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宗文峰 | 叶少华 | 刘振水 |
董恩和 | 周紫雨 | 肖金泉 |
马战坤 | 顾科 | 张光华 |
邓荣成 | 邵兴桃 | 杨丽丹 |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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