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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的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贺静颖女士、张和平先生和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合计持有公司47,293,045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德阳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商投”),同时,庄浩女士将其所持公司剩余股份57,591,287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德阳商投。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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