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宜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66,400元。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50,简称“聚飞转债”)于2020年10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9月30日止,共有3,294,787张聚飞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64,856,850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1,277,714,516元,变更为1,342,304,966元。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7,714,516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2,304,966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7,714,516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42,304,966股,均为普通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