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6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石华山先生在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石华山 | ||||
住所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水南路XX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12月2日 | ||||
股票简称 | 汉宇集团 | 股票代码 | 30040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6,166,200 | 1.02 | |||||
合计 | 6,166,200 | 1.0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57,419,789 | 42.69 | 251,253,589 | 41.6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613,272 | 10.05 | 54,447,072 | 9.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6,806,517 | 32.64 | 196,806,517 | 32.64 | |||
注:截至2021年12月2日,石华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通过大田神韵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3,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其儿子石磊先生通过大田神韵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74,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9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1-010/2021-062)。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 | 身份 | 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委托人□受托人□ | |||||||
委托人□受托人□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