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相关议案。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54号)。
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67号)。
2021年11月11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
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以及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
二、关于本次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并结合公司资本运作的实际需求,在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三、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的各项业务合作也在正常进行,并已签署新的战略合作协议,就资本领域、SAAS技术服务、流量、供应链等领域继续展开深入合作。公司决定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特此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