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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于2021年12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经事后审查发现该公告中部分内容披露信息有误,现就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二、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更正前:挂牌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因监事陈学胜定增10,000股全部未解限售,监事邵程泽定增10,000股全部未解限售,故两位本次限售数为0。

更正后:挂牌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因监事陈学胜定增100,000股全部未解限售,监事邵程泽定增100,000股全部未解限售,故两位本次限售数为0。

三、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

更正前: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忻宏,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国芳,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方洁媛,公司监事邵程泽、陈学胜,公司财务负责人江

公告编号:2021-111志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忻宏的哥哥忻渊申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限售。更正后: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忻宏,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国芳,公司董事黄小军,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方洁媛,公司监事邵程泽、陈学胜,公司财务负责人江志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忻宏的兄弟忻渊申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限售。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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