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科信息: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配偶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配偶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王晓宇、监事肖帆先生配偶靳爱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晓宇先生、监事肖帆先生的配偶靳爱华女士的《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王晓宇先生及靳爱华女士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两人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64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职 务持有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王晓宇董事3,758,8801.99
2肖 帆监事469,6620.2486
3靳爱华监事肖帆先生的配偶228,0460.00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拟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王晓宇400,00010.64150.2117
2靳爱华100,00014.33260.0529
合计500,000--0.2647

注:靳爱华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中的“持股总数”是指本公司监事肖帆先生及其配偶靳爱华女士两人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97,708股,本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做的正在履行的相关承诺

(1)王晓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肖帆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在《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依据相关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靳爱华女士作为公司监事肖帆先生的配偶,承诺在肖帆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肖帆先生及其本人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肖帆先生离职,则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肖帆先生及其本人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宇中咨询合伙人下的全体合伙自然人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①自宇中咨询所持中科信息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宇中咨询及本人在中科信息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②自宇中咨询所持中科信息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相关主体买卖股份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如未能履行承诺,本人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宇先生、肖帆先生、靳爱华女士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晓宇先生、靳爱华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王晓宇先生、靳爱华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晓宇先生、靳爱华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晓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告知函》

2.靳爱华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