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甄红伦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