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2011中报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2011中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4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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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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