人系统的生产效率及加工精度,以解决传统示教再现型焊接机器人效率低、精度低、柔性差、不适用于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问题。 | 田连发 | 546.27 |
6 |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研发 | 研究的园区能源数据采集与传输,针对工厂与 | 在“双碳”背景下,能源的智慧化管理需求更加凸显,对工厂、商业建筑能源消耗的实时监 | 李振华 | 4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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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用能模型进行研究。 | 控、日常能源消耗管理与能耗分析都有巨大的意义。通过对系统采集数据的归纳,智慧能源系统还能对分析结果进行展示,提高能源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对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研发各项关键技术,进行多次模拟仿真验证,不断完善与优化系统中的各个功能点,对系统的总体建设架构进一步进行修正,并最终归纳出适合于工厂与建筑应用的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 ||||
7 | 电动及液压输送系统研发 | 已完成乘用车车身合装工程同步分析、EMS、液压往复杆方案;完成EMS规划多台小车运行环境,建立调度系统中的路径规划、实时监控、调度任务、 系统对接等功能设计任务。 | 汽车白车身输送的高智能化、高工作效率等特点和优势,以及输送的智能识别、智能调度及管理等功能,EMS及液压往复杆完成汽车侧围、地板线、分装线以及主焊线之间调度的实施方案,打造高度柔性化、智能化的汽车焊装系统,扩大我国EMS及液压往复杆在汽车智能制造领域的适用范围,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的竞争力和水平。 | 赵永军 | 41.91 |
注:经费投入为研发投入,指研发项目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经费投入,不等于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项目 | 2021年 6月30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164,484.53 | 145,835.92 | 132,498.28 | 107,987.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万元) | 82,624.04 | 77,777.57 | 67,907.71 | 57,776.2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0.09 | 47.02 | 49.45 | 46.69 |
项目 | 2021年 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32,451.72 | 73,761.47 | 73,301.32 | 70,122.86 |
净利润(万元) | 4,832.74 | 9,869.83 | 10,038.06 | 8,900.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 4,832.74 | 9,869.83 | 10,038.06 | 8,90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3,647.73 | 8,096.50 | 8,317.19 | 7,531.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8 | 0.99 | 1.00 | 0.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48 | 0.99 | 1.00 | 0.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3 | 13.55 | 15.99 | 16.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 1,500.07 | 903.34 | 2,663.33 | -896.46 |
现金分红(万元) | -- | -- |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 6.95 | 5.54 | 5.48 | 5.51 |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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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行人的主要下游客户为国内汽车整车制造商,受国内汽车整车制造行业集中度高的影响,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归集合并口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8.22%、71.44%、59.21%、52.88%,其中对中汽工程(合并口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91%、42.28%、
25.79%、9.26%,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从最终业主角度,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来自北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07%、47.18%、20.96%、2.94%,来自北汽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54.15%、56.29%、17.06%、4.86%。重要业主及客户生产经营及需求量的不利变动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2,411.93万元、60,982.26万元、45,336.72万元、53,486.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26%、54.70%、36.16%、37.24%。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构成,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两者合计分别占公司存货余额的
89.97%、76.91%、99.97%、99.96%。公司智能装备系统业务以终验收合格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验收前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的在产品均为存货。公司存货规模较大导致占用的营运资金较大,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3、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风险
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的净利润分别为8,900.60万元、10,038.06万元、9,869.83万元、4,832.7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896.46万元、2,663.33万元、903.34万元、1,500.07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且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较大,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低于净利润且波动较大。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将可能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金可能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紧张,从而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4、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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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各地采取了隔离、推迟复工、交通管制、禁止人员聚齐等防疫管控措施,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受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虽在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受到一定影响,但发行人不在疫区,原材料自身有一定储备,可满足疫情期间生产需要,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海外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宏观经济的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有一定影响。
二、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3,33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 ||
发行后总股本 | 13,334万股 | ||
每股发行价格 | 29.28元 | ||
发行市盈率 | 48.22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8.26(按照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81(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12.83(按照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61(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市净率 | 2.28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不适用 |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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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 97,619.52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8,429.4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 |
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
迈赫机器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发行费用概算 | 保荐、承销费用 | 7,504.80万元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616.04万元 | |
律师费用 | 471.70万元 | |
信息披露费用 | 453.28万元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144.30万元 | |
合计 | 9,190.12万元 | |
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 2021年11月22日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申购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缴款日期 | 2021年11月30日 |
股票上市日期 | 2021年12月7日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
(一)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指定刘桂恒、胡剑飞作为迈赫股份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刘桂恒先生: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担任天赐材料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公司债券发行,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
胡剑飞女士: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199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先后供职于大鹏证券、国信证券,2014年9月加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负责及担任安泰集团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鲁丰股份首发、华仪电气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及天赐材料首发、天赐材料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永泰能源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天赐材料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波导股份、云南盐化、康强电子首发等项目。刘桂恒、胡剑飞,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 5 年内具备36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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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 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协办人
安信证券指定王琰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王琰先生:任职于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于2018年9月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注册会计师证书。201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天赐材料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安信证券指定张宜霖、杨吉、李丹丹、王康宁、于相智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组其他成员。
四、保荐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除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提供本次发行相关服务外,不存在其他重大业务往来;
(六)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利害关系及业务往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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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就如下事项做出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本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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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保荐机构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事宜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等关于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有效期延长事项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6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创业板注册制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延期后有效期为自上述方案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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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
