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桐乡中祥化纤
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祥化纤”)持有公司4,7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祥化纤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1,7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减持股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中祥化纤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750,000 | 6.47% | IPO前取得:4,750,000股 |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中祥化纤 | 不超过:4,401,740股 | 不超过:6%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67,24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934,500股 | 2021/12/27~2022/6/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获得 | 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及项目投资需要 |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中祥化纤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系根据
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中祥化纤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中祥化纤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