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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成都燃气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5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资期拟延期两年至2023年12月末。

2021年12月3日,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185,067.9190,596.6137,939.132020.12
合计185,067.9190,596.6137,939.13

2021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12月延期至2021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
1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2021.122023.12

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3年末。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3、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须进行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募投项

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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