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电话号码升位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从2011年8月28号开始,南昌市本地电话网所有原7位号码已升位,升位方式为在原7位号码前加数字"8"。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对外联系电话号码和传真电话号码均需进行变更,具体变更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变更为:0791-85210336 证券法务部电话变更为:0791-85235057 传真电话变更为:0791-85226672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电话号码升位的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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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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