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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瑞: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9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并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

2、如参加现场会议,应疫情防控的要求,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显示为“凯瑞德出资人组会议”

2021年11月1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86)。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有关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并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如参加现场会议,应疫情防控的要求,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号C4-1幢凯瑞德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为促进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高效召开、最大限度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范晓亮先生、王世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出资人组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办法

1、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

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书面材料)、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书面材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需在2021年12月5日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C4-1幢二楼203室。

联系人:朱小艳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办理入场登记手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如系非本市参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程进行,详见附件一。

六、风险提示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若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2”,投票简称为“瑞德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现场出资人组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提案赞成反对弃权
1.00《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

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股东性质1、自然人 □ 2、机构 □
股票账号持股数
1、我已全面、完整知晓本次会议登记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情况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2、我将填写本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仅提交本登记表而无任何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进行会议登记; 3、我将预留有效通讯方式(电话、地址及邮箱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未正确填写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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