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二)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现金管理策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