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共和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兴海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贵南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其设备资产与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惠”)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5亿元、1.01亿元和0.49亿元,租赁期限120个月,融资成本不超过市场平均定价水平。上述融资租赁金额合计为2.55亿元。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战略转型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辉生、黄文峰、马小川、宋锴林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以其设备资产与珠海港惠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公司及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且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担保的监管法规要求。公司及上述被担保人的风电场项目和资信状况良好,且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担保的监管法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辉生、黄文峰、马小川、宋锴林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上风电塔筒制造项目的议案》;
基于未来山东半岛,尤其是渤中地区的海上风电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设立海上风电塔筒制造项目,并授权管理层与东营经济开发区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同意注册成立东营天能重工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核名为准),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等(具体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以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