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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原聘任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茜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11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立信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聘任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信永中和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立信、信永中和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不良记录,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时间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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