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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或“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185,067.9190,596.6137,939.132020.12
合计185,067.9190,596.6137,939.13-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939.13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52,657.4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2021年4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12月延期至2021年12月。

(二)募投项目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成都燃气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成都燃气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
1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2021.122023.12

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3年末。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成都燃气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成都燃气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成都燃气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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