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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8-25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1 年半年度报告中产生前期会计差错的原因
  由于会计师在对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1-6月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审计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上 年同期可比数据进行审核(注:公司2010年1-6月份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会计师审核结果为:① 子公司重庆北新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收 到合川政府3,200,000.00元资金占用费原帐务处理是冲减了长期应收款而未确 认当期收入,该款项系子公司重庆北投根据与当地政府签署BT工程协议,政府对 重庆北投提供的前期资金按给付资金额的8%一次性支付的资金使用费,应作为 重庆合川BT项目投资收益;② 子公司重庆北新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取得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5%法定税率,2010年1-6月少计当期的所得税费 用;③ 计提坏账准备不足,少计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将上述审核调整事项调整了同期比较会计报表,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
  2010年1-6月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更正相应报表项目影响数如下:报表项目    对2010年中期报表利润的影响 报表项目     对2010年中期报表资产负债的影响资产减值损失     -4,169,026.38 应收账款     -4,169,026.38投资收益     3,200,000.00 长期应收款     3,200,000.00所得税费用     -528,459.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353.96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11-011
  应交税费     1,153,813.42净利润影响     -1,497,485.84 净资产影响     -1,497,485.84
  上述调整系对公司2010年1-6月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对公司2010年度会
  计报表不造成任何影响,对公司本期会计报表也不造成任何影响。
  二、会计差错对更正后的数据影响情况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无影响。更正后的财务指标如下 :
  比较项目    2010年1-6月     修正后的增
  调整前数据     调整后数据    加变动幅度%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账款     307,887,284.06   303,718,257.68     -1.35
  长期应收款     376,800,000.00   380,000,000.00     0.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52,388.95     9,477,742.91     7.06
  应交税费     24,872,238.71    26,026,052.13     4.64
  利润表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     2,476,318.70     6,645,345.08     168.36
  投资收益     -1,332.11     3,198,667.89  -240,220.40
  所得税费用     5,000,192.16     5,528,651.62     1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235,129.98    26,737,644.14     -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26,399,790.73    24,902,304.89     -5.6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90     0.1411     -5.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0.1393     0.1314     -5.6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7     3.76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71     3.5     -0.21
  收益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3.79     3.79     -
  (元/股)
  三、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6月中期报表(未审)差错更正的说明》,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确认。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10年1-6月中期报表(未审)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是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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