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宏大爆破: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后的对标企业将应用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的第三期、第四期对标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2月4日为授予日,授予64名激励对象6,225,81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2元/股。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4名调整为5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25,812股调整为5,620,968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6、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52,575股。该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568,393股。

7、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25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269股。

8、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81,269股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0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9、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35,9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49%。因10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8,496股。此外,因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3,268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651,76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749,412,187股变更为748,760,423股。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对标企业的原因

调整前对标企业明细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
600583.SH海油工程002109.SZ*ST兴化
600871.SH石化油服002226.SZ江南化工
601808.SH中海油服002360.SZ同德化工
603727.SH博迈科002497.SZ雅化集团
002207.SZ准油股份002783.SZ凯龙股份
002554.SZ惠博普002827.SZ高争民爆
002629.SZ仁智股份600985.SH雷鸣科化
002828.SZ贝肯能源603227.SH雪峰科技
300084.SZ海默科技603977.SH国泰集团
300157.SZ恒泰艾普600068.SH葛洲坝
300164.SZ通源石油000928.SZ中钢国际
300191.SZ潜能恒信600528.SH中铁二局
603979.SH金诚信601668.SH中国建筑
002037.SZ久联发展002051.SZ中工国际
002096.SZ南岭民爆002060.SZ粤水电

原对标企业葛洲坝(600068.SH)已纳入中国能建,于2021年9月9日终止上市,该企业后期的对标数据将无法获得;原对标企业雷鸣科化(600985.SH)于2018年8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淮北矿业

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雷鸣科化名下,该对标企业的业务发生调整,其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

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保持一定的样本量,公司拟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拟将这2户企业调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同时补充纳入壶化股份(003002.SZ)、金奥博(002917.SZ)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上述两家企业与公司同为申万行业分类标准确定“民爆用品”所属上市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较高。

(二)调整对标企业的依据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本次对标企业调整事项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与第五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调整情况

1.拟调出对标企业及原因

(1)鉴于葛洲坝(600068.SH)已纳入中国能建,于2021年9月9日终止上市,该企业后期的对标数据将无法获得;

(2)原对标企业雷鸣科化(600985.SH)于2018年8月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淮北矿业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雷鸣科化名下,其经营业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且该对标企业的业务也发生调整,主要业务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不再具备可比性。

2.拟补充纳入的对标企业及原因

为保证样本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更加充分体现对标行业的整体业绩表现、全面反映行业业绩波动,本次拟补充纳入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的2家同行业企业,具体如下:

(1)壶化股份:主营业务为各类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进出口,为客户提供特定的工程爆破解决方案及爆破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

(2)金奥博: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行业客户提供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并为销售和使用民爆器材的客户提供工业炸药、雷管、导爆管等产品和爆破服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高可比性。

3、本次调整对标企业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后的对标企业将应用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来的第三期、第四期对标情况。

(四)调整后对标企业情况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对标企业数量未调整,拟调整后的对标企业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
600583.SH海油工程002109.SZ*ST兴化
600871.SH石化油服002226.SZ江南化工
601808.SH中海油服002360.SZ同德化工
603727.SH博迈科002497.SZ雅化集团
002207.SZ准油股份002783.SZ凯龙股份
002554.SZ惠博普002827.SZ高争民爆
002629.SZ仁智股份603227.SH雪峰科技
002828.SZ贝肯能源603977.SH国泰集团
300084.SZ海默科技000928.SZ中钢国际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
300157.SZ恒泰艾普600528.SH中铁二局
300164.SZ通源石油601668.SH中国建筑
300191.SZ潜能恒信002051.SZ中工国际
603979.SH金诚信002060.SZ粤水电
002037.SZ久联发展003002.SZ壶化股份
002096.SZ南岭民爆002917.SZ金奥博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真实合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真审阅了拟剔除的2家对标企业公开信息披露资料,同意调出对标企业名单。拟补充选取的2家上市公司加入对标企业名单的建议客观合理,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对标

企业方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