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资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双方拟共同出资在上海市设立元力益海嘉里(上海)循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21,000万元(占比70%),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比30%)。
《关于自筹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