2019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等关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议案。
2020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2021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一)本次发行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
1、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本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确认发行人系于2010年1月23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707002000122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诸城千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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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诸千禧内资验字[2010]第020号)。发行人自设立后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裁决停业、强制解散等影响其合法存续的事宜。据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发行人相关会议文件、组织机构安排等文件或者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因此,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同时,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大信审字[2019]第1-00219号、大信审字[2020]第1-00182号、大信审字[2020]第1-04193号、大信审字[2021]第1-10000号、大信审字[2021]第1-10697号《审计报告》和大信专审字[2019]第1-00156号、大信专审字[2020]第1-00100号、大信专审字[2020]第1-02681号、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000号、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336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因此,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1)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商标权属证书、专利权属证书及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的购置或投入情况,实地走访了发行人的生产区域,并对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且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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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聘任文件,访谈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核查了发行人财务人员的任职情况。经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人员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制度、银行账户及资金流水和基本信用信息报告等,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员。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三会制度、各项部门规章管理制度,并核查了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实地调研了发行人的办公场所,并对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发行人的机构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法人股东的工商资料、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并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经核查,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因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发行人为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是向客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集成以及规划设计服务,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汽车、农业装备、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等行业领域。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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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未发生变更。2019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序号 | 变动期间 | 期间成员 | 变动原因 |
1 | 2019.1至2019.3 | 王金平、王绪平、李振华、赵永军、徐烟田、张延明、江海书、常丽、张帆 | -- |
2 | 2019.3至今 | 王金平、王绪平、李振华、赵永军、徐烟田、张延明、江海书、张帆、范洪义 | 常丽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范洪义为独立董事 |
2019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而进行的正常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金平。因此,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3)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调查了商标权、版权、专利权的权利期限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因此,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4、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经营业务的详细流程,查阅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等,确认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公开信息查询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结合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保荐机构认为,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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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及其分别出具的相关承诺,并结合公开资料检索,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本次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
1、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1条之规定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3,334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据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1条的规定。
2、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2条之规定
发行人选择适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保荐机构核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10697号)。2019年度、2020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317.19万元和8,096.50万元,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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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督导期 |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 1、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的意识,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各项义务; 3、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5、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6、督促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并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对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深交所其他规定的,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7、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8、关注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督促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9、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
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 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2、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发表意见予以说明; 3、持续关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控制权稳定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和相关事项,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公司披露公告时,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发表意见并披露。无法按时履行上述职责的,应当披露尚待核实的事项及预计发表意见的时间,并充分提示风险。 |
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 在上市公司出现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特定情形时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就核查情况、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并及时披露。 |
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定期出具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二)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 | 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以及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工作,为保荐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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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约定 | 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亦依照法律及其它监管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工作包括: 1、根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必需的相关信息; 2、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的,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发行人应根据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督导意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4、协助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披露持续督导意见; 5、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其他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6、其他必要的支持、配合工作。 |
(三)其他安排 | 无 |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同意担任迈赫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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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刘桂恒 胡剑飞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王 琰
内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廖笑非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王连志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