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公司14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 其中 |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权授权代表 |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
人数
人数 | 52 | 3 | 49 |
代表股份数(股) | 1,383,549,324 | 1,381,924,224 | 1,625,1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9.3933 | 69.3118 | 0.0815 |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且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83,252,624 | 99.9786 | 291,400 | 0.0211 | 5,300 | 0.000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
1,328,400 | 81.7427 | 291,400 | 17.9312 | 5,300 | 0.3261 |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雁、冯登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