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1年11月27日和11月29日送达至每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记录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购买资产的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