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9,000,000股,占其现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8.91%,占公司总股本的5.2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其股份将被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关注到阿里拍卖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的拍卖信息,获悉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进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㈠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龚少晖先生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 股份数量 (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拍卖 开始 日期 | 拍卖 结束 日期 | 拍卖 申请人 | 执行 机构 | 原因 |
龚少晖 | 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 19,000,000 | 18.91% | 5.20% | 2022年 1月13日10:00 开拍 | 2022年 1月14日10时止 (延时 除外)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详 见 备 注 |
合计 | 19,000,000 | 18.91% | 5.20% |
说明: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本公告中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比例、股份冻结/质押/拍卖比例均以2021年11月29日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备注: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原因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具体拍卖信息详见刊载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3/——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上的《竞买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9000000股股票的公告)、《竞买须知》。
㈡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除本公告披露的拍卖事项外,此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其中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已分别过户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冻结暨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股份过户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龚少晖〕》(公告编号:202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83)。此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股份拍卖、过户事项以及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股份拍卖事项未导致龚少晖先生失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㈢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即将被拍卖、变卖数据):
股东 名称 | 拍卖 申请人 | 该次拍卖前 总持股数 | 此时 持股 比例 | 该次 拍卖股数 |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龚少晖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34,886,701 | 36.88% | 21,251,566 | 15.76% | 5.81% |
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 | 109,977,735 | 30.07% | 9,500,000 | 8.64% | 2.60% | |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100,477,735 | 27.48% | 22,395,700 | 22.29% | 6.12% |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100,477,735 | 27.48% | 19,000,000 | 18.91% | 5.20% | |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 72,147,266 |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 19.73% |
注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尚未进入实际拍卖程序。注2: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尚未开拍。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2021)粤03执35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
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主体
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主体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2021)粤03民初14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各被执行人连带偿付人民币89,471,732.68元及利息等,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其义务,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拍卖、变卖方式处分涉案质押股票即被执行人龚少晖证券账户内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900万股以清偿债务。前述1900万股股票已被宁乡市人民法院冻结,深圳中院向宁乡市人民法院商请移送后,宁乡市人民法院已同意将前述股票移送深圳中院处置。
深圳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9,000,000股以清偿债务。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说明与风险提示
㈠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质押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并被法院冻结(含轮候冻结和司法再冻结),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系因龚少晖先生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纠纷尚未获得解决所致;该部分股份存在拍卖成功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督促龚少晖先生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协商、和解、调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将被拍卖、强制过户的风险,督促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00,477,735股,占其持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具体情况详见前述此前已披露的各项公告。
㈡股东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3、4、5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除前述外,公司暂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涉及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及因债务问题引发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记录。
㈢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5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前述事项已整改完成,且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㈣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本次拍卖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如下:
1、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本案系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龚少晖等人发生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要求各被执行人偿付89,471,732.68元及利息等。
2、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数据,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11月2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冻结标记信息与此前披露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中的内容相同。
㈤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龚少晖先生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如被拍卖成功或/及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81,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其中包括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33,000,000股股份表决权;扣除前述表决权委托后,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48,477,73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26%〕;本次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变动产生必然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鉴于当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且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尚未生效,公司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若本次筹划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执行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变卖、缴款、股份过户等环节和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执35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