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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马英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马英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马英华女士仍在公司任纪委副书记、党群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马英华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英华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就职为止。公司对马英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提名,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肖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并拟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肖梅女士简历如下:

肖梅女士,1971年2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从事多年的财务

管理工作。曾任公司前身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自2010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经理。

肖梅女士属于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监事候选人的情形。肖梅女士于200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并于2019年12月27日届满离任。本次根据股东推荐,肖梅女士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且对公司业务熟悉,提名其为监事候选人。肖梅女士于2020年7月因个人资金安排减持公司股份572,625股,并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6,000股,其增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止,肖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肖梅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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