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由于近几年智能化,自动化设备的不断升级及优化,原募投项目部分相关设备的计划采购类型和数量和实际使用情况已存在一定差
异。因此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设备进行重新选型,使采购的设备能符合生产实际需求。
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和“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设备购置费项目中设备采购明细,以及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