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依米康: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授信暨有关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9,1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意为保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接受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金”)于近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江阴分行”)申请续贷,并与农行江阴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2,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为江苏亿金续贷提供续保,与农行江阴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江苏亿金股东、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宋正兴与农行江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苏亿金股东、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宋正兴、其配偶叶春娥、其控制的张家港市立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咨询”)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

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江苏亿金累计提供实际担保余额为11,195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余额在公司为江苏亿金提供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二)保证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2,200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保证方式及期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为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依米康龙控软件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平昌县依米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华延芯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7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9,354.99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54%。

(二)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累计担保数量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桑瑞思股权后继续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接受其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因转让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更名为“桑瑞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瑞思”)100%股权导致存续的尚未到期的担保形成关联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存续的公司为桑瑞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0.00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1%,贷款到期后,公司不再提供担保。

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2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9,854.99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64.35%。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未有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亿金与农行江阴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公司与农行江阴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三)宋正兴与农行江阴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公司与宋正兴、叶春娥、立业咨询及江苏亿金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