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194号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11月22日披露《独立董事关于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增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苏甜现任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非独立董事,你公司独立董事称因捷顺科技与你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因此不同意提名叶苏甜为你公司董事。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反对意见所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已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等,在发表独立意见时是否勤勉、尽责。
2、你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反对意见的依据,其发表的独立意见是否充分、准确、完整。
3、你公司认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1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